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2023年房地产法规考试知识要点

第一章房地产法规概述1.1房地产1.1.1房地产旳概念房地产旳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理解记忆)自然属性:①房地相对不可分性②不可移动性③经久性④土地旳不可再生性与稀缺性经济属性:①商品性②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旳商品旳二重性③土地自然资源、建筑地段与建筑物有不可分离旳偶性社会属性:①公平性、福利性和社会保障性②建筑物质整体性与产权多元化旳使用分散性③房地产与经济社会发展旳协调性1.1.2土地和房屋房屋构成应具有旳三个条件(理解记忆)①必须有上盖②必须固定于土地上,有建筑基础③必须是合法旳1.1.3地产和房产地产和房产旳区别(理解记忆)①地产可单独存在,而房产离开地产则不能单独存在,没有所谓旳“空中楼阁”。
②房产具有使用寿命,会不停损耗甚至自然灭失,作为一种资产存在折旧率;而地产却可永久运用,一般不贬值,更很少发生物权灭失旳状况。
③地产价格和房产价格旳影响原因不尽相似。
地价明显受级差地租规律旳支配;而房价则取决于建筑成本和地价。
1.1.4房地产旳分类房地产按照不一样分类措施进行旳分类(理解记忆,可以举例)⑴按用途分类①居住房地产:住宅、集体宿舍②办公房地产:写字楼③商业房地产:商业店铺、购物中心④旅游房地产:宾馆、饭店、度假村⑤餐饮房地产:酒楼、美食城、餐馆⑥体育和娱乐房地产:体育场馆、保龄球馆⑦工业房地产:厂房、仓库⑧农业房地产:农场、林场⑨特殊用途房地产:医院、汽车站、教堂⑩综合用途房地产:商住两用楼⑵按经营使用方式分类:销售房地产、出租房地产、营业房地产、自用房地产⑶按开发程度分类:生地、毛地、熟地、在建工程、现房1.2房地产业1.2.1房地产业旳概念房地产业旳定义(理解记忆)房地产业是指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旳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旳综合性产业。
房地产业和建筑业旳区别(理解)1.2.2房地产业旳构造房地产业旳行业构造(记忆)①房地产开发经营业②房地产征询业③房地产估价业④房地产经纪业⑤物业管理业1.2.3房地产业旳地位和作用房地产作用旳体现(理解,理解)1.3房地产法规1.3.1房地产法旳概念和调整对象房地产法旳概念(理解记忆)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关系旳法律规范旳总称。
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

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本旨在提供房地产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从业者提供参考和指导。
以下是对房地产行业主要法律法规的详细介绍。
一、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
它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制度,以及土地收储、划拨、出让等土地交易活动的程序和要求。
1.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出让合同既为房地产行业的经营者,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是必不可少的。
了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相关规定,包括出让程序、条件、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对进行土地开发和建设是非常重要的。
2.土地征收与补偿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土地征收和补偿是不可避免的。
知识土地征收的法律规定和补偿的标准,有利于合理处理与被拆迁户的关系,保护开发商和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国家对城市房地产市场进行综合管理的法律法规,旨在规范房地产市场的秩序,保护购房者和开发商的合法权益。
1.商品房预售与开发商资质要求商品房预售是房地产市场的一项重要活动。
了解商品房预售的程序、合同签订要求和开发商的资质要求,有助于避免购房纠纷和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2.商品房交付与质量保证房地产开发商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交付房屋,并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了解商品房交付和质量保证的法律规定,有利于购房者维护自身权益。
三、房地产税法房地产税法是我国对房地产进行税收管理的法律法规。
了解房地产税法的规定,有助于房地产企业合规经营,避免税收风险。
1.房产税的计算方法与纳税义务房产税是对房地产所有权人对其房产支付的地方税。
了解房产税的计算方法与纳税义务,有助于房地产企业规划税务筹划,减少税收负担。
2.房产税的税务登记与申报房地产企业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房产税的税务登记和申报程序,以确保合规经营,避免罚款和法律风险。
【附件】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2.房产交付验收标准范本3.房地产项目立项申请表格4.房地产税申报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

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一.土地管理法规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1.1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的定义和范围-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期限-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抵押1.1.2 土地出让- 土地出让的程序和标准- 土地出让金的支付方式和计算方法 - 土地出让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 1.1.3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和范围-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和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监督管理二.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2.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1.1 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 -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退出和整合2.1.2 商品房销售- 商品房销售的准备和发布- 商品房销售的合同和交付- 商品房销售的监督和维权2.1.3 房地产市场调控- 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标和原则- 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措施和效果评估- 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责任和问责2.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2.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验的程序和标准 2.2.2 施工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施工合同的解除和索赔- 施工合同纠纷的解决和仲裁三.相关政策法规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空间规划法》3.1.1 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定和修编- 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的原则和措施- 国土空间利用和整治的监督和评估3.1.2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分类和管理- 国土空间用途变更和调整的程序和条件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执法和处罚3.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3.2.1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和修编- 城市详细规划的制定和修编- 城市规划的评估和监管3.2.2 城市建设用地配套设施- 城市建设用地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城市建设用地配套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城市建设用地配套设施的监督和修缮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文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全文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文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空间规划法》全文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全文法律名词及注释:1. 土地使用权:指土地使用人以承包、租赁、出让和有偿使用为基础所享有的使用、收益和转让所得权利。
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

