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速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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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6-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北京市2016-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北京市2016-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现制定北京市2016-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如下: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以下目录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制定。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指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门或系统统一配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

部门集中采购可以共享中央主管部门的协议采购招标结果。

救灾物资、病虫害防治物资和设备、农用机械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教材和专用教学设备、消防装备、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指警用特种车、消防用车、环保用车、医疗用车等专业技术车辆,但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载货汽车、乘用车、客车除外)、文化活动、城市规划编制、云计算服务原则上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具体项目由主管部门确定。

三、分散采购及限额标准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程项目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

四、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因特殊原因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如下:(一)货物或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二)工程类: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原则上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扶持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黄冈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黄冈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黄冈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3•【字号】黄政办发[2012]92号•【施行日期】2012.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黄冈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黄政办发〔2012〕92号)市政府各部门:《2013年黄冈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11月23日2013年黄冈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一、政府采购目录(一)货物类1、通用产品及材料计算机(含台式、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一体机、投影仪(含影幕)、扫描仪、摄影、摄像器材,刻录机,空气调节设备(含除湿设备),电视机、影碟播放机、电冰箱、洗衣机、电话机、吸尘器、碎纸机,办公家具、学校、科研和医疗专用家具(含课桌椅),工具和仪器,各种节能灯具,复印纸、打印纸、传真纸,信封、档案夹、档案盒,光盘、硒鼓、墨粉、色带及其他耗材。

2、专用材料药品、医疗耗材,生物制品及监测试剂,动物疫病检测防治用品,艺术部门材料和用品,图书资料,教科书,应用软件,制服,劳保用品,燃料,农用物资,储备物资,救灾物资,防汛物资,抗旱物资。

3、专用设备网络系统集成硬件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不间断电源、磁盘阵列及其他网络设备),移动存储设备、磁盘保护卡,通信设备,印刷设备、照排设备,发电设备,中央空调及安装、专用导航设备(含GPS),电梯及安装,起重机,炊事设备,锅炉,医疗设备及专用器械,农用机械设备,工程机械,园艺机械,道路清扫设备,安防监控设备,税务装备,消防设备,广播电视影像设备,文艺设备,灯光音响设备,乐器。

质量技术检测设备、食品药品检测设备,公共卫生检验监督监测设备,交通管理监控设备,水利水电检测监测设备,农产品检测监测设备,环境检测监测设备,气象专用仪器设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航测设备,地震设备,体育专用器材、器械,检察诉讼设备,法庭内部装备、警用器械、保安设备、保密设备、教学专用仪器设备。

藤县定点采购文件

藤县定点采购文件

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藤政办发〔2010〕122号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为了进一步简化小额政府采购项目的报批手续,提高采管双方的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0-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藤政办发〔2009〕219号)第五条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实行定点采购。

由藤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委托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代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藤县藤州展望科技产品经营部、藤县理想办公设备服务部、藤县佳发办公设备经营部、广西藤县凯基恒业计算机有限公司、梧州市平方电脑有限公司藤县分公司、藤城创新电脑经营部、太平海联电脑店和藤县藤城恒通数码影像店八家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现就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定点采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公设备定点采购的品目、限额和期限(一)定点采购办公设备的具体品目1.计算机;2.打印机;3.投影仪及幕布;4.扫描仪;5.显示器;6.摄影摄像器材;7.多功能一体机;8.复印机;9.速印机;10.传真机;11.碎纸机;12.正版通用软件;13.不间断电源及配套产品;14.存储设备;15.交换机及路由器。

(二)办公设备定点采购的采购限额标准1.计算机:一次性采购金额在五万元以下(含五万元);2.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速印机、正版通用软件等一次性采购金额在二万元以下(含二万元);3.其它采购项目一次性采购金额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

采购人必须在定点供应商及其中标的供货范围内采购,供应商必须按不低于投标时承诺的优惠率供货。

(三)办公设备定点采购的起止期限办公设备定点采购的中标供应商、中标品牌的有效期限为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四)定点采购办公设备有关信息的查询采购人可以登录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4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3]18号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4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3]18号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4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4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3〕18号)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为规范我市政府采购行为,顺应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革需要,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以下简称《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条例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委明确了2014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项目库管理与政府采购管理方式调整的相关要求(一)虚拟指标与实际指标。

1.施行项目库管理后,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指标实行规模总控,以及虚拟指标和实际指标双重管理。

2.虚拟指标是指根据预算单位已在项目库中申报并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各政府采购项目的总投资规模确定的预算指标。

虚拟指标用于编列政府采购计划,仅作招标用途,不用于支付。

3.实际指标是指根据预算单位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当年需支付的金额确定的经费指标。

每个预算单位仅有一条实际指标。

年度预算执行中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统一从该条实际指标中列支。

4.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具体参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预〔2013〕21号)要求执行。

(二)暂未列入项目库管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市财政委部门管理处直接下达实际指标执行。

二、政府集中采购流程的相关要求(一)采购预算的编报。

1.各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应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4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主体方式等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陕西省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陕西省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陕西省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2.19•【字号】市政办函〔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陕西省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76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贯彻执行《陕西省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简称《政府采购目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和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二、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要求。

采购人应根据《政府采购目录》的规定,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

情况特殊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须经财政部门审核并下达政府采购预算后方可执行。

没有采购预算不得实施政府采购。

三、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和合同的备案。

采购人根据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实施计划。

市本级预算单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向市财政局备案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

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完成后,采购人应按照备案的采购方式和相应的采购程序实施采购活动,并完成网上合同备案。

