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养老金并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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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退休金上调新政策2024

江苏退休金上调新政策2024
十五、责任追究
1.对在养老金调整过程中,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造成养老金发放错误或延误的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对骗取、套取养老金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六、政策培训与业务指导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对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准确理解政策精神,熟练掌握操作流程。
十一、特殊群体调整
1.对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等战争的退役老战士,以及因公致残、烈士遗属等特殊群体退休人员,本次养老金调整在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额度的额外增加。
2.具体额外增加的额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家和本省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十二、养老金调整与物价联动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设立专门窗口或咨询热线,为退休人员提供面对面的政策解释和咨询服务,确保每位退休人员都能准确了解自己的权益。
十四、养老金调整的统计分析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定期对养老金调整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估政策效果,为今后政策的完善提供数据支持。
2.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时报送养老金调整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各级审计、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养老金调整工作的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政策公正。
十、政策衔接
1.本政策与之前的相关政策衔接,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对于2024年1月1日后新退休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将按照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执行。
3.对于已享受其他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养老金待遇的人员,按照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就高不就低进行调整。
2.本政策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3.各地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本次养老金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及时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同时,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为退休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江苏省社保退休新政策

江苏省社保退休新政策

江苏省社保退休新政策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成为各地政府关注的焦点。

江苏省作为人口大省之一,也出台了社保退休新政策,旨在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福利和权益。

本文将就江苏省社保退休新政策进行探讨。

1. 政策背景随着江苏省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退休人员数量不断增加,社保制度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为了改善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江苏省政府决定出台新的社保退休政策,以更好地满足退休人员的需求。

2. 退休金待遇的提高根据新政策,江苏省将逐步提高退休金待遇,确保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不受影响。

具体来说,退休金将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上调,并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挂钩,以保持相对稳定的增长。

3.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了更好地解决退休人员的养老问题,江苏省重新调整了养老保险制度。

新政策提高了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和缴费基数,确保每个人在退休时能够享受到养老金的待遇。

4. 医疗保险优化江苏省社保退休新政策还对医疗保险进行了优化,以应对退休人员普遍面临的医疗费用问题。

新政策提高了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并完善了医疗保险的定点医院制度,使退休人员能够更便捷地享受医疗服务。

5. 残疾人社保待遇改善针对残疾人退休人员,江苏省社保退休新政策也做出了一系列改善措施。

政策规定,残疾人退休人员将享受更高的退休金待遇,并提供必要的康复服务和护理人员,以满足其生活需求。

6. 强化退休人员权益保护江苏省社保退休新政策还加强了退休人员的权益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具体措施包括建立投诉举报平台、设立退休人员权益保障机构等,以帮助退休人员解决各种问题和困难。

7. 宣传和培训工作为了确保广大退休人员能够充分了解新政策的具体内容,江苏省政府将加强相应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政府将组织各类培训班和讲座,向退休人员详细介绍新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并解答他们可能遇到的问题。

结语:江苏省社保退休新政策的出台,为广大退休人员的福利和权益保障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4.16•【字号】苏人社发〔2018〕107号•【施行日期】2018.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07号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人事、财务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新进人员、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升降人员缴费工资基数问题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当年缴费工资基数按起薪当月工资标准确定。

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发生升降的人员,缴费工资基数当年不调整,次年再调整。

二、关于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计发问题过渡期内退休的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以其退休时实际执行的基本工资标准对应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确定其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和计算新办法待遇的视同缴费指数。

三、关于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待遇问题改革后,机关工人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现行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其中,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由单位和个人按其退休(退职)时的缴费工资基数和相应的缴费比例一次性缴费(含职业年金)至满15年。

上述人员中,办理退休手续的,计发基本养老金,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办理退职手续的,参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待遇,过渡期内参照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并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今后,国家出合新的规定后按新的规定执行。

四、关于机关及参照管理机关(单位)中工龄30年以上的“老科员”退休时的视同缴费指数确定问题机关及参照管理机关(单位)中2014年10月1日至当地实行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前退休的工龄在30年以上的“老科员”(比照苏人通〔2000〕26号文件规定确定),其退休时视同缴费指数按当地副主任科员的视同缴费指数确定。

人社部江苏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江苏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文件.doc

人社部江苏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江苏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文件.doc

2019年人社部江苏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江苏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文件人社部江苏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江苏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文件退休养老金上调-江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江苏企退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上调6.5%有望增159.9元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传出好消息:自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据测算,江苏企退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增额为159.9元。

