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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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某大型工程,由于技术难度大,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要求高,而且对工期的要求也比较紧迫。

建设单位在对有关单位在建工程考察的基础上,仅邀请了3家国有一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并预先与咨询单位和3家施工单位共同确定了施工方案。

业主要求投标单位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报送。

经招标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评标规定如下:⏹技术标共30分,其中施工方案10分、施工总工期10分、工程质量10分。

满足业主总工期要求(36个月)者的4分,每提前1个月加1分,不满足者不得分;自报工程质量合格者得4分、优良者得6分(如实际工程质量未达优良扣罚合同价的2%),仅三年内获鲁班奖,每项加2分,获省优工程奖,每项加1分。

⏹商务标共70分。

报价不超过标底(35500万元)的±5%者为有效标,超过者为废标。

报价为标的的98%者得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标底每下降1%,问题:1、该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且仅邀请3家施工单位投标,是否违反有关规定,为什么?2、请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3、若改变评标规定,将技术标增加到40分,其中施工方案20分,商务标减少案例二、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并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与该监理单位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

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在施工公开招标中,有A、B、C、D、E、F、C、H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监理单位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但建设单位以A施工单位是外地企业为由不同意其参加投标,而监理单位坚持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建设单位代表1人、政府提供的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

评标时发现,B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D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F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H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其他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案例分析题目及答案

案例分析题目及答案

案例分析题目及答案案例1:企业服务平台的发展与挑战案例描述:某企业服务平台是一家致力于提供全方位企业服务的互联网平台,旨在帮助企业解决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问题。

然而,该平台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了一些挑战。

请分析该企业服务平台的挑战,并提出解决方案。

答案: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企业服务平台在促进企业发展和提升效率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企业服务平台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以下将从市场竞争、隐私保护以及技术创新三个方面进行案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1. 市场竞争挑战:随着企业服务平台数量不断增加,市场竞争变得激烈。

其他竞争对手相继进入市场,提供类似的企业服务,给企业服务平台带来了压力。

平台需要寻找差异化竞争点,提供更加个性化和定制化的服务,以吸引更多的企业使用。

解决方案:平台应加强市场调研,了解用户需求,提供特色化服务。

同时,平台可以与其他服务商合作,打造生态圈,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增加用户粘性。

2. 隐私保护挑战:企业服务平台涉及大量的企业敏感信息和个人数据,隐私保护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

同时,企业服务平台需要与企业的内部系统进行对接,信息的传输安全性也是一项重要挑战。

解决方案:平台应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数据保护机制,并制定相关的隐私政策,明确告知用户数据使用规则。

同时,平台还应采用安全加密技术,保证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3. 技术创新挑战: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的技术不断涌现,企业服务平台需要及时进行技术创新与更新,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然而,技术创新所带来的技术难题以及技术人才的培养也成为了企业服务平台的挑战。

解决方案:平台可以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吸纳技术人才,进行技术研发与创新。

同时,平台还应关注行业前沿技术的发展趋势,积极探索新的技术应用,提高平台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企业服务平台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包括市场竞争、隐私保护以及技术创新。

通过加强市场调研,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完善隐私政策,加强技术创新与更新以及培养技术人才等措施,可以有效应对这些挑战,促进企业服务平台的健康稳定发展。

行政案件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行政案件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市某县居民张某,因其所居住的房屋位于某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被县规划局依法责令拆除。

张某不服该决定,遂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县规划局的责令拆除决定合法,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了县人民法院的判决。

张某认为,县规划局的责令拆除决定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且程序违法。

他提出以下上诉理由:1. 县规划局在作出责令拆除决定前,未依法进行听证,程序违法。

2. 县规划局在作出责令拆除决定时,未充分考虑张某的实际情况,显失公正。

3. 县规划局的责令拆除决定依据的《城市规划法》已被修改,现行的《城乡规划法》对责令拆除的规定更为严格,县规划局应适用新法。

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调取了相关证据,并对张某的上诉理由进行了审查。

二、法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1. 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拆除决定前,是否应当依法进行听证?2. 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拆除决定时,是否应当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3. 行政机关在适用法律时,是否应当遵循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以下是对上述问题的法律分析:1. 听证程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听证程序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本案中,张某提出县规划局在作出责令拆除决定前未依法进行听证。

