职业卫生法律体系框架
职业卫生法规体系

职业卫生法规体系一、职业卫生法规框架我国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按其立法主体、法律效力不同,分为: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其他所有职业卫生安全法律都要依据宪法的基本原则来制定。
2、职业卫生安全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职业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如:《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
3、职业卫生安全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各类条例、办法、规定、实施细则、决定等。
如:《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4、地方性职业卫生安全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为执行和实施宪法,职业卫生安全法律、行政法规,根据本行政区域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通常形式有“条例”、“办法”。
5、职业卫生安全规章:由国务院所属部委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职权制定、颁布的有关职业卫生安全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如:《职业病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
6、国际公约:经我国批准生效的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国际条约、公约,是作为制定我国职业卫生安全法规参考依据之一,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履行。
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一部专门法律。
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制定的法律。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的总和。
我国早在建国前夕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规定:“保护青工、女工的特殊利益。
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及改进工矿的安全卫生设备。
”1982年《宪法》第42条规定,要“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1987年全国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会议重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992年11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该法自199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在常委会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章专章规定“劳动安全卫生”,以劳动基本法的形式对劳动安全卫生提出了基本要求。
一职业安全卫生法的表现形式我国的职业安全卫生法表现形式按其立法主体、法律效力不同,可分为宪法、职业安全卫生法律、职业安全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职业安全卫生法、职业安全卫生规章。
经我国批准生效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国际劳工公约也是职业安全卫生法的一种形式。
宪法是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法的首要形式。
它在所有法律形式中居于最高地位,是基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所有其他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形式都要依据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可与之相抵触。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法律规范性文件的统称。
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在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形式中处于第二位。
职业安全卫生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的各类条例、办法、规定、实施细则、决定等。
地方性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执行和实施宪法、职业安全卫生法律、职业安全卫生行政法规,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职业安全卫生规章,是指由国务院所属部委以及有关地方政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职权制定、颁布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职业卫生法规体系

职业卫生法规体系一、职业卫生法规框架我国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按其立法主体、法律效力不同,分为: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其他所有职业卫生安全法律都要依据宪法的基本原则来制定。
2、职业卫生安全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职业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如:《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
3、职业卫生安全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各类条例、办法、规定、实施细则、决定等。
如:《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4、地方性职业卫生安全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为执行和实施宪法,职业卫生安全法律、行政法规,根据本行政区域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通常形式有“条例”、“办法”。
5、职业卫生安全规章:由国务院所属部委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职权制定、颁布的有关职业卫生安全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如:《职业病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
6、国际公约:经我国批准生效的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国际条约、公约,是作为制定我国职业卫生安全法规参考依据之一,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履行。
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一部专门法律。
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制定的法律。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针对新兴领域的挑战,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明确监管职责和要求,同时加强技术研发和应用,提高监 管效率和准确性。
未来发展趋势和展望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未来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将更加完善,覆盖面更广,涉及领域更 宽,为保障劳动者健康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法律保障。
加强执法力度
未来将加大对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 本,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
开展社会监督
鼓励社会各界对职业卫生工作进 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 和批评,促进问题的解决和改进
。
05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发 展趋势
现有法律法规的不足之处及改进方向
01
法律法规覆盖不全
目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尚未覆盖所有行业和领域,部分领域存在监
管空白。
02
法律法规更新滞后
随着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涌现,现有法律法规未能及时跟进,导致部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与监
督 •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培
训 •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发
展趋势
01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制定和颁 布的,旨在保护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 程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 控制职业病危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01
02
03
环境保护法
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 法规,要求企业采取措施 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环境 。
妇女权益保障法
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 法律法规,要求企业保障 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性 别平等。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体系ppt

