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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对小三的法律规定(3篇)

新加坡对小三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新加坡,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岛国,以其严格的法律体系和社会秩序而闻名。

在婚姻家庭领域,新加坡对“小三”的行为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新加坡的法律角度,详细探讨其对“小三”的法律规定,旨在为读者提供全面的法律知识。

二、新加坡婚姻法概述新加坡的婚姻法是《婚姻登记法》(Marriage Registration Act),该法规定了婚姻的成立、效力、解除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在婚姻法中,对于婚外情和“小三”的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三、婚外情与“小三”的定义在新加坡,婚外情是指已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而“小三”则是指介入他人婚姻关系的第三者,通常是指与已婚一方发生婚外情的人。

四、新加坡对“小三”的法律规定1. 侵犯隐私权在新加坡,未经他人同意,擅自拍摄、传播他人隐私照片或视频,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如果“小三”在婚姻关系中,通过偷拍、偷录等方式获取夫妻一方的隐私,并公之于众,将面临法律责任。

2. 损害名誉权在新加坡,损害他人名誉权是违法行为。

如果“小三”在婚姻关系中,通过诽谤、侮辱等方式损害夫妻一方的名誉,将可能面临民事赔偿。

3. 侵犯家庭和睦新加坡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有义务维护家庭和睦。

如果“小三”介入婚姻关系,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严重破坏家庭和睦,将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4. 民事诉讼在新加坡,如果“小三”的行为导致夫妻一方遭受损失,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例如,因“小三”介入婚姻关系导致离婚,受害者可以要求“小三”赔偿因离婚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5. 刑事责任在新加坡,如果“小三”的行为构成犯罪,将面临刑事责任。

以下是一些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1)敲诈勒索:如果“小三”以泄露夫妻一方的隐私、损害名誉等方式,向夫妻一方或其家属索要财物,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2)故意伤害:如果“小三”在婚姻关系中,对夫妻一方进行身体伤害,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3)侵犯财产权:如果“小三”在婚姻关系中,非法占有夫妻一方的财产,可能构成侵犯财产权罪。

新加坡婚姻制度

新加坡婚姻制度

新加坡婚姻制度新加坡婚姻制度是一个多元化且包容的制度,确保了婚姻自由和平等的原则。

这个制度建立在法律和文化价值观的基础之上,通过法律保护和支持婚姻的稳定和发展。

首先,新加坡的婚姻制度是基于法律的。

根据新加坡的法律,婚姻是一项严肃的承诺,要经过有效的登记才能成立。

新加坡的《婚姻法》规定了婚姻的法律义务和权利,包括财产和财务问题、离婚和抚养子女等方面的规定。

婚姻登记处是负责处理婚姻登记的机构,确保婚姻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其次,新加坡的婚姻制度保护了婚姻的稳定和利益。

对于配偶关系的保护,新加坡的法律规定了离婚程序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并为受到家庭暴力的配偶提供保护。

此外,新加坡的法律还规定了对婚姻关系不忠诚行为的处罚,并鼓励夫妻之间的和解和调解。

新加坡的婚姻制度还注重促进婚姻的平等和包容。

传统上,新加坡的婚姻制度认为婚姻是一种男女之间的联合,但随着社会的变革和观念的更新,新加坡也开始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

2019年,新加坡废除了同性性行为的非法化,并为同性伴侣提供了更多的保护和权益。

尽管目前新加坡尚未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但这一变化显示了对多元化婚姻形式的尊重和包容。

此外,新加坡的婚姻制度还注重保护子女的利益。

根据新加坡的法律,父母都有责任抚养和教育子女,无论其婚姻是否稳定。

对于离婚夫妇的子女,新加坡的法律规定了抚养权、探视权和赡养金等问题的规定,并设立了家事法院来处理相关争议和纠纷。

总之,新加坡婚姻制度是一个注重法律保护和促进婚姻稳定的制度。

其特点包括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婚姻登记和法律义务、保护配偶关系和子女利益、尊重和包容多元化婚姻形式等。

