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警铃安装标准
消防外击式电铃执行标准

消防外击式电铃执行标准消防外击式电铃是一种特殊的报警装置,主要用于火灾发生时及时提醒人们采取应对措施,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
它具有易于安装、操作简单、警示效果明显等特点,广泛应用于住宅、公共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等场所。
一、消防外击式电铃的定义与作用消防外击式电铃,顾名思义,是一种以外部撞击方式触发报警的电气设备。
当火灾发生时,火警信号通过撞击装置传递给报警器,进而发出警报,提醒人们及时采取逃生措施。
消防外击式电铃的作用在于迅速、准确地将火灾信息传递给相关人员,提高火灾应对和处理的效率。
二、消防外击式电铃执行标准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行业标准,消防外击式电铃应满足以下要求:1.消防外击式电铃的报警声响度应不小于80分贝,以确保在嘈杂环境中仍能清晰听到警报声。
2.消防外击式电铃应有明显的火灾报警标识,以便在火灾发生时,人们能迅速识别报警设备。
3.消防外击式电铃的电源应具备防水、防尘、防爆等性能,确保设备在各种环境下稳定工作。
4.消防外击式电铃应有可靠的信号传输和接收装置,确保火灾报警信息准确无误地传递给相关人员。
三、消防外击式电铃的设计与性能要求1.设计合理:消防外击式电铃应采用人体工程学原理,确保操作简便、易于上手。
2.性能稳定:消防外击式电铃应具备较强的抗干扰能力,能在各种恶劣环境下正常工作。
3.耐用性强:消防外击式电铃应采用高品质材料制造,保证设备使用寿命较长。
4.易于维护:消防外击式电铃应具备易于维护的特点,便于日常检查和保养。
四、消防外击式电铃的安装与维护1.安装时,应确保消防外击式电铃安装在明显、易于操作的位置,方便人们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启动报警。
2.定期检查消防外击式电铃的连接线路、电池状态等,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维护时,应对消防外击式电铃进行清洁、润滑、更换电池等操作,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五、总结消防外击式电铃是火灾预警的重要设备,掌握其执行标准、设计与性能要求以及安装与维护方法,对于保障消防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消防警铃安装的正确位置

消防泵房的警铃安装的位置
水力警铃是当消防泵出现异常时,发出报警,提醒立即处理的安全装置。
现在施工现场安装水力警铃的位置多见以下形式:
按照这种安装方式,一旦消防泵发生故障报警时,在室外就没有办法获得这个信息,等到听见警铃报警赶来,消防泵可能已经发生故障了,没有起到及时处理的作用。
因此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
如下图这种安装方式已经从消防泵房移到通道上了,而且在每个警铃下方作出标识,这样当报警时就可以立即进行处理。
但是还要再做点改进:要避免警铃安装在门上方,因为万一出现渗水就会影响人员出入大门,同时在下方地面应该设置排水沟,一旦需要检
修时,管子内的水可以直接排到水沟里。
安装高度控制在1.5米-2.0米。
尽可能考虑安装后的美观。
水力警铃和报警的连接应采用的镀锌钢管,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15mm时,其长度不应大于6m;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20mm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0m,而且安装后的水力警铃启动压力不应小于0.05Mpa.
①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水流指示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水流指示器应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后的水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碰擦。
工厂消防警铃安装要求

工厂消防警铃安装要求
一、警铃安装高度与间距
二、1.消防警铃安装高度为下口离地坪2.2米
三、2.两个警铃之间不大于25米
四、3.最后一个警铃距墙不大于12.5米
五、二、消防警报
六、1.消防警报警铃的按键必须安装在每一层的车间内并且清楚标示出来;
2.每个警报装置必须一一串联,以确保按下任何一个按钮,所有警铃都会报警;警铃按钮被
按击一次后,警铃必须能连续不断地发出警报信号;
3.警报的声音必须确保全厂所有范围内都能听到;
4.消防警报系统必须定期测试检查;
5.在噪声大的车间内,应该安装旋转式的指示灯以确保工人在佩戴听力防护用品时能得知
警报信号;
6.6.警报系统即使在停电的时候也应该能正常运作;
7.消防警铃的辐射范围是30M,如过半径超过30M则需要加装按钮的安装高度不能超过1.5M,按钮的上方需要做好标识。
消防警报系统的安装与维护

