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指导标准》
大城市森林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标准的研究——以北京市森林公园为例

大城市森林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标准的研究——以北京市森林公园为例秦学;司有山;邓立斌【摘要】为形成科学、合理的森林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投入机制,促进城市森林公园的健康持续发展,以北京市为例,通过实地调查研究,借鉴国内外森林公园维护管理的经验,结合国内森林公园管理及森林旅游发展状况,提出了设施维护、资源管护、环境保护和旅游管理“四位一体”的森林公园维护管理整体框架.在森林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支出现状基础上,根据森林公园发展趋势,拟订出基于不同等级、区位及类型的大城市森林公园维护管理费用的一般标准.【期刊名称】《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7(011)002【总页数】6页(P49-54)【关键词】森林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标准;北京市【作者】秦学;司有山;邓立斌【作者单位】广东财经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广东广州510320;广东财经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广东广州510320;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工程咨询设计处,北京10071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59森林公园是我国起步早、影响面宽的自然保护地品牌之一[1]。
普通的“公园”人们并不陌生,它常指城市中供居民娱乐消遣的公共设施,而森林公园却不能理解为“森林”和普通意义“公园”的简单叠加,而是有特定的含义,森林公园中的“公园”为一专有名词,来源于国外的“国家公园”(National Park),而国家公园已有100多年的历史。
自1872年美国建立“黄石国家公园”后,“国家公园”一词就在全世界许多国家使用,尽管各自的确切含义不尽相同,但基本意思都指一类自然保护区[2]。
由此可见,森林公园设立的首要目的更多在于对当地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进行保护。
目前,国内学者对森林公园的研究主要涉及游客行为特征、形象感知、游憩价值评价、旅游产品开发的评价模型与应用、环境承载力评估、技术效率测算与分析、演变历程和经营转型、问题及对策等[3-11],而对森林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标准方面未有学者研究。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推进公园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京绿园发[20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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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推进公园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推进公园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京绿园发〔2013〕3号)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公园作为城市的基础设施,其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从把握首都工作特殊重要性的高度,按照首善之区标准,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切实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指示,进一步推进园林绿化精品战略,打造“美丽北京·魅力园林”公众服务品牌,市园林绿化局决定自2013年开始在全市公园组织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公园精细化管理内涵及目标公园精细化管理是指通过建章立制、细化标准、优化流程,实现公园管理工作的无缝隙、全覆盖、无死角。
目标要求:以“精”为目标,以“细”为手段,用三年时间,把精细化理念贯彻到公园管理的全过程,实现公园管理从经验型到科学型、从定性到定量、从静态到动态、从粗放型到精细化的转变。
实现公园发展思路明晰、运行模式科学、绩效考核全面,管理和服务人员的执行力和工作质量大幅提高,游客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公园精细化管理内容公园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其艰巨程度超过公园建设。
从技术业务层面上讲,管理既是建设的延续,又是建设的再创造;从行政管理层面上讲,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建成的公园如果没有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长期化的管理保障,公园就难以发挥其社会和生态效益。
因此,公园精细化管理是一项长期任务,是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向着新的目标不断精进的过程,没有最好的管理,只有更好的管理。
针对北京公园的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2013年公园精细化管理要建立“一制度六台帐”。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22年公园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22年公园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22.02.11•【字号】京绿办发〔2022〕29号•【施行日期】2022.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22年公园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市公园管理中心,各区园林绿化局、经开区城市运行局,局有关单位:为指导做好2022年全市公园管理工作,现将《北京市2022年公园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22年2月11日(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84236989)北京市2022年公园管理工作要点2022年是北京冬奥会举办之年,也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园管理工作部署,承上启下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扎实做好首都公园管理工作,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全市2022年公园管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全市公园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为主线,聚焦市民游客关注热点,把握公园事业发展的规律特点,突出公园服务保障、资源保护、安全管理、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公园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一)以保障重大节庆活动为契机,不断提升公园服务水平1.高标准做好重大活动游园保障。
