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的组织、管理体系
现代寺庙组织管理规章制度

现代寺庙组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寺庙管理,规范寺庙组织活动,维护宗教和谐,保障信教人士的合法权益,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寺庙的管理组织,包括寺庙管理委员会、住持、僧众、信徒等。
第三条寺庙应当弘扬佛教传统,恪守佛教戒律,保持清正风气,促进佛教文化传承和发展。
第四条寺庙管理委员会是寺庙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寺庙的全面管理和运营,由信教人士和相关专业人士组成。
第五条住持是寺庙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指导僧众的学习修行,管理寺庙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僧众是寺庙的主要成员,应当忠于佛教教义,遵守戒律,尽职尽责地履行修行和传播佛法的任务。
第七条信徒应当尊重寺庙管理委员会和住持的权威,遵守寺庙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宗教活动,提升自身的修行境界。
第八条寺庙管理委员会、住持、僧众和信徒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合作,共同致力于寺庙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寺庙管理委员会第九条寺庙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寺庙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监督和评估寺庙的管理工作,保障寺庙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寺庙管理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做好寺庙的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依法合规开展宗教活动。
第十一条寺庙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寺庙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维护寺庙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二条寺庙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寺庙工作的报告,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寺庙事业的发展。
第十三条寺庙管理委员会应当注重人才培养,提升成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为寺庙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章住持第十四条住持是寺庙的领导者,应当具备高尚的品德和深厚的佛学修养,模范遵守佛教戒律,慈悲善良,勤勉奉献。
第十五条住持应当指导僧众的学习修行,教导信徒宣扬佛法,传播佛教文化,为信教人士提供心灵慰藉和指导。
第十六条住持应当负责寺庙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僧众和信徒的教育管理,维护寺庙的正常秩序。
第十七条住持应当始终保持清净的僧团氛围,示范出正信正念的僧尼形象,引导僧众和信徒走上正道。
庙宇管理制度怎么写

庙宇管理制度怎么写一、管理机构设置1.庙宇管理委员会:作为庙宇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庙宇主持、宗教人士、文化专家等,负责庙宇的全面管理和规划。
2.庙宇管理办公室:作为管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庙宇活动的审批、人员的管理等。
3.监督机构:由相关政府部门、宗教团体等组成,对庙宇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庙宇管理工作的规范和合法性。
二、管理人员任职及责任1.庙宇主持:负责庙宇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必须具备宗教修养和管理经验,任期一般为5年。
2.庙宇管理员:负责庙宇的清洁、安全和维护工作,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任期一般为3年。
3.财务管理员:负责庙宇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必须具备财务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任期一般为3年。
4.文物管理员:负责庙宇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必须具备文物保护相关知识和经验,任期一般为5年。
三、庙宇财务管理1.庙宇财务管理原则:遵循财务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确保庙宇的经济稳定和财务安全。
2.资金使用管理:庙宇应建立健全的资金使用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审计。
3.收支管理:庙宇应建立健全的收支核算制度,及时记录收支情况,制定合理的财务预算和计划。
4.审计管理:庙宇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防止财务风险和损失。
四、庙宇安全管理1.安全制度建设:庙宇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庙宇的安全和稳定。
2.安全设施维护:庙宇应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安全检查管理:庙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安全监测管理:庙宇应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加强对庙宇周边环境和人员的监控,确保庙宇的安全。
五、庙宇文物保护1.文物保护原则:庙宇应遵循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文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文物清查管理:庙宇应定期进行文物清查和登记,建立文物档案和数据库,确保文物的清晰和准确记录。
寺庙日常管理制度

寺庙日常管理制度一、导言寺庙是佛教信仰的重要场所,也是宗教文化的载体,对于维护宗教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寺庙的日常管理,保障佛教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寺庙的日常管理活动。
三、管理目标1. 提高寺庙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规范管理行为,维护宗教秩序;2. 促进寺庙的健康发展,提高服务水平,满足信教者的宗教需求。
四、管理职责1. 住持(方丈):全面负责寺庙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全寺各项活动负全面责任;2. 管理委员会:负责参与寺庙的重大管理决策,监督寺庙的运营情况;3. 管理人员:分工负责寺庙的不同管理事务,确保寺庙的日常运营。
五、管理制度1. 宗教活动管理(1)开展佛教法会、学习班等宗教活动,确保活动内容符合佛教教义,不得传播违背佛教原则的言论;(2)组织僧众进行日常诵经、念佛、打扫寺庙等宗教活动,维护佛教传统仪轨。
2. 人员管理(1)招募、管理僧侣,并定期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其宗教修养水平;(2)对凡人工作人员进行招聘、考核,确保其工作质量。
3. 财务管理(1)组织募捐活动,合理运用资金,保障寺庙正常运营;(2)对寺庙经济活动进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4. 地产管理(1)对寺庙拥有的土地、建筑物进行合理利用,确保寺庙的正常运营;(2)对外出租寺庙部分资产或使用寺庙资金投资要做到合法、公开。
5. 宗教宣传管理(1)对外进行佛教宣传,宣扬佛教精神;(2)过滤佛教信息,拒绝传播违背佛教原则的信息。
六、管理制度的执行寺庙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其有效执行。
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将严格追责。
七、管理制度的完善寺庙管理人员应定期评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不定期检查,保证其实施效果。
