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 号-股权投资基金

合集下载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

〔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使用说明1、本指引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本指引作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期间的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参照本指引对所办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编制披露信息表。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陈述包罗月度陈述、季度陈述和年度陈述。

月度陈述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季度陈述应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年度陈述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每年4月30日前发布上一年度陈述。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管本陈述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5、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外,月报、季报、年报应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平台进行发布,投资者可以登录进行查询。

附表1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月报表1、基金概况2、净值月报注:1、份额净值,是每份基金单元的净资产价值,等于基金的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再除以基金全部发行的单元份额总数。

2、份额累计净值=份额净值+基金成立后累计份额分红金额。

3、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在某一基金估值时点上,按照公允价格计算的基金资产的总市值扣除负债后的余额,该余额是基金单元持有人的权益。

附表2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季度报表1、基金底子情况2、基金净值表示注:净值增长率=〔期末累计净值-期初累计净值〕/期初累计净值当季净值增长率=〔本季度末累计净值-上季度末累计净值〕/上季度末净值3、主要财政指标单元:元4、投资组合情况金额单元:元金额单元:元5、基金份额变更情况6、办理人陈述〔如陈述期内高管、基金经理及其关联基金经验、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示、对宏不雅经济、证券市场及其行业走势展望、内部基金监察稽核工作、基金估值程序、基金运作情况和运用杠杆情况、投资收益分配和损掉承担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尺度审计陈述所涉相关事项、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等〕附表3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年度报表1、基金产物概况2、主要财政指标、基金净值表示及利润分配情况注:净值增长率=〔期末累计净值-期初累计净值〕/期初累计净值当年净值增长率=〔本年度末累计净值-上年度末累计净值〕/上年度末累计净值3、基金份额变更情况4、办理人说明的其他情况〔如陈述期内高管、基金经理及其关联基金经验、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示、对宏不雅经济、证券市场及其行业走势展望、内部基金监察稽核工作、基金估值程序、基金运作情况和运用杠杆情况、投资收益分配和损掉承担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尺度审计陈述所涉相关事项、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等〕5、托管人陈述5.2托管人对陈述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5.3托管人对本年度陈述中财政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颁发定见6、年度财政报表单元:元单元:元7、期末投资组合情况金额单元:元金额单元:元附表4 重大事项临时陈述。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在您考虑投资私募投资基金之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风险揭示书。

本风险揭示书将有助于您全面了解私募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投资策略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

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您谨慎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经济状况,以及与相关的专业投资顾问和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1. 私募投资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管理人的信息介绍。

2. 私募投资基金的法律成立证明文件,包括基金合同、份额凭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 私募投资基金的类型和策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基金、债权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

4. 私募投资基金的基金规模、投资期限以及募集和赎回的规定。

【第二部分:投资风险】1. 市场风险: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可能受到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包括股票、债券、期货、外汇等市场的价格波动。

2. 技术风险:私募投资基金根据不同策略进行投资,而策略的成功与否可能受到投资经理的技术能力、选股能力、投资决策的准确性等因素的影响。

3. 流动性风险: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品种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即在市场出现波动时,可能无法及时将投资转化为现金,或赎回过程中可能存在延迟。

4. 法律风险:私募投资基金的运作与监管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但法律的变化、监管政策的调整等可能对基金的运作产生影响。

5. 杠杆和追加保证金风险:私募投资基金可能会使用杠杆或追加保证金等融资工具进行投资,这会增加基金的盈亏波动幅度。

6. 市场信息获取不对称风险:私募投资基金可能会在投资中获得特定的非公开信息,这可能导致市场信息获取的不对称现象。

【第三部分:免责声明】1. 投资亏损风险: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可能导致部分或全部本金损失,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

2. 税务风险:投资收益可能产生纳税义务,投资者需自行履行相关税务义务。

3. 信息披露风险:私募投资基金在披露信息时可能存在不确定性,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可能无法保证。

【第四部分:其他注意事项】1.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前述内容,并在做出投资决策前进行充分思考和咨询。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中国基金业协会2016版)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中国基金业协会2016版)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募集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公司章程。

章程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必备条款,本指引必备条款未尽事宜,可以参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的相关内容。

投资者签署的公司章程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法定基本要求。

三、本指引所称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公司法》,通过出资形成一个独立的公司法人实体(以下简称“公司”),由公司自行或者通过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人机构进行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

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既是基金份额持有者又是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应在公司章程首页用加粗字体进行如下声明与承诺,包括但不限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进一步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

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私募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私募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私募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首先,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强调了私募基金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股权结构、分配规则等核心内容。

同时,要求章程必须符合基金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并技术可行。

其次,指引指出了公司章程中的必备条款,包括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住所、经营期限、基金份额的募集和发行、基金资金的投资管理、基金份额的转让、基金交易的结算与清算、基金财产的保管与监督等方面的条款。

