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团赴美国开展知识产权考察学习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6.06.07•【字号】•【施行日期】2006.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的通知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中国专利信息中心、中国知识产权报社、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苏州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三届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将于2006年7月26日至29日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举办(展会具体事宜及有关要求请登录省知识产权局网站查阅“关于第三届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的参展通知”)。
省政府对此次展会十分重视,要求我省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全力以赴做好本省有关专利技术和名牌产品的参展工作。
为使我省组展及参展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经研究决定,我省以各省辖市为单位组团参展,同时,根据展会的预定规模并结合各市的具体情况,对各市的组团任务下达相应指标(见附件)。
此外,省局将给各市补助50%的展位费(均按B类展位标准)。
由于时间紧,组展任务重,望各市接到通知后,及时动员和组织本地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技术、专利产品及高新技术成果参展,并指导和督促参展单位及个人认真填写“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参展登记表(在省局网站下载)纸件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各市统一汇总后,于7月15日前报送省局招展办公室。
评审材料在报到时提交,参展费用也于7月15日前统一汇至我局(请注明汇款用途)。
苏州市参展材料及费用直接报苏州市招展办公室。
附件:第三届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各市展位分配表(略)二OO六年六月七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区域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区域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1.06.07•【字号】苏知发[2011]86号•【施行日期】2011.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区域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知发〔2011〕86号)各市、县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各国家、省级园区管委会:为推进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全面贯彻实施,促进知识产权制度与发展创新型经济结合,切实提升我省区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决定开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试点示范工作。
现将《江苏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区域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苏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区域试点示范工作方案二O一一年六月七日附件:江苏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区域试点示范工作方案为推进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在市县、园区(包括高新区、科技园、大学科技园等各类园区)(以下简称区域)全面贯彻实施,促进知识产权制度与区域经济建设相融合,全面提升区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省知识产权局和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区域试点示范工作。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创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为契机,以建设创新型省份为目标,以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区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不断提高试点示范区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实现知识产权大省向知识产权强省的转变,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全面实现“两个率先”提供有力支撑。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2013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2013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3.06.05•【字号】苏知发[2013]83号•【施行日期】2013.06.0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2013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培训班的通知(苏知发〔2013〕83号)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提高基层单位宣传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根据《2013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要点》,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将举办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江苏省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现状及要求,知识产权新闻报道撰写与报送,网站信息报送要求与撰写,新闻摄影构图与技巧,新闻媒体沟通方法与应对。
二、参训人员各省辖市、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从事宣传工作的工作人员各一名,部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通讯员各一名。
参训人员食宿费用由我局承担,往返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等由派出单位承担。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培训时间:6月23日下午16:00-18:00报到,6月24日全天、25日上午培训。
培训地点:南京江苏国瑞大酒店(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电话:025-********)四、注意事项请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参训人员报名,并于6月16日17:00前将回执传至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宣传教育处(传真:************,邮箱:********************)。
附件:2013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培训班回执江苏省知识产权局2013年6月5日附件。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召开全省2009年知识产权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召开全省2009年知识产权工作研讨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8.12.22•【字号】苏知发[2008]147号•【施行日期】2008.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召开全省2009年知识产权工作研讨会的通知(苏知发〔2008〕147号)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处室,省专利信息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积极做好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准备工作,全力推动我省知识产权事业继续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研讨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总结2008年工作,研讨2009年工作思路,重点研讨2009年全省如何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开展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省工作。
二、参会人员1、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局长1人;2、局机关处以上干部;3、省专利信息中心正、副主任。
