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实用公司会计准则及会计估计》

合集下载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之九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之九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之九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财务报表编制中的两个重要概念。

会计政策是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一系列会计处理方法和计量规则,包括会计核算方法、会计估价方法和会计综合系统的搭建等。

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需要对一些不确定因素进行估计,如资产价值的估计、坏账的估计等。

本文将通过一个上市公司的案例来解析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上市公司在编制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时,发现其采用的计提坏账准备政策已经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导致其财务报表对业绩的反映存在一定误差。

为了使财务报表更加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真实状况,该公司决定进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首先,该公司决定修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按照原有政策,该公司在发生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下,根据预计的坏账损失比例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但是,实际上公司的坏账损失情况比预计的要大,因此其财务报表没有充分反映坏账损失的实际情况。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该公司决定修改政策,将坏账准备计提的基准由预计损失比例修改为预计信用损失金额。

这样一来,无论坏账的比例如何,只要发生应收账款的坏账,公司都可以按照预计的信用损失金额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坏账损失情况。

其次,该公司还决定修改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按照原有政策,该公司对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折旧年限为15年。

然而,由于技术进步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一些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可能会缩短。

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该公司决定修改折旧政策,将折旧年限缩短到10年。

这样一来,公司对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将会增加,财务报表更能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最后,该公司还决定修改营业成本计提政策。

按照原有政策,该公司将所有与销售相关的费用都计入营业成本,包括广告费、销售人员薪酬等。

然而,该公司发现广告费和销售人员薪酬对销售额的影响较大,不应计入营业成本,而应归属于销售费用。

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实际业绩,该公司决定修改政策,将广告费和销售人员薪酬划分为销售费用,而不再计入营业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指南(完整)

企业会计准则指南(完整)

企业会计准则指南(完整)目录《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应用指南 (2)《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 (3)《企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 (4)《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6)《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 (7)《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8)《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 (10)《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应用指南 (11)《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 (13)《企业会计准则第10 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 (15)《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 (16)《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 (18)《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19)《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应用指南 (21)《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22)《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应用指南 (24)《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25)《企业会计准则第19 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 (27)《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 (29)《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应用指南 (31)《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 (32)《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 (35)《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保值》应用指南 (37)《企业会计准则第27 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 (38)《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应用指南 (39)《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 (39)《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应用指南 (56)《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 (59)《企业会计准则第35 号——分部报告》应用指南 (66)《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 (67)《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69)《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应用指南一、商品存货的成本本准则第六条规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完整版)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