对此,法院应审查以下内容:(1)张某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听证申请?(2)县规划局是否依法告知了张某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3)县规划局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组织了听证?如果法院认定县规划局在听证程序上存在违法,则可能推翻原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

2. 考虑当事人实际情况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依法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

案例分析题目资料

案例分析题目资料

运筹学案例库案例一光明制造厂经营报告书 (2)案例二公务员招聘 (2)案例三赛程安排 (5)案例四体能测试时间安排 (6)案例五会议筹备 (7)案例六会议安排二 (9)案例七会议分组问题 (10)案例八电力机组选择 (11)案例九工程机械类新产品开发过程 (12)案例十交巡警服务平台的设置与调度 (14)案例十一眼科病床的合理安排 (15)案例十二灾情巡视路线 (16)案例十三钢管订购和运输 (17)案例一光明制造厂经营报告书双层卷焊钢管是光明制造厂从意大利引进的主导民用品,生产流程为钢带镀铜→镀铜带精剪→制管。

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机床、大型机械油气管制造。

全国市场占有率为15%,年实现利润350万元。

为扩大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企业知名度,为下一步上市作好准备,该厂拟对双层卷焊钢管分厂实行资产经营,要求有关部门拿出一份经营报告书,要求对以下几个问题做出明确分析。

1.分析最大盈利能力。

2.如何安排生产计划。

3.因镀铜用钢带需从比利时进口,钢带入厂价格为每吨8000元。

外商要求年前必须提供年订货数量,并需用外汇支付。

生产过程中各项经济指标如下:1.钢带镀铜:废品率1%,废品每吨回收扣除废品镀铜过程中各项生产费用后净收入为1000元。

职工工资实行计件工资,每吨合格品的工资为675元。

2.镀铜带精剪:废品率2%,废品每吨回收扣除废品镀铜精剪过程中各项生产费用后净收入为零。

职工工资实行计件工资,每吨合格品的工资为900元。

3.制管废品率:直径4.76钢管的废品率为8%,直径6钢管的废品率为8.5%,直径8钢管的废品率为9%,直径12钢管的废品率为10.5%。

废品每吨回收扣除废品镀铜、精剪、制管过程中各项生产费用净收入为700元,职工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合格品900元/吨(见表1)。

成本折旧费用为200万,生产费用与合格钢管产量成正比,为1200元/每吨,企业管理费用也与合格钢管产量成正比,为1000元/吨。

十个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十个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一案例背景:某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市区内开发一住宅项目。

在项目销售过程中,开发商承诺每平方米价格优惠1000元,并赠送购房者一套面积为50平方米的地下储藏室。

购房者李先生在开发商的诱惑下购买了该住宅,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上述优惠条件和赠品。

然而,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李先生发现地下储藏室的面积仅为30平方米,与合同约定不符。

问题:1. 开发商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2. 李先生能否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3. 如果李先生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分析:1. 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

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导购房者购买,使购房者产生了错误认识,从而与其签订了合同。

2. 李先生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开发商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退还李先生多支付的购房款;(2)赔偿李先生因开发商违约而遭受的损失;(3)承担相应的违约金;(4)承担因违约行为给李先生带来的精神损害赔偿。

二、案例分析题二案例背景:某市一家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与某大学(以下简称“大学”)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

合同约定,科技公司支付大学50万元技术开发费用,大学在一年内完成技术开发项目。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大学因技术原因未能按时完成项目,导致科技公司遭受损失。

问题:1. 大学是否构成违约?2. 科技公司能否要求大学承担违约责任?3. 如果科技公司要求大学承担违约责任,大学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分析:1. 大学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科技公司可以要求大学承担违约责任。

3. 大学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退还科技公司已支付的技术开发费用;(2)赔偿科技公司因大学违约而遭受的损失;(3)承担相应的违约金;(4)承担因违约行为给科技公司带来的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专用案例分析题(3篇)