这些条款旨在明确私募基金公司的运作机制,确保投资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三,指引特别强调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基金管理人的条款,包括明确基金管理人的责任、权益、合规要求等内容。

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须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和职业道德,且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

这一条款的设立旨在加强基金管理人的监管,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此外,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对基金份额转让、基金份额质押、基金份额交叉持有等条款也进行了规范。

指引要求私募基金公司在制定这些条款时,要明确转让、质押等行为的条件、方式和程序,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指引还对私募基金公司的报告义务、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要求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应当及时向投资人披露基金的运营情况和风险状况,确保投资人获得充分的信息披露。

综上所述,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旨在规范私募基金公司章程中必备的条款,明确基金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股权结构、分配规则等核心内容。

指引强调了基金管理人的要求,明确了相关的报告义务和信息披露要求,并对基金份额的转让、质押等行为进行了规范。

这一指引的出台将有助于提高私募基金行业的规范化水平,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2023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要点

2022年-2023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要点

2022年-2023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要点单选题(共30题)1、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最近()没有重大失信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A.两年B.五年C.一年D.三年【答案】 D2、二手资料收集的步骤,下列不包括()A.不辨别所需的信息B.寻找信息源C.资料的筛选D.收集二手资料【答案】 A3、在基金收益分配中,按单一项目分配,是指每个投资项目投后退出的每一笔资金都按照一定的顺序在()之间分配,而不是首先满足基金投资者的全部本金出资和优先收益。

A.基金投资者和管理人B.基金投资者和托管人C.股东和管理人D.股东和托管人【答案】 A4、在()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简称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

A.中国证券业协会B.证券交易所C.中国银监会D.中国证监会【答案】 D5、()是指主要对企业进行财务性并购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

A.狭义创业投资基金B.并购基金C.不动产基金D.定向增发投资基金【答案】 B6、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基金信息时,不得存在的行为有()。

A.披露基金净值财务指标B.披露基金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C.描述投资组合运营情况D.登载行业组织的祝贺性文字【答案】 D7、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投资者可以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投诉或举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对义务人及主要负责人采取()等纪律处分措施。

A.Ⅰ、Ⅲ、ⅣB.Ⅰ、Ⅱ、Ⅲ、ⅣC.Ⅱ、Ⅲ、ⅣD.Ⅰ、Ⅱ、Ⅲ【答案】 B8、(2017年真题)我国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发展经历了哪些阶段()。

A.Ⅰ、Ⅱ、ⅢB.Ⅰ、Ⅱ、ⅣC.Ⅰ、Ⅲ、ⅣD.Ⅰ、Ⅱ、Ⅲ、Ⅳ【答案】 A9、签署投资备忘录属于股权投资基金运作的()阶段。

中国证监会关于就《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关于就《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关于就《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7.05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关于就《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征求
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规范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活动,保护投资者以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我会制定《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scerbu@。

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市场二司,邮编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

中国证监会
2024年7月5日附件1: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指引2号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指引2号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适用于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使用说明1、根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根据《信披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3号》,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进行信息披露文件备份。

2、本指引适用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定期、定向给私募基金投资者披露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的相关运作情况。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参照本指引对所管理的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编制信息披露报告。

本指引仅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进行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最低行业标准,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私募投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及《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3号》相关要求,依约定向投资者披露更详尽的私募基金相关信息。

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信息严格保密。

在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备份的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报告,仅用作协会备份及私募基金管理人下载使用,并不面向社会公众和私募基金投资者公开查询。

4、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本报告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5、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普通会员应当向投资者披露本指引的全部信息(含选填项)。

鼓励协会观察会员及非会员披露或部分披露选填项。

6、信息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当年9月底之前完成,信息披露年度报告应在次年6月底之前完成。

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披露季度报告(含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季度报告不做强制要求。

7、上述已在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备份的报告可供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下载。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等自律规则的公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等自律规则的公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等自律规则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公布日期】2023.12.15
•【文号】中基协发〔2023〕26号
•【施行日期】2024.03.01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告
中基协发〔2023〕26号
关于发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
引》等自律规则的公告
为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契约式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内容与格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等自律规则(以下合称合同指引)进行修订。

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合同指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不对存量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内容与格式做强制整改要求,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对存量资产管理计划的合同内容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附件:1.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
2.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
3.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3年12月15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 号
适用于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
使用说明
1、根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根据《信披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3号》,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进行信息披露文件备份。

2、本指引适用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定期、定向给私募基金投资者披露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的相关运作情况。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参照本指引对所管理的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编制信息披露报告。

本指引仅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进行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最低行业标准,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私募投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及《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3号》相关要求,依约定向投资者披露更详尽的私募基金相关信息。

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信息严格保密。

在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备份的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报告,仅用作协会备份及私募基金管理人下载使用,并不面向社会公众和私募基金投资者公开查询。

4、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本报告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5、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普通会员应当向投资者披露本指引的全部信息(含选填项)。

鼓励协会观察会员及非会员披露或部分披露选填项。

6、信息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当年9月底之前完成,信息披露年度报告应在次年6月底之前完成。

