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设备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中的施工单位设备要求与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中的施工单位设备要求与法律规定在建筑工程中,施工单位的设备要求是至关重要的。
合适的设备不仅可以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还能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同时,施工单位在选择设备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施工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一、施工单位设备要求1.1 通用设备要求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工程时,需要配备一定的通用设备。
例如,起重机、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灰浆泵等。
这些设备具有多功能性和广泛适用性,可以满足大部分施工需求。
此外,施工单位还需要配备一些常用的工具和测量设备,如电钻、切割机、测量仪器等。
1.2 专用设备要求根据具体的建筑工程需求,施工单位还需要配备一些专用设备。
比如,在高层建筑施工中,需要使用塔吊和升降机等设备;在道路施工中,需要使用压路机和摊铺机等设备。
这些专用设备可以更好地满足特定工程的施工要求,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
1.3 安全设备要求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工程时,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
例如,安全帽、安全绳、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以及警示标识、扶梯护栏等现场安全设施。
这些设备和装备的使用可以有效地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降低施工事故的发生率。
二、法律规定2.1 劳动法律法规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单位在使用工程设备时有一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首先,施工单位需要保证设备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确保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
其次,施工单位应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设备操作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同时,施工单位还有义务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2 建筑法律法规在建筑工程中,还存在一些特殊的法律法规。
例如,对于特种设备的使用,施工单位需要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规定。
这些特种设备包括电梯、压力容器、锅炉等,对其使用和维护都有严格的要求。
此外,建筑工程还需要符合国家的防火、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程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
三、施工单位设备管理为了满足设备要求和法律规定,施工单位需要进行有效的设备管理。
高层建筑消防设备配置要求

高层建筑消防设备配置要求一、高层建筑消防设备配置概述高层建筑由于其特殊的结构和使用功能,对消防安全的要求更为严格。
合理配置消防设备是确保高层建筑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应对的关键。
本文将探讨高层建筑消防设备配置的基本要求,分析其重要性、挑战以及实现途径。
1.1 高层建筑消防设备配置的重要性高层建筑消防设备配置对于保障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合理的消防设备配置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发现火情、控制火势蔓延,并为人员疏散提供必要的时间和条件。
1.2 高层建筑消防设备配置的基本原则高层建筑消防设备配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规和标准。
- 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结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进行合理规划。
- 确保消防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便于操作和维护。
1.3 高层建筑消防设备配置的分类高层建筑消防设备配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够及时检测火情并发出警报。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启动,进行灭火。
- 消火栓系统:为人工灭火提供水源。
- 消防电梯:在火灾时用于快速疏散人员或运送消防设备。
- 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指导人员安全疏散。
- 消防通讯系统:确保火灾时信息的及时传递。
二、高层建筑消防设备配置标准高层建筑消防设备配置标准是确保设备配置合理性和有效性的基础。
本节将详细介绍高层建筑消防设备配置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配置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高层建筑消防的第一道防线,其配置要求包括:- 应覆盖所有区域,特别是重点防火区域。
- 应选用高灵敏度和高可靠性的探测器。
- 应具备远程监控和自动报警功能。
2.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置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控制和扑灭初期火灾的有效手段,其配置要求包括:- 应根据建筑的用途和火灾危险性合理布置喷头。
- 应保证喷水系统的压力和流量满足灭火需求。
- 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随时可用。
2.3 消火栓系统的配置要求消火栓系统是人工灭火的重要工具,其配置要求包括:- 应在每层设置消火栓,并配备足够的水带和水枪。
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省高层建筑迅速增多,大量高层建筑增加了火灾发生的几率和防控难度.为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高层建筑火灾,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制定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于11月20日起实施.全省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均适用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高层建筑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2层及2层以上的公共建筑。
