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赔偿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逃逸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交通事故逃逸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发生了事故,却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警,也未采取必要措施救助受伤人员,而是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交通事故逃逸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也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
我国法律对交通事故逃逸行为有严格的规定,对逃逸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交通事故逃逸的法律后果1.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情节包括:(1)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造成一人以上死亡,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3)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4)事故发生后,故意隐瞒事故真相,逃避法律追究的;(5)事故发生后,明知他人受伤,不采取救助措施,放任他人死亡的。
2.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民事责任交通事故逃逸者除承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外,还需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包括:(1)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2)赔偿受害人的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损失;(3)赔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
4.其他后果(1)影响个人信用:交通事故逃逸者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2)影响家庭和谐:交通事故逃逸者可能面临家庭矛盾、婚姻破裂等问题。
(3)影响社会风气:交通事故逃逸行为会助长不良风气,损害社会道德风尚。
三、如何避免交通事故逃逸1.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2.遇到事故,及时停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警,并采取必要措施救助受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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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刮蹭肇事逃逸赔偿怎么处理车辆刮擦肇事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并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能会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擦挂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1、终生禁驾。
2、责任加重。
3、刑事责任升级。
4、保险公司拒赔,逃逸司机承担巨额赔偿。
发生剐蹭后对方逃逸可以要多少赔偿机动车剐蹭肇事逃逸的罚款金额是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至于逃逸的驾驶员应该对被剐蹭的车辆赔偿多少钱,那要根据车辆剐蹭以后的维修费用实际计算,计算出来是多少就赔多少。
所以驾驶员如果当时不逃逸,像这种轻微的小型事故,可能协商一下就能处理好,逃逸反而还要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
肇事逃逸剐蹭车辆赔偿怎么处理?肇发生剐蹭的交通事故后交通肇事者逃逸的可以对逃逸者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交通肇事逃逸赔偿标准

交通肇事逃逸赔偿标准随着我国交通安全法的颁布,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越来越高,肇事逃逸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在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安全管理力度的同时,也要加强对肇事者的赔偿标准和规定,促进交通安全。
一、概述肇事逃逸赔偿标准旨在加强交通违法行为,维护公共权益,促进交通安全,确保肇事者承担责任,让肇事受害者得到妥善赔偿。
目前,肇事逃逸赔偿标准的范围已经明确了,在肇事发生的各种情况下,肇事者根据《交通运输法》的规定,必须按照不同的赔偿标准向受害者支付费用。
二、赔偿标准1、交通肇事赔偿标准(1)损坏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针对肇事者损坏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特别是路标信号、桥梁、立交梁等,赔偿的金额要根据损失的程度而定,较轻者每平方米损失费用赔偿金额定为人民币2000元,较重者每平方米损失费用赔偿金额定为人民币5000元。
(2)肇事受害人人身伤亡在肇事受害人人身伤亡方面,赔偿金额根据肇事者承担的责任而定,以及肇事受害人家庭收入及受害人是否有可能重新就业等情况,根据肇事者承担的责任比例来确定赔偿的金额。
一般情况下,肇事者承担的责任比例在50%以上的,按照肇事受害人家庭收入的80%,向每位受害人支付作为赔偿金的一笔补偿费用。
2、逃逸肇事者赔偿标准(1)交通肇事逃逸者赔偿标准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者赔偿标准,即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而未如实履行责任,赔偿金额按照肇事者责任全部由自己承担的规定,按照事故后受害人所受损失的费用到位性赔偿,以及处罚以社会影响的概念为准,加重赔偿金额的数额。
(2)其他肇事逃逸者赔偿标准自强不息,维护交通安全,对于其他肇事逃逸者赔偿标准,从影响比较大,比如肇事逃逸者违反交通法规,作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秩序的情况下,除支付受害者补偿金以外,还应向社会作出一定的回馈,例如捐赠社会公益基金。
三、总结《交通肇事逃逸赔偿标准》旨在加强交通违法行为的惩治,确保肇事者承担责任,促进交通安全,维护公共权益,让肇事受害者得到妥善的赔偿,进而改善交通安全秩序,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交通事故逃逸代赔偿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逃逸代赔偿的内容有哪些《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方肇事车辆逃逸,此时您可以通过照片、行车记录仪甚至是录音记下对方的车牌号和车主的信息,这样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热门城市:防城港律师固原律师叙永县律师常州律师曲靖律师福建律师呼伦贝尔律师涪陵区律师鸡西律师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遇到交通事故逃逸的现象,遇到这种情况第一赔偿人没有,事故受害方应该如何申请赔偿,在这个时候可以申请代位补偿吗?接下来小编就交通事故逃逸代补偿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代位赔偿的定义: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人(保险公司)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车主)的地位向第三责任方索赔。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使用“代位赔偿”?1、对方车辆无保险:如果对方的车是刚买的,还没有上任何保险,而与您又恰好发生了事故,但是对方司机不给您赔付。
您就可以先由您所在的保险公司赔偿您的维修费用,之后再向肇事方追求索赔。
2、对方无经济赔偿能力:在很多交通事故的案例中,肇事车辆司机没有赔偿能力,这也使得受损失的车主非常郁闷。
其实当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3、对方故意拖延或故意拒付相关赔偿:在有些事故中还会遇到一些“老赖”(拒不赔付欠款或者赔偿人员的俗称),在警察给出相关裁决之后,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者延期赔付维修费用,甚至“人间消失”。
此时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4、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在有些交通事故中,一方对交警的裁决有异议,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认可且拒绝签字。
交通肇事逃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危害社会稳定秩序,给人民群众带来严重的影响,属于犯罪行为。
如果交通肇事逃逸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行为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罚金、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刑罚。
