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计划:XX市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实施质量强市品牌提升战略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实施质量强市品牌提升战略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22•【字号】鹤政〔2022〕28号•【施行日期】2022.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实施质量强市品牌提升战略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鹤壁市实施质量强市品牌提升战略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22日鹤壁市实施质量强市品牌提升战略三年行动计划品牌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象征,体现了城市核心竞争力和经济实力。
为加快推进我市质量强市品牌提升战略,现制定以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品牌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抓住构建新发展格局重大机遇,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质量第一、创新引领,进一步引导各领域、各行业加强品牌建设,培育一批特色显著、竞争力强的产品、服务和产业集群品牌,推动鹤壁制造向鹤壁创造、鹤壁速度向鹤壁质量、鹤壁产品向鹤壁品牌转变,为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在现代化河南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当先锋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品牌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品牌经济贡献率大幅提高,品牌认知度、美誉度、影响力显著提升。
1.农业品牌。
到2025年,建成国际小麦产业链品牌中心,叫响“鹤壁小麦”品牌,打造浚县、淇县2个品牌供应链产业园。
培育市级以上农业品牌100个以上,认证“三品一标”产品200个,培育绿色食品经营主体80家、标志许可100个;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60家以上,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3家以上,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强镇3个以上;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试点6个。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04•【字号】•【施行日期】2017.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2017年6月4日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工业强省、制造强省的重要抓手,是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振兴实体经济、实现转型发展的战略举措。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持续深入打好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的决策部署,提升我省传统制造业发展水平,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制造强省建设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统筹推进与分业施策、调整存量与优化增量相结合,着力打好“四换三名”“三强一制造”等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联动推进“互联网+”“机器人+”“标准化+”“大数据+”在传统制造业领域的融合应用,大力推进“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不断提高传统制造业高新化、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水平,为经济发展实现“增长中高速、质量中高端”提供坚实支撑。
(二)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4年的努力,切实打好政府引导搭台、企业主体运作、全球精准合作、内外并购重组、推进股改上市、政策资源保障等改造提升组合拳,重点传统制造业在国际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基本建成全国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泉政文〔2020〕52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正文:----------------------------------------------------------------------------------------------------------------------------------------------------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泉政文〔2020〕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107 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2017〕4号)有关规定,我市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以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43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经市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现公布如下: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54件(详见附件1);二、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详见附件2);三、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8件(详见附件3)。
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泉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四山两江”保护管理的通告泉政〔2000〕2号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05〕80号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通知泉政文〔2005〕120号4泉州市人民政府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管辖通知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05〕347号5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落实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政办〔2005〕149号6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意见泉政文〔2006〕149号7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泉政文〔2006〕397号8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06〕461号9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06〕63号10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水库移民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06〕272号11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政文〔2007〕389号12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泉政办〔2007〕215号1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07〕346号1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2008〕13号15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菱溪陈田水库流域管理和保护的通告泉政文〔2008〕191号16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水资源配置调度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08〕256号17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2009〕7号18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赤潮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泉政〔2009〕15号19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行为的意见泉政文〔2010〕267号20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小型水库和山围塘安全管理办法》的意见泉政文〔2010〕333号21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0〕339号22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和计生委、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0〕118号2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强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强制治疗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0〕197号2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泉政文〔2011〕21号25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惠女水库流域管理和保护的通告泉政文〔2011〕171号26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的意见泉政文〔2011〕231号27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泉政办〔2011〕6号28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对口援疆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11〕62号29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晋江下游南高干渠等重要饮用水源和水工程管理与保护的通告泉政〔2012〕6号30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若干意见泉政〔2012〕7号31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处置移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泉政〔2012〕10号3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心市区安置房交易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2012〕13号3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政〔2012〕16号3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泉政〔2012〕17号35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医药发展规划(2012—2015—2020年)的通知泉政文〔2012〕59号36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的通知37泉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通知泉政文〔2012〕97号38泉州市人民政府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十项措施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2〕152号39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管理