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多少年宣告死亡
失踪十年后,可以直接宣告其死亡吗?

失踪十年后,可以直接宣告其死亡吗?
以案释法
十年前,刚满18周岁的李某因家里生活困难,高中一毕业便跟随同村的人进城打工去了。
可令其父母没想到的是,李某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也没有任何消息,仿佛从人间蒸发了一样。
这十年来,李某的父母多方打听儿子的消息,却始终不知道其下落。
如今,李某的父母已经放弃了寻找,想要向法院申请宣告李某失踪,然后再申请宣告死亡。
但前不久,李某的父母听人说,像李某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不必先宣告失踪后再宣告死亡。
那么,像李某这种情况,其父母可以直接宣告其死亡吗?是否还用先宣告失踪再宣告死亡呢?
学法用法
《民法典》第四十七条规定:“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由此可知,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如果公民下落不明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直接申请宣告死亡,无须先申请宣告失踪。
本案中,李某已经失踪十年之久,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
而当年李某失踪时,刚满18周岁还尚未结婚,因此李某的父母也就成了李某第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
根据法律规定,李某的父母有权提出宣告申请,而且不需要先申请宣告失踪,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宣告李某死亡。
宣告自然人死亡民法总则规定的条件有哪些?

Always have hope for life, and face difficulties and tribulations with a smile.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宣告自然人死亡民法总则规定的条件有哪些?自然人是公民法律意义上的称呼。
在实践中,会有一些人可能长时间不与家人联系,而家人也不知道其行踪,作为失踪人员的家属可以到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员死亡。
不过,宣告死亡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下面就由律师365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宣告自然人死亡民法总则规定的条件有哪些。
自然人是公民法律意义上的称呼。
在实践中,会有一些人可能长时间不与家人联系,而家人也不知道其行踪,作为失踪人员的家属可以到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员死亡。
不过,宣告死亡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下面就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宣告自然人死亡民法总则规定的条件有哪些。
一、宣告自然人死亡的条件有哪些?宣告死亡案件的成立,必须是失踪人生死不明的状态持续一定时间。
因为宣告死亡,对于被宣告人的利益关系极大,必须慎重,虽生死不明,未经过法期间不能轻率宣告死亡。
必须在一定期间内等待失踪人的消息,保护其利益。
因为一经宣告死亡,法律关系会发生重大变化,失踪人重新出现再恢复以前的法律关系就会相当困难,比如财产已被他人消费,配偶已与他人另行结婚等。
但从另一方面讲,失踪人生死不明的状态也不能无限期地持续下去,这样会使法律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影响社会生活秩序的稳定,配偶需另行组成家庭,某些财物不能永远闲置起来无法发挥其经济效益。
所以应当有一个法定的合理期间。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法又补充规定,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宣告其死亡,不受时间限制。
民法典总则篇专题14:宣告死亡

法条解构
中国民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典解构理论
1-14 宣告死亡
定义 性质 特征 分类
一般情形 特殊情形
宣告死亡的优先 适用
主体
客体 内容
概念
适用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 1、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 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 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 院应当宣告死亡。
北辰光法务
法条解构
中国民法典解构理论
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②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 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 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 1、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2、宣告人:人民法院 自然人的死亡状态 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程序
死亡日期
民事主体资格消 灭 自身行为的效力 死亡宣告的撤销
后果 1、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 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 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1、婚姻关系: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 告之日起消除。 2、财产继承。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 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1、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2、撤销后果: (1)婚姻关系: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 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 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2)收养关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 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 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3)财产关系: ①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取得其财产的民事
申请宣告死亡有什么条件要求吗