这个制度的目标是为了维护婚姻的稳定和发展,保护婚姻相关方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和个人幸福。

新加坡婚姻财产公证(3篇)

新加坡婚姻财产公证(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跨国婚姻在当今社会中越来越普遍。

为了确保跨国婚姻中双方的合法权益,新加坡政府推出了婚姻财产公证制度。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新加坡婚姻财产公证的相关信息,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这一制度。

二、新加坡婚姻财产公证的定义新加坡婚姻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前,对各自财产状况进行公证的一种法律程序。

公证内容包括财产清单、财产价值、债务情况等,以确保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权益得到保障。

三、新加坡婚姻财产公证的必要性1. 避免财产纠纷:婚姻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避免婚后因财产分配、债务承担等问题引发纠纷。

2. 保护子女权益:婚姻财产公证有助于保障子女在父母婚姻关系解除时的财产权益。

3. 提高婚姻质量:婚姻财产公证有助于增强夫妻双方的信任,提高婚姻质量。

四、新加坡婚姻财产公证的流程1. 准备材料:夫妻双方需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护照、身份证等;(2)婚姻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明等;(3)财产清单: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债券等;(4)财产价值评估报告:由专业机构出具;(5)其他相关材料。

2. 咨询公证机构:夫妻双方可前往新加坡公证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咨询,了解婚姻财产公证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3. 签署协议:夫妻双方在公证机构或律师的见证下,签署婚姻财产公证协议。

4. 公证机构审核:公证机构对夫妻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 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审核通过后,公证机构出具婚姻财产公证书。

五、新加坡婚姻财产公证的费用新加坡婚姻财产公证的费用根据公证机构、地区和材料等因素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费用包括以下几部分:1. 公证费:根据公证机构的收费标准,一般在100-200新加坡元之间;2. 材料费:包括财产清单、财产价值评估报告等材料的打印、复印费用;3. 工本费:公证机构收取的工本费用,一般在10-50新加坡元之间。

六、注意事项1. 真实性:夫妻双方在提交财产清单、财产价值评估报告等材料时,务必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以免影响公证效果。

新加坡的生活法律规定(3篇)

新加坡的生活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新加坡,一个位于东南亚的热带岛国,以其高度发达的经济、优美的环境和严格的法律法规著称。

新加坡的法律体系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并结合了当地的一些法律传统和亚洲的法律特点。

本文将详细介绍新加坡的生活法律规定,涵盖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居住环境、公共秩序、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多个方面。

二、婚姻家庭法律1. 婚姻登记在新加坡,男女双方必须向婚姻注册处申请结婚登记。

婚姻注册处会审查双方的身份证明、年龄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确认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后,予以登记。

2. 婚姻无效新加坡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下婚姻无效:(1)一方为未成年人;(2)双方为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3)一方已婚或存在其他法律禁止的婚姻关系;(4)双方患有传染病、精神病或其他疾病。

3. 离婚新加坡实行无过错离婚制度,即离婚不需要证明一方有错。

双方同意离婚的,可向法院申请离婚。

法院在审查离婚申请时,会考虑以下因素:(1)婚姻关系是否存在严重的不和;(2)双方是否愿意通过调解解决离婚事宜;(3)离婚对子女的影响。

4. 家庭暴力新加坡法律严厉打击家庭暴力,受害者可向法院申请保护令。

法院在审理家庭暴力案件时,会考虑以下因素:(1)家庭暴力的性质和严重程度;(2)受害者是否愿意接受保护令;(3)受害者与施暴者的关系。

三、财产继承法律1. 继承顺序新加坡法律规定,遗产继承顺序为:(1)配偶;(2)子女;(3)父母;(4)兄弟姐妹。

2. 遗嘱立遗嘱是新加坡法律规定的一种合法继承方式。

遗嘱人可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遗产分配比例等事项。

3. 继承税新加坡实行遗产税制度,遗产价值在一定额度以上的需缴纳遗产税。

四、居住环境法律1. 住宅租赁新加坡法律规定,住宅租赁合同应书面签订,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押金等事项。

