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柴油机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技术规则修正案详解
船舶柴油机NOx排放的控制措施

船舶柴油机NOx排放的控制措施作者:王晓中蒋爱国来源:《科技资讯》 2012年第4期王晓中蒋爱国(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上海 200135)摘要:MARPOL73/78公约附则Ⅵ——“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对船舶柴油机氮氧化物(NOx)的排放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已有高达全球商船总吨位的81.88%的缔约国通过了该附则及其后续修正案。
船舶柴油机的NOx排放控制措施有机内控制和机外控制两种。
机内控制包括了气缸直接喷水(DWI)、增压空气加湿等措施。
机外控制则是指是在机内控制基础上,为了进一步降低排放量而采取的措施,主要应用的是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SCR)。
关键词:氮氧化物机内控制机外控制 DWI SCR中图分类号:U6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2(a)-0084-011 船舶柴油机NOx的排放规范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从1988年就开始正式着手于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议题的研讨及审议工作。
1997年9月15日至26日,MARPOL73/78公约的60个缔约国政府代表及15个非缔约国观察员在IMO总部召开了1997年防止大气污染国际会议,会议通过了MARPOL73/78公约的1997年议定书及8个决议。
议定书将“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作为附则Ⅵ纳入MARPOL73/78公约,并于2005年5月19日生效。
美国在2008年10月9日向IMO提交批准书,成为第53个批准MARPOL73/78公约附则Ⅵ的国家。
从该附则的最新批准情况看,已有高达全球商船总吨位的81.88%的缔约国通过了该附则及其后续修正案,附则Ⅵ的条款也更加细化、明确。
MEPC第58次会议于2008年10月6日至10日在英国伦敦IMO总部召开,会议一致通过了MARPOL73/78公约附则Ⅵ关于减少船舶排放废气的修正案,对船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该修正案已于2010年7月1日默认生效。
【开题报告】船用柴油机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技术研究

开题报告轮机工程船用柴油机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技术研究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2005年5月19日,MARPOL73/78附则VI正式生效之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传播造成大气污染的现象,但是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第57届会议通过了MARPOL73/78附则VI的修正案,对船舶废气中的氮氧化物与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的排放含量作了限制,禁止故意排放消耗臭氧的物质。
这一举措给航运业各相关利益方面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当今世界由于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通过了新的MARPOL73/78附则VI修正案,对柴油机的废气排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比如。
根据已生效的MARP0L73/78附则VI的规定,在NO x排放方面,对于2000年1月1日~2011年1月1日安装的柴油主机的NO x排放量不得超过17克/千瓦·时;2011年1月1日以后安装的柴油主机的NO x排放标准为14.4克/千瓦·时;2016年1月1日以后安装的柴油主机的NO x排放标准为:当船舶航行于指定的排放控制区域内时为3.4克/千瓦·时,在排放控制区外航行时仍为14.4 克/千瓦·时。
