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钢筋进场、取样、送检、材质证明书及试验报告发放的规定
钢筋原材进场取样规范XX

钢筋原材进场取样规范XX1、钢筋原材进场取样规范钢筋原材进场取样规范XXXX篇一:钢筋原材取样新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XX 〔XX年版〕局部修订条文将于XX年8月1日实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XX〔XX年版〕局部修订条文将于XX年8月1日实施。
近日,省监督总站发布了苏建质监函〔XX〕28号通知,现将文件内容转发如下: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XX〔XX年版〕局部修订的条文的贯彻执行,结合我省实际状况,经争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钢筋进场时和钢筋调直后〔接受无延长功能的机械设备调直的钢筋除外〕,应托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2、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见证检测。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应对其纵向受力钢筋进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检测。
检测机构应在检测报告中明确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和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
当两个比值及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满足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时,在检测结论中应明确“不适用于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
软件开发单位应于XX年8月1日前对检测软件做出调整维护,以满足上述要求。
二、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XX〔XX年版〕局部修订的条文要求做好钢筋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工作。
在查询钢筋现场抽测复验的检测报告时,应从有关指标核查检测报告结论,不满足使用范围的钢筋不得使用。
三、工程质3、量监督机构应加强该项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以保证钢筋符合验收规范的要求。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关于准时学习《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XX年版〕的通知来源:发布时间:XX-07-06各工程参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04-XX《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XX年版〕已经重新修订,并将于XX年8月1日起开头实施。
关于钢筋进场、取样、送检、材质证明书及试验报告发放的规定

关于钢筋进场、取样、送检、材质证明书及试验报告发放的规定关于钢筋进场、取样、送检、材质证明书及试验报告发放的规定关于钢筋进场、取样、送检等问题的处理⽅法的有关规定钢筋进场后,项⽬材料员组织材料验收(包括材质证明书)填写钢筋送检通知单和钢筋进场台帐。
材料员填写送检通知单时,请钢筋加⼯队注明钢筋⽤于哪个单位⼯程(本项⽬有15个单位⼯程:1—10#楼、地下车库、会所、南⼈防、北⼈防、职⼯管理房)和哪个结构层。
材料员需注明⽣产⼚家、炉号(牌号)、进场⽇期、吨位等送检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内容。
钢筋进场台帐按如下格式填写。
钢筋进场台帐序号进场⽇期⽣产⼚家炉号(牌号)规格吨位材质证明书(出产合格证、标牌)提供及移交情况报验情况送检通知单编号备注试验组收到送检通知单后,按程序要求进⾏见证取样(取样组数根据规范规定来确定)并填写材料检验台帐(钢筋)。
材料检验台帐的格式如下。
材料检验台帐(钢筋)中“报告处置情况”栏的填写⽅式:报告××××代表××吨钢筋,主要⽤于××单位⼯程或×号楼×部位或楼层×吨,⽤于××单位⼯程或×号楼×部位或楼层×吨……,报告原件存放××单位⼯程资料中,其它单位⼯程作抄件。
抄件由栋号资料员交王平,统⼀到试验室盖章。
为便于“报告处置情况”栏的填写,钢筋组按下表要求提供各单位⼯程不同部位或楼层的钢筋需⽤量。
“报告处置情况”栏填写时,由王平、胡岚、郑杰平等⼈确定处置⽅法。
各栋号必须服从。
钢筋材质证明书(原件)由项⽬材料员收集,在钢筋进场后5天内移交项⽬⼯程技术部资料员胡岚,胡岚会同郑杰平、王平根据钢筋试验报告的处置办法确定材质证明书原件存放在××单位⼯程的资料内,其它单位⼯程采⽤复印件。
胡岚在复印件上注明哪份⽤于哪个单位⼯程及该单位⼯程的使⽤数量,并将复印件交项⽬材料员到钢材供应商处加盖公章。
进场钢筋的验收、检测要求

钢筋材料进场核验、送检的有关要求近期在技术资料报验、审核中,监理发现钢筋材料进场报验、审核、送检存在以下问题:1、检验批混乱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规定,“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生产日期、炉号)、同一规格(直径和级别)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60t)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但在实际采购进场时,前海基础指挥部组织的2014年11月26日月度检查评比中发现,很多施工单位进场钢筋的报验数量为60t、350t、120t的极限值,而对进场钢筋的批次(炉号、生产日期)不进行核查,出现同一批进场的同一种直径的规格的钢筋,出现了不同生产日期、不同炉号的多批次钢筋,而没有按不同批次钢筋进行送检,出现不同批次的钢筋漏检的质量缺陷。