法律专用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张三,男,30岁,汉族,某市居民。

被告李四,男,35岁,汉族,某市居民。

两人原系邻居,关系较好。

2019年3月,张三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四未经核实,在网络上散布了关于张三涉嫌犯罪的不实言论,严重损害了张三的名誉。

张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四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案件事实1. 张三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审理中。

2. 李四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散布了关于张三涉嫌犯罪的不实言论,包括:“张三涉嫌贪污受贿,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张三与多名女子有染,道德败坏”等。

3. 张三在得知李四的言论后,多次要求李四停止侵权行为,但李四不予理睬。

4. 张三认为李四的言论严重损害了他的名誉,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争议焦点1. 李四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张三名誉权的侵害?2. 若李四的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四、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侵犯他人人格权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五、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四在未核实事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散布关于张三的不实言论,已构成对张三名誉权的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如下:1. 被告李四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张三名誉权的行为,删除其在网络上散布的不实言论。

2. 被告李四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相同平台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对原告张三名誉的影响。

3. 被告李四赔偿原告张三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000元。

六、案例分析本案中,李四在未核实事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散布关于张三的不实言论,已构成对张三名誉权的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李四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一、案例背景
某公司在进行一项新产品的市场推广活动。

该产品是一款智能手表,
具备健康监测、运动追踪等功能。

公司希望通过一系列的市场活动,
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二、问题
1. 请分析该智能手表的市场定位,并提出相应的市场推广策略。

2. 假设公司计划在社交媒体上进行广告投放,请给出具体的广告投放
方案。

三、答案要点
1. 市场定位分析:
- 目标消费群体:年轻、注重健康和科技的消费者。

- 产品特点:健康监测、运动追踪、智能提醒等。

- 竞争分析:与同类产品相比,突出自身优势,如更长的电池寿命、更精准的健康数据等。

2. 市场推广策略:
- 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抖音等,发布产品介绍和用
户评价,增加产品曝光度。

- 与健康、运动相关的KOL(关键意见领袖)合作,通过他们的推
荐来吸引潜在消费者。

- 举办线上或线下的体验活动,让消费者亲身体验产品的功能和优势。

3. 社交媒体广告投放方案:
- 选择目标消费群体活跃的社交媒体平台,如微博、抖音等。

- 制定广告内容,包括产品特点介绍、用户使用场景展示等。

- 设定广告投放时间,选择用户活跃度高的时间段进行投放。

- 跟踪广告效果,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调整投放策略。

四、注意事项
- 在制定市场推广策略时,要充分考虑目标消费群体的特点和需求。

- 社交媒体广告投放要注重创意和互动性,提高用户的参与度。

- 定期评估市场推广活动的效果,及时调整策略以适应市场变化。

法律案例分析多选题(3篇)

法律案例分析多选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案情简介:某市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合作协议,约定A公司为B公司提供原材料,B公司则负责产品的加工和销售。

合同中明确规定,若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B公司因自身经营不善,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原材料费用。

A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违约金。

请根据以下选项,选择最符合法律规定的答案:1. 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属于哪种法律关系?A. 民事法律关系B. 行政法律关系C. 刑事法律关系D. 经济法律关系2. A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属于哪种诉讼?A. 民事诉讼B. 行政诉讼C. 刑事诉讼D. 知识产权诉讼3. A公司要求B公司支付违约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A.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C.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4. 若B公司对A公司的诉讼请求提出抗辩,以下哪种抗辩理由可能成立?A. B公司认为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过高,请求降低违约金B. B公司认为A公司提供的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B公司无法履行合同C. B公司认为A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提供原材料义务D. B公司认为A公司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5. 若法院判决B公司支付违约金,以下哪种执行方式可能被采用?A.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B公司的财产B. 要求B公司限期支付违约金C. 判决B公司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及相应的利息D. 要求B公司承担A公司因诉讼而产生的合理费用二、案例分析案情简介:某市C公司与D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销售合同,约定C公司向D公司销售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中约定,若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在货物交付过程中,C公司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遂拒绝支付货款。