对于现有主机,MEPC 规定1990年1月1日~2000年1月1日安装的输出功率在5000千瓦以上、汽缸工作容积在90升以上的柴油主机的NO x 排放标准为17克/千瓦·时。
从另一方面讲,MARP0L73/78附则Vl的修正案是世界各相关国家、航运业内的各相关利益方相互博弈的结果,是政治、经济利益的体现。
按照市场理论,企业将根据技术实施能力的不通,通过技术占领甚至垄断市场,排斥不符合该技术标准的产品,达到排斥异己的目的。
MARP0L73/78附则VI中规定的排放限制标准的具体数值,基本上反映了目前船用柴油机生产制造的最高水平。
当今,许多发展中国家经过技术引进和研发,都可以生产制造船舶柴油机,但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和制造工艺水平还不够高,无论从经济性方面,还是从环保性方面,都不能与先进的船舶柴油机生产国相比。
船用柴油机氮氧化物排放规范、技术标准和控制技术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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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对 于 按 推 进 特 性 运 行 的 船 用 主 、 辅 机 , 应 采 用 E 试 验 循 环 模 式 . 3
所 需 的 “ 温 富 氧 ”条 件 。 有 研 究 表 高 明 , 当 反 应 温 度 超 过 2 0 K , 每 升 20时
高9 K 0 ,氮 氧化 物N x 生成 量就 会翻 0的 倍 增 长 。 同 时 ,氮 氧 化 物 N x 生成 0 的 量还 与高温 维持 时间长 短有关 。
( 肥 熔 安 动 力机 械 有 限 公 司 ,合 肥 2 0 0 合 3 6 1)
喘息症 。光 化学烟雾还具有损 害植物、 提 要 :随着人 们环保 意识 的增 强,船舶 的废气 污染 引起 了人 们 的高度
损坏橡 胶制 品等 危害 。
重视 。限制 船用柴 油机 氮氧 化物N x O 的排 放成 为 了防止船 舶污 染 的一个重 要 课题 。本文 叙述 了氮氧 化物N x 成 的条件 、危 害,相关 法规 和技 术标准 的 0形 最 新进 展和 降低 氮氧化 物N x 0 排放 量 的技术研 究 。
21/ ] 6 3
■■‘准化 工 舅 程
2 0 年 1 月 6日至 1 08 0 0日举 行 的M P 面 a d 中规 定 的 试验 循环 模 式 及加 权 系数 进 行测 试 ; EC 至 表
第 5 次 会 议 上 , 修 订 后 的 附 则 V 和 8 I
a 对 于 恒 速运 行 的船 用 主 机 ,包括 柴 油 电力 驱 动或 可 调 螺 距 桨装 置 ,应 .
夏 立 国
合 物 ,统 称 为 氮 氧 化物 N x。氮 氧 化 0
物 N x 对 肺 和 呼 吸 道 产 生 剧 烈 的 刺 0会 激 , 亚 硝 酸 盐 则 能 与 人 体 内 的 血 红 蛋 白 结 合 , 形 成 变 性 血 红 蛋 白 , 可 造 成
船用柴油机排放标准tier2

船用柴油机排放标准tier2船用柴油机排放标准 Tier 2近年来,海洋环境的保护以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热点话题。
船用柴油机被广泛应用于海运领域,而其排放物的治理对于保护海洋环境和减少空气污染至关重要。
为此,国际航运组织(IMO)开发并实施了一系列的船用柴油机排放标准。
船用柴油机排放标准 Tier 2是IMO制定的一项重要标准,旨在限制船舶柴油机的氮氧化物(NOx)排放。
该标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并适用于主要用途为商业海洋运输的船舶。
Tier 2标准要求船舶使用经过技术改进的柴油机来降低NOx的排放水平,从而减少对大气和海洋的污染。
根据Tier 2标准的要求,船用柴油机在进行设计和制造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1. 燃烧系统优化:船舶柴油机需要使用先进的燃烧系统,以确保燃烧过程更加高效和完全,从而减少NOx的生成。
2. 高效喷油系统:喷油系统的设计在减少NOx排放方面起到关键作用。
通过优化喷油系统的结构和控制,可以实现燃油的精确喷射,从而提高燃烧效率和降低NOx排放。
3. 废气再流混合技术:船用柴油机在Tier 2标准中要求使用废气再流混合(EGR)技术。
该技术通过将部分废气重新引入燃烧室,降低燃烧温度,从而减少NOx的生成。
4. 电子控制系统:船舶柴油机需要配备先进的电子控制系统来实现对引擎性能的精确控制。
该系统能够监测和调节关键参数,以确保柴油机在各种工况下都能够准确地满足Tier 2标准的要求。
除了这些设计和技术改进,Tier 2标准还规定了柴油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监测和测试要求。