第三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科学的管理。
第四条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按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高层建筑投入使用后,应明确高层建筑的统一管理人对高层建筑实施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
统一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多产权、多使用权的高层建筑统一管理人对共用部位和共用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负责,使用人对各自使用部分消防安全负责。
第六条业主委托统一管理人实施管理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将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合同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统一管理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共用部位和共用消防设施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并对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统一管理人接受委托时,应当与业主办理消防资料、消防设施的检测、验收等移交手续。
第七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时,业主应当向使用人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消防安全责任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承担。
大厦工程部管理制度

大厦工程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厦工程部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大厦工程部是指在大厦管理体系中负责工程建设、维护及设备管理的部门。
第三条大厦工程部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大厦的日常维护、保养,组织工程建设及设备购置和维修。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大厦工程部所有员工,任何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大厦工程部管理属于大厦管理层,需定期向大厦管理层进行工作报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大厦工程部设主任一人,分管副主任一人,具体工作分为设备管理组、建设组和维护组。
第七条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大厦工程部的工作,分管副主任协助主任管理工作。
第八条设备管理组负责大厦设备的采购、维修、保养工作。
第九条建设组负责大厦新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工作。
第十条维护组负责大厦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缮工作。
第十一条大厦工程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当调整组织机构。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二条主任是大厦工程部的领导,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第十三条分管副主任协助主任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组工作。
第十四条设备管理组组长负责设备采购、维修、保养,管理设备台账。
第十五条建设组组长负责新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施工,保证项目按时完成。
第十六条维护组组长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缮工作,保障大厦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大厦工程部员工需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管理部门的处罚。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八条大厦工程部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第十九条工程部员工需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工作,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设备管理组根据设备使用情况编制设备维护计划,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第二十一条建设组在新项目立项后制定项目规划,并组织设计和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第二十二条维护组根据大厦维护计划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及时处理设施故障。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二十三条大厦工程部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私自调换岗位。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精选10篇)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加快和建筑技术的日益先进,高层建筑已成为现代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高层建筑带来的火灾危险也是不可忽视的。
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
首先,高层建筑的设计和施工应遵循相关消防安全规定。
高层建筑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消防规范和建筑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筑设计和施工单位要对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控制,确保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
此外,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火灾的预防措施,例如设置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等,确保高层建筑在发生火灾时可以及时地将人员疏散并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
其次,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