2. 房屋所有权新加坡实行房屋所有权制度,居民可通过购买、继承等方式获得房屋所有权。

3. 环境保护新加坡对环境保护高度重视,严格规定工业排放、垃圾处理、噪音控制等事项。

新加坡法律案件咨询(3篇)

新加坡法律案件咨询(3篇)

第1篇一、引言新加坡作为东南亚地区的重要金融和商业中心,其法律体系健全,法律制度完善。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法律问题仍然可能困扰着许多人。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新加坡的法律,以下将针对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二、新加坡法律体系概述1. 法律渊源新加坡的法律体系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同时融合了马来法、印度法、伊斯兰法等。

新加坡宪法是最高法律渊源,其次是成文法和普通法。

2. 法律机构新加坡设有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家庭法院、地方法院等。

最高法院负责审理上诉案件,高等法院负责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家庭法院负责审理婚姻、抚养和赡养等家庭案件,地方法院负责审理轻微的民事和刑事案件。

3. 律师制度新加坡的律师分为两大类:律师和大律师。

律师主要从事民事案件,大律师主要从事刑事案件。

律师和大律师都需要在新加坡律师协会注册,并接受严格的职业培训。

三、常见法律问题咨询1. 房地产法律问题(1)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法律文件,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合同条款明确:购房合同应明确约定房屋的面积、位置、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关键信息。

- 验房:在签订合同前,购房者应亲自或委托专业人士对房屋进行验收,确保房屋质量符合要求。

- 合同备案:购房合同签订后,应到新加坡国家房地产委员会(HDB)或土地局进行备案。

(2)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合同是房东和租户之间的法律文件,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合同条款明确:租赁合同应明确约定房屋的租金、租期、押金、维修责任等关键信息。

- 房屋状况:租赁合同签订前,租户应亲自或委托专业人士对房屋进行验收,确保房屋状况符合要求。

- 合同备案:租赁合同签订后,应到新加坡国家房地产委员会(HDB)或土地局进行备案。

2. 劳动法律问题(1)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法律文件,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合同条款明确: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工资、工作时间、休假、福利待遇等关键信息。

跨国婚姻离婚的法律规定(3篇)

跨国婚姻离婚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婚姻日益增多,跨国婚姻离婚案件也日益复杂。

跨国婚姻离婚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因此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必须充分了解和尊重各国的法律规定。

以下将从不同国家的角度,探讨跨国婚姻离婚的法律规定。

一、中国跨国婚姻离婚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中国跨国婚姻离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等。

2. 离婚程序(1)协议离婚:跨国婚姻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需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协议等。

(2)诉讼离婚: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需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起诉状、证据材料等。

3. 法律适用(1)协议离婚:若双方协议离婚,法律适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诉讼离婚: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需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的规定,确定适用我国法律或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

4. 财产分割(1)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按照双方协议进行,法律不强制规定。

(2)诉讼离婚:财产分割需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即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5. 子女抚养(1)协议离婚:子女抚养按照双方协议进行,法律不强制规定。

(2)诉讼离婚:子女抚养需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即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二、美国跨国婚姻离婚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美国跨国婚姻离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各州的法律、联邦法律和国际私法。

2. 离婚程序(1)协议离婚:跨国婚姻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需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协议等。

(2)诉讼离婚: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新加坡财产分配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新加坡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国家,其法律体系严谨而完善。

在财产分配领域,新加坡的法律规定旨在确保公平、合理地处理遗产、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分割等问题。

本文将详细介绍新加坡财产分配的法律规定,包括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内容。

二、遗产继承法律制度1. 继承人范围根据新加坡《遗产法》(Wills Act),遗产继承人包括:(1)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等。

(2)遗嘱继承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人:在遗嘱中指定的受益人。

2. 继承顺序在新加坡,遗产继承的顺序如下:(1)遗嘱继承人:按照遗嘱指定的顺序继承。

(2)法定继承人:在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3)遗赠人:在遗嘱中指定的受益人。

3. 继承份额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的份额按照以下原则确定:(1)配偶享有优先权,可继承遗产的一半。