三、会议时间12月28日(周日)下午14:30起报到。
12月29日全天会议,12月29日晚餐后离会。
四、会议地点南京国际会议大酒店(详图附后)五、要求1.请各单位准备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思路及工作要点,重点以2009年工作思路为主,并于12月26日前将电子版发至省局办公室。
2.请于12月26日前将出席人员名单回执报至省局办公室。
附件:1.江苏省知识产权工作研讨会会议回执2.南京国际会议大酒店交通地图(略)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附件1:江苏省知识产权工作研讨会会议回执注:请于12月26日前传真至省局办公室,电话:************。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知识产权政务信息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知识产权政务信息工作培训班的通知【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知发[2013]145号【发布部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发布日期】2013.10.11【实施日期】2013.10.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知识产权政务信息工作培训班的通知(苏知发〔2013〕145号)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知识产权政务信息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我省政务信息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全省知识产权政务信息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知识产权新闻稿件的采写;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工作动态》信息撰写与报送;省委、省政府专报信息撰写与报送;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简报信息撰写与报送。
二、参训人员各省辖市、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从事政务信息工作的工作人员一名,共120人。
三、时间地点(一)培训时间:2013年11月5日9:00-18:00。
(二)报到时间:2013年11月5日上午8:30。
(三)会议地点:南京国瑞大酒店三楼国瑞厅(鼓楼区中山北路55号,中山北路与云南路交叉口)。
四、具体安排9:00-10:30 知识产权新闻稿件的采写;10:30-10:40 休息;10:40-12:00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工作动态》信息撰写与报送;12:00-13:30 午餐;14:30-16:00 省委、省政府专报信息撰写与报送;16:00-16:20 休息;16:20-18:00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简报撰写与报送。
五、有关要求请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参训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并于10月29日17:00前将回执传至省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
六、说明南京市参会人员直接到会场报到参会,外地参会人员住宿自理,会议为全体参会人员提供11月5日中午和晚上自助餐各一顿。
附件:知识产权政务信息工作培训班回执江苏省知识产权局2013年10月11日附件知识产权政务信息工作培训班回执。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第四批省级知识产权区域试点单位考核验收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第四批省级知识产权区域试点单位考核验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7.06.11•【字号】苏知发[2007]62号•【施行日期】2007.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第四批省级知识产权区域试点单位考核验收的通知(苏知发〔2007〕62号)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区域试点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苏知发〔2003〕36号),现将第四批江苏省知识产权区域试点单位考核验收工作的主要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考核验收单位此次参加考核验收的单位有:南京市白下区,新沂市,常州市新北区,如皋市,海门市,盱眙县,滨海县,盐城市盐都区,宝应县,句容市,泰州市高港区等11个单位。
二、组织领导省局成立考核验收领导小组领导考核验收工作,具体成员名单附后。
三、方法步骤整个考核验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单位自查(6月11日-6月25日)。
各试点单位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区域试点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苏知发〔2002〕80号)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区域试点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苏知发〔2003〕36号)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
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对所辖区域试点单位工作进行初评,形成初步意见及知识产权区域示范推荐意见。
第二阶段,召开验收会议。
省考核验收领导小组在验收工作会议上听取各试点单位工作汇报,听取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对所辖区域试点单位工作的意见,根据试点单位的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和省辖市意见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验收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情况通报。
省知识产权局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形成第四批江苏省知识产权区域试点工作总结,并通报全省。
四、具体要求试点考核验收是检查知识产权区域试点成效的重要措施,是衡量各试点单位能否进行示范的重要依据,也是研究和探讨知识产权工作思路的重要机会。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参加2009CSIP知识产权巡回培训讲座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参加2009CSIP知识产权巡回培训讲座的通知【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发布日期】2009.04.14【实施日期】2009.04.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参加2009CSIP知识产权巡回培训讲座的通知各有关市知识产权局:为广泛宣传知识产权知识,进一步提高我省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将我省作为CSIP公益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重点地区,于2009年4月24日9时在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金陵饭店举办“2009CSIP知识产权巡回培训”讲座,免费为企事业单位(重点是软件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宣讲知识产权知识。
请你们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本地区参训组织工作(详见附件)。
附件:2009 CSIP知识产权巡回培训邀请函二00九年四月十四日附件:2009 CSIP知识产权巡回培训邀请函尊敬的____________先生/女士:您好!“2009CSIP知识产权巡回培训”将于2009年4月24日在________________ 开展。
本次培训活动针对南京重点产业与骨干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通过讲解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步骤,传授企业专利预警分析操作实务,帮助企业分析其知识产权保护误区,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理念,推进南京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提升。
本次活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CSIP)与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主办,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人民日报·国际金融报》江苏记者站负责承办,针对南京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面临的知识产权困境,分析其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能力,推广知识产权服务的先进工作模式。