根据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决战决胜关键时期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各类公园资源,宣传冬奥文化和知识,注重突出中国味道,推动群众性冰雪运动普及,持续开展文明游园整治行动,为向世界奉献一届简约、安全、精彩的奥运盛会加油助力。
坚决完成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公园环境布置任务,充分展示新时代大国首都公园绿色空间的崭新面貌,确保公园行业平安、有序。
2.持续开展公园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加强公园监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加强公园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局•【公布日期】2005.10.27•【字号】京园公发[2005]502号•【施行日期】2005.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加强公园监管工作的通知(京园公发[2005]502号)各区县园林主管部门、全市各公园:目前我市的注册公园已发展到169个,每年接待中外游人达1.2亿人次,初步形成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等构成的公园体系。
在首都的现代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在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在完成首都“四个服务”任务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03年1月1日《北京市公园条例》正式实施后,我市的公园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市公园的依法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2005年3月18日,市园林局转发了建设部《关于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意见》,同时提出了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四项要求,进一步推动公园管理工作的进展。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公园管理中仍有不到位的现象。
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有的公园进行重大改造、改建项目不向园林主管部门报告;区县公园执法主体不明确,公园依法管理和执法工作不到位;个别区县园林主管部门难于对本区内市、区直管公园实施有效管理;一些公园搞展销活动、出租房屋过多,给景观造成一定影响;还有的公园员工服务不规范,招致游客投诉等等。
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园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公园的服务水平。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当前首先要加强公园监管工作。
一、各级园林主管部门是公园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根据《北京市公园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公园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区、县人民政府园林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园管理监督工作。
”可见市、区(县)两级园林主管部门是公园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
这两级园林主管部门都要依据条例的授权,分层次做好公园监管工作。
《北京市公园维护管理系统费用指导实用标准》

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市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指导标准》的通知来源:日期: 2011-05-11 11:11:00【字号大中小】【打印】【关闭】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市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指导标准》的通知各区、县园林绿化局:为巩固我市公园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公园管理服务水平,我局制定了《市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指导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市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指导标准一、公园维护管理费计算方法公园年维护管理费总额=(年设施维护费+年水体保洁费+年绿地养护管理费)×调整系数二、公园设施维护费标准为4.2元/m2年公园年设施维护费=4.2元/m2年×公园陆地面积此项标准包括园林建筑(厕所)、园林小品(园灯、导游牌、果皮箱、园桌椅、栏杆、健身器材、井盖)、园路及铺装场地、园艺设施(主要为喷灌、喷泉)、园林电气设备(主要为广播、电视监控系统、景观照明,以及电子屏、水泵、配电箱、变压器、电动门、派接柜等)的维护费用。
公园设施维护是指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含保洁),即为保持设施的完整和正常运行所进行的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不包括设施更新和园林建筑主体结构的修复;为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及维护设施的原有功能而进行的清洁、紧固、调整、润滑及检修等,即不超过设施投资总额20%的维护项目,不包括设施大修。
此设施维护费标准不含水电费。