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披露季度报告(含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季度报告不做强制要求。

7、上述已在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备份的报告可供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下载。

相关报告若经托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复核,下载报告正文首页将加注以下信息:该报告已经XXX (托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复核。

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半年度报告(201X 年 XX 月 XX 日-201X 年月日)
金额单位:万元1、基金基本情况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3、基金投资者情况(选填)
4、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同一项目多轮投资请分次列出)4 4.1所投项目情况
4.2所投基金情况
5.基金持有项目/基金特别情况说明(选填)
6、基金费用明细
7、管理人报告(选填)(如报告期内高管及其关联基金情况、高管人员变动情况、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对宏观经济及其行业走势展望、内部基金监察稽核工作、基金估值程序、基金运作情况、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项目上市进展情况、关联交易等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关于基金负债以及潜在负债或担保的简要说明等)
附表 2 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年度报告
(201X 年 XX 月 XX 日-201X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万元1.基金产品概况
1.1 基金基本情况
1.2基金产品说明
1.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1.4基金投资者情况(选填)
1.5外包机构情况
2.
基金运营情况10 2.1累计运营情况
2.2持有项目情况表13 XXX项目一(可增加)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费用及利润分配情况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2基金费用明细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4.基金投资者变动情况
5.管理人报告(如报告期内高管及其关联基金情况、高管人员变动情况、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对宏观经济及其行业走势展望、内部基金监察稽核工作、基金估值程序、基金运作情况、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项目上市进展情况、关联交易等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关于基金负债以及潜在负债或担保的简要说明等)
6.托管人(如有)报告(如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基金估值、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等)
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第X季度报告(201X 年 XX 月 XX 日-201X 年月日)
金额单位:万元1、基金基本情况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3、基金投资者情况(选填)
4、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同一项目多轮投资请分次列出)24
4.1 所投项目情况
4.2所投基金情况
5、基金持有项目特别情况说明(选填)
6、基金费用明细
7、管理人报告(如报告期内高管及其关联基金情况、高管人员变动情况、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对宏观经济及其行业走势展望、内部基金监察稽核工作、基金估值程序、基金运作情况、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项目上市进展情况、关联交易等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关于基金负债以及潜在负债或担保的简要说明等)
【1】公司型、合伙型基金的注册地应填写工商注册地,除此之外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注册地填写“不适用”。

【2】管理人手动填写。

【3】投资者类型:机构投资者,境内法人机构(公司等)、境内非法人机构(一般合伙企业等)、财政直接出资、本基金管理人跟投、境外机构;投资计划,私募基金产品、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计划、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养老基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政府类引导基金、境外资金(QFII 、RQFII 等);个人投资者,自然人(非员工跟投)、自然人(员工跟投)。

【4】请根据基金所投标的具体形式选择填写表4.1或4.2。

【5】投资行业分类参考标准见附录。

【6】投资方式:包括股权、可转换债。

【7】公司型、合伙型基金的注册地应填写工商注册地,除
此之外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注册地填写“不适用”。

【8】管理人手动填写。

【9】投资者类型:机构投资者,境内法人机构(公司等)、境内非法人机构(一般合伙企业等)、财政直接出资、本基金管理人跟投、境外机构;投资计划,私募基金产品、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计划、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养老基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政府类引导基金、境外资金(QFII 、RQFII 等);个人投资者,自然人(非员工跟投)、自然人(员工跟投)。

【10】请根据基金所投标的具体形式选择填写表 2.1、2.2或2.3。

【11】期末累计运营费:指基金运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之和,为表3.2所列费用合计。

【12】期末累计收益:按照财务会计准则进行核算。

【13】如所投项目涉及国家机密,可不进行披露备份。

【14】中小企业标准:投资时职工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15】高新技术企业: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详情请查阅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科发火〔2016〕32号印发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16】投资阶段:包括种子期、起步期、扩张期、过渡期、重建期、已上市。

【17】退出方式:包括境内上市、境外上市、协议转让、整体收购、企业回购、新三板挂牌、清算。

【18】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19】本期利润: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有第三款“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第四款“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行为。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每年度结束后在私募基金信息
披露备份系统上传经审计财务报告。

【21】公司型、合伙型基金的注册地应填写工商注册地,除此之外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注册地填写“不适用”。

【22】管理人手动填写。

【23】投资者类型:机构投资者,境内法人机构(公司等)、境内非法人机构(一般合伙企业等)、财政直接出资、本基金管理人跟投、境外机构;投资计划,私募基金产品、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计划、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养老基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政府类引导基金、境外资金(QFII 、RQFII 等);个人投资者,自然人(非员工跟投)、自然人(员工跟投)。

【24】请根据基金所投标的具体形式选择填写表4.1或4.2。

【25】投资行业分类参考标准见附录。

【26】投资方式:包括股权、可转换债。

附录4 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附录:投资行业分类参考标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