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
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需要提供的哪些材料

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需要提供的哪些材料?自2008年8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应按以下办理:一、提供的材料纳税人确有特殊困难,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向主管地税局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一)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报告;(二)《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统一格式);(三)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四)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支出预算;(五)由主管地方税务局开具的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六)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七)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送的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纳税人报送的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应当说明以下事项:(一)纳税人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商品(服务)销售及资金回笼情况;(二)本年税款实现、缴纳及期末欠税情况、当期实现应税收入及应纳税款情况;(三)当期纳税人各项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情况、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简要情况说明;(四)申请延期缴纳的税种、金额、原因和税款缴纳计划等。
纳税人因遭遇不可抗力造成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出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灾情、事故证明;如果资金余额中包含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纳税人不可动用的资金,应单独出具相关证明。
纳税人出具的证明,应在原件或复印件上加盖纳税人公章;由其他相关部门(如银行、公安部门等)出具的证明,应加盖出具部门公章。
纳税人除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外,同一年度同一个税种的税款只能申请一次延期缴纳。
三、受理受理环节审阅纳税人填写完毕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所附需查验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的,制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WS003)交纳税人。
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其理由或应补正资料,相关资料退回纳税人。
四、核准受理环节填制《税务文书传递卡》(WS001)和《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WS002)连同纳税人报送的资料转送管理环节。
经逐级核准后,管理环节转受理环节。
纳税人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WS003),领取核准延期纳税通知书。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文件舟地税函〔2006〕65号关于印发《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地税窗口工作流程》的通知定海、普陀地方税务局,市属各分局:根据《舟山市国家税务局舟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通知》(舟地税发〔2006〕19号)文件精神,市局和市国家税务局将于6月20日起联合办理税务登记,为确保联合办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局制定了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地税窗口的工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局联系。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地税窗口工作流程一、审批办证中心联合办证工作流程(一)设立登记1、受理办证中心国地税联合办证服务窗口地税受理岗受理纳税人开业登记的申请,发放相应的《税务登记表》、《纳税事项登记附表》和《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个体工商户实行免填单,由操作人员录入TF2000后打印《税务登记表》一式二份,由纳税人确认后签字),告知纳税人应报送的有关证件、资料。
2、核发(1)地税受理岗对纳税人提交的《税务登记表》、《纳税事项登记附表》和《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及相应的证件、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核对。
如填报的内容、提供的证件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纳税人;核对无误的,一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实收资本明细帐》,对其投资人的属性通过“简易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如有市属企业入股或其他应归属市库情形的,预算级次应为市级,否则为区级,具体标准见附件二;二是根据各税务分局的管辖范围,在《税务登记表》上加盖“预算级次章”,注明纳税人的主管地税机关、财政分片和所在片区;三是按照各分局的编制规则编制纳税人的企业编码(各税务分局的管辖范围及对应财政分片、所在片区及对应编码规则见附件三);四是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3〕76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浙地税发〔2006〕43号)文件精神,确认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管辖归属,如属于地税征管的,在其《税务登记表》上加盖“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征收”章。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报送涉税文书资料的通知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报送涉税文书资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7.09.30•【字号】豫国税发[2007]297号•【施行日期】2007.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报送涉税文书资料的通知(豫国税发〔2007〕297号)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为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和基层额外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文书资料的要求,省局对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领购发票、纳税申报和文书审批等日常涉税业务时所报送的各种文书资料进行了梳理简并,并对这些业务中纳税人所需报送的文书资料种类进行了规范,各省辖市局要按照省局的要求于11月1日起执行,不得再要求纳税人在办理这些业务时再报送本通知所规定以外的文书资料。
具体工作要求如下:一、规范的范围本次规范主要针对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暂不包含税务稽查、税收法制、国际税收和出口退税等部分业务,本次未明确的税收业务仍按照原规定要求执行。
二、规范的内容根据在基层典型调查的情况,目前纳税人在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等70项经常发生的日常税收业务中需要报送文书资料167种,这167种文书资料需要纳税人在办理各类涉税事项时重复报送460次。
