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水平,确保母婴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以下简称救治中心)是指为危重孕产妇提供救治服务的专门机构,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
第三条救治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母婴安全政策,提高救治能力和服务质量,保障救治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救治中心的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
第五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救治中心的管理工作。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六条救治中心应当设立领导小组、医疗管理小组、护理管理小组、行政管理小组等组织机构,明确各小组的职责和任务。
第七条领导小组负责救治中心的整体工作,对救治中心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第八条医疗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救治方案、组织救治、质量控制等工作,确保救治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护理管理小组负责护理工作,确保孕产妇的安全和舒适。
第十条行政管理小组负责救治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救治中心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救治中心应当配备充足的医疗、护理和管理人员,确保救治中心的正常运行。
三、救治流程与操作规程第十二条救治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救治流程,包括接诊、评估、救治、转诊等环节,确保救治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救治中心应当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包括救治措施、药物使用、医疗设备使用等,确保救治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救治中心应当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治流程、应急物资准备、人员调度等事项。
第十五条救治中心应当建立多学科协作机制,对危重孕产妇进行综合救治,提高救治效果。
四、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第十六条救治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对救治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救治质量。
第十七条救治中心应当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对救治效果、服务满意度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抢救效果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是专门抢救危重孕产妇的医疗机构,承担极为重要的社会责任和任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医务人员。
第四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严格执业,确保救治所需的各项条件和设备齐全,提供专业高效的护理和医疗服务。
第五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抢救技能和实践经验。
第六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积极倡导医患关系的和谐,提高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重孕产妇的抢救指南和流程。
第八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急救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九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严格抢救工作的标准操作流程,确保医疗安全和病人的福祉。
第十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定期进行医疗设备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一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加强与其他科室的合作和沟通,实现患者的连续护理和医疗服务。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明确患者的入院流程和抢救工作的流程。
第十三条患者一经确诊为危重孕产妇,应当立即将其转送至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第十四条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应当由专业医务人员组成的抢救团队进行,团队成员应当具备相关背景和技能。
第十五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建立起来一套完整的抢救流程和抢救记录,确保抢救过程的可追溯性和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六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保持与家属的沟通畅通,及时告知患者及其家属的病情和治疗进展。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七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医务人员进行抢救工作。
第十八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加强院感控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
第十九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学术交流和技术培训,提高卫生技术水平。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条

向孕产妇宣传孕期保健知识,提醒孕 产妇注意孕期饮食、运动、休息等方 面,预防妊娠并发症和危险因素。
提供孕产期健康咨询服务,为孕产妇 解答疑难问题,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
议。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向孕产妇及其家 属宣传孕产期安全和健康知识,提高 孕产妇及其家庭对健康的认识和重视
程度。
对实习生、进修生进行培训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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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包括对医疗设备、药品、人员配 置和流程的评估,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及时整改和反馈质量问题
总结词
针对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反馈,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详细描述
质量管理小组应针对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 执行。同时,应将问题反馈给相关人员,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进行改进。