八、附则本制度由寺庙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经全寺僧众或信徒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以上就是寺庙日常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寺庙管理制度模板

寺庙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緒論第一條為了規范寺庙的管理,保障寺庙的正常运作和对外交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寺庙的管理,涉及寺庙全体僧尼及工作人员。
第三條各级宗教事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监督寺庙的管理工作,并在必要时对寺庙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四條各级寺庙应当根据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报所在地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章寺庙的管理组织和领导第五條寺庙设立管理委员会,由住持、执事和僧众代表组成。
管理委员会是寺庙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寺庙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大事决策。
第六條寺庙的住持具有管理寺庙的职权和责任。
住持应当在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履行寺庙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寺庙的安定发展负责。
第七條寺庙的执事负责协助住持处理寺庙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财务管理和资产保护工作。
第八條寺庙应当建立僧众议事会,由寺庙的僧众代表组成。
僧众议事会负责监督寺庙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保障僧众的合法权益。
第九條寺庙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部门,分工负责,协调合作,保障寺庙的正常运作。
第三章寺庙的规章制度和宗教活动第十條寺庙应当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寺庙的基本条例和行为准则。
第十一條寺庙应当遵守宗教信仰的基本原则,推行佛法,开展宗教活动,提高僧众和信徒的宗教修养。
第十二條寺庙应当根据宗教活动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宗教活动方案,组织僧众和信徒开展宗教活动。
第十三條寺庙应当加强宗教文化的弘扬,开展大型宗教文化活动,提高寺庙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第四章寺庙的财务管理和资产保护第十四條寺庙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宗教信仰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第十五條寺庙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开展募捐和接收宗教信徒的捐赠,保证资金的合法来源和合理使用。
第十六條寺庙应当建立相应的资产管理制度,做好资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寺庙应当向所在地宗教事务部门报告财务和资产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寺庙的僧侣管理和人员培训第十八條寺庙应当建立僧侣管理制度,对僧众进行管理和培训。
寺庙管理规章制度模板图片

寺庙管理规章制度模板图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寺庙的管理和运作,保障信教者的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寺庙的管理,具体执行单位为寺庙的管理委员会。
第三条寺庙是信教者进行信仰活动的场所,是宗教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管理应注重维护其宗教特色和文化传统。
第四条寺庙管理委员会是寺庙的决策机构,负责寺庙的全面管理和规划。
第五条寺庙管理委员会由寺庙的主要僧侣和信教者组成,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二章寺庙的设立第六条寺庙的设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有符合宗教教义的用地和建筑;(二)有一定数量的信教者支持;(三)有完喂的宗教法人资格。
第七条寺庙的设立需经宗教事务部门批准,方可正式开展宗教活动。
第八条寺庙的名称应当与宗教教义相符,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寺庙的经营第九条寺庙的经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保障信教者的正常信仰活动;(二)开展宗教文化传承和普及教育;(三)合理利用寺庙资源,增加自身收入。
第十条寺庙应当建立完善的经济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寺庙应当根据需求合理规划宗教活动,确保信教者的宗教需求得到满足。
第四章寺庙的保护第十二条寺庙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寺庙建筑和文物的保护,定期进行维护和修缮。
第十三条寺庙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信教者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寺庙应当加强对信教者的宗教教育,防范极端宗教思想的传播。
第五章寺庙的管理第十五条寺庙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需要设立不同的管理部门,负责各自的工作。
第十六条寺庙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事项,保证寺庙正常运作。
第十七条寺庙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落实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对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寺庙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违反者,将依法处理。
寺庙管理规章制度寺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寺庙管理委员会成员:主要僧侣:信教者:制定人:__________________审定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便是关于寺庙管理规章制度的模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寺院活动管理制度范文

寺院活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寺院活动管理,保障宗教活动的秩序和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寺院活动管理制度适用于寺院内所有活动,包括法会、讲经、禅修、修行等。
第三条寺院活动应遵循佛教教义和道德规范,不得违背佛法规定。
第四条寺院举办的所有活动,必须事先经过主持方或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第五条寺院活动管理制度由寺院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章活动组织与安排第六条寺院每年应制定活动计划,包括法会、讲经、禅修等活动安排。
第七条活动组织者应提前提交活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活动组织者应确保活动场所的清洁、整齐,为参与者提供良好的环境。
第九条活动参与者应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打扰活动秩序。
第十条活动参与者应尊重活动组织者和其他参与者的权利和意见。
第三章活动安全与保障第十一条寺院应确保活动场所的安全,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参与者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活动组织者应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活动参与者应自觉遵守安全规定,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第十四条活动组织者应及时处理活动中出现的意外事件,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活动宣传与推广第十五条寺院活动应符合佛教教义,为信众提供正面的精神指导。