申请宣告死亡有什么条件要求吗当公民失踪或者是死亡后,就需要进⾏失踪和死亡的宣告以及申请,那么,对于申请宣告死亡有着什么条件要求您⼜了解多少呢?今天店铺⼩编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关于申请宣告死亡有什么条件要求,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申请宣告死亡有什么条件要求吗1.申请⼈应当是同失踪的⼈有利害关系的⼈。
申请⼈包括失踪⼈的配偶;⽗母、⼦⼥;债权⼈以及有其他利害关系的⼈。
2.失踪的时间或者失踪的情形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公民下落不明必须满⼆年。
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必须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存的。
如果某公民下落不明已满四年,在这种情况下,被申请宣告的⼈下落不明的时间既符合宣告失踪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期限,是宣告该公民死亡还是宣告该公民失踪,取决于该公民利害关系⼈的申请。
3.申请⼈必须递交申请书。
申请⼈不能以⼝头形式向⼈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者申请宣告公民死亡。
申请⼈必须向⼈民法院递交申请书。
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证明。
4.向被申请⼈住所地的基层⼈民法院申请。
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申请⼈民法院宣告下落不明的⼈失踪或者死亡,应当向下落不明⼈住所地的基层⼈民法院提出申请。
此类案件由下落不明的基层⼈民法院管辖,便于利害关系⼈提出申请,也便于⼈民法院审查和认定事实,作出裁决。
5、须被申请⼈下落不明满⼀定期间1)下落不明满4年;2)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起满2年;3)意外失踪且取得死亡证明的。
6、须由⼈民法院宣告。
如果您的情况较为复杂,需要进⾏详细的咨询,店铺将为您提供周全的律师服务。
最新民法总则第46条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民法总则第46条的内容有哪些?最新民法总则第46条的内容有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最新民法总则第46条的内容有哪些?民法总则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1、下落不明满四年;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公民死亡的案件,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或者步骤:1、申请和受理宣告公民死亡,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认为手续不完备且无法补正的,驳回申请;认为手续完备的,受理案件,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并指定审理期间的财产管理人。
2、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之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
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不测的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公告期间为1年;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因遇到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公告期间是寻找下落不明人、等待其出现的期间,也是宣告公民死亡的必经期间,人民法院不得缩短或者延长。
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公民失踪后,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从失踪的次日起满4年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宣告失踪的判决即是该公民失踪的证明,审理中仍应当依据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
3、判决在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期间,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出现,或者确知其下落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驳回申请的判决,终结案件的审理。
▲民法总则的民事权利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民法总则关于宣告死亡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关于宣告死亡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总则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一、民法总则关于宣告死亡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总则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四十七条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第四十八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第四十九条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二、民法宣告死亡的程序(一)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概念公民离开其最后居住地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已满法定期限,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判决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案件,称为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程序,称为宣告死亡程序。
(二)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1.必须存在公民下落不明的事实。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事实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正常情况下公民离开其居住地下落不明;二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三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
只要具备以上三种情况之一且符合其他法定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就可申请宣告死亡。
2.公民下落不明必须达到法定期限。
该期限分为三种情况:第一,在正常情况下,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
第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
民法总则复习题

民法总则复习题1.根据民法,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一B二(正确答案)C三D四答案解析:根据《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故正确答案为B2.下列关系中,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是()。
A国家向企业征税B国家机关购买办公楼(正确答案)C国家机关就某项工程进行招标D国家授予公民甲以“全国劳动模范”的称号答案解析:B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政府购买办公楼属于买卖市场交易行为,双方地位平等。
3.蒋某通过某二手网络交易平台在陈某处购得价值15000元的相机,陈某承诺原装相机9.5成新,只使用过2次。
蒋某收到货后发现该相机老旧,使用期限超过2年。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蒋某可以主张买卖合同无效B蒋某可以主张撤销买卖合同(正确答案)C蒋某对买卖合同存在重大误解D陈某与蒋某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答案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陈某以欺诈的手段,使蒋某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购买了该相机,该买卖合同可撤销,蒋某可以主张撤销买卖合同。
故正确答案为B。
4.民事诉讼时效最长()。
A 1年B 3年C 5年D 20年(正确答案)答案解析: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故正确答案为D。
5.小张与小王是亲生兄弟,父母去世时,小张已经成年,并在县城有稳定工作。
小王未成年还在上小学,小徐是二人的叔叔。
法院宣告死亡的公告期是多久

法院宣告死亡的公告期是多久要是⼀个⼈失踪之后达到⼀定的期限之后,经过利害⼈申请可以依法宣告死亡,那具体有哪些规定呢?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法院宣告死亡的公告期⽅⾯的知识,欢迎⼤家阅读!法院宣告死亡的公告期是多久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年。
宣告死亡需要刊登公告,并且有公告期,公告期间届满,⼈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宣告死亡需要刊登公告《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的公告。
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年。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
公告期间届满,⼈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申请宣告死亡的时限《民事诉讼法》第184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存,利害关系⼈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住所地基层⼈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证明。
(三)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的顺序1、配偶;2、⽗母、⼦⼥;3、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孙⼦⼥、外孙⼦⼥;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前⼀顺位⼈不申请宣告死亡的,后顺位申请⼈是不能申请的,但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宣告死亡产⽣与⾃然死亡完全相同的法律后果,即财产关系发⽣继承,⽽⼈⾝关系消失。
以上就是⼩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的可以致电店铺在线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多
少年宣告死亡
民法对于我国社会的公民行为和法律都有较为详细的规定,公民的一些行为也会在民法中得到解释。
那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多少年宣告死亡都有哪些解释呢,下面小编就这类问题为大家进行相关的解释和介绍。
一、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多少年宣告死亡
1、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2、与宣告失踪制度的设计目的相比,宣告死亡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状态问题,而宣告失踪则主要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
3、故宣告死亡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宣告失踪则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
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宣告死亡的条件:公民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产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终结之日起计算。
只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申请的,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
宣告失踪人死亡,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失踪人的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
人民法院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
寻找失踪人公告期限届满仍无失踪人生存消息的,便可作出死亡宣告判决之日期为失踪人死亡的时间。
此类事例比如登山遇雪崩、大海沉船等,等两年没有必要,只要有有关机关的证明即可。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公民失踪后,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从失踪的次日起满四年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宣告失踪的判决即是该公民失踪的证明。
我国对这类事件有着较强规定。
对于自然人失踪年满4年,我国人民法院予以受理。
我国对这类事件有着较强的规定,如自然人失踪一定时间,我国法律有着较强的规定解释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