昨晚,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省人社厅目前还没接到人社部和财政部的具体调整文件,等一接到文件将立即制订江苏的上调方案。

调整将从1月1日起实施,新增加的养老金将会尽快补发。

综合新华社现代快报记者项凤华预算报告企退人员养老金将迎十二连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提交审查的预算报告写明,自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这意味着在2005年到连续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础上,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实现“十二连涨”。

根据预算报告,这一调整是基于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涨幅等因素。

我国将努力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促进在职和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协调增长;还将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坚持精算平衡,建立更加透明易懂的收付制度,进一步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

预算报告提出,,我国还将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研究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

马上就访南京预计人均增加172.84元截至去年底,江苏企退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人均水平达2460元,比“十一五”末增长68%。

如按照约6.5%的涨幅测算,江苏约600万企业退休人员受益,人均月养老金的增额为159.9元,这意味着江苏企业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有望达到2619.9元。

江苏省养老金并轨细则

江苏省养老金并轨细则

江苏省养老金并轨细则背景江苏省是中国东部地区的一个省份,拥有着广阔的领土和丰富的资源。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养老保障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江苏省开始推行养老金并轨政策。

养老金并轨是什么?养老金并轨指的是将不同企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融合、统一。

在以前的制度中,不同单位的员工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存在着差异,导致了养老保障水平的不平等。

养老金并轨旨在通过统筹管理和不同企业间的共享,使所有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得到平等的保障。

江苏省养老金并轨细则基本原则江苏省养老金并轨细则的制定以公平、合理、可持续为基本原则。

具体包括:1.统一缴费标准。

采取区别对待的方式,按照职业风险、工作性质、收入水平等因素,制定不同的缴费标准,确保缴费人员能够负担得起。

2.统一养老金计算方法。

养老金的计算方法采取累计计算和人均账户平均额计算相结合的方式,保证参保人员的实际缴费和待遇之间的相对平衡。

3.统一养老金发放方案。

建立健全的养老金发放机构和平台,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4.统一监管和管理机构。

设置专门的监管和管理机构,负责综合统筹和监管全省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

具体实施方案江苏省养老金并轨实施方案分阶段进行。

上述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会配合具体的阶段性目标来进行调整和协调。

具体方案如下:1.第一阶段:设立江苏省养老金并轨实施领导小组,启动养老金并轨工作。

2.第二阶段:制定相关政策与规定,统一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养老金计算方法以及发放方案。

3.第三阶段:开展养老保险的缴费和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并完成不同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

4.第四阶段:全面推广养老金并轨政策,并逐步减少不同单位之间的差异,达到全省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

结语江苏省养老金并轨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于提升老年人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促进政策的落地和实施。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04号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04号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正文:----------------------------------------------------------------------------------------------------------------------------------------------------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0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2013年11月以来,我省全面整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待遇水平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更加规范,有力促进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为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以下意见:一、将江苏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更名为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为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合理分担个人(家庭)与政府责任,科学确定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完善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制度衔接,强化基金管理监督和经办管理服务,逐步提高基金管理层次,建立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制度激励机制,完善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平稳可持续发展。

四、具有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江苏退休2024最新政策

江苏退休2024最新政策

江苏退休2024最新政策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退休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省级政府根据国家政策,制定并调整退休政策,以适应社会变化和人民需求。

江苏省退休政策也不例外,为了让广大退休人员能够享受到更好的退休待遇和福利,江苏省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2024新政策。

一、提高退休金标准为了解决退休人员养老金过低的问题,江苏省政府决定提高退休金标准。

根据最新政策,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根据个人工龄和缴费年限确定。

工龄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基本养老金将相应增加。

二、调整退休年龄为了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江苏省政府决定适当调整退休年龄。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江苏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年龄延后到60周岁,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延后到55周岁。

延后的退休年龄将有助于减轻养老金负担,保持养老金的可持续性。

三、提供医疗保障江苏省政府注重退休人员的健康需求,为其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根据最新政策,退休人员可以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福利。

社会医疗保险可以报销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公费医疗福利则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

四、扩大退休人员就业机会为了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度,江苏省政府鼓励退休人员参与社会就业。

根据最新政策,退休人员可以选择在一定条件下继续参与工作,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这将有助于缓解退休人员的经济压力,同时也能发挥他们的经验和智慧。