船舶经营者需要定期进行NOx排放的监测和测试,并将相应的数据提供给相关监管机构。
这有助于确保柴油机在使用过程中始终符合Tier 2标准的要求。
总的来说,船用柴油机排放标准Tier 2在确保航运业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采用先进的燃烧技术和控制系统,船舶可以更好地减少NOx的排放,保护海洋环境,改善空气质量,并为全球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船用柴油机氮氧化物排放试验及检验指引2017-中国船级社

中 国 船 级 社船用柴油机氮氧化物排放试验及检验指南2017生效日期:2017年5月5日北京说 明本指南是《船用柴油机氮氧化物排放试验及检验指南》(2015)的修订版,主要修改依据为国际海事组织2016年通过的2008年NOx技术规则修正案(MEPC. 272(69)决议),该决议的生效时间为2017年9月1日。
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涉及到:(1)增加了单一气体燃料发动机的内容,包括:修改船用柴油机的定义;在发动机族和发动机组选择导则中增加气体燃料发动机的相关特征;增加了单一气体燃料发动机f a参数和k hd参数的计算方法;在船上简化测量方法中,增加试验燃气的相关规定;明确对于单一气体燃料发动机(无引燃油喷射),碳氢化合物分析仪可为非加热式火焰离子探测器(FID)型,而二氧化锆传感器(ZRDO)不应用于双燃料或单一气体燃料发动机;在母型机试验报告和试验数据中,增加气体燃料发动机的相关内容;在柴油机参数检查方法的检查清单中,增加气体燃料发动机的相关参数。
(2)修订双燃料发动机的内容,与新增的单一气体燃料发动机的内容协调。
本指南生效后替代《船用柴油机氮氧化物排放试验及检验指南》(2015)。
目录第1章通则 (1)1.1 目的 (1)1.2 适用范围 (1)1.3 定义和缩写 (1)第2章 NOx排放标准 (3)2.1 一般规定 (3)2.2 船用柴油机最大允许NO x排放极限值 (3)2.3 2000年1月1日以后建造船舶上安装的船用柴油机 (3)2.4 2000年1月1日以前建造船舶上安装的船用柴油机 (4)2.5 经重大改装的柴油机 (4)2.6 适用的试验循环及加权系数 (5)第3章检验与发证 (7)3.1 一般规定 (7)3.2 Tier I柴油机适用的检验规则 (7)3.3 检验申请 (8)3.4 柴油机的前期发证检验 (8)3.5 柴油机的船上检验程序 (11)3.6 现有柴油机的发证 (12)3.7 发证的总体要求 (12)第4章柴油机族与柴油机组的认可 (13)4.1 一般规定 (13)4.2 柴油机族的认可 (13)4.3 柴油机组的认可 (15)第5章试验台NOx排放测量程序 (18)5.1 一般规定 (18)5.2 适用范围 (18)5.3 试验条件 (18)5.4 试验用燃料 (20)5.5 测量设备和测量数据 (20)5.6 排气流量确定方法 (20)5.7 气体排放计算 (21)5.8 试验台NOx排放测量 (24)5.9 试验报告 (25)第6章船上验证符合NOx排放标准的方法 (26)6.1 一般规定 (26)6.2 柴油机参数检查法 (26)6.3 简化测量法 (27)6.4 直接测量和监测法 (29)第7章测试机构认可 (33)7.1 一般规定 (33)7.2 认可条件 (33)7.3 认可程序与要求 (33)附录1 EIAPP证书格式(2000) (34)附录2 符合证明证书格式(2000) (39)附录3 EIAPP证书格式(2009) (42)附录4 符合证明证书格式(2009) (47)附录5 船用柴油机检验和发证流程图 (52)附录6 试验大纲的主要内容(参考) (56)附录7 船用柴油机排气成分分析仪的技术条件 (57)附录8 分析仪器的校准 (60)附录9 母型机试验报告和试验数据 (68)附录10 排气质量流量计算(碳平衡法) (84)附录11 柴油机参数检查方法的检查清单 (86)附录12 直接测量和监测法的实施 (87)附录13 缩写、下标和符号 (91)第1章通则1.1 目的1.1.1 为贯彻执行2008年新修订的MARPOL公约附则VI《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MEPC.176(58)决议)的第13条及《船用柴油机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技术规则》(MEPC.177(58)决议)的规定,特修订《船用柴油机氮氧化物排放试验及检验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97年议定书附件修正案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97年议定书附件修正案(经修订的《防污公约》附则VI)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第I章总则第1条适用范围本附则的规定应适用于所有船舶,但本附则第3、5、6、13、15、16和18条另有明文规定者除外。