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2〕260号40泉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表彰奖励推荐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泉政文〔2012〕272号41泉州市人民政府批转泉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泉政文〔2012〕301号42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有奖举报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2〕58号4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民营企业项目对接长效机制的通知泉政办〔2012〕65号4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2〕209号45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推进异地泉籍企业回归创业工作力度的通知泉政办〔2012〕267号46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47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泉政办〔2012〕313号48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市高校与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建立校企战略合作关系的实施意见泉政〔2013〕2号49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2013〕8号50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区张贴、书写广告宣传品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2013〕14号51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市区垃圾实行统一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2013〕18号5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市属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3〕63号5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印染行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13〕94号5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惠女水库引调水工程山美段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泉政文〔2013〕180号55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3〕302号56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13〕17号57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社会管理和救治服务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3〕45号58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3〕125号59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绿色通道项目推行容缺预审制的通知泉政办〔2013〕249号60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3〕290号61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泉州湄洲湾南岸供水工程和水源保护的通告泉政〔2014〕1号6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泉政〔2014〕5号6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市级特大防汛专项资金的通知泉政〔2014〕6号6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规定的通知泉政〔2014〕8号65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14〕71号66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企业应急保障周转专项资金的通知泉政文〔2014〕126号67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工伤认定职权的通知泉政文〔2014〕176号68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泉政文〔2014〕192号69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政文〔2014〕207号70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4〕229号71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4〕248号7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14〕250号7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4〕17号7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关于泉州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4〕39号75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语委会关于泉州市贯彻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4〕100号76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八条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4〕114号77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社会保障卡制发工作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14〕148号78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新一轮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通知泉政办〔2014〕173号79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泉州移动通信网络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4〕197号80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认定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5〕9号81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4—2023年)的通知泉政文〔2015〕60号8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泉州市高速公路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通告泉政文〔2015〕70号8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5〕81号8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建设“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15〕93号85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质量品牌专项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5〕94号86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5〕128号87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5〕145号88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的通知泉政办〔2015〕15号89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泉政办〔2015〕28号90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泉州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5〕30号91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5〕45号92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4类新型准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泉政办〔2015〕59号9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的意见泉政办〔2015〕99号9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中心市区国有土地上对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意见和实施房屋征收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5〕11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的通知泉政办〔2015〕114号96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5〕127号97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泉政办〔2015〕133号98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泉政〔2016〕2号99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泉政〔2016〕4号100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6〕8号101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泉政文〔2016〕9号10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16〕13号10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九条措施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6〕16号10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6〕1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泉政文〔2016〕36号106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6〕37号107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16〕40号108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泉政文〔2016〕41号109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乡镇(街道)、村(居)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则的通知泉政文〔2016〕46号110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6〕59号111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网优化升级提升电力保障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16〕77号11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泉政文〔2016〕79号11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6〕97号11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6〕111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有序降低杠杆率水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6〕112号116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泉政文〔2016〕115号117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