钢筋是结构受力的主要材料,是工程强制性检验指标,一旦出现不同批次钢筋漏检的情况,或者漏检的不同批次的钢筋存在质量检验不合格的风险,所使用的结构工程所在分项工程不能评为合格工程,以致整个工程不能评为合格。
在现实中,对进场的同一直径钢筋存在不同生产日期、不同炉号的情况,但在施工人员操作中,不认真执行不同批次材料必须送检的规定,而是规避不同炉号钢筋进场的实际情况,将多批次钢筋(不同炉号、不同生产日期的同一直径的钢筋)混合成一个批次,以减少钢筋送检批次,减少试验费,而造成工程质量风险,以致造成所使用的钢筋结构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的工程。
在实际操作中,钢筋进场数量在理论上是不可能巧合出现以t为单位的整数倍。
如在材料进场和送检时,某规格的钢筋如直径∮25、级别HRB335正好是60t,可以认定该项材料的实际进场重量是编造出来,是不可以采纳和胜任的数据。
这样做的结果,可以判断进场数量是假资料。
2、钢筋进场时厂家标牌混乱钢筋进场在产品上必须有厂家标牌,以辩识进场钢筋的主要参数和产品批号,如直钢筋应在两端头有铆钉固定的厂家标牌,如圈圆钢筋在捆扎处也应有厂家标牌,厂家标牌上有“厂家名称、生产日期、钢筋的直径、钢筋的级别或力学指标如HPB335/HRB/HRB335E等、单捆钢筋的实际称重、单捆的根数、单根的长度”。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样本(三篇)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样本1. 钢筋:源自同一制造商、同规格、同批次,且总量不超过60吨的同类型钢筋视为一批。
在钢筋进场前,需核查其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文件、质保单以及钢材铭牌,确保与质量证明材料一致。
2. 钢筋焊接接头:闪光对焊:由同一焊工在同一天内完成的相同等级、相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当数量达到或超过规定数量时,视为一批。
电渣压力焊:每一楼层或施工区段中,相同等级钢筋的接头达到特定数量时,视为一批。
直螺纹连接:在施工前,需进行工艺检验。
同批钢筋、同种机械连接形式的接头试件不少于3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现场检验时,以相同施工条件下,使用同一批材料、同等级、同形式、同规格的接头达到特定数量时,视为一批。
3. 砖块:普通砖:同品种、同规格、同制造商的普通砖达到特定数量时,视为一批。
烧结空心砖:同品种、同规格、同制造商的烧结空心砖达到特定数量时,视为一批。
加气砼砌块:同品种、同规格、同制造商的加气砼砌块达到特定数量时,需进行不少于特定组数的检验。
4. 土壤试验:对回填土进行密实度和干容重的检测。
5. 防水材料:沥青防水卷材:同一制造商的同品种、同等级产品,达到特定数量时,抽取特定数量的卷材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
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选取特定数量进行物理性能检验。
自粘橡胶沥青防水卷材:同制造商的同品种、同等级产品,达到特定数量时,抽取特定数量的卷材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
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选取特定数量进行物理性能检验。
聚氨酯防水涂料:同制造商的同品种产品,达到特定数量时,视为一批。
6. 防腐、绝缘、保温材料:在存在疑问时,进行抽样检测。
7. 铝合金、钢、塑钢窗:检测其抗风压性、空气渗透性和雨水渗透性。
每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特定范围内,按特定组数进行检测。
8. 不合格处理制度:进场原材料:所有进场原材料必须附带质量证明书和合格证,且内容需包含规定信息。
对于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的制造商,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关于钢筋进场检验及抽样复试等有关要求

关于钢筋进场检验及抽样复试等有关要求一、钢筋进场检验的程序及规范作法1.检查合格证钢筋进场时,合格证原件(盖有厂家红印章)必须随钢筋同时进场。
如不能提供原件,需在原件上注明如下内容:进场钢筋的吨位;拟用在哪个部位;经办人(厂家或经销商);原件存放地点。
然后复印,在复印件上再盖厂家或经销商的红印章后留存工地,作为该批进场钢筋的合格证。
以此确保发放到各工地的某种规格的钢筋吨位数之和等于原件上的总吨位数。
合格证的检查内容如下:⑴合格证上必须标注厂名、厂址;合格证与生产许可证上的厂家名称必须相一致。
⑵合格证上必须标注该批钢筋执行国家标准的名称。
且合格证上标注的执行标准名称必须与锚固在钢筋端部扉子上注明的执行标准名称相一致。
⑶合格证上必须标注钢筋产品的名称,例如“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等,且产品名称必须与所执行的国家标准相对应(详见本文第四部分)。
⑷合格证上必须标注厂家生产许可证的编号。
每一生产厂家均有唯一的一个生产许可证编号。
现场应将厂家的有效生产许可证编号记录在案,以备以后对进场钢筋作核对之用。
⑸合格证上必须标注炉号。
合格证上的炉号应与钢筋端部扉子上所标注的炉号相一致,或者说,合格证上所标注的炉号应该包含进场钢筋端部扉子上所标注的炉号。
⑹合格证上必须标注钢筋牌号(例如HRB335等),且合格证上的钢筋牌号必须与钢筋端部扉子上标注的钢筋牌号以及钢筋表面上轧制的牌号相一致。
⑺合格证上必须标注钢筋规格,且合格证上标注的钢筋规格必须与进场钢筋规格相一致;⑻合格证上必须标注出厂实测的力学性能数据。