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领域,涉及到众多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约束。
这些法规的存在和实施,旨在确保房地产开发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安全性,保护开发商、业主以及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本文将重点探讨房地产开发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读者提供基本的法律常识和指导。
国家房地产开发法律法规1.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条例这是中国房地产开发领域的核心法规之一,旨在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并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条例对开发商的资格要求、预售许可、房屋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根据这个法律,国家对城市房地产市场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
它规定了开发商的准入条件、销售管理制度、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及解除、解除合同的补偿等。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这个条例确立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动产交易中的合法权益,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程序和要求,对不动产的权利和转让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地方性法律法规除了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不同地区也有特定的规定来适应当地实际情况。
以北京市为例,有以下相关法律法规:1.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该法规针对北京市物业管理提供了详细规范,规定了物业服务的内容、权益和责任,以及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
2.北京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这个办法规定了北京市商品房销售的程序和要求,包括预售许可、销售告知书的内容和格式、认购合同和买卖合同的要求等。
3.北京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北京市城市房屋租赁的基本规则,包括租赁合同的签订、租金和押金的约定、租赁期限和终止、租户权益的保护等。
以上仅为举例,不同地区的房地产开发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
阅读者在进行房地产开发活动时,应该仔细研究当地的法律法规,确保合规经营,并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房地产开发法规的重要性房地产开发法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们不仅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业主的法律依据,也是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的重要保障。
下面我们来谈一谈房地产开发法规的重要性。
与房地产销售相关的法律法规

与房地产销售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房地产销售相关的法律法规房地产销售作为一个涉及到巨额财产和复杂权益的领域,受到了大量法律法规的监管和管理。
以下是与房地产销售相关的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1. 房地产法房地产法是我国房地产销售领域的基本法律,对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和权益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
房地产法包含了房地产的定义、开发、销售、转让、租赁、登记等内容。
2.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是根据房地产法制定的,主要规定了商品房的销售程序、销售合同的内容、购房者的权利与义务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开发商和销售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3.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主要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范围、登记的主体、登记的程序与方式等。
该条例为房地产销售提供了法律依据,确保不动产的权属清晰。
4. 欺诈和虚假广告的处罚规定欺诈和虚假广告的处罚规定是为了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
该规定规定了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机构不得发布虚假和误导性的房地产广告,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5.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确保购房者利益而制定的。
该办法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申请、评定、监管等内容。
6. 房地产中介管理办法房地产中介管理办法对房地产中介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管理。
房地产中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7.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除了房地产销售的法律法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也对房地产租赁的环节进行了规范。
该办法规定了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与房地产销售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房地产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欺诈和虚假广告的处罚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房地产中介管理办法以及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执行,有效保护了购房者和租房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房地产基础知识-法律法规

房地产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房地产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引言在房地产行业中,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十分重要的。
法律法规为房地产交易提供了规范和保障,保证了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本文将介绍一些房地产领域中的基础法律法规。
不动产法不动产法是指对不动产的权益和利益进行管理的法律规范。
不动产包括土地、房屋以及其他固定的物体。
不动产法涉及到房地产的产权、转让、租赁等方面的规定。
根据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法》,所有的不动产交易都需要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登记机构将为不动产交易提供权属保护,同时也为涉及到的权益人提供法律保障。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要是指对城市房地产开发和管理的法律规定。
该法规定了房地产开发商的资质要求、合同的签订以及购房者的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在城市房地产开发中,开发商需要获得相应的开发资质,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房地产项目的开发。
购房者在选购房屋时,可以依据该法规进行合同签订,并保障自己的权益。
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包括了房地产交易的基本规则和流程。
该条例规定了房屋买卖、租赁、拆迁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旨在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在房地产交易中,买卖双方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协商并签署买卖合同。
租赁方面也需要依法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建设用地法建设用地法是指规范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规定。
建设用地主要指用于房地产开发和建设的土地。
该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与转让、土地使用费等方面的规定。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商需要向国家或地方政府机构申请土地使用权。
将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后,开发商才能依法进行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及开发。
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法是指对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法律规定。
城市规划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进行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该法规定了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的程序和要求。
在城市规划中,需要确保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同时要考虑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房地产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而设计房地产的法律又有哪些呢?下面是店铺整理的一些关于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资料。
供你参考。
房地产相关主要法律1、《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8月30日第一次修正施行,2009年8月27日修改)3、《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通过,1998年3月1日施行,2011年4月22日修正)4、《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通过,2004年8月28日修正)5、《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通过,2000年1月1日实施)6、《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通过,2007年10月1日施行)7、《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通过,1999年12月25日第一次修订, 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订,2005年10月27日修订)8、《合同法》(1999年3月1日通过,1999年10月1日施行) 房地产相关法规、规章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发布施行)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6月6日通过,2001年11月1日施行,2011年1月21日废止)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发布施行,2011年1月8日修改)4、《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通过,1999年1月1日施行,2010年12月29日通过修正决定,2011年1月8日施行)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通过,2000年1月20日发布施行)6、《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3月14日通过,2001年6月1日施行)7、《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11月15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第一次修正,2004年7月20日第二次修正)8、《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1995年8月7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9、《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1997年5月9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10、《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6年12月30日发布,1998年12月3日修订)房地产相关的调控政策2012年10月12日、13日和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国务院温家宝在中南海先后召开行业协会负责人、部分地方部门和企业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三场座谈会,听取大家对当前经济形势的意见和建议。
房地产法律法规知识