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是确保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包括防火卷帘、灭火器、消防水龙头、消防水泵等等。
这些设备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选择和安装,满足高层建筑的消防要求,并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三,高层建筑内部的疏散通道应符合相关要求。
高层建筑内部的疏散通道是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重要通道,其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保持畅通。
高层建筑内应设有足够数量的疏散通道,通道宽度和加载能力须满足要求,通道上应设置疏散标志和疏散指示灯。
第四,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强化。
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及时完善,制定科学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队伍和消防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制度,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消防知识培训等。
总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对于保证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个参与方应在执行规定时熟知、严格遵守,以确保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为人民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国内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最佳实践,制定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规定,旨在加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定

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定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高层建筑的消防管理工作,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原则,以保障人员疏散、安全疏散和消防救援能力为重点。
第三条高层建筑消防管理的目标是加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高层建筑的消防防火性能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第四条高层建筑消防管理主要职责包括消防工程设计审查、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组织消防演练和事故调查、宣传教育等。
第二章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设备第五条高层建筑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安装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
第六条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自动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火栓、防排烟门、防火门等。
第七条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设备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安装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消防部门的审查验收要求,并进行备案登记。
第三章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九条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第十条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定期组织火灾隐患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一条高层建筑应当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第十二条高层建筑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并加强相关培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章高层建筑的消防检查和监督第十三条消防部门应当依法对高层建筑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并要求整改。
第十四条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消防检查,并按照要求整改。
第十五条消防部门对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有效性。
广东省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广东省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高层工业建筑、高层住宅建筑及单层主体建筑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自防自救为主的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本规定由高层公共建筑的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下同)以及设计、施工安装、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和使用单位贯彻实施,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消防管理责任第五条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协助,投入使用后由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负责。
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使用单位分别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协议,明确规定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高层公共建筑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主要领导人或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高层公共建筑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或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消防设施管理、维护的工程技术人员。