第十六条活动宣传应真实、客观,不得夸大事实或误导信众。
第十七条寺院活动的宣传材料应经审查,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第十八条寺院可以通过传单、海报、网络等方式宣传活动,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五章活动评估与总结第十九条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应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反馈意见。
第二十条活动评估内容包括活动效果、参与者反馈等。
第二十一条活动总结应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下次活动做好准备。
第六章违规处理与监督第二十二条对违反寺院活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理,包括警告、停止参与活动等。
第二十三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经审核确认后,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寺院管理委员会对寺院活动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需经寺院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寺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寺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为确保寺庙及其文物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寺庙火灾防控能力,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寺庙应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
2. 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各殿堂、部门负责人为本区域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消防安全措施1. 制定并实施年度消防安全计划,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等。
2.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3. 明确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并保持畅通无阻。
4. 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内使用明火,严格控制火源。
5.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对寺庙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利用宣传栏、横幅等形式,加强对香客、游客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3.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演练,确保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地进行疏散。
五、火灾应急处理1. 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并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2. 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要迅速启动消防设施,尽力控制火势。
3. 事后要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并根据情况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监督与考核1. 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于消防安全工作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寺庙消防安全委员会所有。
庙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庙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庙宇安全管理,维护宗教建筑物及相关财产安全,保障信教人士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庙宇形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庙宇管理机构1. 庙宇管理机构由庙务委员会负责建立,设立庙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庙宇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庙宇设施设备及场地安全情况,协调处理庙宇安全事故。
2. 庙务委员会设立庙宇安全管理部门,部门由一名安全负责人领导,负责制定庙宇安全管理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庙宇工作人员及信教人员遵守安全规定,协调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第三章庙宇安全管理制度1. 庙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庙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巡查制度、安全防范制度、安全应急处理制度等。
2. 安全责任制度:庙务委员会及庙宇安全管理部门领导对庙宇安全负有全面责任,各岗位人员要履行好各自的安全职责,不得擅自违反安全规定。
3. 安全培训制度:庙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培训活动,定期对庙宇工作人员及信教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安全巡查制度:庙宇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庙宇设施设备及场地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5. 安全防范制度:庙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例如安装监控设备、设置警示标识、制定安全演练计划等,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6. 安全应急处理制度:庙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类安全事故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安全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处理。
第四章庙宇安全管理流程1. 庙宇安全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庙宇工作人员及信教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庙宇安全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庙宇设施设备及场地的安全。
3. 庙宇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庙宇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信教人士的生命财产安全。
4. 庙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庙宇工作人员及信教人员进行安全演练,提高他们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庙宇安全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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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院的组织、管理体系
核心提示:1.道场行事道场是修学佛道的所在,负有接引信众学佛的使命;在此前提之下,僧团必先健全,始能发挥弘法度众的功能。
是以道场日常行事中,除了举办法会、庆典,其他如禅七、佛七、朝山、讲座,乃至现代的佛学会考、短期出家、夏令营、讲习会等各种活动,提供信徒闻法共修以外,更有许多重要的寺务行政,从中可以看出僧...