房地产法律法规知识详细的房地产法律法规知识(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五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 100 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2)有 4 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 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
第六条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外,还应当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第七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章程; (3)验资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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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相关法律法规1.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
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
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2.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
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
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
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
(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参考法条:《广告法》第三十七条3.《认购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认购书》的内容包括:①房号及户型。
②房屋的建筑面积。
③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
④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
⑤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
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
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参考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4.什么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一部分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它的计算公式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参考法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5.什么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包括三个部分: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它的计算公式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6.套内墙体面积包括什么?套内墙体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公用墙体面积,一部分是非公用墙体面积。
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7.什么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幢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幢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未经全体共有人或业主大会依法定程序同意,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或改变全楼公用建筑空间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8.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是什么?①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②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
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③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分摊的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参考法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9.哪些公用建筑面积可以分摊?整幢楼的以下公用面积可以分摊:①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②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③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
参考法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10.哪些公用建筑面积不能分摊?①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②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③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参考法条:《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九条11.面积变了,购房者可以退房吗?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后,商品房的面积可以变更,但要在10日内通知购房者。
在接到通知的15日内,购房者可以作出退房的书面答复。
在此期间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开发商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购房者有权退房。
如果退房,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法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12.面积误差比的公式是什么?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参考法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13.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是什么?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14.买房一般要交哪些税?(1)印花税。
(2)契税。
(3)证件印花税。
参考法条:《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条、第二条15.买房一般要交哪些费?(1)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2)公共维修基金。
(3)综合地价款。
(4)证件工本费。
16.买车库交契税吗?购房者随同普通住宅购买的车库,可以减半征收契税,按照1.5%的税率征税;购房者随同非普通住宅(如别墅)购买的车库,不适用减半征收契税的政策,依然要按照3%的税率征税。
17.继承和接受遗赠而取得的房产要交契税吗?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不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18.申请个人商业贷款的条件一般有哪些?(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19.申请个人商业贷款一般要交哪些费用?(1)律师审查费。
(2)公证费。
(3)产权登记费。
(4)保险费。
20.哪些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以后可以抵押。
(六)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21.哪些财产不能抵押?不能抵押的财产:土地所有权;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
22.哪些权利可以质押?(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23.什么是转按揭?“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个人住房款变更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变更借款人的简称“转按”,延长原借款期限的称为“加按”,变更抵押物称为“换按”。
24.什么样的房子要评估?商品房、二手房和担保中心认为有必要进行评估的其他房屋。
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25.什么是组合贷款?组合贷款是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政策性住房资金、银行运用商业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购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和,即在住房公积金额度之外的贷款需求,由银行资金解决。
银行资金部分利率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组合贷款综合利率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与银行贷款利率二者之间。
26.什么是个人住房贴息贷款?所谓个人住房贴息贷款,是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市贷款担保中心与有关商业银行合作,推出的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政策性贴息业务。
购房人可在商业银行直接领取贷款,无须再到管理中心、银行跑两套手续,交两笔手续费。
这样,贷款时间,尤其是组合贷款的时间,可能由以前的几个月节省到只需几天。
而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之间的利差,则由政府住房基金提供的利息返还给商业银行,最后的贴息实惠仍落在贷款人身上。
27.申请个人住房贴息贷款的条件是什么?(1)申请人必须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截至申请日为止,申请人持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或累计缴存12个月以上,当前为正常的缴存状态。
(2)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方式。
(3)夫妻双方只能申请一笔住房贷款贴息。
(4)同时满足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28.什么是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是单位停止实物分房后,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采用货币分配方式向职工发放的用于住房消费的专项资金。
即将单位原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住房补贴的具体数额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29.住房补贴随人走吗?职工在本市范围内因各种原因变动工作单位且调入单位已建立住房补贴账户时,应将其原住房补贴账户内的余额转入新调入单位住房补贴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