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地下车库防火要求要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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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1.1m。
10.室外的疏散楼梯可采用金属楼梯。室外楼梯的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每层楼梯平台均应采用不低于1.00h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制作。在室外楼梯周围2m范围内的墙面上,除设置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的门、窗、洞口。高层汽车库的室外楼梯,其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15.面积超过2000m2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可与人防、卫生等排气、通风系统合用。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汽车库,其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0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可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
16.每个防烟分区应设置排烟口,排烟口宜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内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13.Ⅰ、Ⅱ类地上汽车库和停车数大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当采用错层或斜楼板式且车道、坡道为双车道时,其首层或地下一层至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汽车库内的其他楼层汽车疏散坡道可设一个。
14. 汽车疏散坡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不宜小于7m。两个汽车疏散出口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10m;两个汽车坡道毗邻设置时应采用防火隔墙隔开。
1.车库的防火分类应分为四类:汽车库 (I类)>300辆 ,(II类)151~300辆,(III类) 51~150辆 ,(IV类)≤50辆
2.地下汽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3.停车场的汽车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的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4.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2m×12m.
7.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不宜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_GB50067-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_GB50067-97
疏散楼梯、坡道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1.00
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0.50 燃烧体
吊项(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烧体 0.25 不燃烧体 0.25 难燃烧体 0.15
注: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的外露部位应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 火极限不应低于
3.0.2 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三级。各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 和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表 3.0.2 的规定。
3.0.3 地下汽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和Ⅰ、Ⅱ、Ⅲ类的汽车库、修车库的耐 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Ⅳ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4.1.7 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
4.1.8 停放易燃液体、液化石油气罐车的汽车库内,严禁设置地下室和地沟。
4.1.9 Ⅰ、Ⅱ类汽车库、停车场宜设置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消防器材间。
4.1.10 车库区内的加油站、甲类危险物品仓库、乙炔发生器间不应布置在架 空电力线的下面。 4.2 防火间距
2.0.5 高层汽车库 high rise garage
建筑高度超过 24m 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以上楼层的汽车库。
2.0.6 机械式立体汽车库 mechanical and stereoscopic garage
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械设备进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 库。
总贮量 (t) 名称 防火间距 (m) 汽车库、修车库 停车场
一、二级 三级
稻草、麦秸、芦苇等 10~5000 5001~10000 10001~20000 15 20 25 20 25 30
15 20 25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 防火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 防火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重点在附建于民用建筑内的汽车库。

一、汽车库防火分类及耐火等级(一)按停车数量分为I、II 、III、IV类。

I类>300辆II类151 ~300辆III类51~150辆IV类<50辆(二)耐火等级分为三级:地下车库应为一级;I~III类汽车库不应低于二级;IV类汽车库不应低于三级。

二、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一)一般规定1.汽车库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组合建造;当病房楼与汽车库有完全的防火分隔时,病房楼的地下可设置汽车库。

2.地下停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贮存室。

(二)一、二级汽车库之间以及车库与一、二级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三)停车场的汽车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的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三、防火分隔与建筑构造(一)汽车库应设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

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多层汽车库2500 m2地下或高层汽车库2000m2。

自动灭火时加倍。

(二)汽车库贴邻其他建筑物时,必须采用防火墙隔开。

(三)汽车库的外墙门、窗、洞口的上方应设置防火挑檐。

外墙的上、下窗间墙高度小于1. 2m。

(四)除敞开式及斜楼板式以外的多层、高层、地下汽车库,汽车坡道两侧应用防火停车区隔开,坡道的出人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设置甲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停车区气当汽车库和汽车坡道上均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可不受此限。

四、安全疏散(一)汽车库人员安全出口与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

〈二)每个防火分区人员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但同一时间的人数不超过25人以及IV车库可只设1个。