D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C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请根据以下选项,选择最符合法律规定的答案:1. C公司与D公司签订的货物销售合同属于哪种法律关系?A. 民事法律关系B. 行政法律关系C. 刑事法律关系D. 经济法律关系2. D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属于哪种诉讼?A. 民事诉讼B. 行政诉讼C. 刑事诉讼D. 知识产权诉讼3. D公司要求C公司支付违约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A.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C.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4. 若C公司对D公司的诉讼请求提出抗辩,以下哪种抗辩理由可能成立?A. C公司认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无法履行合同B. C公司认为D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C. C公司认为D公司提供的付款方式不符合约定D. C公司认为D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验收义务5. 若法院判决C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以下哪种执行方式可能被采用?A.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C公司的财产B. 要求C公司限期支付货款及违约金C. 判决C公司向D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及相应的利息D. 要求C公司承担D公司因诉讼而产生的合理费用答案:一、1.A 2.A 3.A 4.B 5.A、B、C二、1.A 2.A 3.A 4.A 5.A、B、C解析:一、1. 民事法律关系;2. 民事诉讼;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 B;5.A、B、C二、1. 民事法律关系;2. 民事诉讼;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 A;5.A、B、C说明:以上案例涉及的法律关系、诉讼类型、法律依据、抗辩理由及执行方式均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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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医院使用的该大输液产品在玻璃瓶、 标签等方面与该公司完全相符, 如果确实是产品案例分析题:案例1.某药品生产企业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请结合所学分析该组织结构的合理性。

如果不合理,请说明理由,并指出应该如何改善。

总经理答:根据GMP 要求,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 职责。

质量管理部受总经理直接领导。

案例2.某一制药有限公司大输液生产车间班组女工,突然发现自己有头发大量脱落、食欲不振、长期失眠等症状,到医院检查结果是患了白血病,可是她身体一向健康,且无家 族遗传史,怎么会的此病呢?调查发现, 原来该女工长期负责车间清场工作,每次由她开启 紫外线灯灭菌,第二天又由她关闭,而紫外线灯的开关却安装在房间内,这样,她每进行灯 的开关都被紫外线照射,长期以往就造成了对她身体的严重伤害。

该公司在厂房设计时忽略了什么?请结合所学提出解决的办法。

答:忽略了紫外线的辐射对人体的伤害,可以将紫外线灯的开关安装在房间外。

案例3.2003年8月5日,某制药有限公司大输液生产车间因设备故障,致使大量印有当天批号、日期的标签浪费,该车间包装组组长图省事,未按规定程序将剩余的标签计数上 报,而是自行撕毁部分标签后,将约5000张完整的标签随手扔进了垃圾篓,并电话通知了 负责标签监销的质检员。

8月25日,接药监局通知,该公司 8月5日生产的大输液产品在本市医院发生多起热源反应病例, 责令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该产品, 查明原因。

经初步 本身的原因,公司将损失惨重。

为此,该公司大输液车间全面停产整顿,赔偿患者及医院损 失计 200 万元人民币。

一个月后, 公司在调查中意外发现市场上实用的该批产品在数量上超 出公司当天生产的总数, 经深入调查, 真相大白, 发生问题的产品源于当地的一家生产大输 液的医院, 该医院使用了该公司废弃的当天未副总经理固体消毁的标签,冒充该公司的产品,导致该公司蒙冤。

请结合所学,该公司哪里出了问题,怎样去解决?答:标签使用管理未按GMP勺要求销毁而造成外流。

加强人员培训教育,提高人员责任意识和GMP勺执行意识。

案例4. 2006 年8 月,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勺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 在病人输注过程中引发严重勺输液反应, 共报告不良反应病例93 例,死亡11 人。

调查表明,该公司2006年6月-7月生产的“欣弗” 未按批准的工艺参数灭菌,降低灭菌温度,缩短灭菌时间,增加灭菌柜装载量,影响了灭菌效果。

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相关样品进行检验,结果表明,未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操作,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不符合规定。

