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工程结算造价中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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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争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工程结算争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工程结算争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工程结算是指工程承包商与业主之间对工程成本的结算,包括向业主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变更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问题等方面的计算和协商。

然而,由于工程项目较为复杂,加之各方对工程质量、工程量、工程进度等问题的认识不同,往往会产生工程结算争议。

那么,工程结算争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是什么呢?
一、产生原因
1. 工程质量问题
工程质量问题是工程结算争议的原因之一。

施工过程中,工程承包商可能存在工程质
量问题,导致业主要求重新施工或返工,这会导致工程结算争议。

3. 变更工程量
变更工程量是造成工程结算争议的另一个原因。

一些项目可能需要在中途进行变更,
这会导致工程结算出现问题。

二、对策
1. 增强合作意识
业主和工程承包商要增强合作意识,共同制定合理的工程进度、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标准,保证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2. 健全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是解决工程结算争议的基础。

业主和工程承包商要在合同中明确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工程进度等方面的条款,避免出现争议,确保工程结算的顺利进行。

3. 加强监督检查
业主要加强对工程承包商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量、工程进度达到预期效果。

同时,工程承包商也要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量、工程进度满足合
同要求。

4. 建立争议解决机制
业主和工程承包商要建立协商解决、仲裁、诉讼等多种争议解决机制,确保争议能够
得到妥善解决。

同时,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结语。

工程结算争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工程结算争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工程结算争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工程结算争议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在工程款项结算方面存在分歧和争议的状况。

这种争议的产生原因较为复杂,往往涉及面广泛。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来探讨造成工程结算争议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合同问题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之间约定权益的法律依据,其中涉及的结算方式、款项安排等都直接影响到工程结算是否顺利进行。

如果合同条款不清晰、不完整,容易导致争议的产生。

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是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理,并及时修订更新。

二、工程量问题工程结算是根据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来确定的,如果工程量计算不准确、不公正,就会引发争议。

对于工程量问题,需要确保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工程量计算的方法和标准,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核算和验收,避免主观因素的介入。

三、质量问题工程的质量问题经常是引发工程结算争议的原因之一。

如果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业主常常会要求承包商进行重新施工或者降低工程款项。

对于质量问题,应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四、进度问题工程建设的进度问题也是导致工程结算争议的一个重要因素。

如果工程延期造成业主经济损失,业主往往会要求扣款或赔偿。

对于工程进度问题,应建立合理的施工计划和监督机制,确保工程进度按时完成。

五、变更问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需要进行合理的变更和调整。

如果变更事项没有及时协商、确认和签订变更合同,就容易导致工程结算争议。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建立变更管理机制,明确变更的程序和责任,并及时进行价格和工期的调整。

六、资金问题工程款项的支付和资金的结算是工程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如果业主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项,承包商就可能不愿意继续施工,从而导致争议的产生。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机制,确保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并加强资金监管,防止滥用资金或资金占用。

在解决工程结算争议问题时,可采取以下对策:建设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明确合同条款和各方责任;加强工程量计算和质量管理,确保数据准确和质量符合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和进度管理机制,确保工期按时完成;健全变更管理机制,及时确定和签订变更合同;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工程结算争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工程结算争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工程结算争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投入,工程结算争议也因此不断增加。

工程结算是指在建筑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确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一项程序。

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工程结算争议问题却屡见不鲜。

本文将就工程结算争议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对策进行探讨。

1. 合同条款不明确工程结算争议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不完善引起的。

在合同中,对结算标准、结算程序、支付时间等方面的内容过于笼统,导致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不同的解释和理解,从而引发争议。

2. 工程量清单存在争议建设工程中的工程量清单是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而工程量清单存在争议往往是导致工程结算争议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工程量的计算过程中,可能存在测量人员的失误或者工程设计变更等,这都会给工程结算带来困难。

3. 施工变更及索赔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产生施工变更和索赔,这也是产生工程结算争议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因为规划设计的改动需要做出一定的变更,这就需要进行结算工作。