申报材料的通知泉政文〔2016〕116号118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通知泉政文〔2016〕117号119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居住证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6〕124号120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16〕133号121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直部门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保留目录的通知泉政文〔2016〕145号12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6〕150号12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新型粮食市场主体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6〕173号12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泉政文〔2016〕17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6〕9号126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市区内沟河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16〕14号127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金融工作局泉州银监分局关于泉州银行业分类帮扶困难企业指导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6〕16号128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6〕53号129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6〕57号130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五个一批”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6〕61号131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6〕62号132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关于支持企业“走出去”七条措施的通知泉政办〔2016〕67号13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改革发展培育小城市的指导意见泉政办〔2016〕71号13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7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6〕86号136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88号137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6〕92号138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泉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意见泉政办〔2016〕94号139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基础测绘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97号140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6〕98号141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水利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100号142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政府投资房建市政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16〕101号14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文化改革与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103号14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107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110号146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6〕111号147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制造2025发展纲要的通知泉政办〔2016〕112号148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港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等三份文件的通知泉政办〔2016〕113号149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118号150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6〕119号151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规范市级前置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泉政办〔2016〕120号152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放和调整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泉政办〔2016〕121号15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125号15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6〕12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交通运输业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6〕130号156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140号157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142号158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143号159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144号160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泉政办〔2016〕146号161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6〕149号162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社科联关于泉州市社会科学普及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泉政办〔2016〕151号16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6〕153号16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2016〕165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科研项目与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泉政办〔2016〕166号166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171号167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泉州市贯彻落实福建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6〕177号168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178号169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183号170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184号171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188号172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6〕189号17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192号17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6〕193号175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海丝新城酒店服务业发展优惠政策的通知泉政办〔2016〕194号176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加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管理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6〕195号177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6〕198号178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公共建筑和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6〕199号179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泉政〔2017〕1号180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2017〕4号181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的通知泉政〔2017〕5号18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工商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7〕2号18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7〕7号18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金昌市委员会,金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1.30•【字号】市委发〔2018〕32号•【施行日期】2018.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昌县、金川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单位,金昌军分区、武警金昌支队,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属在金各单位:《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八届市委常委会第8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2018年11月30日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市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加快培育经济竞争新优势,为全市高质量绿色发展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二)基本原则——质量第一、以质取胜。
坚持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坚持优质发展、以质取胜,更加注重以质量提升来带动经济发展和减轻安全监管压力,切实形成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改革驱动、创新引领。
积极推进政策改革,加快技术创新步伐,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印发《广西文化产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印发《广西文化产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公布日期】2017.12.21•【字号】桂文发〔2017〕34号•【施行日期】2017.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印发《广西文化产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相关直属机构:《广西文化产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2017年12月21日广西文化产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前言为进一步推动广西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建设民族文化强区,根据《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行动计划。
