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外国人违法犯罪行为分析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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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来华就业行政监管的法律分析》范文

《外国人来华就业行政监管的法律分析》范文

《外国人来华就业行政监管的法律分析》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入推进,外国人来华就业成为了一种常见的现象。

为保障外籍人才的合法权益、规范管理外国人来华就业行为,我国在行政管理层面和法律制度方面逐渐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完备的行政监管机制。

本文旨在分析当前我国关于外国人来华就业的行政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存在问题及其改进策略。

二、我国外国人来华就业的行政监管法律体系概述我国针对外国人来华就业的法律监管,从多个方面进行法律条文的建设,形成了一套系统而完善的法律框架。

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规范了外国人在华就业的申请、审批、许可、工作等各个流程,保障了国家对外籍劳动力的有序管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双重目标。

三、当前外国人来华就业行政监管的法律法规问题及挑战虽然我国在外国人来华就业的行政监管方面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 法律法规更新滞后:随着国际形势和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部分法律法规已无法适应新的发展需求,亟需更新和完善。

2. 监管力度不足:部分地区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导致一些外籍人员违反就业规定的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3. 沟通障碍:在执行过程中,因文化差异和语言沟通障碍等问题,可能导致执法困难。

4. 制度漏洞:在某些特定领域和行业,现有的法律法规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制度漏洞,给某些外籍人员钻空子的机会。

四、外国人来华就业行政监管的改进策略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策略: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新的国际形势和国内发展需求。

2. 加强监管力度: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外国人就业的监管力度,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3. 提升执法水平: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确保执法过程公正、透明。

外籍人员风险隐患情况汇报

外籍人员风险隐患情况汇报

外籍人员风险隐患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外籍人员数量逐渐增多,他们的到来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交流带来了新的活力,但与此同时,外籍人员在我国的生活和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风险隐患,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和有效管理。

首先,外籍人员在我国的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着语言沟通障碍的风险。

由于语言不通,外籍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往往会遇到理解困难、沟通不畅的情况,这不仅影响了工作效率,也可能导致误解和矛盾的产生。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外籍人员的语言培训,提高他们的汉语水平,同时也要培养我国国内员工的外语能力,以便更好地与外籍人员进行沟通交流。

其次,外籍人员在我国的生活和工作中,存在着文化适应隐患。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差异往往会导致外籍人员在我国的生活和工作中感到不适应,甚至产生文化冲突。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外籍人员的文化适应培训,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我国的社会环境,同时也要加强对我国国内员工的跨文化交流能力培养,促进不同文化间的融合和共存。

再次,外籍人员在我国的生活和工作中,存在着法律意识和法律风险隐患。

由于我国的法律制度和外籍人员所在国家的法律制度存在差异,外籍人员往往会对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够了解,容易在生活和工作中触犯法律。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外籍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同时也要加强对我国国内员工的法律知识普及,促进外籍人员和国内员工共同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

最后,外籍人员在我国的生活和工作中,存在着安全风险隐患。

由于外籍人员对我国的环境和社会情况不够了解,往往容易成为各种安全事故的受害者。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外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同时也要加强对我国国内员工的安全管理,确保外籍人员在我国的生活和工作中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支持。

总之,外籍人员在我国的生活和工作中存在着诸多风险隐患,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和有效管理。

只有加强对外籍人员的语言培训、文化适应培训、法律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才能更好地促进外籍人员与我国国内员工的融合和共同发展,实现双赢局面。

外国人在中国犯罪案例

外国人在中国犯罪案例

外国人在中国犯罪案例在中国,外国人犯罪的案例并不多见,但每当这类案件发生时,往往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案例涉及的犯罪类型多种多样,涵盖了从盗窃、抢劫到毒品犯罪等各个方面。

这些案例不仅令人震惊,也引发了对外国人在中国的社会适应和法律意识的思考。

首先,盗窃和抢劫是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常见类型之一。

由于外国人在中国的身份和经济条件各异,一些外国人可能会因为生活困难或其他原因而选择盗窃或抢劫来获取金钱或财物。

例如,2018年,一名外国籍男子在北京地铁上扒窃他人财物被警方抓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这类案例不仅损害了受害者的利益,也给外国人在中国的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其次,毒品犯罪也是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一个突出问题。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开放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外国人选择来中国发展或旅游。

然而,一些外国人却将中国作为毒品的交易和传播地。

2019年,上海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外国籍毒贩团伙案件,抓获了多名外国毒贩。

这些毒品犯罪不仅严重危害了中国的社会治安,也给外国人在中国的合法居留和交往带来了负面影响。

除此之外,一些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案例还涉及到了诈骗、非法居留、寻衅滋事等多种类型。

这些案例的发生不仅给中国的社会治安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也给外国人在中国的合法权益和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针对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案例,中国政府和公安机关一直在加大力度打击和防范。

同时,中国法律也规定了对外国人犯罪的处罚和处理程序,以维护中国的社会治安和法律尊严。

对于外国人来说,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和规定,尊重中国的文化和习俗,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是非常重要的。

总的来说,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案例虽然不多,但每一个案例都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反思。