(完整版)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目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8)第一章总则 (8)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9)第三章资产 (10)第四章负债 (11)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11)第六章收入 (12)第七章费用 (12)第八章利润 (13)第九章会计计量 (14)(一)历史成本 (14)(二)重置成本 (14)(三)可变现净值 (14)(四)现值 (14)(五)公允价值 (15)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15)第十一章附则 (16)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16)第一章总则 (16)第二章确认 (16)第三章计量 (17)第四章披露 (20)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20)第一章总则 (20)第二章初始计量 (22)第三章后续计量 (23)第四章衔接规定 (28)第五章附则 (28)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28)第一章总则 (28)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29)第三章后续计量 (29)第四章转换 (30)第五章处置 (31)第六章披露 (32)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32)第一章总则 (32)第二章确认 (33)第三章初始计量 (33)第四章后续计量 (34)第五章处置 (36)第六章披露 (37)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37)第一章总则 (38)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38)第三章后续计量 (41)第四章收获与处置 (43)第五章披露 (43)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44)第一章总则 (44)第二章确认 (45)第三章初始计量 (47)第四章后续计量 (48)第五章处置和报废 (49)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50)第一章总则 (50)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50)第三章披露 (52)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53)第一章总则 (53)第二章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54)第三章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55)第四章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58)第五章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58)第六章商誉减值的处理 (62)第七章披露 (63)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66)第一章总则 (66)第二章短期薪酬 (68)第三章离职后福利 (69)第四章辞退福利 (73)第五章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74)第六章披露 (75)第七章衔接规定 (76)第八章附则 (76)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76)第一章总则 (77)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77)第三章列报 (79)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81)第一章总则 (82)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82)第三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84)第四章披露 (85)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85)第一章总则 (86)第二章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86)第三章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87)第四章披露 (88)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89)第一章总则 (90)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90)第三章披露事项 (92)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8年修订) (93)第一章总则 (93)第二章销售商品收入 (94)第三章提供劳务收入 (95)第四章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97)第五章披露 (97)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98)第一章总则 (98)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99)第三章合同收入 (100)第四章合同成本 (100)第五章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 (101)第六章披露 (103)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修改) (104)第一章总则 (104)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105)第三章列报 (107)第四章衔接规定 (108)第五章附则 (108)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108)第一章总则 (109)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109)第三章披露 (112)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113)第一章总则 (113)第二章计税基础 (113)第三章暂时性差异 (114)第四章确认 (114)第五章计量 (116)第六章列报 (117)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118)第一章总则 (118)第二章记账本位币的确定 (119)第三章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120)第四章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121)第五章披露 (122)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122)第一章总则 (122)第二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23)第三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24)第四章披露 (127)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129)第一章总则 (129)第二章租赁的分类 (130)第三章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32)第四章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34)第五章经营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35)第六章经营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35)第七章售后租回交易 (135)第八章列报 (136)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修改) (137)第一章总则 (138)第二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40)第三章嵌入衍生工具 (146)第四章金融工具确认 (147)第五章金融工具计量 (148)第六章金融资产减值 (152)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 (155)第八章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定义 (159)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修改) (160)第一章总则 (160)第二章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160)第三章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 (164)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2017修改) (169)第一章总则 (169)第二章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170)第三章套期确认和计量 (173)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179)第一章总则 (179)第二章原保险合同的确定 (180)第三章原保险合同收入 (181)第四章原保险合同准备金 (182)第五章原保险合同成本 (184)第六章列报 (185)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186)第一章总则 (186)第二章分出业务的会计处理 (187)第三章分入业务的会计处理 (189)第四章列报 (190)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191)第一章总则 (192)第二章矿区权益的会计处理 (192)第三章油气勘探的会计处理 (195)第四章油气开发的会计处理 (196)第五章油气生产的会计处理 (197)第六章披露 (198)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199)第一章总则 (199)第二章会计政策 (199)第三章会计估计变更 (201)第四章前期差错更正 (201)第五章披露 (202)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3)第一章总则 (203)第二章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204)第三章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205)第四章披露 (205)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206)第一章总则 (206)第二章基本要求 (207)第三章资产负债表 (209)第四章利润表 (212)第五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13)第六章附注 (214)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215)第一章总则 (215)第二章基本要求 (216)第三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17)第四章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218)第五章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218)第六章披露 (219)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 (221)第一章总则 (221)第二章中期财务报告的内容 (221)第三章确认和计量 (224)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226)第一章总则 (226)第二章合并范围 (227)第三章合并程序 (233)第一节合并资产负债表 (235)第二节合并利润表 (237)第三节合并现金流量表 (239)第四节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40)第四章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241)第五章衔接规定 (243)第六章附则 (244)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244)第一章总则 (244)第二章基本每股收益 (244)第三章稀释每股收益 (245)第四章列报 (247)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 (248)第一章总则 (248)第二章报告分部的确定 (248)第三章分部信息的披露 (251)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254)第一章总则 (254)第二章关联方 (255)第三章关联方交易 (256)第四章披露 (257)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修改) (258)第一章总则 (259)第二章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261)第三章特殊金融工具的区分 (265)第四章收益和库存股 (268)第五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270)第六章金融工具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列报 (273)第一节一般性规定 (273)第二节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及相关披露 (274)第三节利润表中的列示及相关披露 (279)第四节套期保值相关披露 (279)第五节公允价值披露 (280)第七章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披露 (282)第一节定性和定量信息 (282)第二节信用风险披露 (283)第三节流动性风险披露 (284)第四节市场风险披露 (286)第八章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 (287)第九章衔接规定 (291)第十章附则 (291)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92)第一章总则 (292)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292)第三章列报 (296)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297)第一章总则 (298)第二章相关资产或负债 (299)第三章有序交易和市场 (300)第四章市场参与者 (302)第五章公允价值初始计量 (302)第六章估值技术 (303)第七章公允价值层次 (306)第八章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309)第九章负债和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310)第十章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可抵销的 (312)第十一章公允价值披露 (314)第十二章衔接规定 (317)第十三章附则 (317)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318)第一章总则 (318)第二章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318)第三章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321)第四章合营企业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322)第五章衔接规定 (322)第六章附则 (323)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323)第一章总则 (324)第二章重大判断和假设的披露 (325)第三章在子公司中权益的披露 (326)第四章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权益的披露 (329)第五章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331)第六章衔接规定 (332)第七章附则 (333)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修改) . 333 第一章总则 (333)第二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335)第三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337)第四章列报 (339)第五章附则 (342)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令第33号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下坏账准备及坏账损失的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下坏账准备及坏账损失的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下坏账准备及坏账损失的账务处理计提坏账准备账务处理例:某企业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3‰提取坏账准备。