(2)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份额继承。

(3)遗嘱继承人按照遗嘱指定的份额继承。

4. 继承税新加坡实行遗产税制度,遗产价值在一定金额以上的需缴纳遗产税。

遗产税的税率根据遗产价值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三、婚姻财产分割法律制度1. 婚姻财产制度新加坡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财产分割原则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割:(1)公平合理:分割财产时,应考虑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贡献、经济状况等因素,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2)平等原则:分割财产时,应保证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中获得相等的份额。

(3)协商一致:夫妻双方在分割财产时,应尽量协商一致,避免诉讼。

3. 财产分割程序在新加坡,婚姻财产分割的程序如下:(1)双方协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终止时,首先应尝试协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

(2)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

(3)诉讼:在调解失败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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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办理离婚须知事项简介本册子详述一般典型的离婚程序,有助于你更好地理解相关的程序。

若你和配偶对离婚及其附属事项,如子女的抚养权,赡养费,婚姻资产分配与探视权等皆达成协议,你们将采用无争议(简化)的程序。

所有其他的离婚申请则以争议离婚的程序进行。

家事司法法院 (Family Justice Courts, 简称 FJC) 及其合作伙伴于解决家事纠纷时给予协助与支援,并以调解和辅导为重点,以减少冲突与敌意,以及对子女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父母应当互相合作,把对峙紧张的局面减至最低,为未来拟定一个可行的计划。

01 简介02 离婚前04 无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08 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14 附属事项的诉讼程序16 重要联系18离婚诉讼清单免责声明• 流程图仅代表一般典型的程序。

视每起离婚案的事实和情况而定, 法官可在任何阶段全权决定进行何种步骤最为恰当。

• 本刊物仅为提供基本资讯而印制。

• 本刊物的内容所引起的任何及一切责任,家事司法法院概不负责。

• 如有任何疑问,请征询法律意见。

如果你正在考虑离婚…第1步确保你的婚姻可按新加坡法律办理离婚第2步确立离婚理由一名新加坡公民或过去3年来都居住在新加坡?已经结婚至少3年或获得法庭的许可,可在结婚不满3年的情况下申请离婚?你是否是…在申请离婚前…备注• 你若是按回教法结婚,就 必须到新加坡回教法庭申 请离婚。

• 你若有年龄未满 21 岁的子 女,且还未与配偶就离婚 及所有附属事项达成 协议,就必须参加由社 会及家庭发展部 (Ministry of Social and Family Development, 简称 MSF) 主办的强制性育 儿辅导计划 (Mandatory Parenting Programme, 简称MPP)。

• 完成MPP 后,你将获得完 结证书。

提呈离婚令状或 反诉(若你是被告人) 时, 你必须附上此证书。

第3步提呈离婚申请• 无争议离婚 • 争议离婚无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提呈离婚令状前,若你和配偶能够就离婚及所有附属事项,如子女的抚养权与探视权、赡养费和婚姻资产分配等达成协议,则采用无争议离婚(简化)程序。

• 离婚令状 (表格3)• 起诉书 (表格6)• 详情陈述书 (表格8) (包括双方的破产搜索证明和结婚证书副本)• 申请案件排期审理 (表格29)• 配偶同意进行简化式无争议离婚程序(表格193*)• 配偶同意以分居3年为由宣判离婚 (若离婚程序是以分居3年为由进行) (表格192*)• 双方签署所起草的临时判决书 (表格30*)• 主问证据宣誓书 (表格201*)• 支持对子女作出分割照顾与管教权的联合宣誓书 (若适用)*以上文件可从.sg 下载*此文件须在监誓员面前签署(若签署人在新加坡),或在公证人或新加坡大使馆领事面前签署(若签署人在国外)。

劲升逻辑事务局新加坡059413邮区新桥路133号唐城坊 #19-01/02电话:6538 9507你和配偶可选择参加由离婚专案援助机构 (Divorce Support Specialist Agencies, 简称DSSA)提供的辅导和/或其他的援助项目,或者向离婚律师或位于法律援助局 (Legal Aid Bureau, 简称LAB) 或社区司法中心 (Community Justice Centre, 简称CJC) 内的法律诊所征询法律意见。