室内疏散楼梯应封闭,梯段宽不小于1. 1m。

地下车库疏散距离不大于45m,自动喷淋时不大于60m;底层车库疏散距离不大于60m。

(三)汽车疏散口不少于2个,但IV类汽车库、设双车道的III类地上汽车库以及停车不少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可设1个。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21)-图文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21)-图文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21)-图文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图文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由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修订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规范的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入调研了汽车库建设、运行现状,认真总结了汽车库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设计、生产、消防监督、教学及汽车库运行管理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研究和消化吸收了国外有关规范标准,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分类和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和救援设施,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供暖、通风和排烟,电气等。

本规范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半地下汽车库、多层汽车库的定义,修改了敞开式汽车库的定义;2.增加了汽车库、修车库分类的面积控制指标;3.调整了部分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4.调整了汽车库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的相关要求;5.调整了机械式汽车库停车规模、防火分隔、灭火救援的相关规定;6.增加了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调整了汽车疏散坡道宽度的相关规定;7.细化了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增加了自然排烟的相关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经验的总结和积累,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229号,邮政编码:20005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参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防火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上海自动化车库研究所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城市交通设计院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停车设备工作委员会北京中通国信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沈友弟倪照鹏胡波蒋皓曾杰沈纹南江林张磊杜霞王丹晖钱平孙旋黄德祥康健李正吾许世文杨永夷龚建平张永胜主要审查人:高建民刘梅梅黄晓家王金元江刚114。

地下停车场防火疏散要求

地下停车场防火疏散要求

地下停车场防火疏散要求地下停车场作为人员和车辆的集结地,防火疏散要求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本文将详细介绍地下停车场防火疏散要求的各个方面。

一、防火分区面积地下停车场的防火分区面积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进行划分。

每个防火分区的设施和配备需满足以下要求:1.防火分区应设置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

2.防火分区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防火分区内的车道、通风管道等应设置自动排烟设施。

二、通道和出口地下停车场的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以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疏散。

具体要求如下:1.人员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且应设置在不同的方向或区域,以便人员快速撤离。

2.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相关条件时可设一个。

例如,停车数量不超过50辆且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地下停车场,可只设一个汽车疏散出口。

3.安全出口的宽度、数量和位置应合理设置,保证人员和车辆疏散时的顺畅。

4.汽车疏散出口的宽度和数量也应根据停车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以满足车辆快速驶离的需要。

三、车道宽度地下停车场的车道宽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体要求如下:1.车道净宽应不小于4米,双车道净宽应不小于6米。

对于大型车辆或消防车使用的车道,净宽应适当增加。

2.车速应根据停车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一般不超过50公里/小时。

3.车型也需根据停车场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大型车、小型车等,并对车道的转弯半径进行合理设计。

四、疏散距离地下停车场的疏散距离要求是为了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到达安全出口。

具体要求如下:1.地下停车场内应设置明显的应急照明标志,引导人员和车辆进行安全疏散。

2.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显眼的位置,如墙面、地面等,以便人员能够快速找到安全出口。

3.安全出口位置应合理设置,不应距离停车位过远,以保证人员能够快速到达安全出口。

4.疏散距离应根据停车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计,既要满足人员和车辆的快速疏散,又要避免过多的占用停车场的空间。

停车场防火要求

停车场防火要求

停车场防火要求
内容:
停车场防火安全对于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非常重要。

停车场防火应遵循以下要求:
1. 停车场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灭火器应设置在醒目位置,保证在火灾发生时可以迅速取得使用。

2. 停车场的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性能符合使用要求。

对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等应及时更换。

3. 停车场内禁止吸烟,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

禁止在停车场内使用明火。

4. 停车场内的油气系统应设置防火隔离装置,避免泄漏的油气接触明火而引发火灾。

5. 停车场的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禁止在通道内堆放杂物,确保火灾发生时人员可以迅速逃生。

6. 停车场应设置必要的消防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并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7. 停车场应与当地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制定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火灾,应第一时间报警,全力组织灭火救援。

