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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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防火规范共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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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般规定 1、民用建筑按层数或高度如何划分? 2、民用建筑的耐久年限共分为几类?如何划分? 3、停车场车位的布置方式有哪几种? 4、如何区分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作图)
第二章 民用建筑的防火规范 1、什么是防火分区?多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共分为几 级?各等级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分别为多少? 2、防火门的分类及耐火极限分别为多少? 3、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的区别?(作图)公共建 筑和住宅建筑中防烟楼梯间的前室面积分别为多少? 4、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也就是建筑内直接通向 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到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 (绘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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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防火规范
民用建筑防火间距
注:1 两座建筑物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 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屋面15m范围内的外 墙为防火墙且不开设门窗洞口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2 相邻的两座建筑物,当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屋顶不设置天窗、屋顶承重构件及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 于1.00h,且相邻的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 距不应小于3.5m;
3 相邻的两座建筑物,当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设置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设计规范》 GB50084规定的防火分隔水幕或本规定地7.5.3条规定的 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
课后作业:

26、要使整个人生都过得舒适、愉快,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必须具备一种能应付逆境的态度。——卢梭

27、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罗曼·罗兰

28、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29、勇猛、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叔本华

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规范是指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建筑物设计标准。

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建筑构造、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等方面的要求。

首先,建筑构造方面,根据防火设计规范,建筑物的承重构件应采用不燃材料或耐火材料进行防火处理。

例如,建筑的主体结构可以使用钢结构或混凝土结构,以提高抗火性能。

此外,墙体、楼板和防火门等部位也需要采用耐火材料进行防火处理,以延缓火势蔓延的速度并阻止火灾蔓延。

其次,消防设施方面,防火设计规范要求建筑物必须配备一套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灭火设备和疏散通道。

火灾报警系统可以及时发现火灾并警示人们撤离,灭火设备包括手提式灭火器、灭火器箱和消防栓等可以帮助人们扑灭初起火灾。

此外,疏散通道也是非常重要的,建筑物内部必须设置符合规范的疏散楼梯和疏散门,确保人们安全有序地撤离。

最后,消防通道方面,防火设计规范要求建筑物内外必须有独立的消防通道。

消防通道需要保持畅通,不能被其他物品堵塞,以便消防车辆和消防人员进入现场进行扑救和救援。

此外,消防通道的宽度、高度和容积等参数也有具体的规定,以确保消防通道能够满足应急情况下的需求。

综上所述,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规范包括建筑构造、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等多个方面的要求。

这些规范旨在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发生和蔓延,提高火灾应对和逃生的能力。

因此,在进行民用建筑的设计和施工时,都应遵循相关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以保障建筑物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简明版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简明版

民用建造防火规范简明版1. 民用建造种类繁多,在此仅涉及防火规范中界定的居住建造和公共建造。

2. 普通而言,防火规范按层数分类居住建造、按高度分类公共建造。

3. 当住宅≤9F 或者公建<24m 时,执行《建造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22;当住宅≥10F 或者公建>24m 时,执行《高层民用建造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 年版)。

4. 当地下室为车库时,还应执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当地下室设人防时,还应执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 (2001 年版)。

5. 当项目为住宅建造时,还应执行《住宅建造规范》GB 50368-2005中:9 防火与疏散;当项目为办公建造时,还应执行《办公建造设计规范》JGJ67-2022 中:5 防火设计。

6. 当项目所在地为深圳时,还应执行《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关于明确消防车道及登高面操作面设计参数的通知》。

1. 防火规范按层数和高度将民用建造分类为单层、多层、高层和超高层,高层又再分为一类高层和二类高层。

2. 单层建造——1F 的建造(包括>24m 的1F 建造)多层建造——≤9F 的住宅(≥7F 时楼梯应通出屋面)<24m 的公建(≥5F 时楼梯应通出屋面)二类高层建造——10~18F 的住宅(≥12F 时应设消防电梯)24~50m 的公建(>32m 时应设消防电梯)一类高层建造——≥19F 的住宅>50m 的公建以及>24m 以上部份的每层面积>1000 ㎡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24m 以上部份的每层面积>1500 ㎡的商住楼;高级住宅与重要公建。

超高层建造——>100m 的所有建造1. 建造物的耐火等级按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分为四级,重点掌握一、二级。

2. 一类高层建造、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余均可为二级。

1. 高层建造均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2024年民用建筑防火规

2024年民用建筑防火规

2024年民用建筑防火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建筑的防火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民用建筑,包括住宅楼、商业楼、办公楼、学校、医院等。