1.道场行事
道场是修学佛道的所在,负有接引信众学佛的使命;在此前提之下,僧团必先健全,始能发挥弘法度众的功能。
是以道场日常行事中,除了举办法会、庆典,其他如禅七、佛七、朝山、讲座,乃至现代的佛学会考、短期出家、夏令营、讲习会等各种活动,提供信徒闻法共修以外,更有许多重要的寺务行政,从中可以看出僧团的组织严谨,制度健全,十分合乎现代化的管理学。
过去丛林在人事方面有所谓“四十八单”职事,四十八单又分为“序职”、“列职”。
序职代表的是道德、学问、阶位,大都是老成持重,长于道德修行者担任,虽然有名、有职,但无实权,譬如军队的上将、上校等;“列职”,代表的是行政能力,是职务,譬如团长、总司令等,握有实权。
丛林的“序职”,包括首座、西堂、后堂、堂主、书记、悦众、知藏、祖侍、烧香、记录、参头等;“列职”分别为都监、监院、副寺、维那、知客、纠察、典座、衣钵、汤药、庄主、化主、寮元等。
大部份僧众有了序职以后,又领有一份职务,正如军中所谓的上将总司令、上校营长等,亦即序职、列职兼具。
此外,也有专于一务者,如:饭头、水头、菜头、粥头、门头、净头、园头、鼓头、茶头等,这些行单不需要序职即可担任。
因此,四十八单职事不一定是四十八个人,有时一人兼具序、列职;有时一个职务有多人负责,例如序职的堂主,多则十几人,少则七、八位,而书记则有三、五十,乃至百位之多,愈多表示寺院愈大。
序职代表资格、身分、地位,除非违犯清规,否则如同国家颁授的少将、中将等阶位,是终身荣誉,永远保留,然而职务(列职)则可随时因所需而异动,有其一定的任期。
丛林的任期制度,对于人才的养成与流通有很大的助益。
每年一到“期头期尾”职务调动时,凡任期圆满者,必须分别向大和尚或客堂请辞,经过大和尚邀约全山长老开会安排后,完成“请职圆职”的新任命。
而住持和尚也有一定的任期,因此晋山住持、传法传贤也是丛林重要的行事与典范。
住持又称方丈、堂头,凡是可以提供“挂单接众”的道场,才能有住持的称谓,否则只能称为当家。
住持平日领众薰修、上堂说法,是一寺之主,但是逢到“出坡普请”时,仍须随众作务;乃至进出山门,亦需向客堂“告假销假”,此举充份显示僧团平等与相互尊重的精神。
僧团强调和合、清净,僧众平日的生活、修行均应随众作息,遇有特殊情形也必须请假。
请假时,如果搭海青、袈裟,即表示要请长假;着海青请假者,是属暂假。
除此又随各种“香期例假”而有不同的礼仪规定。
依据中国佛教的传统习惯,出家者必须受足三坛大戒才符合大乘出家僧格。
三坛大戒乃中国佛教特有的授戒仪式,也是道场的重要行事之一。
戒期有“进堂出堂”,从进堂到“封堂”,当中有一段缓冲时间,因为大陆幅员辽阔,路途遥远,必须一段时日赶路,所以先“开堂”,让大众陆续报到,到了一个时期才“封堂”。
这一段时间先教授部份简单的规矩,等封堂后即不能再随便进出,这时即开始进行正式课程。
戒会圆满下山,称为“出堂”。
进堂有进堂的规矩,出堂也有一定的告假方式。
戒期当中,受过沙弥戒、比丘戒后,均要“巡寮告众”,巡寮亦即“巡山”,大众一起到方丈室、客堂、库房、大寮等各单位巡示告众,藉此认识环境及人、事、物。
巡寮告众乃佛陀时代立下的制度,后来中国丛林为恪遵佛制,所以也立下巡寮事项。
道场行事,不离弘法利生,因此不管为信众举办法会活动,或是健全僧团的规矩制度,其实都与信众有密切的关系,因为“僧住则法住”,唯有僧团健全,而后才能驻锡弘化。
2.寺政外事