第2条定义就本附则而言:1 附则系指经《1978年议定书》和《1997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国际公约(MARPOL)》附则VI,附则可由本组织修订,但这些修正案需按本公约第16条的规定予以通过并生效。
2 相似建造阶段系指在该阶段:.1 可辨别某一具体船舶的建造开始;和.2 船舶业已开始的装配量至少为50吨或为全部结构材料估算质量的1%,取较少者。
3 周年日期系指每年与《国际防止大气污染证书》期满之日对应的月和日。
4 辅助控制装置系指船用柴油机上安装的用于保护柴油机和/或其辅助设备不受可导致其损坏或故障的操作条件影响的或有助于柴油机起动的一个系统、功能或控制策略。
辅助控制装置也可以是业已满意地表明为非抑制装置的策略或措施。
ANNEX 13Page 25 连续进料系指当焚烧炉在正常操作条件下,燃烧室工作温度在850℃和1,200℃之间时,无需人工辅助将废物送入燃烧室的过程。
6 抑制装置系指为激活、调整、推迟或停止排放控制系统的任何部件或功能而对操作参数(例如:发动机速度、温度、进气压力或任何其他参数)进行测量、感应或反应的装置,从而在正常操作遇到的工况下降低排放控制系统的有效性,但在适用的排放发证试验程序中大量使用该装置者除外。
7 排放系指从船舶上向大气或海洋中释放受本附则控制的任何物质。
8 排放控制区系指要求对船舶排放采取特殊强制措施以防止、减少和控制NO X、SO X或颗粒物质的排放或所有三类物质的排放造成大气污染以及伴随而来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不利影响的区域。
排放控制区域应包括本附则第13和14条所列或所指定的区域。
船用柴油机减少氮氧化物排放技术的研究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船用柴油机减少氮氧化物排放技术的研究褚清军沈光玉(山东威海海事局,山东威海264200)摘要随着世界经济发展和人民环保意识的增强,船舶造成的大气污染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
本文介绍了国际海事组织对M A R POL公约附则V l的修正案中关于船舶柴油机N O。
排放的新规定,N O。
的生成机理以及几种主要的减少N O,排放的技术,并为船用柴油机减少N O,排放指明了发展方向。
关键词船用柴油机;N O,排放;M A R PO L73/78公约中图分类号U664.12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1—8100(2010)05--0016—03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也逐渐加强。
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对外贸易和航运业的迅猛发展,船舶柴油机排气造成的大气污染已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船用柴油机为了提高经济性,使用劣质燃油,并且一般强化程度很高,因而减少其污染物排放,尤其是N O。
排放比较困难。
近年来,由于技术进步,船用柴油机在减少N0x排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图1I M O排放法规对N O。
排放的限制1船用柴油机N O x排放立法2N O。
生成机理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 ari ne E nvi r onm ent Pr ot ect i on C om m i t t ee,M E PC)在1997年通过了M A R PO L公约73/78附则V I,即“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提出了对2000年之后安装或改装的船用柴油机的排放控制。
该法规于2005年5月19日正式生效,截止2008年10月10日,已经有53个国家批准了该法规,占世界商船总吨位的81.188%。
2008年10月10日,M E PC通过了附则Ⅵ的修正案,定义了三个级别的船用柴油机排放法规体系,正在执行的附则Ⅵ内容被作为Ti e r I标准纳入其中,并增加了更加严格的Ti e r I I(2011年全球实施)和Ti erⅢ(2016年排放控制区实施)。
船用柴油机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技术规则修正案