所标注的有关数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见本文第五部分第2条“热轧带肋钢筋新、老标准力学性能的区别”)。
⑼合格证上必须标注出厂实测的五种化学元素的成分含量和炭当量值。
所标数值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见本文第五部分第3条“热轧带肋钢筋的化学成分”)。
⑽合格证上必须标注该批进场钢筋的重量。
对于合格证上的重量与进场钢筋的重量不相符的处理方法,见本文第一部分第6条“进场钢筋合格证的归档”有关规定。
钢筋原材送检取样规范

钢筋原材送检取样规范钢筋原材送检取样规范是用于指导钢筋原材料送检取样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以下是钢筋原材送检取样规范的主要内容:1.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口和国内生产的钢筋原材料,包括钢筋棒、钢筋线等。
2. 取样方法:a. 取样地点应根据钢筋原材料的存储情况和数量确定,确保取样的代表性。
b. 取样时应使用清洁的工具,避免任何可能导致污染或损坏的物质接触样品。
c. 取样时要保持取样工具和样品的干燥,以防止含水量影响样品的分析结果。
d. 样品包装应使用密封的容器,避免样品的丢失和污染。
e. 取样时要记录取样地点、时间和数量等信息,并进行标识。
3. 取样数量:a. 取样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和标准要求进行确定。
一般情况下,每个批次至少取样3~5个位置,每个位置取样不少于5个。
b. 取样时要确保每个样品数量足够,以进行多次检测和分析。
4. 取样频率:a. 取样频率应根据实际需要和标准要求进行确定。
通常情况下,按批次、每日或每周进行取样。
b. 取样频率应保证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任何可能的质量问题。
5. 取样记录:a. 取样时要详细记录取样地点、时间、数量、方法等信息。
b. 取样记录要与样品一起进行封存,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保存,以备后续审查和调查。
6. 取样检验:a. 取样检验应根据钢筋原材料的标准要求进行,包括尺寸、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方面的检测。
b. 取样检验应由经过培训和合格的检验人员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取样报告:a. 取样报告应详细记录取样、检验和分析结果等信息,并根据需要提供抽样证明及其他必要的文档。
b. 取样报告应及时提交给有关单位和人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纠正任何质量问题。
钢筋原材送检取样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可以保证钢筋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
同时,严格执行取样规范,有助于建立健全的检验制度,提高钢筋原材料的质量管理水平,促进钢筋行业的良性发展。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其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均能经过检验和试验,且对其状态加以标识,防止误用不合格的材料及半成品,严格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
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检测范围及标识工程所用的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有产品合作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要求。
项目材料员负责对工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分类、堆放、隔离、标识,并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要和取样员会同监理见证员对需见证取样的材料,按规定要求,现场见证取样100%,见证送样送检30%以上。
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材料员应挂写有“待检”字样的标识牌。
并送至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取回检验报告,交内业资料员保存。
原材料、半成品已经检验和试验,但尚待判定的,材料员应挂有“待判定”字样的标识牌。
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应写“合格”字样的标识牌。
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处置,并在货物上挂有“不合格”字样的标识牌。
经检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不符合其等级要求而降级使用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试验报告单上标识降级状态,材料员在实物上注明所降等级。
3.施工现场水泥的贮运、使用的要求及注意事项3.1水泥在贮运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标号和品种的水泥应分别贮运,不得混杂。
3.2 应按批对进场水泥进行送检,散装水泥以同一次进场、同一编号不超过500t为一批,随机取样必须在散装车上,以一辆次为一个取样点,每点取样不得少于1kg,累积留样不得少于12kg,袋装水泥以同厂家、同标号、同品种、同编号的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且应取样员送检或其陪同下送检,并及时取回试验报告。