该企业第⼀年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000000元;第⼆年发⽣坏账6000元,其中甲单位1000元,⼄单位5000元,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200000元;第三年,已冲销的上年⼄单位的应收账款5000元⼜收回,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300000元。

1、借:资产减值损失3000贷:坏账准备30002、第2年发⽣坏账损失借:坏账准备6000贷:应收账款——甲单位1000应收账款——⼄单位5000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200000时,计提:1200000×3‰=3600,但由于第⼀年计提数3000元不够⽀付损失数6000元,因此,在第⼆年末时应补提第⼀年多损失的3000元,即,第⼆年末共计提66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6600贷:坏账准备66004、已冲销的上年应收账款⼜收回借:应收账款——⼄单位5000贷:坏账准备5000同时:借:银⾏存款5000贷:应收账款50005、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300000时,1300000×3‰-(3600+5000)=-4700由于第3年收回已前冲销的坏账5000元,因此,年末坏账准备的贷⽅余额已经为8600元了,⽽当年按应收账款余额计算,只能将坏账准备贷⽅余额保持为3900元,因此,应将多计提的4700元冲回。

借:坏账准备4700贷:资产减值损失4700坏账准备会计政策与会计职业判断【摘要】⽂章以我国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为指导,从现代会计理论出发,结合企业会计核算实践,就不同政策的选择产⽣的不同结果以及对企业利润的影响进⾏⽐较,评价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论证会计政策的职业判断问题。

【关键词】坏账准备;会计政策;会计职业判断⼀、坏账准备会计制度的认识《企业会计制度》第53条中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的坏账损失。

公司会计制度总体设计(3篇)

公司会计制度总体设计(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会计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度设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用性对企业经营决策、风险控制、财务状况分析等方面具有深远影响。

本文旨在对某公司会计制度进行总体设计,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保障企业财务健康,为企业管理层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

二、公司会计制度设计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制度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合法。

2. 适应企业实际:会计制度设计应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情况,满足企业内部管理需求,提高会计工作效率。

3. 可持续发展:会计制度设计应关注企业长远发展,确保会计信息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4. 内部控制:会计制度设计应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5. 信息化管理:会计制度设计应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实现会计信息处理的自动化、智能化。

三、公司会计制度总体框架1. 会计科目体系(1)资产类科目: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负债类科目: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

(3)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4)收入类科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5)费用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2. 会计核算方法(1)权责发生制:企业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历史成本计量: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应以历史成本为依据,确保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3)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进行合理估计。

3. 会计报表体系(1)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

(2)利润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3)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情况。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所有者权益变动的情况。