详细描述:医疗安全领导小组需要对中心的医疗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包括监督、检查、协调和指导等 。
定期进行医疗安全检查及整改
总结词
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详细描述
定期进行医疗安全检查,包括对医疗流程、设备、药品、护理操作等方面的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整 改措施,消除风险。
对孕产妇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指导
对于危重孕产妇,应立即启动急救绿色通道,确保其及时得到救治。
建立高效的转运机制,确保危重孕产妇能够迅速从院前转运至救治中心 。
对孕产妇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诊断
医生应对每一位危重孕产妇进行全面的评估,包 括病史、体征、实验室检查等。
根据评估结果,医生应做出准确的诊断,并制定 相应的治疗方案。
对于存在并发症的孕产妇,应邀请相关科室的专 家会诊,共同制定治疗方案。
总结词
风险评估、防范指导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一、背景介绍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作为医疗机构的重要部门,负责救治危重孕产妇,保障其生命安全和健康。
为了更好地组织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制定了本基本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医护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效果。
二、工作职责1. 救治危重孕产妇是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首要工作。
中心负责部署和组织医护人员开展危重孕产妇的救治工作,确保及时、安全地救治患者。
2. 中心负责制定和完善危重孕产妇救治的医疗方案和流程,确保救治工作的科学、规范性。
3. 中心配备齐全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并负责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中心负责培训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救治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流程1. 危重孕产妇的来院就诊(1)患者就诊前,医护人员应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并记录相关信息。
(2)患者到达救治中心后,医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急救流程进行救治,确保救治工作的及时性和效果。
2. 病情评估和处理(1)医护人员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病情评估,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监测等。
(2)根据病情评估结果,医护人员应及时制订救治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处理。
3. 治疗和护理(1)医护人员应根据救治方案进行相应的治疗措施,包括用药、手术等。
(2)同时,医护人员还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护理工作,包括心理疏导、营养支持等。
4. 病情观察和变化处理(1)医护人员应对患者的病情进行持续观察和监测,及时掌握病情变化。
(2)对于病情有较大变化的患者,应及时调整救治方案,做出及时处理。
5. 团队合作和沟通(1)医护人员应加强团队合作,确保救治工作的协调进行。
(2)医护人员之间应及时沟通,分享病情信息和救治经验。
四、工作要求1. 医护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严守医疗纪律和医患关系,尊重患者的选择和隐私。
2. 医护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持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医护人员应做好救治记录和信息统计工作,确保救治工作的可追溯性和数据安全性。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汇编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要求和相关法规,制定本基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管理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对危重孕产妇进行全方位、综合性的护理、救治和康复工作。
第四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制度。
第五条建立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确保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工作安全、高效和有序进行。
第二章急救与护理工作第一条危重孕产妇到达救治中心后,将根据临床病情进行分类,及时制定护理方案。
第二条针对危重孕产妇的各种病情,进行相应的护理措施和治疗方法,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康复。
第三条护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循操作规范,全程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第四条护理人员要定期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自身的护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五条急救医生要掌握危重孕产妇的常见急救技术和方法,能够迅速处置紧急情况,并及时协调相关科室的专业人员进行联合救治。
第六条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加强对危重孕产妇的心理疏导和精神护理工作。
第三章设备与药品管理第一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要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二条护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医疗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操作。
第三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要配备常规的急救药品和救治所需的特殊药品,并建立药品管理制度,确保及时有效地供应和使用。
第四条对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配发和使用要进行记录和管理,避免药品的浪费和过期。
第五条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避免使用过期或变质的药品。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一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和护理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二条加强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安全教育,告知其在中心内的规定和注意事项,并保证其合法的权益。
第三条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设备设施的消防安全和人员的火灾防护意识。
第四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危险源进行排查和整改。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1. 引言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是专门为危重孕产妇提供救治和护理的机构,为保障孕产妇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供了重要保障。