第三条民用建筑的防火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根据建筑的特点和功能,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的火灾安全。

第四条进行民用建筑防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

第二章火灾报警与消防设施第五条民用建筑应当按照防火设计标准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设施,确保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第六条火灾报警装置应当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具备准确的报警功能和可靠的性能。

第七条消防设施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等,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设置、采购和维护。

第八条民用建筑应当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乱堆杂物、封堵通道。

第九条在公共区域设置适量的灭火器和灭火器材,确保人员在火灾初期能够及时灭火。

第三章建筑结构与隔火间距第十条民用建筑的建筑结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采用防火材料,确保建筑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

第十一条民用建筑的隔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确保建筑与建筑之间的间距合理,防止火势蔓延。

第十二条民用建筑的外墙材料应当具备防火性能,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第十三条民用建筑的防火门、防火墙、防火窗等隔火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确保起到隔离火势的作用。

第四章电气与消防电源第十四条民用建筑的电气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安装和维护,确保电气设备不会引起火灾。

第十五条民用建筑应当设置合理数量的消防电源,确保在停电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消防设备。

第十六条民用建筑的电线电缆应当采用防火材料进行绝缘和保护,确保电线电缆不会引起火灾。

第十七条民用建筑的电气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五章疏散通道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十八条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设置明确的标识和照明设施,确保人员能够安全疏散。

2023年民用建筑防火规范

2023年民用建筑防火规范

2023年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民用建筑的防火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的民用建筑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包括住宅楼、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楼等。

第三条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以下原则:1. 灭火效果好:保证火灾发生后能够快速发现、迅速控制和扑灭。

2. 疏散通道顺畅:保证人员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逃生,减少伤亡。

3. 防火分隔有效:保证火灾的蔓延速度受到限制,延缓火势发展。

4. 防火材料合理: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防火材料,减少火灾的发生和扩散。

第二章防火分区与防火间距第四条民用建筑应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按照建筑用途、火灾危险性等级进行划分,不同的防火分区应具备相应的防火阻隔能力。

第五条建筑物的防火分区应设置防火墙或防火门,阻隔不同分区的火势蔓延,防止火灾蔓延。

第六条防火间距应根据建筑的高度、用途等因素确定,防火间距过小容易形成火灾蔓延通道,过大则会影响防火分隔的效果。

第三章防火门与防火窗第七条防火门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一定的防火阻隔能力并具备自动关闭功能。

第八条防火门应设置在防火分区之间的通道、楼梯间等位置,保证火势无法蔓延。

第九条防火窗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一定的防火阻隔能力,并能够阻止火灾的蔓延。

第四章防火系统第十条民用建筑应配备相应的防火系统,包括自动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

第十一条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不同区域,能够及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将信号传递给消防控制中心。

第十二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等级设置,能够快速启动,并喷洒足够的水量进行灭火。

第十三条防排烟系统应安装在建筑物的楼梯间、通道等位置,能够及时排除烟气,保证人员疏散的通畅。

第五章疏散通道和避难层第十四条民用建筑应设置足够数量和宽度的疏散通道,保证人员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逃生。

第十五条疏散通道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 通道宽度应根据建筑物的人员数量确定,保证人员能够迅速通过。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防火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防火分区:根据建筑的功能和使用要求,将建筑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确定每个分区的防火等级和防火墙、防火门等防火分隔构件的要求。

2. 防火隔离间距:根据建筑高度、建筑用途和周边环境等因素,确定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保证在火灾发生时有足够的距离防止火势蔓延。

3. 防火墙和防火门:根据不同的防火分区需求,设置防火墙和防火门,确保火灾时能有效隔离烟气和火势,防止火灾蔓延。

4. 防烟措施:设置防烟楼梯间、防烟走廊等防烟措施,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的通道畅通,避免烟雾阻断人员逃生。

5. 消防系统: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装置等消防设施,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措施进行灭火或报警。

6. 电气防火:采用合适的电缆、导管等电气设备,合理布局、设置火灾警报和自动停电设备,防止电气设备引发火灾。

7. 疏散路径设计:合理设置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疏散门等,确保人员在火灾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

8. 室内装修材料选择:采用难燃、阻燃等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材料进行室内装修,减少火灾的蔓延。

9. 组织管理和演练:建立健全的火灾应急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火灾演练,提高员工和居民的防火意识和应急能力。

以上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还需根据不同的国家、地区和建筑类型来确定。

建筑单位在进行设计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建筑的防火性能达到规范要求。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本章将一般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和汽车库设计的防火问题作综合讨论,以利于对法规系统的理解和把握,便于实际工程设计中的灵活应用。