第七条同一高层公共建筑内有两个以上施工或使用单位的,由建设单位牵头,成立由建设单位和施工或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统一管理消防工作。
以承包、租赁等形式使用高层公共建筑的,应当建立以建设单位为主、各承包或承租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参加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或个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工程登高设备管理制度最新

工程登高设备管理制度最新一、总则为规范工程登高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施工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的登高设备管理和使用。
三、管理组织1. 公司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登高设备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2. 各工程项目部门负责具体的登高设备管理和使用。
3. 项目部门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登高设备管理工作。
四、工程登高设备的种类1. 悬挂篮2. 升降舷梯3. 登高脚手架4. 登高平台5. 高空作业车五、登高设备的购买、验收和登记1. 购买登高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由专业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 每台登高设备应有唯一的编号,并建立台账登记。
3. 定期对登高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完好。
六、工程登高设备的使用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2.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处理。
3.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确保在高空作业时的安全。
4. 严禁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登高设备,一经发现将进行严厉处罚。
七、工程登高设备的管理1. 每天对登高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 每台登高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进行清洁和归还。
3. 停用的登高设备必须进行标记,并进行维护保养。
4. 对于长期停用的登高设备,应安排专人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
八、工程登高设备的事故处理1. 一旦发生登高设备事故,应停止使用该设备,并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
2. 对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3. 对于造成人员受伤的事故,应及时送医院救治,并进行事故报告。
4. 对于设备损坏的事故,应及时修理或更换设备。
九、工程登高设备的资料保存1. 登高设备的购买、验收、维护和使用记录应当保存至少5年以上。
2. 每台登高设备的检查维护记录应及时更新,并保存至少3年以上。
3. 对于事故发生的记录和处理记录应保存至少10年以上。
十、工程登高设备的定期检测1. 每月对登高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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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设备管理规定高层建筑设备管理规定机电设备主要包括强电部分、暖通部分、给排水部分、消防部分、弱电部分,其日常巡检、维护、维修以及水、电、风和楼宇设备运行,由物业公司工程部各班组负责。
在日常巡检、维护、运行过程中,工作人员应检查设备的工作情况,填写相应的记录表格。
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简单问题及时组织解决,无法处理的问题报主管,协调相应的维修单位进行处理。
强电系统一、高压开关柜的日常管理规定:二、变压器的日常管理规定::配电柜系统一、配电间、配电柜及应急指示灯的日常管理规定二、应急指示灯的日常管理规定:三、照明灯具的日常管理规定暖通系统一、中央空调的日常管理规定二、新风机组的日常管理规定三、阀门和仪表的日常管理规定给排水系统一、水泵的日常管理规定二、阀门和仪表的日常管理规定三、水池、水箱的日常管理规定消防系统一、灭火器的日常管理规定:二、消火栓的日常管理规定:三、自动喷淋系统的日常管理规定:弱电系统一、安防监控中心部分的日常管理规定:二、火灾报警系统的日常管理规定:客梯、消防电梯一、客梯、消防电梯高层建筑设备管理规定强电系统高压开关柜:定期巡检检查高压开关柜指示灯、电量表指示正常,开关柜内部各电器无异响和异味。
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汇报,并请电力局专业公司维修。
根据检查情况填写《设备巡检记录表》。
定期度对高压开关柜进行养护,内容包括:检查高压柜接地是否良好,可靠。
检查高压电缆,电缆头有无老化,破损,放电现象,有无异常声响。
检查高压断路器是否正常,有电显示是否正常。
若无任何异常,清扫柜外壳灰尘。
检查高压开关操作机构电源是否正常。
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填写《高压配电柜保养检查表》。
变压器:定期巡检变压器是否过热及是否有异响和异味,根据检查情况填写《设备巡检记录表》。
定期度对变压器进行养护,内容包括:扫尘,检查外观整体完好无损、色标清晰。
零地接线端子、母线排压接良好,牢固可靠。
绝缘子整体完好无损。
填写《变压器保养检查表》。
配电柜系统配电间、配电柜及应急指示灯定期巡检检查配电柜指示灯、电量表指示正常,开关柜内部各电器无异响和异味。
根据检查情况填写《设备巡检记录表》。
每月对配电柜进行养护,内容包括:清洁配电屏。
观察电器仪表显示正常、安装固定可靠,并清洁外表。
观察继电器、交流接触器、断路器、闸刀开关,保持外表清洁,触点完好,无过热现象,无噪音。
控制回路连接良好、标号清晰,绝缘无变色老化。
指示灯、按钮转换开关外表清洁,标志清晰,牢固可靠,转动灵活。
电容无功补偿柜中,电容接触器良好,电容补偿三相平衡,电容器无发热膨胀,也不冰冷,接头不发热变色。
母线排压接良好,色标清晰,绝缘良好。
配电屏对地测试,接地良好。
对双电源自切电源箱,每月检测一次双路电源的转换是否正常。
填写《低压配电柜检查保养记录表》应急指示灯定期巡检,接通应急电源,检查应急指示灯亮灯情况,填写《设备巡检记录表》,指示灯出现故障应及时修复。
定期度进行一次维护检查,内容包括:检查应急指示灯玻璃面板有无划伤或破裂现象;应急电源供电时,应急指示灯亮。
在交流电源正常供电时,应急指示灯不亮。
检查应急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
应急指示灯外壳及面板擦抹干净。
填写《消防设施季度检查保养记录表》照明灯具根据物业公司的规定,定期定时开灯和关灯。
在定期巡检时检查灯具的亮灯情况,记录灯具的故障情况,填写《设备巡检记录表》,并及时安排修复,保证规定的灯具完好率。
定期度对灯具进行保养,检查灯具外观和除尘,以及照度是否明显下降。
如有问题及时安排更换。
填写《灯具保养检查表》暖通系统中央空调根据物业公司的规定,按期定时开启和关闭空调。
在空调开启期间,定期巡检检查空调的工作情况,有异常情况及时记录和汇报,填写《设备巡检记录表》。