依据市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价格信息(2010年10月)市政工程的市场信息价,人工费取定为51元/工日。
三、公园水体保洁费标准为2.4元/m2年公园年水体保洁费=2.4元/m2年×水体面积工作容包含人工清除打捞漂浮物。
该标准依据《市水利工程养护维修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确定。
保洁工作量依据《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中的保洁作业标准,确定为15000m2/班次。
四、公园中绿地养护管理费标准:特级绿地养护管理费为15元/ m2年;一级绿地养护管理费为9元/ m2年;二级绿地养护管理费为6元/ m2年;三级绿地养护管理费为4元/ m2年。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机动经费使用管理办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机动经费使
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发布部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4.18
【实施日期】2016.04.1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机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修订)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机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
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规范和加强我局机动经费的使用管理,根据《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
法》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动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京财预〔2013〕2022号),结合我局机动经费使用管理实际,经研究,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机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6年4月18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机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局机动经费的使用管理,根据《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动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公园管理工作规范

北京市公园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1.1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公园管理工作水平,规范各公园管理机构的管理行为,加强各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公园管理工作的监督,依据《北京市公园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范。
1.2 市、区(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园的监管工作。
本规范所称公园管理机构,是指负责公园日常管理工作的公园管理处或相应的管理单位。
1.3 各级公园主管部门和公园管理机构,应科学、依法编制公园事业发展规划。
涉及较大规模改建、扩建公园的,应当依照有关程序报批。
1.4 本规范适用于已登记、注册的公园,其他公园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房屋和设施管理2.1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对公园内的房屋和设施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修缮和维护计划,保证房屋和设施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2.2 公园内房屋应当主要用于为游人服务,如展览、陈设、收售票、提供餐饮等。
2.3 严格控制出租房屋。
确需出租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公园管理工作的规定,严格报批。
出租房屋所得收入应当主要用于公园建设和管理。
2.4 不得出租和变相出租古建房屋。
已经出租的应当积极创造条件迁出。
2.5 公园管理机构出租房屋应当签订正式租赁合同,要求公园房屋租用方遵守公园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得从事与公园功能不相符及影响游人游览的活动,同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合同和协议要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2.6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出租房屋的管理,定期检查出租房屋,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责成租用方限期整改。
2.7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应当完整。
公园设施的样式、风格应当与公园自身景观、历史、文化特点相协调。
保证安全,及时维护。
第三章园容和卫生管理3.1 公园水体3.1.1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水务、环保等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保证水体的正常水位,维护水体的景观效果。
3.1.2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水面保洁,并积极配合环保、水务等部门对水质进行定期监测,水质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要求,无异味,无漂浮物。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14.12.22•【字号】京绿法发〔2014〕5号•【施行日期】2015.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京绿法发〔2014〕5号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12月15日经局(办)党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4年12月22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以市园林绿化局的名义制定和公布,依据园林绿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能够反复适用的公告、通知、意见等文件。