消防警报系统的安装与维护消防警报系统是保障公共场所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
本篇将详细介绍消防警报系统的安装与维护过程。
一、消防警报系统的组成消防警报系统主要由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警报装置、消防电话、消防广播等组件构成。
各组件协同工作,形成一个完整的消防警报系统。
二、消防警报系统的安装1.火灾探测器的安装:火灾探测器是消防警报系统的感知部分,负责探测火灾的初期迹象。
根据不同的火灾类型,可选择感烟、感温、感光等多种类型的探测器。
安装时,应确保探测器与报警控制器连接正常,且探测器所在位置能充分覆盖监控区域。
2.报警控制器的安装:报警控制器是消防警报系统的核心部分,主要负责接收探测器的火警信号,并进行处理。
安装时,应将控制器放置在易于操作、便于维护的位置,并确保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接可靠。
3.警报装置的安装:警报装置包括警铃、蜂鸣器等,用于发出声音警报。
安装时,应将警报装置放置在明显且易于听到的位置,如楼道、走廊等。
4.消防电话和消防广播的安装:消防电话和消防广播用于在火灾发生时进行紧急通信。
安装时,应确保消防电话和消防广播的设备正常工作,且位置合理,便于使用。
三、消防警报系统的维护1.定期检查:应定期对消防警报系统进行检查,包括探测器的敏感度测试、控制器的运行状态检查、警报装置的声音测试等。
2.清洁与维护:定期对探测器进行清洁,以保证其正常工作。
同时,对控制器、警报装置等设备进行外观检查,确保无损坏。
3.报警测试:定期进行消防警报系统的报警测试,以确保系统在实际火灾发生时能正常工作。
4.电源检查:检查消防警报系统的电源供应是否稳定,确保系统在断电情况下能正常工作。
5.培训与教育:应对使用消防警报系统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以上内容为消防警报系统安装与维护的内容。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消防警报系统的其他部分,包括系统的设计原则、布线要求、系统调试等。
消防警铃的正确安装方法

消防警铃的正确安装方法一、消防警铃的作用和重要性1.1 消防警铃的作用消防警铃是建筑物内部的火灾报警装置之一,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声音,提醒人们火灾可能的发生,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1.2 消防警铃的重要性安装消防警铃可以提高火灾发生时的警觉性,使人们能够更早地察觉火灾,从而争取到更多的逃生时间,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消防警铃的选择2.1 符合标准选择消防警铃时应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GB16806-2006《消防声光报警器》标准。
2.2 耐用性消防警铃应选用耐用的材料制造,以确保其能够长时间运行,不易损坏。
2.3 音量和声音特性消防警铃的音量应达到一定标准,能够在建筑物内各个角落都能清晰听到。
此外,消防警铃的声音特性也需要经过合理设计,以使人们能够迅速识别其为火灾警报声。
三、消防警铃的安装位置3.1 建筑物内部消防警铃应安装在建筑物内部的重要位置,如入口大厅、走廊和楼梯间等。
这些位置通常是人员疏散的必经之处,安装警铃能够更好地提醒人们火灾可能的发生,方便及时疏散。
3.2 高度要求消防警铃的安装位置应考虑到人们的听力范围,通常安装在离地面2.1米至2.4米的位置。
3.3 平面布局建筑物内应合理规划消防警铃的布局,保证覆盖范围的均衡。
避免警铃安装位置集中在某一区域,导致其他区域警报无法及时听到。
四、消防警铃的安装步骤4.1 确定安装位置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确定消防警铃的安装位置。
可结合建筑平面图进行规划,确保布局合理。
4.2 预留线路在消防警铃安装位置附近预留合适的电线或电缆线路,以便后续连接。
4.3 固定安装座将消防警铃的安装座固定在预定位置上,确保稳固可靠。
4.4 连接电源将预留的电线或电缆线路与消防警铃的电源接线端子相连,确保电源正常供给。
4.5 测试警铃完成安装后,进行消防警铃的测试,确保警铃能够正常发出警报声音。
五、消防警铃的维护与检修5.1 定期检查定期对消防警铃进行检查,包括电源供给、声音是否正常等等。
消防警铃的正确安装方法