地下车库防火规范

地下车库防火规范

地下车库防火规范地下车库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公共场所,它不仅要提供车辆停放服务,还应确保车辆及人员的安全。

因此,地下车库防火工作至关重要。

下面是地下车库防火规范的一些要点。

首先,地下车库应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

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手提式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烟感探测器等。

这些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置火灾。

其次,地下车库应做好火灾报警和疏散方面的工作。

车库内应设有火灾报警按钮,并在容易引起火灾的地方设置火灾探测器,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

车库出入口处应设置清晰明确的疏散指示标志,保证车主和职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撤离。

第三,车库的通风系统应达到防火要求。

通风系统的设置应使车库内的烟雾和有害气体能迅速排出,确保人们的呼吸空气质量,减少燃烧扩散的可能性。

第四,地下车库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要求。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安装和维护,防止因短路、过载等原因引起火灾。

第五,车库内应有清晰明确的防火隔离措施。

车库内的燃油加油设施应与其他场所进行有效隔离,防止因燃油泄漏和火花引发火灾。

第六,地下车库应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维护。

车库管理方应定期组织消防检查,确保所有防火设施和设备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同时,车库内应设立专门的消防保卫队伍,提供有效的火灾扑救和疏散服务。

最后,车主和车库管理方都要加强防火安全意识。

车主应定期检查车辆,避免因机械故障引发火灾。

车库管理方应定期进行防火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们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地下车库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只有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和要求,加强防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高人员的防火意识,才能确保车库内的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停车场地下车库防火要求要求规范