为了规范中心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救治质量,特制定本基本工作制度。
2. 中心职责与职能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危重孕产妇的急救、护理和病情评估等服务。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中心具有以下职能: - 承担危重孕产妇的救治任务; - 提供专业的医疗技术和危重孕产妇的护理; - 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救治和护理规范; - 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3. 工作流程和流程管理为了确保能够高效顺畅地开展工作,中心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工作流程和流程管理机制。
具体流程包括: 1. 接诊工作流程:危重孕产妇入院后,医生进行初步评估并开展急救措施,随后按照流程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2. 协调工作流程:中心内协作关系良好,各个部门紧密合作,协调工作流程明确,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联络工作流程:中心与其他科室的工作协调通过正式渠道进行,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
4. 评估工作流程:针对危重孕产妇,中心建立了病情评估流程,及时评估病情并制定治疗计划。
4. 工作管理和责任分工为了确保中心的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中心实施了工作管理和责任分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中心设立负责人,负责统筹调配各项工作,并对工作的进展进行监督和评估。
- 具体工作分解到相关的专业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 中心鼓励工作人员之间的密切合作和信息共享,促进工作的高效进行。
5. 工作标准和规范为确保危重孕产妇救治的质量和安全,中心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急救操作规范:中心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范进行工作,确保急救操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 护理操作规范:制定了详细的护理操作规范,确保对危重孕产妇的护理工作正确、及时、全面。
- 病情评估标准:根据国际和国内相关标准,中心制定了病情评估的标准,保证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工作时间与地点
1.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日,每天8:00-17:00(具体时间根据医院规定和实际情况而定)。
2. 工作地点
医院病房、手术室、ICU等(具体地点根据医院规定和实际情况而定)。
03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工作流程
患者接待与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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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评估
对所有来院就诊的孕产妇进行初步评估,了解 其基本病情、妊娠风险等级等。
造成交叉感染和环境污染。
环境安全与防护措施
消毒与隔离
救治中心应建立严格的消毒和隔离制度,对于不同感染等级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应采取相应 的隔离措施,以防止院内感染的发生。
消防安全
救治中心应符合相关消防安全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患 者和医务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雷防电击措施
对于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来说,防雷防电击措施也是一项重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应该确保 建筑物、设备和电线都有防雷防电击保护措施,以避免雷电对设备和患者造成伤害。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是专门为危重孕产妇提供集中诊疗、救 治的医疗机构,旨在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成功率,降低孕 产妇死亡率。
中心具备先进的医疗设备、技术和人才,为危重孕产妇提供 全方位、专业化的诊疗和救治服务。
中心历史与发展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起 步阶段、发展阶段和提升阶段。
在发展阶段,中心不断探索和实践,逐渐形成了 具有特色的诊疗技术和救治模式,并开始向周边 地区辐射。
3. 组织开展危重孕产 妇的评估、诊断、治 疗和护理工作,并提 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 支持。
4. 组织开展危重孕产 妇救治相关培训和学 术交流活动,提高医 务人员救治水平。
5. 负责危重孕产妇救 治工作的质量控制和 监督,持续改进救治 工作。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1. 前言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是为了提高救治危重孕产妇的效果和质量,保障孕产妇及胎儿的健康而设立的。
本制度是为规范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管理,确保医务人员能够高效、规范地处理各种情况而制定的。
2. 组织机构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设有领导小组、专家组、工作组及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队伍。
3. 领导小组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领导小组由医院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负责领导和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保障中心的有效运行。
4. 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为妇产科专业的高级医师,具有一定的危重孕产妇救治经验和技能。
专家组成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并保持良好的技术水平和医德医风,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有效运行和危急患者的抢救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5. 工作组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设置工作组,负责协调、指导和审核中心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以确保中心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
工作组应定期开会,对中心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救治能力的不断提高。
6. 安排值班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设置完整的24小时包含节假日在内的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严格遵守规定的值班时间表,并保证第一时间能够到达中心处理急患情况。