现诚挚的邀请您参加本次培训,相信您一定能有所收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期待您的光临!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CSIP)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软件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日报·国际金融报》江苏记者站一、培训地点南京市白下区天宫饭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二、培训地点交通路线会议不设接送站,请自行前往,路线: 40路、58路、59路、68路、93路、313路公交。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2008年赴港人员培训学员选调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知发[2008]43号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2008年赴港人员培训学员选调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2008年赴港人员培训学员选调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知发〔2008〕43号)省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落实省政府关于苏港人才培训工作,促进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根据《关于下达2008年“赴港培训计划”和学员选调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56号),由我局申报,经省人事厅批准的“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班”将在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举办。
为组织、落实好此次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员选调根据省知识产权局下达的计划,由各单位按照“2008年赴港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1),在本行业、本系统和本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学员选调工作。
参训学员的基本条件:1、政治表现好,积极进取,无违纪违规情况;2、在知识产权领域或专业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3、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培训时间、地点及内容(一)培训时间、地点2008年7月22日-28日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二)培训内容1、电子商贸与信息科技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2、香港知识产权及专利情况、专利申请资助计划、“创新知识企业”推动计划;3、知识产权条例及案例分析;4、内地及香港企业侵权或被侵权案例分享及启示;5、知识产权在商贸管理中的运用与保护(案例)。
三、培训费用学员赴港培训费用由省财政支付,学员在港食宿、交通及往返机票等费用按照省人通[2008]56号文件规定,由派员单位支付,标准为7000元人民币/每人。
四、有关要求1、各单位需填写“参训人员推荐表”(附件2),并于2008年4月20日前报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在全省(市、区)开展专利工作试点的通知-苏知协发[2002]23号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在全省(市、区)开展专利工作试点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在全省(市、区)开展专利工作试点的通知(苏知协发[2002]23号)各省辖市科技局:县(市、区)专利工作是全省专利工作的基础,是提高我省专利拥有量,加大专利保护力度,建立全省专利行政执法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全省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着力改善招商引资软件环境,建立并完善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科技创新的利益激励机制,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拓展我省的专利工作,我局决定在全省县(市、区)中开展专利工作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围绕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将专利工作与我省科技创新紧密结合起来,完善我省的专利管理工作体系,将县(市、区)专利工作切实开展起来,发挥本地优势,使科技创新计划和科技创新活动的着眼点更多地放在知识产权的创造上,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的形成和产业结构的优化,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提高知识产权在江苏经济发展中的显示度。
二、试点内容1.机构和制度建设试点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县(市、区)专利管理工作机构。
在工作机构内配有专职专利管理干部,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专利工作网络。
建立专利产权管理制度,从专利的申请到专利权的维护、运用和权益的分享进行全面管理。
切实加强对专利工作的领导,将专利工作纳入全县(市、区)的工作目标和考核范围,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着力将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专利投入产出指标、专利受益指标和专利保护指标等作为考核县级专利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依据。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国外专利申请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国外专利申请知识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8.03.24•【字号】苏知发[2008]37号•【施行日期】2008.03.2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申请正文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国外专利申请知识培训班的通知(苏知发[2008]37号)各有关单位:为使我省出口企业了解和掌握如何获得相关国家的专利保护、规避国外专利纠纷等知识,有效参与国际市场的知识产权竞争,我局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4月27-29日在南京市举办一期“国外专利申请知识”培训班。
届时将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PCT处审查员、国内外知识产权资深专家前来授课。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申请国外专利的方式(PCT、巴黎条约及其他);欧洲、美国、日本、韩国知识产权申请程序及知识产权保护;如何解决企业在境内外遇到知识产权保护、无效、诉讼、应诉等问题。
另外,培训期间还特别安排了与企业面对面的免费咨询活动。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时间:2008年4月27日-29日;27日上午报到。
地点:南京市双门楼宾馆。
三、培训对象企业、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及研发人员,专利代理机构人员,知识产权管理机关人员等。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填写《培训班报名表》,并于2008年4月10日前传真至承办单位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培训费用培训费由省知识产权局补助,另收取资料费等费用600元/人(住宿费自理,由会议统一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附件:1、培训班报名表(略)2、培训日程安排(略)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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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团赴美国开展知识产权考察学习的
通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06.06.15
【实施日期】2006.06.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团赴美国开展知识产权考察学习的通知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常熟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对美知识产权宣传与交流,增进相互了解,学习借鉴美国知识产权立法、保护与管理的做法与先进经验,我局拟组织知识产权考察团赴美国开展知识产权考察、学习交流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内容
(一)访问美国全国商会,听取美国知识产权立法、行政保护、司法审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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