4. 工程质量问题工程结算争议也常常与工程质量问题有关。

建设单位认为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拒绝支付工程价款;而施工单位则认为工程质量符合要求,要求支付工程价款。

工程质量问题成为工程结算争议的重要原因。

二、工程结算争议的对策2. 工程量清单的规范在工程施工前,应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规范,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减少工程量清单中的争议点。

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处理好工程量清单中的变更和索赔。

3. 规范施工变更和索赔对于施工变更和索赔,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该在合同中进行规范,明确变更程序和索赔标准,避免此类问题引发工程结算争议。

4.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以避免由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工程结算争议。

5. 强化工程管理和监督为了避免工程结算争议的产生,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要在工程管理和监督方面加强力度,确保合同规定的程序得以有效执行,避免出现漏洞和疏忽。

工程结算争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工程结算争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工程结算争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工程项目的财务问题,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成本控制和合同的履行。

在实际的工程项目中,工程结算往往会出现争议,给项目的顺利进行带来困扰。

这些争议可能源于各种原因,但如果能够提前预防和妥善处理,就可以有效地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本文将从工程结算争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进行分析和讨论。

1. 合同条款不清晰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款如果不清晰明确,容易导致工程结算出现纠纷。

合同中对于工程变更、工程量调整、材料报验等环节的规定不够清晰,容易造成双方在结算时的解释不一致,从而产生争议。

2. 工程量核算不规范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核算如果不规范,可能引发工程结算争议。

工程量的计量标准不统一、计量单不规范、计量过程中的疏漏等问题都可能导致工程量核算出现问题,从而引发结算争议。

3. 材料价格波动工程项目中涉及到大量的建筑材料,而这些材料的价格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政策变动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材料价格的调整约定不清晰,就很容易出现工程结算争议。

4. 工程质量问题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如果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可能会引发工程结算争议。

由于工程质量问题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来进行整改,这一部分费用是由谁来承担、如何计入结算等问题都会引发争议。

5. 施工进度延误施工进度的延误可能会导致工程结算争议。

如果施工进度延误是由于双方协调不到位、合同约定模糊等原因引起的,就会给结算带来困难和纠纷。

二、对策2. 工程量核算标准统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核算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确保计量单的规范和统一,避免在工程计量环节出现疏漏和争议。

3. 签订价格调整协议在合同中对于材料价格的调整约定要尽量清晰明确,确保双方在价格波动时能够达成共识,避免出现工程结算争议。

4. 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工程项目中要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避免引发结算争议。

工程结算争议问题虽然常见,但如果双方能够在签订合同时做好充分的规划和约定,加强施工过程的管控和管理,相信就可以有效地避免工程结算争议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试论工程造价结算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试论工程造价结算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试论工程造价结算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工程造价结算是指在完成建设工程后,对工程造价进行计算、核算和结算的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将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如资料不全、测量误差、材料价格变动、工程变更等。

这些问题需要得到解决才能保证工程造价计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在分析工程造价结算工作中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资料不全在进行工程造价结算时,常常会遇到资料不全的问题。

资料不全可能是由于对工程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资料没有完备收集。

面对这种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及时收集和整理资料。

首先需要建立完备的档案体系来收集和整理资料。

在建立档案体系的同时,需要对已有的资料进行清理和归档。

其次,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建设方案和质量要求进行记录,确保有足够的资料可供结算使用。

最后,在进行结算时,需要及时补充缺失的资料,确保结算的准确性。

二、测量误差测量误差是工程造价结算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这种误差可能是由于测量设备的误差、人员技术水平低等导致的。

解决测量误差的关键在于提高测量的准确性和精度。

一方面,需要使用一些精密的测量设备,并对这些设备进行校准,确保测量的结果准确可靠。

另一方面,需要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采用科学的施工方法和管理措施,减少因人因素导致的误差。

三、材料价格变动建设工程常常需要使用大量的材料,而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对工程造价结算产生影响。