其次,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肇事逃逸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交通肇事逃逸行为造成的损失需要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而言,交通肇事逃逸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人身伤害赔偿。
交通肇事逃逸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根据被害人的实际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进行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费用应由肇事者垫付,并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也应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二、财产损失赔偿。
交通肇事逃逸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根据被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的维修费、财物损失等。
肇事者应根据被害人提供的证据,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
三、精神损害赔偿。
由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严重的身心痛苦和精神损害,我国法律规定,被害人有权获得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被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法院将判决肇事者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的赔偿标准仅仅是一个大致的范围,实际的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法院将根据被害人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判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此外,我国的《三责保险条例》也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赔偿进行了规定。
根据《三责保险条例》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发生后,肇事者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人身伤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被害人可以向肇事者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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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商业及车损险的保险条款中都有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的是属于免赔责任,也就是说确定逃逸的话商业险不能获得赔付。
热门城市:发生时驾驶人因为突发情况受到惊吓往往不知道如何处理,有些人就会做出错误的选择——逃逸,对后续事件的索赔就造成了干扰,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就成为了大问题,专业对此进行了相关的分享。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定义所谓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事故逃逸者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责任,不向公安机关报案,也不采取措施抢救伤者和公私财产而逃离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以及发生事故后弃车逃逸的当事人,对于处罚的力度要根据行为人的情节严重而栽制。
二、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呢?答案是赔偿的。
肇事逃逸时保险公司的处理过程通常分为四点:1、肇事后是否算逃逸需要交警部门认定才能确认;2、、商业及车损险的保险条款中都有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的是属于免赔责任,也就是说确定逃逸的话商业险不能获得赔付。
3、交强险条款中没有规定逃逸为免赔责任,所以说你交强险还是可以赔的。
4、交强险规定:死亡限额和无责任死亡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抚慰金。
三、交通逃逸事故的责任认定后逃逸”的认定,首先,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赔偿逃逸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赔偿逃逸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的,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怎样赔偿。
造成⼈⾝伤害的,赔偿的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补助费、误⼯费等;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损失发⽣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式计算。
关于交通肇事赔偿逃逸标准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交通肇事赔偿逃逸标准是什么1、交通肇事逃逸,赔偿的标准如下:(1)造成⼈⾝伤害的,依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赔偿的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补助费、误⼯费等,例如,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损失发⽣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式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七⼗九条、第⼀千⼀百⼋⼗四条⼆、轻微交通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按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的,⽆论轻微还是严重,都要承担以下后果:1、责任认定交通事故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法认定的,都要负全部责任。
2、损害赔偿⼀般交通事故赔偿费⽤少则⼏千块,多则上万元甚⾄于⼏⼗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付的义务。
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
3、罚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如果尚不构成犯罪的,也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百元以上⼆千元以下罚款。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的,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怎样赔偿。
造成⼈⾝伤害的,赔偿的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补助费、误⼯费等;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损失发⽣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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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可以索赔,需要怎样办理
The time wasted casually can never be won back.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肇事逃逸可以索赔,需要怎样办理交通肇事案件使我们甚或中较为常见的一类案件,我国的相关交通案件的肇事者在逃逸后,相关的保险公司仍然应该进行相应的赔偿受害者,这类保险是属于民事案件的范畴,而交通肇事者的行为是刑事案件。
两者并不冲突,需要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理赔。
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而认定逃逸是否触犯刑法则是刑事责任的范畴,二者是不相同的,因此,不管肇事者有无逃逸,保险公司都应当理赔。
首先,我们要明确肇事逃逸属于交通肇事罪的加重量刑情节。
如果要确定其行为是否已经触犯刑法,需要根据其具体情节。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造成人员的伤亡,就属于一般的交通事故,此时,应当报交警。
交警会出现场,进行责任认定,有了责任认定书以后,保险公司才会进行理赔。
当然,首先我们要明确我们的车辆是购买了交强险,三责险的才能够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如果连保险都没有购买,肯定索赔不了。