如何提交文件展开离婚诉讼时,请确保所需文件都已签署,并通过以下服务处将文件提交至家事司法法院:如何申请你与配偶一旦达成协议,请备妥以下文件,并签署相关文件:4• 分配哪些资产(例如:房子)• 资产(如公积金存款、银行存款等 )如何进行分配。

资产分配:5诉讼费(由一方承担或由双方分担)提呈申请前你必须做出以下考量:•通奸;•不合理的行为;•遗弃;或•分居1婚姻已破裂至无可挽回的原因:2• 抚养权(谁来作出有关的重大决定)• 照顾与管教权(谁来照顾子女的日常 生活)• 探视权(家长探望子女的安排)• 赡养费(子女的开销应支付多少)• 象征性的赡养费;• 每月一笔固定的款项,以及是否只须支付一段时期;• 一次性付清的赡养费;或• 无赡养费子女的妥善照顾:3妻子的赡养费:营业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至下午5时星期六:上午9时30分至中午12时星期日与假日:休息进行无争议离婚程序期间若文件已按规定备齐,在文件提交后4至6星期内即可取得听审日期。

一般上,你与配偶无须出席听审(一般都在内庭进行),而且也不允许公众人士出席听审。

若法庭于听审时按你与配偶所同意的条件宣判你们离婚,你就必须到劲升逻辑事务局申领临时判决书。

申领了临时判决书或附属事项完结证之后,你与配偶还须在临时判决书或附属事项完结证发出的3个月后,到劲升逻辑事务局申领最后判决书 (离婚),整个离婚过程方告终结。

申领了最后判决书 (离婚),你就必须遵守你与配偶之间的协议,例如根据你与配偶所议定的条件出售组屋、或支付/领取赡养费。

法院可下令你和/或你的子女 (如有) 参加由 DSSA 主办的援助项目。

即使法院没有下令,你和/或你的子女 (如有) 也可选择参加DSSA 为受到离婚影响的家庭提供的辅导和/或援助项目。

本册子第16页列出了一些援助项目及其主办机构。

4进行无争议离婚程序之后12354争议离婚的 诉讼程序在提呈离婚令状前,若你和配偶能够就离婚及所有附属事项,如子女的抚养权与探视权、赡养费和婚姻资产分配等无法达成协议,则采用争议离婚程序。

• 离婚令状(表格3)• 起诉书(表格6)• 详情陈述书(表格8)(包括双方的破产搜索证明和结婚证书副本)• 原告人育儿计划方案(若有年龄未满21岁 的子女)(表格11与24)• 原告人婚姻资产计划方案(限政府组屋, 表格14与26)• 应诉通知书(表格18)• 送达回证(表格17)• MPP 完结证书(若有年龄未满21岁的子女)以上文件可从.sg 下载*此文件须在监誓员面前签署(若签署人在新加坡),或在公证人或新加坡大使馆领事面前签署(若签署人在国外)。

劲升逻辑事务局新加坡059413邮区新桥路133号唐城坊 #19-01/02 电话:6538 9507你和配偶可选择参加由DSSA 提供的辅导和/或任何其他的援助项目。

你若有年龄未满21岁的子女,且还未与配偶就离婚及所有附属事项达成协议,就必须参加由MSF 主办的MPP 。

有鉴于争议离婚的复杂性以及必须提交的文件无数,你可考虑向律师、或位于LAB或CJC 内的法律诊所征询法律意见。

如何提交文件展开离婚诉讼时,请确保所需文件都已签署,并通过以下服务处将文件提交至家事司法法院:如何申请一旦就子女的抚养权、照顾与管教权以及探视权,赡养费,资产分配和诉讼费分担确立了自己的主张,请备妥以下文件,并签署相关文件:4• 分配哪些资产(例如:房子)• 资产(如公积金存款、银行存款等 )如何进行分配。