如果工程造价结算时不及时更新材料价格,就可能会导致造价计算的不准确和公正。

解决这种问题的关键在于及时掌握材料价格变动的情况,以及建立科学合理的材料价格计算机制。

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市场行情的监测和分析,确保及时了解材料价格的变化情况。

另一方面,需要建立合理的材料价格计算机制,包括价格指数、材料原价调整等,保证结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工程变更在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工程变更,如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等,这些变更也会对造价计算产生影响。

因此,在进行工程造价结算时,需要对这些变更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计算。

工程造价中的疑难问题与解决办法

工程造价中的疑难问题与解决办法

工程造价中的疑难问题与解决办法工程造价是指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对工程项目所需资金总额的评估和控制。

在工程造价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疑难问题,下面我们来讨论一下这些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1. 怎样进行工程造价测算的准确性?解决办法:在进行工程造价测算时,需要充分了解项目的各项工程要求,并仔细核对所需物料的种类和数量,并且进行严格的成本核算。

仔细分析以前的案例,以及同行业内其他项目的成本,参考工程师协会专业出版物和标准,确定一个合理的预算指标和标准,确保测算数据的准确性。

2. 如何解决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解决办法:建筑材料价格波动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尽可能地减少其影响。

首先,建立完善的材料采购计划,及时采购,并在进行价格谈判时选取可靠的供应商。

其次,通过较长时间的数据分析来找到材料价格变动的周期规律,从而预判未来的价格波动。

最后,合理地设计建筑方案和施工方案,尽量减少材料浪费和人力成本,从而节约使用材料的成本。

3. 如何解决工人工资和保险费用的问题?解决办法:工人工资和保险费用是工程造价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仔细考虑。

首先,需要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根据工人的工作性质、技能和经验提供不同的工资待遇,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

其次,需要合理安排保险费用,遵循国家规定的最低保险标准,同时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工人的风险情况合理调整保险费用。

4. 如何处理材料与配件的匹配问题?解决办法:在工程项目中,材料与配件的匹配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避免出现不匹配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采用一定的标准进行选材,确保材料与配件的匹配性。

其次,在选材的过程中,要注意产品有无相应的国家标准,以及产地和批次等因素。

最后,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材料与配件的正确匹配,加强工匠的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工艺流程合理。

5. 如何应对不可预见的费用?解决办法:在进行工程造价测算时,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某些不可预见的费用,如环境保护、外来投资等。

工程结算易存在争议问题及解决办法探讨

工程结算易存在争议问题及解决办法探讨

工程结算审核易存在争议问题及解决办法探讨引言:工程结算审核是指造价审核方根据建设工程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含补充协议)及施工资料而进行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过程,审核中涉及面广泛且对施工资料要求较严格较细致,以上任何一条欠缺就会造成一系列问题,最终造成建设资金损失等。

因此,必须把握好工程结算审核易存在争议的点,做好事前控制。

一、具体案例:某扩建工程争议一:某签证单(土建)中是否应扣除检测费用。

该项签证的联络单中写明由施工单位负责地基和桩基检测单位委托及其他相关工作,结算时就是否扣除天然级配砂石击实试验和密实度检测试验费用存在争议;由于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应资料不符合要求,故存在此项争议,基础换填的地基检验共计4项:①天然级配砂石击实试验1项;②天然级配砂石密实度检测试验3项。

建议:从质量管理角度来讲,此类检测不应委托施工单位实施,此类检测被检测对象为施工单位,检测目的是检验施工单位此类工作是否合格达标等,不应委托施工单位实施,委托施工单位进行的做法不合理也不合规。

具体详见“二、工程结算易存在争议问题及解决办法探讨”中“(四)由建设单位委托实施的工作,不要委托施工单位”。

争议二:某签证单中是否应扣除施工便道费用。

该项目地下6台卧式油罐及附属建构筑物拆除,监理、现场项目部已经签字确认,施工单位认为此项费用不应被扣减,造价咨询认为施工便道的费用属于安全文明施工费,已考虑在投标文件中,故不应再重复记取。