7. 诊疗规范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为了提供规范化的诊疗服务,应遵守以下规范:7.1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严格遵守医疗法律法规,保障患者的知情权、隐私权、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
7.2 诊治流程规范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在协同诊治时,应遵守诊治流程规范,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确保患者得到科学的诊疗服务。
7.3 治疗方案规范在危重孕产妇的抢救治疗中,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明确规定各类疾病的抢救处理程序,并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8. 质量控制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在日常工作中,重视工作质量的控制。
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制定完善的危重孕产妇救治方案,完善工作流程,加强科学评估,提高医疗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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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高危孕产妇管理实施办法................................................................- 2 - 高危妊娠评分标准 ..................................................................... ......- 2 - 高危妊娠管理程序 ..................................................................... ......- 2 - 高危妊娠管理的职责 ..................................................................... ..- 5 - 高危孕妇评分标准 ..................................................................... ......- 8 - 高危孕产妇转诊流程 ..................................................................... - 11 - 高危孕产妇转诊通知单 .................................................................- 12 - 危重孕产妇转运工作规范..............................................................- 13 - 产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 17 - 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制度...............................................- 19 -产科临床科主任职责 .....................................................................- 21 - 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 22 - 产科主治医师职责 ..................................................................... ....- 24 - 产科医师职责 ..................................................................... ...........- 25 - 产科医师岗位职责 ..................................................................... ....- 26 - 助产士职责 ..................................................................... ............... - 27 -- 1 -高危孕产妇管理实施办法高危妊娠的分级管理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给世界各国作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的有效措施。
为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妇幼保健管理水平,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高危妊娠管理级别,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徽省高危妊娠管理实施办法。
高危妊娠是指凡妊娠时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及胎儿健康或导致难产,造成各种不良妊娠结局者称高危妊娠。
高危妊娠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因素,为了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使具有不同危险因素的孕妇能按其危险程度,及时得到相应的医疗保健服务,改善妊娠结局,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率。
一、高危妊娠评分标准《高危孕妇评分标准》根据基本情况、不良孕产史、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环境及社会因素及其他检查异常等情况,分5分、10分、20分三个高危分值进行评定。
有两种以上高危因素时,总高危评分由各单项评分累加。
具体标准见附件2。
二、高危妊娠管理程序(一)筛查与评定1(初筛: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早孕检查时,要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等,严格按照《高危孕妇评分标准》- 2 -进行妊娠高危评分,及早发现高危孕妇。
2(复评:孕妇在以后每次产前检查时发现新的高危因素要及时评分。
3(凡属妊娠禁忌者,尽早动员孕妇终止妊娠。
(二)登记管理1(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早孕建卡时应进行高危妊娠登记,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右上角作红色高危妊娠标记,以加强管理。
2(各医院产科门诊应进行高危妊娠专案管理,对新发现的高危对象应及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作红色高危妊娠标记,有专人对孕妇档案进行整理和检查,并负责与孕妇之间的联系,了解其发生、治疗、转归的全过程及妊娠结局。
(三)转诊及随访1(一级医院筛查出高危评分达到10分及以上的孕妇,应及时转至二级或三级医院。
2(二级医院接受一级医院转诊的高危孕妇,对高危评分达到20分及以上的孕妇,应及时转至三级医院,并负责详细介绍病情及治疗过程。
3(二、三级医院接受的高危孕妇根据其危险程度,可在门诊或病房治疗,未按约定时间来诊者,应进行追踪随访。
4(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转入的高危孕妇应由高年资主治以上医生进行检查和处理,经处理好转但未临产的高危孕妇,应持续观察直到分娩。
- 3 -5、转诊医院应对转诊的高危孕妇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6、单项高危评分20分的严重高危孕产妇在保证转院途中安全的情况下转至三极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诊治。
(四)监护与处理1(监护内容。
高危妊娠监护包括对孕妇及胎儿两个方面。
高危孕妇监护要对各种可能对孕妇及胎儿健康状况造成影响的高危因素进行动态监测。
胎儿监护要对先天异常进行筛查,对胎儿生长发育、胎儿胎盘功能及胎儿宫内储备能力及成熟度进行监测。