经省局研究决定,对上述纳税人办税事项中省局以下单位规定纳税人重复报送的文书资料进行清理简并,并明确了纳税人办理各项税收业务时需要报送的资料项目内容,形成了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报送文书资料一览表(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本次清理纳税人报送涉税文书资料依据的原则是:纳税人同一涉税资料原则上只报送一次;可以在现有软件中查询到的信息,非有变化原则上不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征管工作中非必须且简并后不影响征管工作质量的涉税资料,不再要求纳税人报送。
以上原则体现了总局关于简并涉税资料的总体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强化清理简并纳税人涉税资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充分认识到清理简并纳税人涉税资料既是降低征纳成本、优化服务、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要求,也是提高征管工作效率和质量、强化税收管理的要求,必须不折不扣、认认真真抓好落实。
纳税申报附送资料清单

纳税申报附送资料清单(通用)纳税人名称(章):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编码(档案号):了解电话:税收管理员:纳税申报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得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其他税种:税款所属时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注:1、本表由纳税人在报送纳税申报资料时填写,经税企双方确认签章;申报征收岗依业务规程传递至下一道环节(部门),直至逐级处理完成后作为档案资料;2、本表税务机关持一份,纳税人如需留存可加填一份。
附件3(范例):纳税申报附送资料清单(增值税)纳税人名称(章):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编码(档案号):了解电话:税收管理员:税款所属时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注:1、本表由纳税人在报送纳税申报资料时填写,经税企双方确认签章;申报征收岗依业务规程传递至下一道环节(部门),直至逐级处理完成后作为档案资料;2、本表税务机关持一份,纳税人如需留存可加填一份。
附件3(范例):纳税申报附送资料清单(其他)纳税人名称(章):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编码(档案号):了解电话:税收管理员:税款所属时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注:1、本表由纳税人在报送纳税申报资料时填写,经税企双方确认签章;申报征收岗依业务规程传递至下一道环节(部门),直至逐级处理完成后作为档案资料;2、本表税务机关持一份,纳税人如需留存可加填一份。
附件3(范例):纳税申报附送资料清单(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纳税人名称(章):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编码(档案号):了解电话:税收管理员:税款所属时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注:1、本表由纳税人在报送纳税申报资料时填写,经税企双方确认签章;申报征收岗依业务规程传递至下一道环节(部门),直至逐级处理完成后作为档案资料; 2、本表税务机关持一份,纳税人如需留存可加填一份。
附件3(范例):纳税申报附送资料清单(涉外所得税年度申报)纳税人名称(章):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编码(档案号): 了解电话: 税收管理员:税款所属时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注:1、本表由纳税人在报送纳税申报资料时填写,经税企双方确认签章;申报征收岗依业务规程传递至下一道环节(部门),直至逐级处理完成后作为档案资料;2、本表税务机关持一份,纳税人如需留存可加填一份。
税务行政审批项目附列资料(限时办结类)

4
延期缴纳税款审批业务
申报征收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需提供能够证明不可抗力存在的相关资料;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需提供报告期的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3、资产负债表;4、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证明材料;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困难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审批类减免税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以及要求减税、免税的原因和理由);2、减免税审批申请表;3、财务报表;4、土地权属资料;5、保险公司的理赔证明、地方政府证明、所属期的气象资料证明或其它能够有力说明纳税人困难或受灾的书证、物证及其他证据;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9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
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
1、《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0
个人独资1、《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1
困难减免(房产税)
审批类减免税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以及要求减税、免税的原因和理由);2、减免税审批申请表;3、财务报表;4、房产价值会计核算资料;5、房屋的权属证明;6、保险公司的理赔证明、地方政府证明、所属期的气象资料证明或其它能够有力说明纳税人困难或受灾的书证、物证及其他证据;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因森林病虫害、疫情、死亡而产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
在建工程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毁损损失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务文书式样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务文书式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3.10.25•【文号】国税发[1993]109号•【施行日期】1993.10.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务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1993]109号)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范征纳行为,推进以法治税,我局在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本着规范统一,精简适用,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了部分全国统一格式的税务文书式样,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充分认识制定全国统一的税务文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是我国税收征管的基本法律、行政法规,要全面贯彻和落实这项法律行政法规,还需要有一系列具体的操作规范来保证征纳双方各项权利的行使和各项义务的履行。
因此,制定一套全国统一的税务文书,就为征纳双方提供了严格的法律规范和行为准则,把征纳活动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利于促使广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从而提高征管水平和征管质量,保证执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这也是从制度上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个具体体现。