第一章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充分发挥我区文化资源优势,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以打造文化产业品牌为抓手,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原则坚持先进引领。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人民为中心,发掘优秀文化资源,提升文化产品质量,讲好广西故事,弘扬广西精神、中国精神。
坚持改革创新。
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以文化创意、科技创新为重点,提升文化内容原创能力,加大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旅游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旅游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4.28•【字号】邯政办字【2018】45号•【施行日期】2018.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旅游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邯郸市旅游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28日邯郸市旅游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旅游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2号)精神,结合我市旅游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推动质量提升;注重市场需求,提高供给质量;聚焦创新引领,助推质量强旅。
加快推进我市旅游由快速向质量、由规模向效益、由产品向品牌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我市旅游业发展质量。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旅游供给质量明显改善;旅游服务和管理质量显著提高;旅游市场规范有序;游客满意度稳步提升;“有内涵·不简单——邯郸”旅游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全市接待海内外游客达到8000万人次以上,旅游业总收入突破750亿元。
国家5A级旅游景区达到3家以上、4A级旅游景区达到13家以上。
过夜游客人均消费突破1200元,旅游及相关产业对地区生产总值的综合贡献率达到10%以上。
三、实施旅游质量提升工程(一)乡村旅游质量提升工程。
1.重点培育一批旅游特色小镇。
充分发挥粮画小镇寿东村、教育小镇王桃园村示范作用,以国家大力推进特色小镇为契机,深入挖掘全市乡村旅游特色资源,按照产业定位特而强、功能集成聚而合、建设形态精而美、制度供给活而新的要求,重点培育一批旅游特色小镇,促进产业、文化、旅游、社区等多功能融合发展,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标准化+行动计划的通知-市政发〔2017〕46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标准化+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标准化+行动计划的通知市政发〔2017〕4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标准化+”行动计划》已经2017年7月31日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17日西安市“标准化+”行动计划标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加强标准化建设,对进一步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标准化+”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深度融合,引领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提升品质西安建设水平,助推我市在追赶超越中实现大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十三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奋斗目标,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品质西安建设要求,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标准化在追赶超越、建设品质西安和具有历史文化特色国际化大都市中的战略性、引领性、支撑性作用,为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创新活力、人文魅力和国际影响力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协调发展。
建立健全具有西安特色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和推进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主管部门主导、行业主管部门主抓、地方政府主推、企业主体、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多方参与、协调发展的标准化共治工作格局。
《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一、前言近年来,我国幼儿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家长对幼儿教育的日益关注,提高幼儿教育质量已成为当务之急。
为此,我们提出了《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推动幼儿教育质量的提升。
二、目标《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到2023年,全国幼儿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幼儿园教育内容更加丰富,教育方法更加科学,幼儿园师资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幼儿园管理更加规范,幼儿园与家庭、社会的合作更加密切。
三、措施1.强化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
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加强对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确保每一位幼儿园教师都能掌握最新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2.提升幼儿园教育质量。
加强对幼儿园教育内容的研发和更新,提倡幼儿园教育以游戏为主,注重培养幼儿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能力。
3.加强幼儿园管理。
建立健全幼儿园管理制度,规范幼儿园招生、教学、管理等各个环节,确保幼儿园的规范运行。
4.促进幼儿园与家庭、社会的合作。
加强幼儿园与家庭、社会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引导家长参与幼儿园教育,充分发挥家庭、社会在幼儿教育中的作用。
四、实施步骤1.调研阶段(2021年):对全国幼儿园教育质量进行调研,了解幼儿园师资队伍、教育内容、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2.制定方案阶段(2021年):根据调研结果,制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
3.实施阶段(2022年-2023年):全国各地根据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质量提升工作。
五、预期效果通过《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我们预期能够明显提高我国幼儿教育的质量,让幼儿在愉快的环境中成长,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新一代。
六、幼儿教育是人生的重要阶段,关系到国家的未来。
我们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一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为我国幼儿教育的发展做出贡献。
《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从师资、教育内容、管理和资源投入等多方面入手,共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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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为全面提升我市质量水平和品牌形象,加快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X政发〔2013〕51号)及《XX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精神,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企业为主体,坚持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标准,加快XX品牌培育,全面提升我市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推进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品牌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品牌发
展的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品牌产品的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品牌竞争力明显提升,品牌经济贡献率显著提高,品牌效应进一步显现,品牌规模进一步壮大,全社会品牌意识进一步增强;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市场认可度高的XX品牌。
——打造50个国际一流品牌,发展100个国内领先品牌,培育200个地方性品牌。
——培训100名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
——培养500名潜心钻研、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XX工匠。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品牌建设工作机制
1.建立领导推进机制。
由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品牌建设(包括制造业、农业、服务业和工程领域)各项工作任务和重点行动计划,其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负责制造业品牌建设,市农委负责农业品牌建设,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服务业品牌建设,市城乡建设委负责工
程领域品牌建设。
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我市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
2.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将市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纳入各区及相关部门绩效管理目标任务体系,作为衡量质量品牌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参考依据。
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工作亮点、阶段性成果及推进计划等信息定期报送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对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
3.建立品牌创建机制。
制定实施“XX知名品牌”认证制度。
“XX知名品牌”定位为具有国际影响力、国内一流的XX品牌。
按照“企业自主申明+第三方认证+政府监管”的思路,建立“XX知名品牌”认证模式。
制定“XX知名品牌”评价标准、认证实施规则等通用规范。
鼓励和引导国内外第三方认证机构开展“XX知名品牌”产品认证,推进国际互认。
建立我市品牌价值测算指标体系和发布机制,对“XX知名品牌”开展品牌价值测算,引导企业强化品牌建设。
4.建立政策保障机制。
通过财政投入引导性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