关于此类施工便道及临时设施在变更及签证中是否记取,应以建筑红线为分界点,红线以内不应记取,该部分费用已考虑进投标文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中;若在建筑红线以外,则应予记取,但是不得重复。

建议:该项为签证单问题,若过程中已经进行了审核,并且双方已经签字认可,则结算不会出现此类问题,关于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建议按照《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执行“承包人签证和得到发包人认可的索赔金额应列入本周期增加的金额中”,经各方审核后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工程结算争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工程结算争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工程结算争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1. 合同约定不明确或存在漏洞:很多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往往存在一些不明确或模糊的条款,或者存在合同漏洞,导致在工程结算阶段双方产生争议。

2. 工程变更与索赔: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如果变更未能及时得到确认和签订变更合同,那么在工程结算时,双方很容易产生争议。

由于项目变更导致工程方面产生索赔,也是产生结算争议的原因之一。

3. 工程量、质量争议:工程量和质量的确切判断往往需要依靠测量和检验,而测量和检验过程中往往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误差,这就为工程结算带来了很大的争议。

4. 缺乏事实依据:在工程结算争议中,双方往往会缺乏实际的事实依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这就导致了双方争议的激化。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在项目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应该尽量明确和详细的约定各项具体的工程量、质量、价格和付款方式等,以减少后期产生争议的可能性。

2. 提前确认工程变更:对于可能存在的工程变更,应该及时与对方协商并签订变更合同,明确变更事项和施工费用等,避免后期产生结算争议。

3. 强化检测和质量管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工程量和质量的检测和管理,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并及时处理好质量问题,避免因此产生结算争议。

4. 做好沟通与协调:项目双方在结算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调,及时交流意见和解决问题,避免因沟通不畅导致争议的发生。

5. 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在结算争议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调解或评估,以提供客观的判断和决策依据。

避免工程结算争议的发生需要双方在项目签约前尽力明确各项条款,及时确认工程变更,做好工程量和质量的检测与管理,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调,并在必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或评估,以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结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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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工程结算造价中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摘要:工程结算过程中,除工程量以外的几个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如清单外增加设备价格、设备采购标的税金问题、物价变化价差调整、重大漏量漏项价款补偿、深化设计价款变化等问题。

关键词:城乡建设工程造价结算
工程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之一,若施工过程能抓好工程量认证,及时对合同清单外的签证及设计变更部分进行工程量认证,做到严格落实限期办理制度,工程结算时甲乙双方对工程量增减的数量一般较少存在争议。

但除工程量以后,工程结算中还有一些关于计价的方式、政策性文件理解不一致等纠纷,下面本人结合自身工作中的经验,谈谈工程结算中除工程量以外容易产生争议的几个问题及相应的解决建议。

一、合同清单外增加设备(材料)价格争议问题
合同清单外增加的设备,若该设备实施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未对其进行公开询价,签证单中没有对设备价格进行共同认证的,到结算时再确认设备价格,由于存在价格的时间差及是否按招标下浮率进行下浮的问题,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设备的价格常常存在争议。

预防此类争议产生的方法是在实施前三方进行单价共同认证并书面确认,但当结算争议产生时,本人认为较为公正的处理办法是三方共同进行公开询价,询不到实施当月价格时,按询到的价格结合该材料的价格变化趋势进行协商调整,设备(材料)单价建议不进行下浮(因为若按市场价再进行下浮,单价容易偏离了实际采购价,争议得不到解决)。

二、设备采购标的税金问题
在设备采购标投标及签订合同过程中,经常有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的税金是按其企业运营中所缴纳的实际税率(如6%、17%等)进行报价,与相关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税金费率不一致(目前,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定的税金费率为:市区3.477%,镇区3.413%),这种情况导致结算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容易对合同外增减部分的税金计算方式产生分歧,在既要执行合同约定又要遵守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本人认为工程变更增减项目税费计取可按下列方式:(一)若合同中已含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项目的价格,应直接套用合同中约定的税率计税;(二)若合同中未含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项目的价格,需套工程定额重新组价的,应按计价规范规定的税率计取方式计税。