3.3对存放超过3个月,还没有来得及复检,应有标识,防止误用。
钢筋原材取样新规定

钢筋原材取样新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钢筋原材料的取样过程,确保钢筋质量和安全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新的取样规定,具体如下:一、取样对象及标准1.1 取样对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原材料,包括钢筋棒、钢筋线、钢筋网等。
1.2 取样标准:取样必须按照国家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制定的标准执行,确保取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二、取样时间及程序2.1 取样时间:钢筋原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需在24小时之内进行取样。
2.2 取样程序:根据不同材料的性质,采用不同的取样程序。
钢筋棒的取样必须在供应商的货车上进行,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随机性。
三、取样数量及方法3.1 取样数量:每批次钢筋原材料的取样数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确保取样的有效性。
3.2 取样方法:取样时必须使用专业的取样工具,避免污染和损坏钢筋原材料。
对于钢筋棒,应选择不同位置的不同支数进行取样,确保样品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四、取样保存及交接4.1 取样保存:取样后,必须及时将样品放入密封的袋子或容器中,并标注好样品的基本信息,如批次号、取样时间等。
对于易腐性和易变质的样品,应采取相应的保存措施,如冷藏、干燥等。
4.2 取样交接:取样完成后,施工现场负责人需要将样品交给专业的质检人员,同时填写相应的取样报告,确保取样过程的记录和追溯。
五、取样结果及处理5.1 取样结果:质检人员根据取样结果,进行相应的化验和检测,确保钢筋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5.2 取样处理:如果取样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施工单位需要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进行退换货。
同时,需要对原材料的采购和使用流程进行调整,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六、监督及罚则6.1 监督检查:质量监督部门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取样过程的合规性和取样结果的真实性。
6.2 罚则:如果发现施工单位故意篡改取样结果或违规操作,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如罚款、吊销资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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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钢筋进场、取样、送检等问题的处理方法的有关规定
钢筋进场后,项目材料员组织材料验收(包括材质证明书)填写钢筋送检通知单和钢筋进场台帐。
材料员填写送检通知单时,请钢筋加工队注明钢筋用于哪个单位工程(本项目有15个单位工程:1—10#楼、地下车库、会所、南人防、北人防、职工管理房)和哪个结构层。
材料员需注明生产厂家、炉号(牌号)、进场日期、吨位等送检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内容。
钢筋进场台帐按如下格式填写。
钢筋进场台帐
试验组收到送检通知单后,按程序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取样组数根据规范规定来确定)并填写材料检验台帐(钢筋)。
材料检验台帐的格式如下。
材料检验台帐(钢筋)中“报告处置情况”栏的填写方式:报告××××代表××吨钢筋,主要用于××单位工程或×号楼×部位或楼层×吨,用于××单位工程或×号楼×部位或楼层×吨……,报告原件存放××单位工程资料中,其它单位工程作抄件。
抄件由栋号资料员交王平,统一到试验室盖章。
为便于“报告处置情况”栏的填写,钢筋组按下表要求提供各单位工程不同部位或楼层的钢筋需用量。
“报告处置情况”栏填写时,由王平、胡岚、郑杰平等人确定处置方法。
各栋号必须服从。
钢筋材质证明书(原件)由项目材料员收集,在钢筋进场后5天内移交项目工程技术部资料员胡岚,胡岚会同郑杰平、王平根据钢筋试验报告的处置办法确定材质证明书原件存放在××单位工程的资料内,其它单位工程采用复印件。
胡岚在复印件上注明哪份用于哪个单位工程及该单位工程的使用数量,并将复印件交项目材料员到钢材供应商处加盖公章。
项目材料员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交栋号资料员。
关于取样问题:栋号施工过程中,如需取样送检,先填写取样送检通知单并确定取样组数。
试验员按要求取样后,应填写“取样回执”交栋号资料员。
取样回执单
栋号:
年月日,我已按你栋号年月日取样送检通知单的要求取样送检,取样组数组,取样人,试验报告预计在天后取回。
取样人:日期:
关于商品混凝土的原材料检验报告:每月底由栋号填写商品混凝土浇注量表交王平,王平会同郑杰平、胡岚,确定原材料检验报告的需用份数,然后由项目工程技术部以书面形式(工作联系函)向混凝土公司索要原材料检验报告。
如索回的份数不够,由胡岚、王平组织栋号资料员、试验员作抄件并加盖试验室公章后,发至栋号。
商品混凝土浇注量表
单位工程钢筋需用量
材料检验台帐(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