接下来,就讲讲,如果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否应当理赔,有人会认为,交通肇事逃逸,肇事者是触犯了刑法的过错方,不应当索赔。
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48小时内报案,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派查勘员到现场判定你的痕迹是否相符,如果相符,一般都是认可的。
你将车驶离事发地点不远处,仍然可根据现场高度、痕迹这些测量的,不会有什么影响。
但要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报案时间内报案,如果报案迟了,就有可能会加扣部分免陪。
车险理赔是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到保险公司理赔。
理赔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一、异地理赔1:报案。
投保人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热线服务报案,这是办理异地车险理赔必走的流程,关系到车主是否可以享受到理赔服务,报案时间的早晚,也会直接影响到理赔时间的快慢。
2:查勘、定损。
事故发生地就近的保险公司网点工作人员进行查堪和定损,这是理赔的关键之处。
电动车肇事逃逸赔偿标准
电动车肇事逃逸赔偿标准
电动车作为一种环保、便捷的交通工具,近年来在城市中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但与此同时,电动车肇事逃逸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给行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规范电动车肇事逃逸的赔偿标准,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对于电动车肇事逃逸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无论是因为驾驶人员的过失行为还是故意逃逸,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此外,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和惩处机制,加大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肇事逃逸事件的发生。
其次,对于电动车肇事逃逸给受害者造成的损失,应当建立明确的赔偿标准。
这些赔偿标准应当包括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精神损失费用等各项损失的合理补偿。
同时,也应当对肇事逃逸的电动车进行相应的罚款,并对其进行交通违法记录的记入,以便今后的交通管理和处罚。
此外,应当加强对电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只有通过加强教育和宣传,提高驾驶人员的文明素质和法制观念,才能有效地减少电动车肇事逃逸事件的发生,保障城市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总的来说,电动车肇事逃逸赔偿标准的制定和完善,不仅是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规范交通秩序,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大立法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事故肇事逃逸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发生了事故,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警,也未采取必要措施救助受伤人员,而是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肇事逃逸行为不仅严重危害了受害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也破坏了社会秩序和法律的尊严。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肇事逃逸行为规定了严厉的法律后果,本文将详细阐述事故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
二、事故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1.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肇事逃逸行为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具体情形如下:(1)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肇事逃逸,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肇事逃逸,造成一般后果的,处拘役或者管制。
2.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肇事逃逸行为将面临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根据逃逸行为的严重程度,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2)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根据逃逸行为的严重程度,暂扣驾驶证3个月至6个月,或者吊销驾驶证;(3)拘留: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15日以下拘留。
3.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肇事逃逸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具体包括:(1)赔偿损失:肇事逃逸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受害人的损失;(2)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可以要求肇事逃逸者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4. 其他法律后果(1)信用记录:肇事逃逸行为将被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对个人的信用产生负面影响;(2)社会责任:肇事逃逸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破坏了社会秩序,肇事者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三、事故肇事逃逸的预防措施1.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文明驾驶、安全驾驶;2. 严格审查驾驶员资质:相关部门应当严格审查驾驶员资质,确保驾驶员具备驾驶技能和道德素质;3.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交通肇事逃逸危害的认识;4. 完善交通事故处理机制:简化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提高事故处理效率,降低肇事逃逸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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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赔偿是怎样的赔偿项目有:住院费(含住院期间的医药费)、伤者的误工费、住院期间的生活补助费、伤残鉴定费(含法医鉴定费)、出院后的复查治疗费、交通费等,可适当提出伤者精神赔偿请求,一般情况下交警会做适当考虑的。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况,具体可以分为三种,包括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而要是肇事者在撞人后又逃逸的话,不影响具体的赔偿。
那到底交通事故逃逸赔偿是怎样的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
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
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
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
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
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a.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b.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c.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
该原则的基本要求:(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a.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b.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
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
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岁-年龄);(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增加岁数);(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