停车场地下车库防火要求要求规范
停车场2.0.3
停放由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和构筑物。under ground garage
2.0.4地下汽车库室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high rise garage
2.0.5高层汽车库24m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地面以上楼层的汽车库。建筑高度超过mechanical and stereoscopic garage
资料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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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辆51~150辆≤151~300汽车库>300辆辆3.0.2和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表3.0.3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和Ⅰ、Ⅱ、Ⅲ类的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Ⅳ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注:甲、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的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的规定执行。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构件名称墙柱
2.0.6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室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械设备进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库。compound garage
复式汽车库2.0.7
层存放车辆的汽车库。室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3open garage
敞开式汽车库存2.0.8
的汽车库。每层车库外墙敞开面积超过该层四周墙体总面积的25%3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3.0.1的规定。3.0.1车库的防火分类应分为四类,并应符合表3.0.1车库的防火分类表名称数量类别ⅣⅢⅡⅠ
同时废止。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GBJ67-84)
总则1
1.0.1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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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防火间距应从距车库最近的储罐外壁算起,但设有防火堤的储罐,其 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距车库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②计算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区总贮量时,1m3的易燃液体按5m3的可燃液体计算。
③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与车库的防火间距按本表规定值增加25%。
4.2.7小于1m3的易燃液体储罐或小于5m3的可燃液体储罐与车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当采用防火墙隔开时,其间距可不限。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以上楼层的汽车库。
2.0.6机械式立体汽车库mechanical and stereoscopic garage
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械设备进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库。
2.0.7复式汽车库compound garage
室内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3层存放车辆的汽车库。
4.2.8车库与甲类物品库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8的规定。
车库与甲类物品库房的防火间距 表4.2.8
总贮量 (t) 名称
防火间距 (m)
汽车库、修车库
停车场
一、二级
三级
甲 类 物 品 库 房
3、5项
≤5 >5
15 20
20 25
15 20
1、2、5、6项
≤10 >10
12 15
15 20
12 15
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2.0.3停车场parking area
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和构筑物。
2.0.4地下汽车库under ground garage
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
2.0.5高层汽车库high rise garage
现批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
4.1.7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
4.1.8停放易燃液体、液化石油气罐车的汽车库内,严禁设置地下室和地沟。
4.1.9Ⅰ、Ⅱ类汽车库、停车场宜设置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消防器材间。
4.1.10车库区内的加油站、甲类危险物品仓库、乙炔发生器间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的下面。
4.2 防火间距
4.2.1车库之间以及车库与除甲类物品库房外的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的规定。
4.2.3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较高一面处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水幕等防火设施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但不宜小于4m。
4.2.4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极建筑,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且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但不宜小于4m。
12 15 20 25
15 20 25 30
12 15 20 25
水槽式可燃气体储罐
≤1000 1001~10000 >10000
12 15 20
15 20 25
12 15 20
液化石油气储罐
1~30 31~200 201~500 >500
18 20 25 30
20 25 30 40
18 20 25 30
耐火等级
单层汽车库
多层汽车库
地下汽车库或高层汽车库
一、二级
3000
2500
2000
三级
1000
注:
①敞开式、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的上下连通层面积应叠加计算,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规定值增加一倍。
②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汽车库净高1/3且不超过净高1/2的汽车库,或设在建筑物首层的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5000m2。
注:甲类物品的分项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4.2.9 车库与可燃材料露天、关露天堆场的防火间距不 应小于表4.2.9的规定。
汽车库与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的防火间距 表4.2.9
总贮量 (t) 名称
防火间距 (m)
汽车库、修车库
停车场
一、二级
三级
稻草、麦秸、芦苇等
10~5000 5001~10000 10001~20000
15 20 25
20 25 30
15 20 25
棉麻、毛、化纤、百货
10~500 501~1000 1001~5000
10 15 20
15 20 25
10 15 20
煤和焦炭
1000~5000 >5000
6 8
8 10
6 8
粮食
筒仓
10~5000 5001~20000
10 15
15 20
10 15
席穴囤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楼板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0.50
疏散楼梯、坡道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1.00
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0.50
燃烧体
吊项(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烧体0.25
不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15
注: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的外露部位应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表相应构件的规定。
车库与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的防火间距 表4.2.6
总贮量(m3) 名称
防火间距 (m)
汽车库、修车库
停车场
一、二级
三级
易燃液体储罐
1~50 51~200 201~1000 1001~5000
12 15 20 25
15 20 25 30
12 15 20 25
可燃液体储罐
5~250 251~1000 1001~5000 5001~25000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8年5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 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7]280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 [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4.1.5.1贮存量不超过1.0t的甲类物品库房;
4.1.5.2总安装容量不超过5.0m3/h的乙炔发生器间和贮存量不超过5个标准钢瓶
的乙炔气瓶库;
4.1.5.3一个车位的喷漆间;
4.1.5.4面积不超过50m2的充电间和其他甲类生产的房间。
4.1.6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贮存室。
2.0.8敞开式汽车库存open garage
每层车库外墙敞开面积超过该层四周墙体总面积的25%的汽车库。
3 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
3.0.1车库的防火分类应分为四类,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车库的防火分类表 3.0.1
类别 数量 名称




汽车库
>300辆
151~300辆
51~150辆
≤50辆
修车库
10~5000 5001~20000
15 20
20 25
15 20
木材等可燃材料
50~1000m31001~10000m3
10 15
15 20
10 15
4.2.10车库与煤气调压站之间,车库与液化石油气的瓶装供应站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4.2.11车库与石油库、小型石油库、汽车加油站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1.0.3 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车库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 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术 语
2.0.1. 汽车库garage
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2.0.2修车库motor repair shop
4.2.5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车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甲类物品运输车的车库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与厂房、库房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4.2.1的规定值增加2m。
4.2.6车库与易燃、可燃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6
③复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本表规定值减少35%、
5.1.2 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表 5.1.1的规定增加一倍。
一级
二级
三级

防火墙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3.00
承重墙、楼梯间的墙、防火隔墙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2.00
隔墙、框架填充墙
不燃烧体0.75
不燃烧体0.50
不燃烧体0.50

支承多层的柱
不燃烧体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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