此事件中,总经理自杀,公司受到多名患者的法律起诉。

请结合所学,剖析出现该质量事故的原因,我们从中能得到哪些启示?答:安徽华源违规生产,药监部门监管不力,两者对“欣弗事件”负有主要责任。

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为提高利润,节约成本,不按GMP程序生产,属于违规生产,企业管理不善,单靠节约成本来提高利润,是出现这一案件的重要原因。

监管存在漏洞,存在着事实上的只要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了GMP认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很少到药厂去抽检,对认证后需进行的跟踪检查不闻不问。

从制度设计上看,作为药品质量“把关人”的药监部门具有规避药品安全问题的能力,如果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问题就可能得到提前预防和有效消除。

欣弗事件”致死的几例病例都是在基层诊所或在自己家中注射该药而导致死亡的。

而在大医院未出现死亡病例,这与我国医疗体制不健全,导致药物不合理应用息息相关。

我们应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药品招标过程,完善药品监管制度,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效率,追究监管责任。

案例5. 2006年4月,通过了我国GMP认证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导致病人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症状,13 名患者最终死亡。

分析原因为:齐二药购入的药用辅料丙二醇,经检验为有毒的二甘醇,造假成因系犯罪嫌疑人王桂平以江苏泰兴化工总厂名义用二甘醇假冒丙二醇销售给齐二药;假的原料能够得以投产还因为该厂化验室的11 名员工中竟无一人会进行图谱的分析操作,使得“二甘醇”辅料用于生产造成假药案件的发生。

王桂平在购销活动中存在着伪造药品注册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请结合所学,剖析实验室质量控制系统在制药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答:齐二药事件违反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也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药品实验室质量控制系统是质量控制活动的主要载体,也是质量控制活动的核心。

实施GMP, 建立有效的药品实验室质量控制系统可及时发现潜在的药品质量问题,阻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

案例6. 2006 年4月,“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导致病人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症状,13 名患者最终死亡。

此药被认定为假药,全国紧急查封,原因是作为主要药物辅料的丙二醇被有毒的二甘醇替代所致。

带强烈毒性的二甘醇如何冲过重重貌似严密的质量审查关卡,假冒丙二醇生产出致命假药?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的原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采购员、化验室主任、主管采购的副总经理、主管生产技术的副总经理以及总经理等依次站在了法庭的被告席上。

采购员说:“齐二药”实际上就只有我一个采购员,所有的采购联系都是通过电话、信函完成的。

化验室主任说:我是初中一年级文化,后来别人说我有自学大专文凭,其实那是假的,是为了应付GMP佥查,我工作了37年,一天培训都没有。

主管采购的副总经理在采购员向新的供货方采购丙二醇辅料时,没有按厂里规定派人对供货方进行实地考察和要求供货方提供样品进行检验,厂里为GMP认证而制定的规定在这里形同虚设。

“齐二药”事件反映了我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方面存在哪些问题?答:GMP寸药品生产的各个流程都会有严格具体的规范。

假丙二醇辅料被“齐二药”投入生产,这中间要走过原料采购、入库、投料、成品检验、出厂抽检等缓解。

只要其中一个环节的监控有效,“毒药”就无法出厂。

可惜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在这些环节上完全失守了,没有按照GMP亍事。

“齐二药”生产和质量管理混乱,对药品的原料、成品等检验环节失控,检验人员没有按照国家寸药品生产的规定,寸药品从原料加工到成品的每个环节实施检验,甚至化验室11 名职工竟无一人会图谱分析。