五、加强退休人员福利保障除了提高退休金和医疗保障,江苏省政府还加强了退休人员的福利保障。

根据最新政策,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免费的公共交通以及文化娱乐活动的优惠。

此外,退休人员的子女也可以享受一定的教育优惠政策,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学业。

总之,江苏省政府制定的退休政策旨在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好的养老保障和生活福利。

通过提高退休金标准、调整退休年龄、提供医疗保障、扩大就业机会和加强福利保障等一系列措施,江苏省为退休人员创造了更加舒适和安心的退休环境。

这些政策的实施将为江苏省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提供有力支持,助力他们过上幸福健康的退休生活。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202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202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2021年)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已于2021年11月16日经省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许昆林2021年11月25日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维护劳动者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享受相应待遇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建立本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基金全省统收统支,基金缺口分级负担,政策全省统一制定,基金预算全省统一编制,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持续运行。

第四条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鼓励用人单位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前提下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支持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领导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对确保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履行主体责任,并定期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投资运营以及监督检查情况。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组织完成省人民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对确保本地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履行工作责任,并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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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养老金并轨政策
20XX江苏养老金并轨政策如下
养老金将并轨多省市已行动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备受关注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又有了新进展。

近期全国多个省份陆续出台实施细则,并开展相关人员养老保险数据信息采集工作。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将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9省市启动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工作
截至目前,至少有北京、贵州、内蒙古等9个省区市印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采集中,包括相关人员的户口、地址、婚姻状况等基本信息,都将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数据库。

设立过渡期助力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社会养老
缴费”为与企业职工相同的方式按月缴纳养老保险。

同时,在待遇计发上,以20XX年10月为期限,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渐过渡”的原则执行。

江苏最近公布的改革实施办法规定,对于20XX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了10年的过渡期。

江苏省社科院研究员徐琴:
一个是并轨,按现在的框架,基本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一致了。

第二个就是过渡,有个10年期的过渡,待遇保底限高,新的不如老的,保底,新的超过老的,那我就限高。

第三个,有个职业年金,整个框架跟国家的一致。

徐琴表示,为配合养老制度的改革,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已经普遍调薪,基本能够做到待遇不变。

同时,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纳入社会养老体系,有利于人才流动:
双轨并轨养老金差距将逐步缩小
随着养老保险改革的推进,养老金的调整政策也开始跟进。

今年4月《关于20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与企业养老金按相同办法,同步调整、统一安排。

这也是近20年来机关事业单位首次与企业同步、按照相同办法调整退休待遇。

一份20XX年的数据显示,当年全国平均下来,公务员的退休金是企业职工的2.1倍,事业单位则是1.8倍。

执行相同的调整机制后,这个待遇差是否仍有缩小的可能性?金维刚表示,各地将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的方式,最终达起到适当调节退休人员收入差距的作用: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在过渡期逐步的过渡消化以后,将来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将会逐步统一,在待遇差方面也会逐步的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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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公布养老金“并轨”方案
今年1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依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随后,人社部、财政部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明确了相关时间表,要求各地在“今年5月底以前”上报方案。

如今大限已过,中新网记者注意到,山东、四川、上海、江苏等地陆续公布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

其中,山东改革的步伐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7月28日,继今年2月份率先公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后,山东省发布了《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相关配套政策,标志着山东省养老金“并轨”正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7月31日,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7月15日,上海印发《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办法》。

而在此前的3月份,四川也出台了相关意见。

上述“地方版”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均与“国家版“的规定一致,即:从20XX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制度,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都依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依照本人
缴费工资的8%缴费。

各地确定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养老金“并轨”后,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告别“免缴费”时代。

对于这些人来说,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每个月本身要交多少养老保险费。

事实上,个人的缴费多少与缴费工资基数相关,但对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各地的规定却不相同。

其中,山东省规定,机关单位(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 (地区附加津贴)以及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而上海则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确定。

可见,各地政策不尽一致,缴费水平也将不一样。

但从全国范围看,月均缴费会达到多少呢?据媒体报道,陕西财政厅在今年初解读《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时,曾透露了中央设计的缴费水平。

当时的报道指出,为实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中央确定,从20XX年10月1日起,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月人均将提高1200元左右(平均数据,具体到个人会有所不同),其中: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600元左右(缴纳个人账户养老金400元左右,个人缴纳职业年金200元左右),从津补贴或绩效工资中纳入300元左右,实际净增资3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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