一、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特征确定适用的规范规定(一)高层与非高层的界定,住宅依据层数,公建依据建筑物主体檐口到室外地面的高度。

1.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和高度小于24m的多层公共建筑属于非高层建筑。

注意:单层公共建筑高度大于24m的也属于非高层建筑。

2.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和高度大于24m的多层公共建筑属于高层建筑。

(二)高层建筑防火类别的界定1.一类高层建筑是指:(1)高级住宅,以及19层和19层以上的普通住宅;(2)重要公建,包括医院、高级旅馆、藏书100万册以上的图书馆及书库,以及重要的办公、科研、档案楼;(3)省(含计划单列市)级以上的广电建筑、电力调度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4)高度超过50m的一般公建;(5)每层面积超过1000m2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6)每层面积超过1500m2的商住楼。

2,一类高层建筑以外的高层建筑都属二类高层建筑。

3.高级、重要是指建筑标准高,性质重要,火灾影响大,设备贵重,可燃装修多,有空调的建筑。

(三)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病人等行动不便的人群使用的建筑,在防火疏散上有较高要求。

(四)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影剧院、礼堂、体育馆、学校、商店、办公楼以及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营业厅、候车(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的安全疏散要特别注意。

其中没有标定使用人数的建筑应按建筑面积计算疏散人数,录像厅、放映厅1人/m2,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0.5人/m2;候车(船)室与商店营业厅大致相同,可按0.85人/m2计算。

(五)汽车库由于同时停留人数较少,防火分区和人员疏散要求稍有放宽。

此外,车按停车数量划分为I、II、III、W类,应分别执行不同的防火设计标准。

I类,300辆I类151-300辆I类51-150辆W类《50辆(六)地下、半地下建筑的界定,依据房间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的高度和该房间室内净高的比例,超过1/3而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超过1/2者为地下室。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一、引言民用建筑的防火规范是指为了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防火措施和要求的规范。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加,民用建筑的数量和规模也不断增长,因此加强民用建筑的防火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建筑材料、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等方面探讨民用建筑防火规范。

二、建筑材料的防火要求1. 建筑材料的分类:建筑材料通常分为不燃材料、难燃材料、可燃材料等。

不同类型的建筑材料对火灾的危害程度不同,因此在选择建筑材料时应尽量选择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2. 建筑材料的防火等级:建筑材料的防火等级是指材料在火灾中的耐火性能。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可以分为A1、A2、B1、B2、B3五个防火等级,其中A1为最高防火等级,B3为最低防火等级。

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重要性选择相应的防火等级的材料。

三、建筑结构的防火要求1. 防火分区:建筑结构应划分为防火分区,不同分区之间应设置防火墙或防火门,以阻止火势的蔓延。

防火分区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使用人数确定,重要区域应划分为单独的防火分区。

2. 防火隔离带:建筑结构中应设置防火隔离带,防止火灾跨越。

防火隔离带宜选择不燃材料,带宽度应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3. 竖井和避难层:建筑结构中应设置防火竖井和避难层,为人员疏散提供安全通道和避难场所。

竖井和避难层的设计应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

四、消防设施的防火要求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物中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火灾进行及时控制和扑灭。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布置合理,覆盖全面,确保灭火效果。

2. 火灾报警系统:建筑物中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及时发现火灾并启动灭火措施。

火灾报警系统应具备可靠性和灵敏度,能够对不同类型的火灾进行准确的检测和报警。

3. 防烟排烟系统:建筑物中应设置防烟排烟系统,及时排除火灾产生的烟雾,保持通风良好。

防烟排烟系统应布置合理,能够迅速将烟雾排出建筑物。

4. 疏散通道和疏散指示标志:建筑物中应设置合适的疏散通道和疏散指示标志,为人员疏散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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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高度及特殊建筑规范耐火等级一、二级:1、公共建筑≤24M/居住建筑≤9层(住宅建筑除外)2、幼儿园、托儿所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只能设置在一~三层,独立建造时,不应超过三层。

3.、地下、半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

耐火等级三级:1、≤24M、最多允许五层(住宅建筑除外)2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和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只能设置在一二层货独立建造的2层建筑。