消防警铃的正确安装方法
消防警铃是一种重要的消防设备,可以在火灾发生时发出警报,提醒人们及时逃离危险区域。
正确安装消防警铃可以确保其正常运行,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消防警铃的正确安装方法。
1.选择合适的位置
消防警铃应该安装在易于被人注意到的位置上,例如大厅、走廊、楼梯间等。
同时,应该避免在易受损的地方安装,如在门口、窗户旁边等。
另外,消防警铃的安装高度应该在2.5米左右,方便人们听到警报声并进行逃生。
2.准备好安装工具
在安装消防警铃之前,需要准备好必要的工具,如电钻、钻头、螺丝刀等。
所有的工具应该是符合安全标准的,以确保安装的安全性。
3.安装支架
在安装消防警铃之前,首先需要安装支架。
支架应该安装在消防警铃所在的墙面上,需要使用电钻进行钻孔,然后使用螺丝固定支架。
4.安装警铃
安装好支架之后,可以将消防警铃安装在支架上。
在安装之前,需要将线路插头插入警铃的接口中。
然后将警铃固定在支架上,并用
螺丝进行固定。
5.连接电源
在完成安装之后,需要将消防警铃的电源线连接到电源插座上。
为了确保安全,电源线应该固定在墙面上,避免人们绊倒或拔出电源线。
6.测试警铃
在完成安装之后,需要测试消防警铃是否正常工作。
可以按下警铃上的测试按钮,听到是否有警报声。
如果没有,则需要检查线路连接是否正确。
正确安装消防警铃可以确保其正常工作,及时提醒人们进行逃生,避免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安装过程中,需要注意安全,遵循标准操作程序,以确保安装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验厂执行标准

3、安装位置:顶部距离地面不能超过1.5米,底部离地0.9米左右,不能直截了当放在地上;
4、所有灭火器、消防栓存放位置上方应张贴使用方法及“月检表”;
5、灭火器需检查有效性,指针在绿色区域为正常,红色区域必须更换。
4、所有设备的皮带轮、转动部位需安装防护罩,无安全隐患;
5、停用或修理设备需明显标识,并拆除电源;
4、超过3个台阶的操作台需安装扶手。
部门主管
18
其他事项
1、车间、仓库、食堂、宿舍等区域张贴的规章制度涉及有罚款的均撕掉;
2、各场所不得显现与考勤、工资不一致的日期资料,需妥善储存;
3、现场所有疏散、消防、电控开关等区域均不得被物品堵塞,确保畅通;
3、合同签定日期与名册、入职登记表一致;
4、有企业法人、公司签字、盖章。
办公室
26
综合计时批文
按照格式填制,并盖企业章和当地人事劳动社会保证局章。
办公室
27
社保批文
按照格式填制,并盖当地人事劳动社会保证局章。
28
社保缴费凭证
按照格式制作打印,注意五大险种缴纳基数、总额与人数。
29
工会批文/记录
如有,请提供。
6、需有足够的灭火器,每层安装警铃,安全出口、应急灯、逃生图;
7、有能够上锁的储物柜;
8、每层有一个药箱。
办公室
21
食堂
1、必须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2、食堂操作间必须保证清洁,生熟食分开存放;
3、操作人员须穿白大褂、佩戴口罩进行操作;
4、应有灭火器、安全出口、应急灯、逃生图。
办公室
消防安装规范