局内部管理的工作制度、会议通知和纪要,人事、外事、计划、财务等事项除外。
第三条局机关有关处室、具有行政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局直属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拟定或者牵头拟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局办公室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初审、登记;局法制处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确认、合法性审核以及报市政府备案登记。
第四条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与其宗旨、目的保持一致;(二)属于本局管辖范围、管理权限和法定职责;(三)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和行政审批等行政执法的事由、项目;(四)无特定相对人,具有相对稳定性,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反复适用;(五)符合公文处理程序,适用公文管理规范;(六)语言规范,表述准确,逻辑清晰,发文指向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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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指导标准》的通知来源:日期: 2011-05-11 11:11:00 【字号大中小】【打印】【关闭】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指导标准》的通知各区、县园林绿化局:为巩固我市公园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公园管理服务水平,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指导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北京市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指导标准一、公园维护管理费计算方法公园年维护管理费总额=(年设施维护费+年水体保洁费+年绿地养护管理费)×调整系数二、公园设施维护费标准为4.2元/m2年公园年设施维护费=4.2元/m2年×公园陆地面积此项标准包括园林建筑(厕所)、园林小品(园灯、导游牌、果皮箱、园桌椅、栏杆、健身器材、井盖)、园路及铺装场地、园艺设施(主要为喷灌、喷泉)、园林电气设备(主要为广播、电视监控系统、景观照明,以及电子屏、水泵、配电箱、变压器、电动门、派接柜等)的维护费用。
公园设施维护是指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含保洁),即为保持设施的完整和正常运行所进行的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不包括设施更新和园林建筑主体结构的修复;为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及维护设施的原有功能而进行的清洁、紧固、调整、润滑及检修等,即不超过设施投资总额20%的维护项目,不包括设施大修。
此设施维护费标准不含水电费。
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价格信息(2010年10月)市政工程的市场信息价,人工费取定为51元/工日。
三、公园水体保洁费标准为2.4元/m2年公园年水体保洁费=2.4元/m2年×水体面积工作内容包含人工清除打捞漂浮物。
该标准依据《北京市水利工程养护维修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确定。
保洁工作量依据《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中的保洁作业标准,确定为15000m2/班次。
四、公园中绿地养护管理费标准:特级绿地养护管理费为15元/ m2年;一级绿地养护管理费为9元/ m2年;二级绿地养护管理费为6元/ m2年;三级绿地养护管理费为4元/ m2年。
公园年绿地养护管理费=∑某级绿地养护管理费标准×该级别绿地养护面积本标准依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投资标准的意见》(京绿地发[2008]11号)执行。
五、调整系数根据公园维护等级的不同,划分为三个等级,即国家重点公园、市级重点公园或精品公园以及一般公园。
在进行公园年维护管理费总额预算时,分别乘以相应的调整系数。
国家重点公园调整系数为1.2;市级重点公园或精品公园调整系数为1.1;一般公园调整系数为1。
六、补充说明本标准包含以下费用:公园绿地、设施、水体维护中的直接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运输费、综合管理费。
本标准不包含以下费用:应时花卉和植物造型等花卉摆放和绿地更新改造费用;园林绿化应急抢险及防治危险性有害生物、普查等应急处置费用;绿地内古树名木养护费;苗木因调整、维护而发生的土建材料费;新增苗木、花卉等材料费;疏植苗木处理费;服务巡查;安全管理(如:公园大门的全天服务、值班,园内巡查执法、维护游园秩序等);文物保护维护;动物饲养以及音乐喷泉、攀岩场等专项设施的维护费等。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投资标准的意见为进一步提高首都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巩固和不断提高奥运绿化美化成果,逐步把首都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为首都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宜居城市、实现生态文明奠定良好的基础。
通过对我市城市绿地养护工、料、机、运等方面的投入进行实际调查,对各区、县城市绿地养护经费的投入情况和养护成本进行实际测算,并与国内多个城市绿地养护投资标准进行比对,在充分征求各区、县政府及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现就我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投资标准提出如下意见:一、依据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和《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试行)》,我市城市绿地养护定额投资标准为:特级绿地养护管理为15元/ ㎡·年;一级绿地养护管理为9元/ ㎡·年;二级绿地养护管理为6元/ ㎡·年;三级绿地养护管理为4元/ ㎡·年。
二、此投资标准包含绿地养护管理作业过程中的直接人工费、水费、农药费、肥料费、机械费、运输费、综合管理费,但不包含下列费用:园林设施(栏杆、座椅、果皮箱、园路、灯、牌示、园林植物防寒和防盐设施等)运行及维护费;应时花卉和植物造型等花卉摆放和绿地更新改造费用;园林绿化应急抢险及防治危险性有害生物、普查等应急处置费用;绿地内古树名木养护费;苗木因调整、维护而发生的土建材料费;新增苗木、花卉等材料费,疏植苗木处理费。