禅堂、客堂、库房及衣钵寮,为丛林的基本组织,俗称“四大堂口”。
禅堂专管教育,负责训练人才;客堂管理人事,接待十方;库房负责总务,照顾生活所需;衣钵寮则典藏常住资料,维护法统。
四大堂口综理内外寺务,遇有重大事情,均由首座等班首及四大堂口共议进行。
因此,要想了解一个寺院的寺政外事,可从维那、知客、库房、衣钵的行事中,窥出全貌。
3.维那行事
维那是三纲之一,纲领职事,若以现代佛教学院为例,维那即“训导主任”。
在提倡“丛林学院化,学院丛林化”的现代寺院中,维那往往兼监学、训导、训育,主要负责思想、生活等教育。
维那管理禅堂,其职责包括:管理钟板号令、安排生活作息、照顾行香修持、评荐品德参学、提拔荐举人才、审核出堂进堂等。
钟板是丛林的号令,大众的生活作息、起香坐禅、说法开示、出坡作务等,均依钟板号令行事,钟板齐全的道场,方称“丛林”。
维那不仅管理钟板,领导作息,甚至禅堂内香别的安排、环境的维护、法器钟板的职司,均由维那主管,是以大众慧命,全系维那一人的领导,因此有谓:“大众慧命,在汝一人;汝若不顾,罪归汝身。
”如果不能令大众安心办道,即是维那之过。
乃至参学者的能力、品德,维那均要记录,也要传授、教导,并依个人专长,不时向常住荐举优秀人才。
平时禅堂人员的进出,更需经过维那认可同意,维那实际上就是禅堂的领导人。
4.知客行事
知客是佛门的第一线,如同国家的外交官,举凡信徒进入山门,或为接洽事情、求助、倾诉,或是参观、礼佛而来,第一个接触的就是知客。
知客“接待十方”、“送往迎来”,必须掌握来客的身分、目的,给予适当的待遇。
平时对外行文,与政府机关公事往来的“外事应付”,也是客堂知客应负的职责。
客堂如警察局,一般民间有了纠纷,客堂就是最佳的裁判所,同时也是“调解僧事”、“维护清规”的所在;遇有信徒婚丧喜庆的“生亡杂务”,知客必须开牌佛事、安排人员;逢到初一、十五上堂上供或期头期尾请职圆职等重大事项,必须“挂牌示众”。
此外,知客代表常住与“诸山来往”,同时代表大和尚“照顾外寮”、“转承上下”等。
因此,身为知客必须慈悲爱护大众,不可官僚,亢高卑下。
5.库房行事
库房总理一寺的生活所需,其职责包括:供应日用、储藏道粮、年度预算、分配单银、犒赏大众、营建修缮等。
在丛林中,住持的第一条件要有供养心,有供养十方的心,才能做住持;身为出家人,第一要务要有结缘、服务的性格,肯结缘、服务,才能福慧双修。
一个设备完善,储藏丰富的库房,如能加上有供养发心的库头师,必能令大众安住身心,用功办道,其功德实是难量。
6.衣钵行事
佛法的传承,以“衣钵”为信物,然而现在的寺院普遍不重视信物,不重视传承,所以大都没有设立“衣钵”一职。
“衣钵”如同住持和尚的机要秘书,替大和尚处理机要事务,管理大和尚的衣钵,负有“信物传承”的责任。
平时与汤药、书记、书录等侍者共同替大和尚“安排行程”、“侍候汤药”,处理大和尚私人事务,暨做“资料存查”、“文书供应”,提供住持之需;尤其“典藏保管”常住的山
志、规约、文献、契约、法物、秘笈等珍贵资料,并负责“经营会计”、“预算编制”等财务的管理。
佛门有云:“金衣钵、银客堂、珍珠玛瑙下厨房。
”衣钵的重要由此可见。
一个组织健全的寺院,四十八单职事,权责分明,只要每一个人、每一个单位都能坚守自己岗位,各司其职,又能彼此协调沟通,必能使寺政外事均衡发展,共臻完美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