巡检内容包括:检查空调器电器插头和插座的接触是否良好,若发现空调器在运行时,电源引出线或插头有无发烫、发焦现象。
观察空调器制冷剂管路(主要指分体空调器)的接口部位是否有制冷剂泄漏。
若发现有油渍,则说明有制冷剂漏出,应及时予以处理。
经常清扫空调器面板和机壳的灰尘。
一般使用干布擦拭。
先擦拭,然后再用清水湿擦布擦除掉洗涤剂。
定期清洗空调器的冷凝器和蒸发器盘管。
可使用毛刷和吸尘器清洗盘管上的灰尘。
定期清洗空调器的空气过滤网。
清扫时将过滤网抽出,用干的软毛刷刷去过滤网上的灰尘。
也可用清水清洗去过滤网上的灰尘。
晾干后再装入空调器使用。
在每年的换季,需要开启冷空调或热空调前,请空调专业公司进行一次养护,填写《空调检查保养记录表》风机根据物业管理规定,定时开启和关闭排风机和通风机。
定期巡检检查风机的工作情况,有异常情况及时记录和汇报,并及时安排修复,填写《设备巡检记录表》。
定期度进行一次维护检查,内容包括:检查连接螺栓是否松动,风机起动前,首先要检查风机管道内有无妨碍转动的物品,检查进、出风口。
检查电机绝缘性能是否良好,接通电源后查看有无磨擦碰撞及异常振动。
检查清洗轴承。
检查、紧固各部螺栓。
检查、调整联轴器间隙及同轴度。
检查、调整三角带的松紧度。
检查润滑部位,更换润滑油及密封圈。
检查风机振动、异常声响。
清洗表面灰尘。
对于发生火灾时开启的正压风机和排烟风机,每一个月进行一次试运行,并检查火灾报警信号与风机启动的连锁工作是否正常,检查风机启动与风口阀门的的连锁工作是否正常。
填写《风机检查保养记录表》。
阀门和仪表对系统中的各类阀门和仪表,定期巡检检查是否异常,记录仪表读数,填写《设备巡检记录表》。
定期度进行一次养护检查。
对阀杆螺纹,添加润滑油。
不经常启闭的手动阀门,转动手轮,以防咬住。
不经常启闭的电动阀门,电动操作启闭几次。
保持阀门的清洁。
对于发生火灾时启闭的电动阀门,每一个月进行一次试运行,并检查火灾报警信号与阀门及风机的连锁工作是否正常。
填写《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给排水系统水泵包括所有生活水泵、消防泵、喷淋泵、排污泵、空调水泵。
定期设备巡检时查看水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工作。
每周进行一次日常检查保养,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保养。
消防水泵和喷洒泵每一个月进行一次试运行,运行时间10-15分钟,消防泵起动时在管网顶部试消火栓出口喷水射程达6M以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保养。
水泵保养时应把与泵体相连的2米范围内阀门、压力表、管道等随泵同时保养。
泵体保养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泵体应无破损、铭牌完好、水流方向指示明确清晰、外观整洁、油漆完好。
补充润滑油,若油质变色,有杂质,应予更换。
检查盘根密封情况,若有漏水应增加或更换石棉绳填料。
联轴器的联接螺栓和橡胶垫若有损坏应予更换。
紧固机座螺丝并做防锈处理。
生活水泵和空调水泵因运转频繁,每年应拆开联轴器两端轴承进行清或更换。
电机保养的主要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应整洁,铭牌完好,接地线连接良好。
拆开电机接线盒内的导线连接片,用500V兆欧表测试电机绕组相与相、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低于0.5兆欧。
电机接线盒内三相导线及连接片应牢固紧密。
相关阀门、管道及附件保养的主要内容包括:各个阀门的开关应灵活可靠,内外无渗漏。
单向阀动作应灵活,阀体内外无漏水。
压力表指示准确,表盘清晰。
管道及各附件外表整洁美观、无裂纹,油漆应完整无脱落。
点动判断水泵转向是否正确,若有误应予更正。
控制柜的保养断开控制柜总电源,检查各转换开关,启动、停止按钮动作应灵活可靠。
检查柜内空气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等电器是否完好,紧固各电器接触线头和接线端子的接线螺丝。
清洁控制柜内外灰尘。
合上总电源,检查电源指示应正常。
保养完毕起动水泵,观察电流表、指示灯指示是否正常。
观察水泵运转应平稳,无明显振动和异声,压力表指示正常,控制柜各电器无不良噪音。
水泵的密封保养还应参照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进行。
定期巡检的情况记录在《设备巡检记录表》。
消防泵、喷淋泵的保养情况应填写《消防设施月度(季度)检查保养记录表》,其它水泵的保养情况应填写《水泵定期保养记录表》。
阀门和仪表对系统中的各类阀门和仪表,定期巡检检查是否异常,记录仪表读数,填写《设备巡检记录表》。
定期度进行一次养护检查。
检查闸阀密封胶垫是否漏水,黄油麻绳处是否漏水。
对阀杆加黄油润滑,锈蚀严重者应重新油漆。
检查止回阀的密封胶垫是否损坏,弹簧弹力是否足够,油漆是否脱落。
液位控制器应检查密封圈、密封胶垫是否损坏。
保持阀门的清洁。
填写《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水池、水箱1、每半年对水池、水箱进行一次维修养护,按程序对水箱进行清洗。
2、清洗后,水样必须送检,并取得国家指定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3、水箱盖板需加锁防护,溢水口必须做好防小动物进入的防范措施。
灭火器:定期巡检灭火器的定置情况,填写《设备巡检记录表》,出现丢失、移位应查找原因,及时汇报。
根据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按规定进行月检和季检,并填写《消防设施月度(季度)检查保养记录表》,出现检查不合格要及时上报、更换。
消火栓:定期巡检消火栓部件齐全、良好,水龙头无渗漏。
每个月逐处检查一次。
内容包括:栓外检查:检查栓门关闭是否良好,锁、玻璃有无损坏,指示灯、报警按钮、警铃是否齐全,栓门封条是否完好。
检查栓内(用手电光透过玻璃照亮检查):检查柜内元件是否齐全、固定是否良好、有无脱落,电线是否影响操作,栓内水龙头有无渗漏。
测试:随机抽取火栓总数的5%,按消火栓报警按钮,安保值班中心应有正确的报警显示,栓上指示灯亮。
栓门封条脱落破损的补贴封条。
定期度逐个打开消火栓检查一次(与管道放水冲洗同步)。
内容包括:完成月检查中栓外检查部分。
开栓门取出水带,仔细检查有无破损,如有,立即修补或替换;检查有无发黑、发霉,如有,取出刷净、晾干。
将水带交换摺道和翻动一次。
检查水枪头、水带接头联接是否方便牢固、有无缺损,如有立即修复,然后擦净在栓内放好。
检查电线接头、按钮触点、指示灯座(头)是否良好,进行除锈紧固。
将栓内阀门开闭一次,检查是否灵活,并清除阀口附近锈渣,替换阀上老化的皮垫,将阀杆上油。
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应重新补刷同色油漆。
将栓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关上栓门,贴上新封条,并在箱门处填写检查结果。
逐个测试报警按钮、指示灯显示的正确性。
根据巡检和月、季检的设备情况,填写《设备巡检记录表》和《消防设施月度(季度)检查保养记录表》自动喷淋系统:每月对自动喷淋系统进行一次试运行和保养。
主要内容包括: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检测喷头玻璃泡有无裂缝。
清洗喷头积滞尘埃并擦净。
检查管道,防止其堵塞,造成供水不畅,并对管网进行清洗。
检查报警阀的开启与密闭性能。
检查报警阀前后压力表工作是否正常。
检查水力警铃是否正常工作。
填写《喷淋系统定期保养记录表》。
安防监控中心部分定期在监控中心由安保部安排专人监控图像,应对所有现场的监控图像轮流检查。
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记录并上报,填写《设备故障记录表》。
按巡更规定的路线定期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