会计2024年《企业会计核算准则》_1

会计2024年《企业会计核算准则》_1

会计2024年《企业会计核算准则》第一章总则 (2)1.1 概述 (3)1.1.1 背景及意义 (3)1.1.2 准则内容 (3)1.1.3 准则的制定 (3)1.1.4 准则的修订 (3)1.1.5 适用对象 (3)1.1.6 适用范围 (3)第二章会计基本假设与会计要素 (4)1.1.7 会计基本假设的概念 (4)1.1.8 会计主体假设 (4)1.1.9 持续经营假设 (4)1.1.10 会计分期假设 (4)1.1.11 货币计量假设 (4)1.1.12 会计要素的概念 (4)1.1.13 资产 (5)1.1.14 负债 (5)1.1.15 所有者权益 (5)1.1.16 收入 (5)1.1.17 费用 (5)1.1.18 会计要素的确认 (5)1.1.19 会计要素的计量 (5)第三章财务报表 (6)第四章存货 (7)1.1.20 存货的确认 (7)1.1.21 存货的计量 (7)1.1.22 存货期末计价方法 (7)1.1.23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8)第五章固定资产 (8)1.1.24 固定资产的确认 (9)1.1.25 固定资产的计量 (9)1.1.26 固定资产的折旧 (9)1.1.27 固定资产的减值 (9)第六章投资性房地产 (9)1.1.28 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 (9)1.1.29 投资性房地产的特点 (10)1.1.30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 (10)1.1.31 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 (10)1.1.32 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10)1.1.33 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11)第七章长期股权投资 (11)1.1.34 长期股权投资的概念 (11)1.1.35 长期股权投资的目的 (11)1.1.36 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 (11)1.1.37 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 (12)1.1.38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 (12)1.1.39 成本法的后续计量 (12)1.1.40 权益法的后续计量 (12)第八章收入 (13)1.1.41 收入的概念与特征 (13)1.1.42 收入的重要性 (13)1.1.43 收入确认的原则 (13)1.1.44 收入确认的条件 (13)1.1.45 收入计量 (14)1.1.46 收入分类 (14)1.1.47 收入核算 (14)第九章费用 (14)1.1.48 费用的定义 (14)1.1.49 费用的特点 (15)1.1.50 费用的确认 (15)1.1.51 费用的计量 (15)1.1.52 费用的分类 (15)1.1.53 费用的核算 (15)第十章利润 (16)第十一章负债 (17)1.1.54 负债的定义 (17)1.1.55 负债的特点 (17)1.1.56 负债的分类 (17)1.1.57 负债的确认条件 (17)1.1.58 负债的计量 (18)1.1.59 流动负债的核算 (18)1.1.60 长期负债的核算 (18)1.1.61 其他负债的核算 (18)第十二章所有者权益 (18)1.1.62 所有者权益的定义 (18)1.1.63 所有者权益的特点 (18)1.1.64 所有者权益的重要性 (19)1.1.65 所有者权益的确认 (19)1.1.66 所有者权益的计量 (19)1.1.67 所有者权益的分类 (19)1.1.68 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19)第一章总则1.1 概述1.1.1 背景及意义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业领域日益繁荣,为了保证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地发展,特制定本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应用指南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基本要求
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

企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应重新履行上述程序,并按本准则的规定处理。

二、会计政策及其变更
本准则第三条规定,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采用的会计计量基础也属于会计政策。

(一)实务中某项交易或者事项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准则或其应用指南未作规范的,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的原则、基础和方法进行处理;待作出具体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应当将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包括当年和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取并累积的盈余公积。

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是指对期初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两个项目的调整。

1
(三)本准则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组成部分。

三、前期差错及其更正
企业发现的前期差错,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重新列示和披露。

追溯重述法的会计处理与追溯调整法相同。

2。

企业会计准则41号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41号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41号准则概述企业会计准则(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Enterprises,以下简称准则)是规定企业在编制和报告财务报表过程中应遵循的会计原则和规范。