自动灭火报警介绍红渝消防拥有优质的产品、良好的服务、具有竞争力的价格,竭诚为新、老用户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及服务。
我们始终以“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为理念,我们全体同仁愿与社会各界人士携手,为发展我国消防工程技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财富的安全而作出贡献。
本着开拓、创新的精神,将永远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一流的服务。
展望未来,前途无限美好。
关于消防自动灭火报警,红渝消防目前的主要产品有:气体自动灭火系统;雨淋报警阀系统;湿式报警阀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洒水喷头系列;消防水泵结器系列;消火栓系列;消防警铃、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应急标志灯系列;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系列;卡拉OK火灾音视频报警切换器;高楼救生缓降器;木质、钢质防火门、防火卷系列;防火涂料系列;各类手提、推车式灭火器;悬挂式自动灭火装置等。
您当前的位置:重庆消防公司> 自动灭火报警> 自动报警与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艺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2、施工准备2.1材料2.1.1钢管、接线盒、桥架、控制及通讯线缆的规格型号、材质及阻燃、耐火特性符合设计要求,通过消防产品专业认证,材质检测报告、合格证等齐全。
2.1.2火灾探测器:感烟、感温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红外光束探测器、缆式探测器等。
2.1.3手报、消防电话、模块箱。
2.1.4控制台、消防报警主机、计算机、不间断电源、打印机等。
2机具设备2.2.1施工机具:电钻、砂轮、电爆机、电锤。
2.2.2测量器具:水平尺、钢卷尺、钢直尺、万用表、摇表、对线器。
2.2.3调试仪器:专用消防报警系统综合调试仪器。
2.3作业条件2.3.1预埋管路、接线盒、地面线槽及预留孔洞符合设计要求。
2.3.2主机房内土建、装饰作业完工,抗静电地板安装完毕,温、湿度达到使用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亿万电器网>> 亿万论坛>> 其他技术交流区>> 【其它配电技术】>>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追风战士,2005-12-03 17:18:3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1 总则1.0.1 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报警区域 Alarm Zone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
2.0.2 探测区域 Detection Zone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2.0.3 保护面积 Monitoring Area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2.0.4 安装间距 Spacing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2.0.5 保护半径 Monitoring Radius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2.0.6 区域报警系统 Local Alarm System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简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7 集中报警系统 Remote Alarm System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8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Control Center Alarm System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3.1系统保护对象分级3.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并宜符合表3.1.1的规定。
注1:一类建筑、二类建筑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工业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
注 2:本表未列出的建筑的等级可按同类建筑的类比原则确定。
3.2 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3.2.1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与保护对象的等级相适应。
3.2.2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具体部位可按本规范建议性附录D采用。
4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4.1 报警区域的划分4.1.1 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
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或同层相邻几个防火分区组成。
4.2 探测区域的划分4.2.1 探测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4.2.1.1 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
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500m2;从主要人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00m2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4.2.1.2 红外光束线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100m,缆式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的长度不宜超过2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在20~100m之间。
4.2.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二级保护对象,可将几个房间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4.2.2.1 相邻房间不超过5间,总面积不超过400m2,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4.2.2.2 相邻房间不超过10间,总面积不超过1000m2,在每个房间门口均能看清其内部,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4.2.3 下列场所应分别单独划分探测区域:4.2.3.1 敞开或封闭楼梯间;4.2.3.2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4.2.3.3 走道、坡道、管道井、电缆隧道;4.2.3.4 建筑物闷顶、夹层。
5 系统设计5.1 一般规定5.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
5.1.2 火灾报警控制器容量和每一总线回路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和控制模块或信号模块的地址编码总数,宜留有一定余量。
5.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应采用经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单位检验合格的产品。
5.2 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5.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5.2.1.1 区域报警系统,宜用于二级保护对象;5.2.1.2 集中报警系统,宜用于一级和二级保护对象;5.2.1.3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宜用于特级和一级保护对象。
5.2.2 区域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5.2.2.1 一个报警区域宜设置一台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系统中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不应超过两台。
5.2.2.2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房间或场所。
5.2.2.3 系统中可设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5.2.2.4 当用一台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警戒多个楼层时,应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或消防电梯前室等明显部位,设置识别着火楼层的灯光显示装置。
5.2.2.5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5.2.3 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5.2.3.1 系统中应设置一台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及以上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设置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及以上区域显示器。
5.2.3.2 系统中应设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5.2.3.3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显示火灾报警部位信号和控制信号,亦可进行联动控制。
5.2.3.4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专人值班的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内。
5.2.3.5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等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内的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2.5条的规定。
5.2.4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5.2.4.1 系统中至少应设置一台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一台专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两台及以上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至少设置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一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两台及以上区域显示器。
5.2.4.2 系统应能集中显示火灾报警部位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
5.2.4.3 系统中设置的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在消防控制室内的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2.5条的规定。
5.3 消防联动控制设计要求5.3.1 当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信号和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在同一总线回路上传输时,其传输总线的敷设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条规定。
5.3.2 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当采用总线编码模块控制时,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5.3.3 设置在消防控制室以外的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动作状态信号,均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5.4 火灾应急广播5.4.1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集中报警系统宜设置火灾应急广播5.4.2 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5.4.2.1 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 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
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
5.4.2.2 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 dB。
5.4.2.3 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1.0 W。
5.4.3 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5.4.3.1 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
5.4.3.2 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用于火灾应急广播时的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应具有遥控开启扩音机和采用传声器播音的功能。
5.4.3.3 床头控制柜内设有服务性音乐广播扬声器时,应有火灾应急广播功能。
5.4.3.4 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应小于火灾时需同时广播的范围内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1.5倍。
5.5 火灾报警装置5.5.1 未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
5.5.2 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设一个火灾警报装置,其位置宜设在各楼层走道靠近楼梯出口处。
警报装置宜采用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
5.5.3 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火灾警报装置时,其声警报器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5.6 消防专用电话5.6.1 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
5.6.2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且宜选择共电式电话总机或对讲通信电话设备。
5.6.3 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5.6.3.1 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1)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变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
(2)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
(3)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
5.6.3.2 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塞孔。
电话塞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
5.6.3.3 特级保护对象的各避难层应每隔20m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
5.6.4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5.7 系统接地5.7.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5.7.1.1 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5.7.1.2 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5.7.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并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专用接地板。
专用接地干线应从消防控制室专用接地板引至接地体。
5.7.3 专用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面积不应小于25mm。
专用接地干线宜穿硬质塑料管埋设至接地体。
5.7.4 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其芯线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mm2。
5.7.5 消防电子设备凡采用交流供电时,设备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