职业病病例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
企业应建立的制度与措施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制度、职业健康 监护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等。
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企业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意识和能力,并确保劳动者 熟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和应急救援措施。
1 2
禁止职业危害因素超标
规定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不得超过国家职 业卫生标准。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规定
要求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
3
工作场所安全卫生管理
企业需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工作 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
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01
国家制定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范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2023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体系ppt
目录
• 职业卫生法规概述 •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 职业卫生法规对企业的要求 • 职业卫生法规在实践中的应用 • 职业卫生法规的未来发展 • 企业如何应对职业卫生法规的变化
01
职业卫生法规概述
定义与目的
定义
职业卫生法规是指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宗旨,对劳动过 程中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行为进行规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规范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
职业卫生法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 、监督等进行了规范,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得 到有效控制。
推动职业病诊断与治疗
依据职业卫生法规,对疑似职业病患者应进行 诊断和治疗,并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3
提高职业健康监护水平
职业卫生法规要求企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 的劳动者进行健康监护,提高健康监护水平。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03
考虑地区差异和实际 需要
制定职业卫生法规需要考虑到不同地 区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以确保法 规的可操作性。
实施要求和措施
企业负责
职业卫生法规的实施需要企业 自身负责,企业应当建立完善 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员
工的职业健康。
加强宣传和教育
实施职业卫生法规需要加强宣传 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 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告知职业病危害和防 护措施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如实告知工作 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必要的防 护措施,并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 。
承担治疗和赔偿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供必要的职业病 防护设施或者未履行告知义务等,导 致劳动者患上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 承担相应的治疗和赔偿责任。
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遵守职业卫生法规和规 章制度
积极推动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病诊断和治疗等,提高劳动者健康 保障水平。
THANKS
感谢观看
劳动者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 生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规章制 度,以避免职业病危害。
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和教 育
劳动者应当积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和 教育活动,提高自身的职业卫生意识 和能力。
配合用人单位的职业病 防护工作
劳动者应当积极配合用人单位的职业 病防护工作,如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 设施、佩戴防护用品等。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 制的最新研究成果和经验,同时借鉴国际职业卫生标准,保 证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指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 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建设前期进 行危害因素的调查、识别、分析和风险评估,预测其可能 产生职业病危害程度的过程。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体系

2024年3月
•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体系概述 • 宪法规定劳动权益 • 职业安全健康基本法概述 • 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法概述 • 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规与标准 • 其他要求
目录
01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体 系概述
我国对职业安全健康的重视
多层次的规范体系
从宪法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多个层面,我国已对职业安全 健康进行了全面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 利和义务。这意味着每个公民都有权力和责任参与劳动,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
国家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宪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包括发展经济、提 高科技水平、扩大就业门路等,为公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职业选择。
技术规范是指对技术操作和操 作过程的规定和要求。在职业 安全健康领域,技术规范往往 涉及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 问题,如机械安全、电气安全 、消防安全等。
工种规范是针对特定工种制定 的安全卫生要求。这些要求包 括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卫生注意 事项、个人防护措施、应急处 理方法等,是保障职工安全健 康的重要措施。
职业安全健康保障作用
法规体系基础
《劳动法》的出台为职业安全健康法 规体系的建设奠定基础,提供法律依 据和保障。
主要体现在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规 范用人单位行为、建立监督机制,惩 罚和纠正违反法规的行为。
劳动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主要内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 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是涉及职业安全健康的关键章 节。强调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全面保障。强调劳动关系 的平等和公正,要求建立平等的劳动关系。建立监督机制,对违 反职业安全健康法规的行为进行惩罚和纠正。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职业卫生法律责任追究
行政责任
用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行政 责任。
刑事责任
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HAPTER 06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发展 趋势与完善建议Biblioteka 国内外职业卫生法规发展趋势
国际趋势
加强职业卫生法规建设,提高职 业卫生标准,强化企业责任,保
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明确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和程序, 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应 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制度
规定国家实行工伤保险制度,用人单位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工伤保
险费。
工伤保险待遇
规定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 遇,包括医疗救治、康复、伤残津贴