资产分配:5诉讼费(由一方承担或由双方分担)提呈申请前你必须做出以下考量:• 通奸;• 不合理的行为;• 遗弃;或• 分居1婚姻已经破裂至无可挽回的原因:营业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至下午5时星期六:上午9时30分至中午12时星期日与假日:休息2• 抚养权(谁来作出有关的重大决定)• 照顾与管教权(谁来照顾子女的日常 生活)• 探视权(家长探望子女的安排)• 赡养费(子女的开销应支付多少)• 象征性的赡养费;• 每月一笔固定的款项,以及是否只须支付一段时期;• 一次性付清的赡养费;或• 无赡养费子女的妥善照顾:3妻子的赡养费:附属事项的重要联系若你在离婚的过程中需要援助,以下的项目和机构可能对你有所帮助。

你需要律师代表你,但却没有能力聘请律师?联系:法律援助局新加坡069118邮区,市区重建局中心(东翼) ,麦士威路45号,#07-11电话:1800-CALL-LAW (1800 2255 529)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星期六:休息(热线开放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2时30分)星期天与假日:休息凡申请法律援助者须通过经济情况审查与个案理据审核。

欲知这方面的详情,请浏览法律援助局网址:.sg 法律援助局将能核定你是否具资格接受法律援助。

即使按照你自己的评估和法律援助局网上所提供的资料,你不认为自己符合法律援助的资格,你仍然可以与法律援助局预约,前往该局进行面谈。

你要自行进行离婚诉讼,也打算自己提交文件?联系:劲升逻辑事务局新加坡059413邮区新桥路133号唐城坊 #19-01/02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点星期六: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2时30分星期天与假日:休息你需要辅导服务或强制性育儿辅导计划(MPP ) 吗?联系:离婚专案援助机构(DSSAs )关怀育儿辅导中心Care Corner for Co-Parenting 新加坡400021邮区,友诺士弯, 第21座,#01-2983电话:6258 0020太和观家庭和谐中心THK Centre for Family Harmony 新加坡142054邮区,联邦通道, 第54座,#01-566电话:6357 9188HELP 家庭服务中心HELP Family Service Centre新加坡560570邮区,宏茂桥3道, 第570座,#01-3317电话:6457 5188新加坡回教女青年学会家庭支援中心PPIS As-Salaam Family Support Centre 新加坡400322邮区,乌美1道, 第322座,#01-591电话:6745 5862你是否在为你所面对的情况寻求初步 的法律意见?联系:法律诊所位于社区司法中心的法律诊所(无需预约)新加坡059724邮区,合乐广场1号, 国家法院一楼电话:6557 4100隶属律师公会义务律师服务的社区法律诊所你可拨打热线电话 65360650预约, 然后前往以下其中一个地点:• 西北部(邻近兀兰地铁站)新加坡730900邮区,兀兰民事中心, 兀兰南道900号,#06-13开放时间:星期一(晚上7时至9时)• 东南部(邻近巴耶利巴地铁站) 新加坡408600邮区,新邮中心, 友诺士8路10号,#12-02开放时间:星期二(晚上7时至9时)• 西南部(邻近裕廊东地铁站) 新加坡609434邮区,裕廊峰, 裕廊镇大会堂路8号,#26-06开放时间:星期三(晚上7时至9时)• 新加坡中部(邻近大巴窑地铁站) 新加坡310490邮区,建屋局新总部, 通过第3商务升降机大堂1号, 大巴窑6巷490号,#07-11开放时间:星期四(晚上7时至9时)全国各地皆设有法律诊所。

有关法律诊所的完整名单,请浏览律师公会网址:.sg/Pages/Community-Legal-Clinic.aspx*每次可咨询20分钟,为期6个月联系:私人执业律师有关私人执业律师的名单,请浏览:.sg/eservices/lsra/search-lawyer-or-law-firm你要自行进行离婚诉讼,但在法庭的程序上需要一些协助?联系:社区司法中心(CJC )自行进行诉讼的诉讼人之友(Friends of Litigants in Persons, 简称FLIP s)FLIPs 是一群义工,他们专门为没有律师代表的诉讼人提供精神上的支持,并且在基本的法律程序上给予实用的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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