船用柴油机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技术规则修正案船用柴油机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技术规则修正案(2008年氮氧化物技术规则)引言前言1997年9月26日,《经1978年议定书修正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 73/78)当事国大会以大会决议2通过了《船用柴油机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技术规则》(《氮氧化物技术规则》)。
《防污公约》附则VI-《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于2005年5月19日生效后,该附则第13条适用的所有船用柴油机都必须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2005年7月,环保会第53届会议同意修订《防污公约》附则VI和《氮氧化物技术规则》。
2008年10月,环保会第58届会议完成了审议,本《氮氧化物技术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就是该过程取得的结果。
作为一般性的背景信息,在燃烧过程中形成氮氧化物的先决条件是氮和氧。
这些成分一起构成柴油机吸入空气的99%。
在燃烧过程中氧气将被消耗,多余氧气的数量是空气/燃料比的函数,柴油机在此情况下运转。
氮在燃烧过程中大多未起反应;但有很小一部分将被氧化形成多种形式的氮氧化物。
能够形成的氮氧化物(NO X)包括一氧化氮(NO)和二氧化氮(NO2),其总量主要是火焰或燃烧温度的函数,以及存在于燃料中有机氮(如果存在)数量的函数,氮氧化物的形成还是氮和多余氧气在柴油机燃烧过程中暴露在高温下时间的函数。
换句话说,燃烧温度愈高(如高峰值压力、高压缩比、高供油比率等),所形成的氮氧化物总量就越大。
通常低速柴油机所形成的氮氧化物量比高速机要大。
氮氧化物能引起酸化,形成对流层臭氧,营养富集等不良环境影响,对全球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本规则旨在为船用柴油机试验、检验和发证规定强制性程序,以使柴油机制造厂、船东和主管机关能够确保所有适用的船用柴油机符合附则VI第13条规定的关于氮氧化物排放限值。
在制定一系列简单实用的要求(其中对确保符合氮氧化物排放允许值的措施作了定义)时,已认识到精确制定船用柴油机实际加权平均氮氧化物排放量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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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柴油机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技术规则修正案(2008年氮氧化物技术规则)引言前言1997年9月26日,《经1978年议定书修正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 73/78)当事国大会以大会决议2通过了《船用柴油机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技术规则》(《氮氧化物技术规则》)。
《防污公约》附则VI-《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于2005年5月19日生效后,该附则第13条适用的所有船用柴油机都必须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2005年7月,环保会第53届会议同意修订《防污公约》附则VI和《氮氧化物技术规则》。
2008年10月,环保会第58届会议完成了审议,本《氮氧化物技术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就是该过程取得的结果。
作为一般性的背景信息,在燃烧过程中形成氮氧化物的先决条件是氮和氧。
这些成分一起构成柴油机吸入空气的99%。
在燃烧过程中氧气将被消耗,多余氧气的数量是空气/燃料比的函数,柴油机在此情况下运转。
氮在燃烧过程中大多未起反应;但有很小一部分将被氧化形成多种形式的氮氧化物。
能够形成的氮氧化物(NO X)包括一氧化氮(NO)和二氧化氮(NO2),其总量主要是火焰或燃烧温度的函数,以及存在于燃料中有机氮(如果存在)数量的函数,氮氧化物的形成还是氮和多余氧气在柴油机燃烧过程中暴露在高温下时间的函数。
换句话说,燃烧温度愈高(如高峰值压力、高压缩比、高供油比率等),所形成的氮氧化物总量就越大。
通常低速柴油机所形成的氮氧化物量比高速机要大。