3商店、学校、电影院、礼堂、食堂、菜市场不应超过2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

4地下、半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

耐火等级四级:最多允许两层(住宅建筑除外)学校、食堂。

菜市场、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院等只能设置在一层。

防火等级简介UL 94*总体可燃性UL94等级是应用最广泛的塑料材料可燃性能标准。

它用来评价材料在被点燃后熄灭的能力。

根据燃烧速度、燃烧时间、抗滴能力以及滴珠是否燃烧可有多种评判方法。

每种被测材料根据颜色或厚度都可以得到许多值。

当选定某个产品的材料时,其UL等级应满足塑料零件壁部分的厚度要求。

UL等级应与厚度值一起报告,只报告UL等级而没有厚度是不够的。

塑料阻燃等级由HB,V-2,V-1向V-0逐级递增:HB:UL94标准中最底的阻燃等级。

要求对于3到13 毫米厚的样品,燃烧速度小于40毫米每分钟;小于3毫米厚的样品,燃烧速度小于70毫米每分钟;或者在100毫米的标志前熄灭。

V-2:对样品进行两次10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60秒内熄灭。

可以有燃烧物掉下。

V-1:对样品进行两次10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60秒内熄灭。

不能有燃烧物掉下。

V-0:对样品进行两次10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30秒内熄灭。

不能有燃烧物掉下。

建筑物的消防等级(还是防火等级)是如何分类一、建筑物的分类与等级建筑可按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1、按使用性质分为三大类:工业建筑、农业建筑、民用建筑。

2、按主要承重结构的材料分为五大类:生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

3、按建筑结构的承重方式分为四大类:墙承重式、骨架承重式、内骨架承重式、空间结构承重式。

4、民用建筑按层数分五类:a、低层建筑:主要指1~3层的住宅建筑。

b、高层建筑:主要指4~6层的住宅建筑。

c、中高层建筑:主要指7~9层的住宅建筑。

d、高层建筑:主要指10至30层的住宅建筑或总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不包括高度超过24米的单层主体建筑)。

e、超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

建筑物的等级是从重要性、防火、耐久年限等不同角度划分的建筑物级别。

民用建筑可按以下方式划分等级:1、按重要性分为五等:a、特等:具有重大纪念性、历史性、国际性和国家级的种类建筑。

b、甲等:高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c、乙等:中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d、丙等:一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2、按防火性能分四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

耐火等级标准是依据房屋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的。

3、按耐久年限分四级:a、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b、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c、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d、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建筑防火在建筑设计中应采取防火措施,以防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对生命财产的危害。

建筑防火包括火灾前的预防和火灾时的措施两个方面,前者主要为确定耐火等级和耐火构造,控制可燃物数量及分隔易起火部位等;后者主要为进行防火分区,设置疏散设施及排烟、灭火设备等。

【概述】中国古代主要以易燃的木材作建筑材料,对建筑防火积累了许多经验。

明代嘉靖十三年(1534)兴建的皇史宬,采用砖石结构,室内石台上放置包铜皮的樟木文件柜;嘉靖四十年建造的宁波天一阁(见藏书楼),建在三面临水的湖边,并在阁前开凿贮水池,就是为了防火。

世界各国均根据国情制定各种建筑防火规范。

中国已制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农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

此外,对古建筑、地下建筑、汽车库及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备等,也有专用的规范或规定。

建筑物起火必须具备三个要素:①可燃物:如木质材料、可燃装修、家具衣物、窗帘地毯及生产、贮存的易燃易爆物品等;②着火源:如烟头、火柴、厨房和锅炉房用火、电气设备事故的火花以及雷击、地震灾害等,都能形成着火源;③助燃物:氧及氯、溴等。

因此,在建筑防火设计中应对三者进行有效的控制。

【主要措施】分述如下:耐火等级和材料选择中国按建筑常用结构类型的耐火能力划分为四个耐火等级(高层建筑必须为一或二级)。

建筑的耐火能力取决于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在不同耐火等级中对二者分别作了规定。

构件的耐火极限主要是指构件从受火的作用起,到被破坏(如失去支承能力等)为止的这段时间(按小时计)。

构件的材料依燃烧性能的不同有燃烧体(如木材等)、难燃烧体(如沥青混凝土、刨花板)和非燃烧体(如砖、石、金属等)之分。

建筑物应根据其耐火等级来选定构件材料和构造方式。

如一级耐火等级的承重墙、柱须为耐火极限3小时的非燃烧体(如用砖或混凝土作成180毫米厚的墙或300×300毫米的柱),梁须为耐火极限2小时的非燃烧体,其钢筋保护层须厚30毫米以上。

设计时须保证主体结构的耐火稳定性,以赢得足够的疏散时间,并使建筑物在火灾过后易于修复。

隔墙和吊顶等应具有必要的耐火性能,内部装修和家具陈设应力求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如采用经过防火处理的吊顶材料和地毯、窗帘等,以减少火灾发生和控制火势蔓延。