此标准为不同等级绿地内植物养护管理的基本费用,由于城区与郊区之间、各区县之间绿地养护管理的难易程度、技术要求、管理标准等方面各有不同,各区、县应结合本辖区的绿地养护管理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三、各区、县要切实落实城市绿地养护管理经费,建立健全绿地管理长效保障机制,以确保首都城市绿化美化工作健康稳步地向前发展。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发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08年11月03日实施日期:2008年11月03日(地方法规)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试行) 》的通知[ 来源 ] 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 作者 ] 佚名京绿地发〔2006〕4号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为了使我市的城市绿地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的轨道,开展绿地分级分类管理;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
现将《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印发给你们,在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中试行。
要求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进一步做好我市的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
二OO六年七月十一日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试行)为了使我市的城市绿地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的轨道,开展绿地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的水平;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
一、特级绿地质量标准(一)绿地建设质量标准1.绿地规模(1)绿地面积在3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以上。
(2)绿地中植物种植应以乔木为主,乔灌木种植面积比例原则上控制在绿地面积的70%左右,其余为非林下草坪和地被植物。
具体的绿地建设中各项目所占用地面积比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
(3)道路绿化,绿地率市区主干道不低于30%,次干道不低于20%,其他等级道路不低于15%;道路长度在1000米(含1000米)以上或符合该条道路的规划设计要求。
(4)道路绿化,乔灌木种植面积应占绿地面积的80%,其余为非林下草坪和地被植物。
(5)立交桥区绿地,乔灌木种植面积应占绿地面积的60%至70%。
2.植物配置(1)绿地内植物配置应因地制宜,采取多种配置形式,注重按植物群落结构进行科学配置,力求以上层大乔木、中层小乔木和灌木、下层地被植物的形式,扩大绿地的复层结构比例。
乔灌花草相结合,提高绿地内物种的丰富度,植物种类(含品种)不低于20种(含20种),非林下草坪所占比例在30%(含30%)以下。
(2)植物规格与密度协调,层次和色彩配比合理。
(3)行道树或行列树木应整齐、美观,树间株距符合该植物的生物学特性和设计要求,高度、干径、树形近似,树木保持直立,无倾斜,观赏面朝向合理。
3.绿地环境(1)绿地范围内无违章建筑,无废弃的线杆、构筑物等设施,无违法广告、牌示,绿地设施完整,绿地整洁率和设施完整率在95%(含95%)以上。
(2)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应以实现永久性绿化为建设标准,以植物造景为主,形成以乔木为主的合理种植结构。
其覆土厚度应不低于3米,以符合常绿和落叶乔木、灌木、草坪等不同植物生长对栽植土层厚度的要求,为大乔木的充分生长奠定基础。
(二)绿地管理质量标准在满足《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中特级养护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和要求的基础上,还应达到:1.植物生长(1)植物生长正常,枯枝干杈现象所占比例低于5%,草坪覆盖率在99%(含99%)以上。
(2)病虫危害景观度在5%(含5%)以下,其中蛀干害虫有虫株率在2%(含2%)以下,黄叶、焦叶和吃花、吃树叶现象在5%(含5%)以下。
2.绿地设施绿地的给排水设施、护栏、园路、灯饰、路椅、果皮箱及体育健身器械等附属设施,要求完整无损,整齐洁净,维护及时,设施完好率在95%(含95%)以上。
3.管理措施(1)绿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须档案齐全,管理责任落实,保护措施到位,古树名木生长正常。
(2)树木修剪科学、合理,对银杏、毛白杨等具明显主干树种,在保证主枝顶芽不受伤害的前提下,保持主侧枝分布均匀;对国槐、栾树等圆冠形树种应注重培养树冠基本骨架,主侧枝先端一致,树冠整齐。
要及时解决树木与行人、车辆、建筑物、电线、交通信号灯及标识等方面的矛盾。
二、一级绿地质量标准(一)绿地建设质量标准1.绿地规模(1)绿地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上。
(2)绿地中植物种植应以乔木为主,乔灌木种植面积比例原则上控制在绿地面积的70%左右,其余为非林下草坪和地被植物。
(3)道路绿化,绿地率市区主干道不低于30%,次干道不低于20%,其他等级道路不低于15%;道路长度在500米(含500米)以上或符合该条道路的规划设计要求。
(4)道路绿化,乔灌木种植面积应占绿地面积的80%,其余为非林下草坪和地被植物。
(5)立交桥区绿地,乔灌木种植面积应占绿地面积的60%至70%。
2.植物配置(1)绿地内植物配置应因地制宜,采取多种配置形式,注重按植物群落结构进行科学配置,力求以上层大乔木、中层小乔木和灌木、下层地被植物的形式,扩大绿地的复层结构比例。
乔灌花草相结合,提高绿地内物种的丰富度,植物种类(含品种)不低于20种(含20种),非林下草坪所占比例在30%(含30%)以下。
(2)植物规格与密度协调,层次和色彩配比合理。
(3)行道树或行列树木整齐、美观,树间株距符合该植物的生物学特性和设计要求,高度、干径、树形近似,树木保持直立,无倾斜,观赏面朝向合理。
3.绿地环境(1)绿地范围内无违章建筑,无废弃的线杆、构筑物等设施,无违法广告、牌示,绿地设施完整,绿地整洁率和设施完整率在80%(含80%)以上。
(2)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应以实现永久性绿化为建设标准,以植物造景为主,形成以乔木为主的合理的种植结构。
其覆土厚度应不低于2米,以符合常绿和落叶乔木、灌木、草坪等不同植物生长对栽植土层厚度的要求,为乔木的正常生长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