四、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

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目录》确定采购组织形式。

一个项目中既包含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内的品目,又包含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品目,按预算金额比重大的品目划分属性。

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规定选择项目适用的采购方式。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黄冈市2019—2020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黄冈市2019—2020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黄冈市2019—2020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22•【字号】黄政办发〔2018〕45号•【施行日期】2018.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黄冈市2019—2020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45号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直各单位:市财政局制定的《黄冈市2019—2020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22日黄冈市2019—2020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13〕189号)要求,参照《湖北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现制定《黄冈市2019—2020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在市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没有成立前,采购人可以委托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省级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其他代理机构采购,或自行采购。

无论是集中采购机构采购,还是采购人自行采购或委托其他代理机构采购,都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组织实施采购活二、采购限额标准未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预算单位批量采购金额达到3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人可委托其他代理机构或自行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市级2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网上操作流程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网上操作流程

协议供货是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定产品、定价格、定服务、定期限,实行一次招标,分批供货,并以财政部门的文件形式将协议供货内容告知采购人,采购人按规定直接与协议供应商联系采购的一种采购方式。

这种方式能简化采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缩短采购周期、便于财务结算、提高工作效率,目前我市已实行协议供货的项目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数码相机、摄像机、空调、办公用纸、车辆维修、车辆保险、汽车轮胎、部分车型的公务车采购等。

根据财政部第18号部长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可以实行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采购,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确定的,应当获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所以,协议供货应该属于公开招标方式,其只是履行合同的方式不同而已,不属于其他采购方式。

进行协议货物的公开招标,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由集中采购机构代表采购人与协议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协议供应商及其指定的经销商,协议产品的规格型号、协议最高限价、协议有效期限等。

在协议有效期内,采购人可以直接选购协议产品,也可以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或询价在协议价格内确定供货价格,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政府协议供货采购的一般程序如下:1、确定供应商:根据市场情况和实际需要,每年或每两年确定2-3家中标供应商、若干品牌,每一品牌确定若干系列的型号(技术规格),保证采购人能在一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采购所需的商品品牌、型号和中标供应商。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应优先考虑采购节能产品。

2、实施采购:采购人根据财政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网站公布的供应商各项具体承诺,直接与协议供货供应商接洽,确定需购买设备的品牌、机型、价格及售后服务条款等。

公布的中标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人应“货比三家”,充分比较各品牌设备的性能、服务,并对成交价格按不高于公布的中标价格商谈确定。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南昌市行政事业单位2010年办公设备及耗材政府采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南昌市行政事业单位2010年办公设备及耗材政府采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南昌市行政事业单位2010年办公设备及耗材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法规类别】政府采购【发文字号】洪财购[2010]4号【发布部门】南昌市财政局【发布日期】2010.06.17【实施日期】2010.06.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南昌市行政事业单位2010年办公设备及耗材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洪财购[2010]4号)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协议供货商:为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2010年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办公设备及耗材通过公开招标已经确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协议供货的适用范围本次协议供货项目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含桌面多功能一体机)、数码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传真机、扫描仪、碎纸机、U盘、移动硬盘、耗材、服务器、杀毒软件、网络存储设备、防火墙、操作系统。

二、协议供货承诺有效期本期协议供货有效期至2011年5月31日止。

如遇特殊情况招标不及时,则按前期招标结果执行。

三、采购方式采购单位可登陆“南昌市政府采购网”(),在“采购人登陆”端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详见网上采购单位操作说明)。

采购单位应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合理确定需求,采购时可选择竞价或询价方式确定商品。

各协议中标供应商依据确认,必须按中标的价格优惠幅度提供政府采购协议价【政府采购协议价=竞价价格或市场价经供、购双方平等协商后×(1-中标优惠率)】,并按承诺服务提供中标产品和售后服务。

各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以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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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速印机)
Government procurement contract (speed printing machin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政府采购合同(速印机)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供货商:
需方: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______市采购中心一体机(速印机)
协议采购(招标编号:lczxxxxxxx-1)
招标文件、“______市政府采购供货协议”中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来源构成为:预算内();预算外();自筹()。

付款方式为:财政直接支付()。

以上按实际情况打“√”确认,涂改无效。

二、货物品牌、型号和复印速度、单价、数量、金额
1、非免费送货上门范围为的运费最低要求为:每台复印机或一体机(速印机)的运费1台不得超过____元,每一批次不得超过____元,具体运费标准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2、若单次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____万元,采购单位必须报请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重新确定采购方式。

3、耗材送货方式及运费按承诺执行。

4、“实际采购价格”=“标配产品协议供货价格”+“选配件协议供货价格”+“耗材协议供货价格”+“运费”。

5、如表格中某项内容没有,则用斜线划去。

三、保修期:
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月;免费更换时间为()月;响应时间为:()小时;故障排除时间为:()小时;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小时。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供货商于年月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供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
1.装箱单;
2.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____%(百分之____)。

提出异议时间:
六、违约责任:
1、供货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
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二的滞纳金;供方逾期____日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质量保证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偿
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二的滞纳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
应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供货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
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质量保证金,赔偿损失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
合同第七条处理。

七、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供货商指定协调人反映;
(3)向采购中心反映;
(4)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5)提请仲裁;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供货商指定协调人电话:
九、采购办投诉电话:
十、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市采购中心一体机(速印机)协议采购(招标编号:lczxxxxxxx-1)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______市政府采购供货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供货商、需方、县招投标中心各一份,由供货商每月在结算时统一向采购办(或采购中心)汇总上报。

本合同应经需方单位和______县招投标中心审核并加盖专用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经供货商和需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签章)(以及财务部门章)供货商(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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