职业卫生是指在工作场所中,通 过识别、评估、控制和管理职业 危害因素,保护员工免受健康损 害的科学和实践。
重要性
职业卫生对于维护员工健康、提 高生产效率、减少医疗支出、促 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法规体系构成
宪法
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为职业卫生法规的制定提供
了法律依据。
职业卫生法
是职业卫生领域的基本法律, 规定了职业卫生的基本原则、 管理制度和法律责任。
国外现状
发达国家在职业卫生法规建设方面较 为成熟,重视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 。
CHAPTER 02
职业卫生核心法律法规
职业病防治法
01
02
03
04
职业病防治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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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底,我国累计发生尘肺病人数已相当于世 界其他国家尘肺病人的总和
2002年各类职业病14821例,比2001年增加了 12.1%。在总病例数中,尘肺病82.6%,慢性职业 中毒占8.8%,急性职业中毒4.0%,其他各类职业 病占4.6%。在各类职业病统计情况中,全年尘肺 新发病例12248例,同比增长16.6%。
第二讲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 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总体布局
工业企业的生产区、生活区,住宅小区、生 活饮用水源、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点、废渣 堆放场和废水处理场,以及各类卫生防护、辅助 用室等工程用地,应结合场地自然条件,经技术 经济比较后合理布局。
第二讲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 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总体布局
第二讲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 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
第二讲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 基本概念
• 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是指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 保护和增进劳动者健康,提高工作生命质量,依 法采取的一切卫生技术或者管理措施。它的首要 任务是识别、评价和控制不良的劳动条件,保护 劳动者的健康。
第二讲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 基本概念
• 职业性危害
职业性危害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有毒物质 和 遇到各种不安全因素遭受的有损于安全与健康的危害。
第一讲 职业卫生法律体系框架
➢ 《职业病防治法》出台背景及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工伤保险条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讲 职业卫生法律体系框架
第二讲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 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厂房内的设备和管道必须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防止物料 跑、冒、滴、漏,杜绝无组织排放。
产生粉尘、毒物或酸碱等强腐蚀性物质的工作场所,应有 冲洗地面、墙壁的设施。产生剧毒物质的工作场所,其墙壁、 顶棚和地面等内部结构和表面,应采用不吸收、 不吸附毒物的材料,必要时加设保护层,以便清 洗.车间地面应平整防滑,易于清扫。
产生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在生产区内除 值班室、更衣室、盥洗室外,不得设置非生产用 房。
第二讲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 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总体布局
工业企业的总平面布置,在满足主体工程需 要的前提下,应将污染危害严重的设施远离非污 染设施,产生高噪声的车间与低噪声的车间分开, 产生粉尘的车间与产生毒物的车间分开,并在产 生职业危害的车间与其他车间及生活区之间设有 一定的卫生防护绿化带。
第二讲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 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建设设计卫生要求 采 光、照 明
建筑物采光、照明应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和《工业企业 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 一般生产车间的一般照明为150-200lx,办公室和值班室的照 度为200-300lx,一般照明照度范围75-150lx,精细作业一般照 明照度范围150-200lx。在具体设计时应注意照明的均匀度及背 景亮度,注意人工照明和自然采光的合理配置和补充。
第二讲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 生产性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 呼吸道(吸入) 皮肤 (接触) 消化道(食入)
第二讲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 化学工业的职业危害 ➢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的来源 ➢ 采油生产主要职业危害识别
第二讲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 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选址
生产建设项目选址时,除考虑其经济性和技术 合理性并满足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要求外,在职 业卫生方面应重点考虑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 条件对企业劳动者的影响和装置与周边区域的相 互影响
• 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
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 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 而引起的疾病
第二讲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 职业卫生问题与安全事故的关系 ➢ 职业性危害分类 • 生产过程中接触式产生的有害因素
化学因素 物理因素 生物因素 • 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 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 《职业病防治法》出台背景及相关法律法规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
电离辐射防护规定
•
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
•
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第二讲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 基本概念 • 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特性,会 对人(包括生物)、设备、环境造成伤害和侵害 的化学品叫危险化学品.
第二讲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 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防毒、防窒息对策措施
在生产设备密闭和通风的基础上实现隔离(用隔离室将操作 地点与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剧毒物质生产设备隔离)、遥 控操作。
配备定期和快速检测工作环境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的仪器, 有条件时应安装自动检测空气中有毒物质
浓度和超限报警装置
第二讲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第二讲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 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总体布局
在布置产生剧毒物质、高温以及强放射性装 置的车间时,同时考虑相应事故防范和应急、救 援设施和设备的配套并留有应急通道。
第二讲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 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产生粉尘、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应尽量考 虑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 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措施。放散粉尘的生产过 程,应首先考虑采用湿式作业。有毒作业宜采用低 毒原料代替高毒原料。因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高毒原 料时,应强化通风排毒措施。
➢ 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防缺氧 、防窒息对策措施
针对缺氧危险工作环境(密闭设备:容器、锅炉等;地下有限 空间:指地下管道、地下库室、隧道、矿井、地窑等;地上有 限空间:指贮藏室、发酵池、垃圾站、冷库、粮仓等)发生缺 氧窒息和中毒窒息(如二氧化碳、硫化氢和氰化物等有害气体 窒息)的原因,应配备(作业前和作业中)氧气浓度、有害气 体浓度检测仪器、报警仪器、隔离式呼吸保护 器具(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长管面具等)、通风换气设备 和抢救器具(绳缆、梯子、氧气呼吸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