防火间距和防火分区①防火间距:为防止火势通过辐射热等方式蔓延,建筑物之间应保持一定间距。

建筑耐火等级越低越易遭受火灾的蔓延,其防火间距应加大。

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6米,它们同三、四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的防火距离分别为7米和9米。

高层建筑因火灾时疏散困难,云梯车需要较大工作半径,所以高层主体同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13米,同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15和18米。

厂房内易燃物较多,防火间距应加大,如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之间或它们和民用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三、四级耐火等级厂房和其他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12和14米。

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或库房,应远离建筑物。

②防火分区:建筑中为阻止烟火蔓延必须进行防火分区,即采用防火墙等把建筑划为若干区域。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长度超过150米要设防火墙,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为2500平米;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述指标分别为100米、1200平米和60米、600平米。

一、二级防火等级的高层建筑防火分区面积限制在1000平米或1500平米内,地下室则控制在500平米内。

防火墙应为耐火极限4小时的非燃烧体,上面如有洞口应装设甲级防火门窗,各种管道均不宜穿过防火墙。

不能设防火墙的可设防火卷帘,用水幕保护。

安全疏散和通风排烟为减少火灾伤亡,建筑设计要考虑安全疏散。

公共建筑的安全出口一般不能少于两个,影剧院、体育馆等观众密集的场所,要经过计算设置更多的出口。

楼层的安全出口为楼梯,开敞的楼梯间易导致烟火蔓延,妨碍疏散,封闭的楼梯间能阻挡烟气,利于疏散。

防烟楼梯间因设有前室,更有利于疏散。

高层建筑须设封闭的或防烟的楼梯间,楼梯间应布置成有两个疏散方向。

超高层建筑应增设暂时安全区或避难层,还可设屋顶直升飞机场,从空中疏散。

疏散通路上应设紧急照明、疏散方向指示灯和安全出口灯。

建筑物火灾时产生大量浓烟,不仅妨碍疏散还会使人中毒甚至死亡。

楼梯井、电梯井和管道井具有“烟囱效应”,起排烟作用,地下建筑的烟则很难排出。

因此,高层或地下建筑的走道、楼梯间及消防电梯前室等,应按情况安排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设施。

报警系统和灭火装置一般建筑起火后约10~15分钟开始蔓延,可通过电话等人工报警和使用消火栓灭火。

在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以及起火危险性大的厂房、库房内,还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

前者的探测器有感温、感烟和感光等多种类型;后者主要为自动喷水设备,不宜用水灭火的部位可采用二氧化碳、干粉或卤化烷等自动灭火设备。

设有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的建筑应设消防控制中心,对报警、疏散、灭火、排烟及防火门窗、消防电梯、紧急照明等进行控制和指挥。

一般建筑物的防火等级是如下规定的:1、闪点小于28℃的液体2、爆炸极限小于10%的液体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到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大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只要满足以上任意一个条件,我们就定位甲级防火等级防火分区面积计算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S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S=2500㎡三级耐火等级建筑S=1200㎡四级耐火等级建筑S=600㎡地下、半地下建筑(室)S=500㎡当多层建筑物内部设置自动扶梯、开敞楼梯等上下层相连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基本规范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一、对于一、二级建筑,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500(m2);但如果你采用了自动灭火系统,那么这个面积可以增加1倍,即5000(m2);当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 倍计算。

我认为这个表述已经相当清楚,没有什么可以存在疑义的地方。

二、比如像你所说的那样,假如你有5000m2的一个区域要进行防火分区的划分,实际上只有以下两种结果:1、划分为一个分区:条件是5000m2区域全部设有自动灭火系统。

因为根据上述要求,有自动灭火系统后,2500m2这个上限可以上调至5000m2,因此,划分成一个防火分区即可。

2、划分为两个分区:除却上述情况外其它一切情况。

假如像你所说的那样,其中有4000平米设有自动灭火系统,而另外的1000平方米没有设,则对应的防火分区的计算面积为:4000/2+1000=3000平方米,超出了2500平方米的规范限制,因此,你必须划分成两个防火分区。

或者,相反,你只有1000平方米设置了自动灭火系统,而另外的4000平方米没有设置,那么,其所对应的防火分区的计算面积为:1000/2+4000=4500平方米,同样也超出了2500平方米的规范限制,所以你也得划分为两个防火分区。

在这个计算过程中,规范所规定的2500平方米始终没有变化。

三、根据规范要求,如果一个防火分区设喷淋的话,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500平方米(一二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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