对此,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要有充分的认识,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二、制定全国统一的税务文书的原则、内容和范围此套税务文书基本上是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制作的,在设计的过程中主要本着规范统一、精简适用、便于操作的原则进行,基本上符合了征管工作客观实际。
由于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所规定和涉及到的税务文书的种类和内容很多,目前在全国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所有的文书都作统一。
因此,此套文书主要选择了涉及税务机关行使征收、管理、检查、处罚职权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各项纳税义务以及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采用的适用各税种的税务文书作为全国首次统一的范围。
企业申请困难性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条件及资料

企业申请困难性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条件及资料一、困难性减免房产税的条件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政策的通知》(粤地税发[2009]19号)规定,对纳税人按章纳税确有困难的,符合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困难性减免房产税:(一)纳税人因停产、停业、歇业、办理注销等原因而导致房产、土地闲臵,造成纳税确有困难的;(二)受市场因素影响,纳税人难以维系正常生产经营,出现较大亏损的,或支付给职工的平均工资不高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且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三)纳税人因政策性亏损,造成纳税困难的;(四)因不可抗力,如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社会现象,导致纳税人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造成纳税困难的;(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或属于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扶持产业的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六)其他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
二、困难性减免土地使用税的条件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的公告》(2014年第7号)规定,对纳税人按章纳税确有困难的,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困难性减免土地使用税:(一)因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损失,纳税确有困难的。
(二)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发生严重亏损(严重亏损是指年度亏损额超过年度收入总额的10%(含),下同),纳税确有困难的。
(三)因破产、停产(业)等原因而导致土地闲臵(如土地已用于出租、抵押等的,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土地闲臵情形),纳税确有困难的。
(四)受市场因素影响,难以维系正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亏损(严重亏损是指年度亏损额超过年度收入总额的10%(含),且当期(是指申请减免年度的上年度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纳税确有困难的。
关于2011年度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1年度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事项的通知各纳税人:2011年度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减免申请现已开始受理,根据嘉兴市地税局的工作部署,为顺利开展今年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工作,现将今年减免税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减免项目及减免条件1、遭受自然灾害。
遭受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
2、亏损企业。
当年利润出现亏损,并且亏损额达到注册资金的20%以上的单位。
3、搬迁企业。
为水利治理工程、旧城改造而搬迁,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而造成损失的单位。
4、指令性销售企业。
对承担粮油、食糖、盐、猪肉、饲料、药品、农资等政府指令性储备或销售任务的企业,其政府指令性储备或销售任务的收入可给予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若企业不能分开核算指令性项目和非指令性项目收入的,一律按规定征收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5、技术开发。
符合省政府《关于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3〕31号)规定支持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或属于县(市)级以上政府认定的骨干企业,有技术开发项目,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100万以上且占年末固定资产净值10%(含)以上的企业。
6、工业创意产业及基地。
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
7、新办高新技术企业。
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首次认定起一至三年内。
8、资源综合利用。
经市(地)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其资源综合利用部分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可减免应缴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若企业不能分开核算资源综合利用部分和非资源综合利用部分收入的,一律按规定征收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9、购置专用设备。
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且专用设备投资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
10、污水、垃圾、污泥收集和处理。
11、创意文化产业基地。
12、困难文化企业。
13、重点物流企业。
省重点物流企业按规定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
14、重点流通企业。
省重点流通企业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
15、景点类旅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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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签章)
办稅人员(签字):
年月日
受理部门:
经办人:
年月日
其他环节新增资料登记
资料名称
份数
备注
《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
纳税人识别号:
资料名称
份数
备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2
《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
1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1
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复印件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复印件
企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