通过监护并采取相应干预措施,促进高危因素的转化,必要时选择在母体最有利的时机适时计划分娩。
2(各级医院产科门诊配备专职人员进行高危孕妇的产前监护工作,产时应有计划地对高危孕妇加强高危因素监测及胎儿监护。
产科与儿科密切协作配合,及时做好高危儿复苏抢救和监护工作,降低新生儿死亡率。
3(各市、县级卫生计生委组织建立“产科急救网络”和“产科危重症救治中心”。
各级医疗机构成立以业务院长为组长,由内、外、妇、儿等专业骨干组成的高危孕产妇抢救小组,负责处理本院或基层转来的高危孕产妇,不断提高抢救成功率。
4(统计与评审。
(1)各级医院产科要建立高危妊娠统计与评审制度,每月对本院分娩的高危妊娠评审与统计一次,并将每月高危妊娠的发生数、转诊数、漏诊数等情况报至辖区妇幼保健院(所)。
- 4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加强高危妊娠管理的督查与指导,认真组织做好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病例讨论工作,规范记录,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出干预对策。
三、各级机构高危妊娠管理的职责(一)一级医疗保健机构1(加强孕产妇保健知识的宣传,告知孕产妇保健管理程序,提高妇女对参与孕产期保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2(在孕12周前进行早孕建卡,初筛高危孕妇,及时转诊高危评分达10分以上的高危孕妇。
3(对高危孕妇进行专案管理,并配合二、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妇进行管理及随访。
4(按要求做好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母婴健康检查。
(二)二级医疗保健机构1(建立产前检查门诊常规,规范产前门诊服务。
2(设立高危门诊及高危病房,接受高危孕妇的转诊,有高年资主治以上医师专人管理。
3(对孕妇高危因素进行动态观察,及时发现新的高危因素,并给予相应的治疗与指导。
对高危评分达20分及以上的孕妇应及时转至三级医疗保健机构。
4(规范开展妊娠图、胎动计数、B超、胎心电子监护等监护措施。
- 5 -5(做好高危孕妇的专案管理、随访和妊娠结案工作,并定期进行分析。
(三)三级医疗保健机构1(开设高危专科门诊及高危病房,接受一、二级医疗保健机构高危孕妇的转诊。
由高年资主治以上医师负责,要求做到门诊、病房统一管理,做好高危妊娠专案管理和妊娠结案工作。
2(开展高危妊娠的特殊检查和处理。
3(接受有妊娠禁忌症和胎儿患有严重遗传病和先天性畸形需终止妊娠的转诊和处理。
4(承担高危妊娠孕妇的会诊、抢救、治疗工作。
四、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一)加强省、市、县三级产科危重症救治中心建设各市(县)卫生计生委要指定产科危急重症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保健机构承担危急重症孕产妇的救治工作,并应向社会公布市、县级产科危急重症救治中心的医疗机构名单;升级三甲医院承担全省产科危急重症转诊接收、救治工作,畅通急救绿色通道,不得推诿病患。
各助产机构与产科急救中心签订会诊转诊合作协议,明确责任分工,并实行分级诊疗制。
(二)强化高危妊娠分级管理、分级住院分娩和转诊制度一般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可接收高危评分10-15分的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对高危评分在15分以上的高危孕产妇应当在县级产科急救中心住院分娩或向市级以上产科急救中心转送。
对病情不适宜转诊- 6 -的,应当及时请上级医院会诊,并就地实施抢救处理,等病情好转后由医护人员护送转诊。
(三)加强产科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各省市县级产科危重症救治中心成立由妇产科、内科、外科、麻醉科或ICU组成的抢救小组,配备必须的抢救设备,负责院内、外的高危孕产妇抢救。
(四)发挥省产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监督作用产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应定期对全省助产机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进行检查与指导,掌握全省高危孕产妇管理动态,加大产科、儿科和助产士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 7 -附件2:省高危孕妇评分标准29、肾功能中度或以上1、年龄,18岁?35岁20分损害 2、身高?145cm5分3、体质指数,24,BMI,28 30、哮喘 10分4、轻度智力低下 31、肺结核 10分32、开放性、粟粒性肺20分结核33、哮喘伴肺功能不全 20分妊5、年龄,40岁基34、中度贫血,Hb 6-娠5分 6、体质指数, BMI?28本8克,合7、产道,软、骨,畸形,骨盆狭窄情35、重度贫血,Hb,并8、胸廓畸形 10分况 6克,症 9、中度智力低下 10分36、血小板?5万,7.510、女方不孕史 10分万11、辅助生育技术后受孕37、血小板,5万 20分12、孕妇本人、配偶及一级亲属遗传38、甲亢、糖尿病不需病 5分要用药者39、甲亢、糖尿病需要10分用药者- 8 -40、甲亢危象,糖尿病13、重度智力低下 10分 20分酮症酸中毒41、子宫肌瘤或卵巢囊14、流产?2次、宫外孕史 5分 10分肿?6cm 不良孕产15、三次自然流产、围产儿死亡史、史早产史、畸形儿史、阴道难产史、疤10分 42、恶性肿瘤 20分痕子宫16、原发性高血压,BP持续?140/943、性病,梅毒、淋病、0mmHg,18.6/12kap,?160/100mm10分 10分尖锐湿疣,Hg,21.3/13.3kap,17、原发性高血压,BP持续?160/144、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0分 20分 00mmHg,21.3/13.3kap, 或AIDS45、偶发癫痫 5分 18、心肌炎史20分妊娠19、心脏病,心功能?~?级 46、癫痫需药物控制 10分合并47、精神病静止期 10分 20、心肌炎后遗症,心律失常症48、SLE静止期 10分 21、心脏病心功能?~?级20分22、房颤,先心,紫绀型, 49、精神病活动期 20分 23、肺动脉高压 50、SLE 活动期 20分51、急性阑尾炎、急性24、乙、丙肝病毒携带者 5分 10分胆囊炎、胆结石 25、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 10妊52、孕晚期横位,臀位 10分- 9 -分娠并26、急性肝炎或慢性肝炎 10分 53、胎膜早破 5分发27、重症肝炎、妊娠期急性脂肪肝 20分 54、未足月胎膜早破 10分症 55、过期妊娠,?42孕28、肾功能轻度损害 10分 10分周70、被动或主动吸烟?20支/日,滥用药物、10环56、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轻度酗酒、早孕期接触禁忌5分分境药物、放射线及可疑致及畸物社71、临产前无产前检会查、家庭经济困难,人妊因57、子痫前期重度、子痫及并发症 20分均年收入低于当地最5分娠素低生活保障线,、家庭并暴力发58、?28孕周的边缘性及部分性前10症其置胎盘分它59、产前出血原因未明 10分检60、完全性前置胎盘,凶险性前置胎20分查盘,胎盘早剥,胎盘植入异61、羊水过多或羊水过少 10分常62、双胎 10分- 10 -63、估计巨大儿 5分64、3胎及以上 20分65、胎儿生长受限 10分66、胎动减少/频繁 10分67、胎动消失 20分68、ABO溶血症 5分69、Rh溶血症 20分3:高危孕产妇转诊流程省、市级转诊机构(指导并组织抢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危重报告督导- 11 -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危重危重危重乡镇县医疗高危评分5分高危评分?30分村卫生室报告报告卫生院保健机构高危孕产妇转诊通知单孕妇姓名年龄丈夫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病情介绍(分娩经过、处理经过): 诊断:处理简要经过:孕妇生命体征: BP R P T 尿量意识- 12 -胎心率: 胎儿(死、活、窒息)宫缩: 产程情况:产前出血情况: 已出血多少亳升:转诊原因途中处理记录转出转诊医转出年月日护送者医院生签名时间时分姓名身份转入接诊医转入年月日转诊工具医院生签名时间时分※注:转诊通知单1式2份,1份上报,1份转诊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