药监部门作为药品质量的“把关人”,事前监管才是最重要的。

我国药品生产与监管的混乱与缺失已是“病入膏肓”,靠事后“急救草”式的救火只能解一时之急,难去根本之痛。

案例7. 某企业从红豆杉中提取紫杉醇用于制备抗癌药,提取工艺中要求提取次数为2次。

某经验丰富的提取工在某次提取操作后发现红豆杉原料的颜色几乎为减退,因此又提取了2 遍,检验后质量仍合格,产品收率因此提高30 %,该提取共获得了奖励。

生产管理部门进行工艺革新是企业持续改进的需要。

同时,为确保生产质量符合标准,一切生产行为应完全按照生产管理文件规定进行。

如果你作为生产管理人员,你认为应该奖励该提取工吗?你也会如此处理该工艺变动吗?为什么?案例8:某药厂生产阿托品注射液(2ml 规格),分包装后清场不彻底,遗漏一盘无任何标签标记的阿托品注射液安瓿瓶,致使与第二天生产的苯甲醇注射液(2ml 规格)安瓿混淆,在最终产品的抽检中也未检出。

销售后造成患者阿托品中毒,幸亏抢救及时,未酿成大祸。

若你作为该分包装岗位的员工,每批次的生产前、后应做哪些工作呢?答:加强清场管理,严防混淆、混批、污染、交叉污染以及人为差错事件的发生。

案例9:某中药企业生产管理松散,其中生产中成药复方丹参片时,没有将三七、冰片等原料药搅拌均匀。

其次,制粒时也没有按规定严格操作,压出来的片剂色泽不均匀。

药品的质量特性是“安全、有效、稳定、均一” ,该企业的产品能保证药品的质量特性吗?应从哪些方面严格管理?答:不能。

加强生产操作管理,严格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依法操作。

案例10:某企业生产工艺中有一个质量控制点是控制时间,由于经过校验的钟表的位置离工艺控制点很远,且安装的位置不容易看清,该员工采用自己的表记录时间。

你是否同该名员工以及该企业的生产管理人员一样认为这是个“小问题” ,或根本不是个“问题”?这样控制工艺操作会产生什么问题?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在该工艺控制点安装一块表吗?答:案例11:2007 年6 月2 日,白血病患者严甄妮今年7 岁,但可能再也站不起来了,只因为她的颈椎被注射了受污染的抗癌药甲氨蝶呤。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司长张宗久在会议上称,因注射这一受污染药物出现不良反应的,在全国至少有193例。

2007年9月14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调查结果,这两种药物(甲氨蝶呤和该厂的另一抗癌药——阿糖胞苷)造成的药害事件,是因为部分批次产品中混入了微量硫酸长春新碱——另一种不能用于鞘内注射的抗肿瘤药物。

请结合所学,剖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的措施。

答:本案例提示我们在进行清场时,一定要严格按照SOP彻底清洁,避免上次生产的遗留物对药品生产造成污染。

案例12:2006 年7 月27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西宁市部分患者在使用安徽华源公司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后,出现了胸闷、心悸、心慌、寒战、肾区疼痛、腹痛、腹泻、头痛、恶心、呕吐、过敏性休克、肝肾功能损害等临床症状。

随后广西,浙江,黑龙江,山东等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分别报告在本地发现相同品种出现类似的临床症状的病例。

8 月,以致11 人死亡,上百人病危。

事后查明,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工艺,药物应当经过105 C, 30 min的灭菌过程,但企业却擅自将灭菌温度降低,将灭菌时间缩短到1-4 min不等。

请结合所学,剖析我国GMC认证、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该如何改进?。

答:重视获得GM歛证证书,违反生产规程,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检,对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存在漏洞。

注射剂生产时,违反生产规程,没有严格按照批准生产工艺中的灭菌要求进行灭菌,导致药品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双双不合格,从而造成了致使药用患者死亡的恶性药害事件。

案例13: 2007年1月9日,朝阳医院在为数例肝移植患者做血检时,发现患者血液中抗体呈阳性,而患者在术前显示并未感染过丙肝。

通过对用药和器械的排查,医院将原因锁定在这些患者都使用过的佰易静丙(广东佰易公司产静脉注射人免疫丙种球蛋白,生产批号20060620,5 g/100 mL )上。

随后,他们对在院所有使用过佰易静丙的47名患者进行血检,除6 人此前本身感染丙肝,1 人采血未成功外,其余40 人全部丙肝抗体呈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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