氮氧化物能引起酸化,形成对流层臭氧,营养富集等不良环境影响,对全球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本规则旨在为船用柴油机试验、检验和发证规定强制性程序,以使柴油机制造厂、船东和主管机关能够确保所有适用的船用柴油机符合附则VI第13条规定的关于氮氧化物排放限值。
在制定一系列简单实用的要求(其中对确保符合氮氧化物排放允许值的措施作了定义)时,已认识到精确制定船用柴油机实际加权平均氮氧化物排放量的困难。
鼓励主管机关在适当受控条件下能进行精确试验的试验台上,对船用推进系统和辅柴油机的排放性能进行评估。
本规则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在这个初始阶段确保符合附则VI第13条。
其后的船上试验将不可避免地受限于范围和精确度两方面,其目的应为推理或推断排放性能和证实柴油机的安装、操作和维护遵循了制造厂的规范,以及任何调整或改装没有偏离制造厂初次试验和发证确立的排放性能。
目录页码引言 (3)前言 (3)缩写、下标和符号 (6)第1章-总则 (9)1.1 目的 (9)1.2 适用范围 (9)1.3 定义 (9)第2章-检验和发证 (12)2.1 通则 (12)2.2 发动机的前期发证程序 (13)2.3 发动机的发证程序 (14)2.4 技术档案和船上氮氧化物核实程序 (16)第3章-氮氧化物排放标准 (18)3.1 船用柴油机最大允许氮氧化物排放限值......................... (18)3.2 适用的试验循环和加权因数 (18)第4章-系列化生产的发动机认可:发动机族和发动机组的概念 (21)4.1 通则 (21)4.2 文件 (21)4.3 发动机族概念的应用 (21)4.4 发动机组概念的应用 (25)第5章-试验台氮氧化物排放的测量程序…………………..….. .. 285.1 通则 (28)5.2 试验条件 (28)5.3 试验燃油 (30)5.4 测量设备和测量数据 (31)5.5 废气流量的测定 (31)5.6 发动机相关参数和其它基本参数的测试仪的允许偏差 (32)5.7 确定气体成份的分析仪 (32)5.8 分析仪的校准 (32)5.9 试验运行 (32)5.10 试验报告 (32)5.11 气体排放数据评估 (35)5.12 气体排放计算 (35)第6章-船上验证符合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的程序 (40)6.1 通则 (40)6.2 发动机参数检查方法 (40)6.3 简化测量方法 (43)6.4 直接测量和监测方法 (46)第7章-现有发动机的发证 (52)附录附录1 -EIAPP证书格式 (52)附录2 -船用柴油机检验和发证流程图 (56)附录3 -确定船用柴油机排放气体成分的分析仪的技术条件 (60)附录4 -分析和测量仪器的校准 (65)附录5 -母型机试验报告 (78)-第1节-母型机试验报告 (78)-第2节-技术档案中包括的母型机试验数据 (86)附录6 -废气质量流量计算(碳平衡法) (89)附录7 -发动机参数检查方法的检查清单 (91)附录8 -直接测量和监测法的实施 (94)缩写、下标和符号下表1、2、3和4概述了整个规则,包括附录3中的分析仪器的技术条件、附录4中的分析仪器的校准要求、第5章和附录6中的气体流量计算公式所用的缩写、下标和符号以及第6章有关船上核实检验数据所用的符号。
.1 表1:代表本规则中所述的柴油机气体排放以及校准和满量程气体中的化学成分的符号;.2 表2:用于本规则附录3中规定的柴油机气体排放测量的分析仪的缩写;.3 表3:用于本规则第5章、第6章、附录4和附录6使用的术语和变量的符号及下标;以及.4 表4:用于本规则第5章、第6章和附录6所用的燃料成分的符号。
表1化学成分的符号和缩写表2柴油机气体排放测量分析仪的缩写(参阅本规则附录3)表3术语和变量测量方法的符号及下标(参阅本规则第5章、第6章、附录4和附录6)表4燃料成分的符号第1章总则1.1 目的1.1.1 本《船用柴油机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技术规则》,以下称本规则,详细规定了船用柴油机的试验、检验和发证要求,以确保其符合附则VI第13条的氮氧化物(NO X)排放限值。
本规则中引用的规则条款均指附则VI。
1.2 适用范围1.2.1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已安装或设计并拟安装在附则VI和第13条适用的任何船上的输出功率大于130 kW的船用柴油机。
就第5条关于检验和发证要求而言,本规则仅涉及柴油机符合NO X排放限值的适用要求。
1.2.2 就本规则的适用而言,各主管机关有权委托经授权的组织代行本规则要求的主管机关的职能1。
在任何情况下,主管机关对检验和发证负全部责任。
1.2.3 就本规则而言,如能证明柴油机在初次发证、年度、中间和换证检验和其他要求的检验时NOx排放重量在这些限值之内,则该柴油机应被认为符合第13条的适用NOx排放限值。