三、物价变化价差调整的问题
因施工周期比较长及近几年来我国物价逐年上涨等因素影响,工程中的一些主要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出现比较大的价格波动,增加了工程的风险,如
东莞市建设工程的人工工日2010年6月1日起为69元,2011年3月1日起调整为83元,2013年5月1日起调整为99元,每次的调整幅度都很大,平均涨幅为19.5%。

为确保工程质量及合同双方的利益,人材机价格涨落的风险不应由施工单位单方承担,应由合同双方共同承担,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该如何调整呢?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应执行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一)、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不高于发布价),发承包双方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文件调整合同价款;(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其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三)、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由发承包双方约定的风险范围按下列规定调整合同价款,①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或材料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②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或材料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③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四、重大漏项、漏量价款补偿问题
对于招标时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出现了漏项或漏量的情况,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没有发现及提出质疑,对该漏项、漏量的造价该由哪方承担的问题,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容易产生争议。

目前,对于东莞市财政性投资项目涉及到重大漏项、漏量价款的问题,东莞市政府《关于〈东莞市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2006]118号)有作出相应规定,但非财政性投资项目涉及到重大漏项、漏量价款调整问题东莞市暂无规定可执行,本人认为非财政性投资项目可参照东府[2006]118号文执行。

东府办[2006]118号文第九条条款中明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认为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特征缺漏或与实际不符、工程量计算误差等涉及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报价中,不予调整。

如存在工程量清单项目重大漏量漏量,各重大漏项漏量参照本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计算的工程价款总额,扣减工程量清单虚列项目及虚增工程量的相应价款后的金额超过原有效合同价款3%或100万元的,经核实对超过有效合同价款3%(或100万元)部分,建设单位只承担50%的补偿。

上述条款中“超过有效合同价款3%(或100万元)部分”是指扣减合同价款3%(或100万元)后剩余的价款,例如:原有效合同价款为2000万元,各重大漏项漏量工程价款总额扣减清单序列项目及虚增工程量的相应价款后的金额为80万元,超过原有效合同价款3%(即2000*3%=60万元)的部分是20万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需承担补偿金额为20*50%=10万元。

关于漏量漏项部分变更时如何扣减工程量的问题,若按图纸总价包干的工程项目,其某单项工程量已确认为漏项漏量,但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取消或减少该单项工程的工程量,宜按以下方式扣减相应工程量:例子1、设计图纸上有一项管道包封,但清
单上无相应工程量,施工过程中,设计进行了变更,取消了该管道包封,结算时应扣减该管道包封费用,该费用按投标当月材料信息价组价,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

例子2、施工图上围墙长100米,但清单上无相应工程量。

后设计变更,长度变更为150米,首先,该漏量漏项是否构成重大漏量漏项,若是,则按东府[2006]118号文件精神补偿,并增加50米长围墙工程量的费用;否则,只增加50米长围墙工程量费用。

该50米长的围墙费用按投标当月信息价组价,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

五、深化设计是否涉及费用变化问题
本人认为若深化设计工程中的施工及材料供应均由施工单位负责,而深化设计只是对原设计图纸的深化说明,未涉及材质、结构或形式的变化,结算时该部分工程不应考虑相关费用增减,若深化设计涉及对材质、结构或形式的变更,深化设计部分的造价应按实结算。

参考文献:
[1]东莞市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动态工资的通知》(东建价〔2010〕5号)
[2]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动态工资的通知》(东建价〔2011〕2号)
[3]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动态工资的通知》(东建价〔2013〕2号)
[4]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税金内容及税率的通知》(东建价〔2011〕5号)
[5]东莞市政府《关于〈东莞市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2006]118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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