企业会计准则41号准则(以下简称准则41号)是关于企业计量目的的准则,旨在指导企业在计量和确认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时的准则。

背景准则41号的制定是为了解决企业在计量和确认资产和负债时所面临的一些问题。

过去,企业在计量和确认资产和负债时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导致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差异性,给投资者、债权人和利益相关方带来了困扰。

为了提高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和可理解性,准则41号对企业在计量和确认资产和负债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

适用范围准则41号适用于所有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以及其他组织和机构。

主要内容1. 计量目的准则41号明确了企业计量的目的是为了提供有关企业经济资源的相关信息,以支持企业的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

2. 计量基础准则41号将企业计量基础分为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两种。

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在购买或形成资产时所实际支付的金额,而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开市场上能够获得的交易价格或者其他可靠价值信息。

3. 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准则41号对不同类别的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金融工具的计量和确认 -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和确认 -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计量和确认 - 存货的计量和确认 - 长期应收款项的计量和确认 - 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的计量和确认4. 所有者权益的计量准则41号对所有者权益的计量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股份的计量和确认 - 其他权益工具的计量和确认 - 利润分配的计量和确认5. 收入的计量准则41号对收入的计量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收入计量和确认 - 资产处置产生的收入计量和确认 - 利息、租赁收入和特许权收入的计量和确认6. 费用的计量准则41号对费用的计量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会计准则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发的新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会计年度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自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记账本位币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量和编制财务报告。

五、计量属性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如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则对个别会计要素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

(一)历史成本。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

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二)重置成本。

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三)可变现净值。

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四)现值。

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五)公允价值。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六、外币业务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按月初汇率计算确定。

(一)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且在其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前的,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与购建企业开发的用于对外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或大型机械设备有关的,计入有关存货的生产成本;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当期损益。

(二)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七、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八、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1.按照管理层取得或承担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目的、基于风险管理、战略投资需要等所作的指定以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特征,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

2.部分金融资产按以下标准分类:(1)持有时间超过一年的债权投资及准备持有至到期日的债权投资在“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

(2)在一年内以备出售的债权投资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3)其他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投资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二) 金融工具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资产负债表日,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持有期间按初始入账金额进行后续计量。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应将取得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5.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三)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四)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2.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3.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4.企业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时,以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

没有标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的,则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

5.企业持有的没有控制及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在限售期内以取得时的成本为公允价值。

(五)金融资产减值的处理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

减值事项是指在该等资产初始确认后发生的、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的,且公司能对该影响做出可靠计量的事项。

1.应收款项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收回金额是通过对其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费用等)。

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应收款项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

若应收款项属于浮动利率金融资产的,在计算可收回金额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当期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期末余额的一定比例(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该比例反映各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即账龄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应收款项组合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账龄 计提比列三个月至一年以内(含一年) 5%一年至两年(含二年) 10%二年至三年(含三年) 30%三年至五年(含五年) 50%五年以上 80%2.持有至到期投资(1)上市流通的长期债权投资,应按照单项投资的市价与成本孰低计量,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应当计提长期投资跌价准备。

(2)非上市流通的长期债权投资,投资期限即将届满预计能够全部收回的,不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会计期末未收回的长期债权投资,应当视以下情况计提减值准备:1)未逾期、但未按期收到债券利息的,应分析债券发行单位的性质及实际财务状况,如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资产发生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2)已经逾期的长期债权投资,根据逾期时间长短确定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参考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不超过1年(含1年)的计提比例为10-30%;逾期1年-2年(含2年)的计提比例范围为30-50%;逾期2年-3年(含3年)的计提比例范围为50-80%;逾期3年之上的计提比例范围为80-100%。

3)如果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破产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理整顿而难以持续经营的,在取得相关政府批文、公告等条件下,应对该项债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对于政府债券,一般均不计提减值准备。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通过损益转回。

九、存货核算方法(一)存货的分类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等。

(二)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日常核算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