1.3 定义1.3.1 氮氧化物(NO X)排放系指氮氧化物总排放量,按二氧化氮排放总重量计算,并以本规则所规定的相关试验周期和测量方法确定。
1.3.2 船用柴油机的实质性改装系指:.1 对安装在2000年1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上的发动机而言,实质性改装系指:可能造成发动机超出列于第13条规定的适用排放限值的发动机的改装。
如果技术档案中所指的不改变排放性能的常规发动机部件部分更换,不论是一部分还是多部分部件被替换,均不视为“实质性改装”。
.2 对安装在2000年1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上的发动机而言,实质1参见IMO A.739(18)号决议通过的《代表主管机关的组织的授权指南》和IMO A.789(19)号决议通过的《被认可组织代表主管机关执行检验和发证的细则》。
性改装系指增加了6.3所述的简单测试方法确定的发动机现有排放特性,使其超出6.3.11所述的允许值的任何改装。
这些改变包括,但不限于其运转或技术参数(例如:改变凸轮轴、燃油喷射系统、空气系统、燃烧室构造,或发动机定时校准)的改变。
经证明按认可的方法安装与第13.7.1.1条一致或证书与第13.7.1.2条一致,就本附录第13.2条适用而言不被视为实质性改装。
1.3.3 构件系指影响氮氧化物排放功能的那些互换性部件,由其设计/部件号标识。
1.3.4 设定系指对影响发动机氮氧化物排放性能的可调整部分的调整。
1.3.5 操作值系指柴油机参数,如发动机日志中所载的与氮氧化物排放量性能有关的气缸峰值压力、排气温度等。
这些数据与载荷有关。
1.3.6 EIAPP证书系指与氮氧化物排放有关的发动机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
1.3.7 IAPP证书系指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
1.3.8 主管机关与《73防污公约》第2章第(5)分段具有相同的含义。
1.3.9 船上氮氧化物核实程序系指发动机证书申请方特别说明并经主管机关认可的在所要求的初次发证检验或换证、年度或中间检验时船上使用的可包括设备要求的程序,以证实符合本规则的任何要求。
1.3.10 船用柴油机系指第13条适用的,以液体或双燃料运行的任何往复式内燃机,包括加压器/混合系统(如适用)。
如果发动机拟在气体模式中正常运转,即使用主要的燃料气体和少量的液体引燃油,仅此运转模式应满足第13条的要求。
如果发生故障由于气体供应受限而使用纯液体燃料运转,应对驶往下个港口进行故障修理的航次予以免除。
1.3.11 额定功率系指第13条和本规则适用的船用柴油机的铭牌及技术档案中载明的最大持续额定输出功率。
1.3.12 额定转速系指船用柴油机铭牌及技术档案中载明的在额定功率输出时的每分钟的曲轴转数。
1.3.13 制动功率系指在曲轴或其等效设备处测得的测量功率,为了在试验台上运转该发动机仅设有必要的标准辅助设备。
1.3.14 船上条件系指发动机:.1 安装在船上并与其驱动的实际设备相连接;和.2 处于运行状态以执行该设备的功能。
1.3.15 技术档案系指根据本规则第2.4条的包括发动机构件和设定值的有可能影响发动机氮氧化物排放的所有参数细节的记录。
1.3.16 发动机参数记录簿系指与《发动机参数检查法》共同使用的、记录包括构件和发动机的设定值等可能影响发动机氮氧化物排放的所有参数变化的文件。
1.3.17 认可方法系指应用于特定发动机或一系列发动机、确保其符合第13.7条所述的适用氮氧化物限值的方法。
1.3.18 现有发动机系指适用第13.7条的发动机。
1.3.19 认可方法档案系指描述认可方法及其检验方式的文件。
第2章检验和发证2.1 通则2.1.1 凡1.2中规定的船用柴油机,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都应接受下列检验:.1 前期发证检验,这种检验应保证发动机的设计和装备使其符合第13条规定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
如经检验合格,主管机关签发发动机国际防止空气污染(EIAPP)证书。
.2 初次发证检验,这种检验应在发动机安装上船后但尚未投入使用之前进行。
该检验应保证安装到船上的发动机包括前期发证后的任何改装和/或调整(如适用)符合第13条规定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
该检验作为船舶初次检验的一部分,可向船舶初次签发《国际防止空气污染(IAPP)证书》也可对船舶有效IAPP证书予以修正已反映安装了新发动机。
.3 换证、年度和中间检验,这种检验应作为第5条要求的船舶检验的一部分,以确保发动机继续完全符合本规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