对于外国人来说,要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和规定,尊重中国的文化和习俗,融入中国社会,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对于中国社会来说,也需要加强对外国人的法律教育和宣传,提高社会对外国人犯罪的防范意识,共同维护好中国的社会治安和法律尊严。

个刑法经典案例分析

个刑法经典案例分析

63个刑法经典案例分析一、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案情]被告人:某甲,男,33岁,前苏联人,副驾驶员。

1985年12月19日,被告人某甲与机长某乙等机组人员,在原苏联境内驾驶47845号安一24型民航客机,执行某市民航局101/435航班任务。

当飞机飞到东经118。

09’00”,北纬52。

40’00”上空时,被告人趁领航员上厕所之机,以机舱出机械故障为由,将机械师骗出驾驶舱,随即锁上驾驶舱门,扭动自动驾驶仪,持刀威逼驾驶飞机得机长某乙向中国方向飞行,机长被迫改变航向,19日14时30分许,该机降落在我国黑龙江省某县某乡农田里。

[问题]某甲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就是否适用我国刑法?[判决]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某甲以暴力手段劫持飞行中得民用航空器,飞入我国境内,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了犯罪,应依照中国刑法论处。

[法理分析]本案涉及我国刑法得空间效力问题,被告人某甲虽就是外国人,但我国司法机关有权对其犯罪行为行使司法管辖权.因为:第一,某甲劫持航空器,已违反我国参加得《东京公约》、《海牙公约》与《蒙特利尔公约》得通知规定,“如发生外国飞机被劫持在我国降落等有关涉外事件,应按我国法律,并结合上述三个公约得有关规定处理”,同时符合我国《刑法》第九条所规定得中国应承担条约义务得范围内,“对于中华人民共与国缔结或者参加得国际条约所规定得罪行,中华人民共与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得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得,适用本法。

”第二,我国《刑法》第6条第13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犯罪得、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得以外,都适用本法。

"“犯罪得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得,就认为就是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犯罪。

”某甲不就是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得外国人,有关刑事责任问题,不需要通过《刑法》第11条之规定解决,“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得外国人得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即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得”,情况,某甲得犯罪行为虽始于我国领域之外,但其犯罪结果却发生在我国领域以内,依照我国得有关规定,属于我国领域内犯罪,所以,应适用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外国人非法居留的法律后果(3篇)

外国人非法居留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对外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吸引了大量外国人来华工作、学习、旅游等。

然而,部分外国人为了达到非法居留的目的,采取各种手段规避法律,这不仅侵犯了我国的主权,也破坏了社会秩序。

本文将对外国人非法居留的法律后果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外国人非法居留的法律后果1.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同时,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将被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次入境。

2. 刑事责任若外国人非法居留期间,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诈骗、盗窃、贩毒等,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外国人犯罪,应当依照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国际影响外国人非法居留,不仅损害了我国的社会秩序,还可能对我国的国家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一旦事件被国际社会关注,可能会引发外交纠纷,损害我国与相关国家的友好关系。

4. 经济损失外国人非法居留,可能会给我国带来经济损失。

例如,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可能会占用就业岗位、教育资源等,导致我国公民在这些方面的权益受损。

三、防范措施1. 加强出境入境管理我国政府应加强出境入境管理,严格审查外国人入境资格,确保其合法居留。

同时,加大对非法居留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者依法处罚。

2. 完善法律法规针对外国人非法居留问题,我国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非法居留的法律后果,提高法律的威慑力。

3. 提高公众法律意识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外国人非法居留的法律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让更多人了解非法居留的危害,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4. 加强国际合作我国应与其他国家加强合作,共同打击外国人非法居留问题。

在打击非法居留的同时,也要关注我国公民在海外的合法权益。

5. 强化执法力度执法部门要加大对外国人非法居留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严惩,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有关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有关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

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其次,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以后,向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核准。核准通过后签发《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注:外商投资企业聘雇外国人,无须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可凭合同、章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和第1项所列文件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申领许可证书。)
五、企业在涉外劳务中应注意事项
1. 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1)办理三个证件,分别是就业许可证﹑就业证和居留证,如上所述,不再累述。
(2)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就业每满一年,应在期满前30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证》年检,逾期未办理的,《就业证》自动失效;
(3)外国人被批准延长在中国就业期限或变更就业区域、单位后,应在10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件延期或变更手续;
6﹑在华工作外国人的劳动争议适用中国法律。
六、违法雇佣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4条规定,对未经劳动部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私自谋职的外国人,在终止其任职或就业的同时,除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处限期出境。对私自雇佣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在终止其雇佣行为的同时,可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佣外国人的全部费用。
4. 解除劳动合同需备案。
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被解除后,该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劳动保障部门、公安部门备案,同时的外国人、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国人及持职业签证外国人的随行家属不得在中国就业;
很多地方政府也在这个大框架下细化了很多的步骤,如云南省政府就第二条规定中的工作经历细化为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三﹑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需要履行的法律手续
在办理外国人入境就业时要办理三个证件,分别是就业许可证﹑就业证和居留证,缺一不可。并且还严格规定了这几个证件的有效时间和办理期限。

在华“三非”外国人犯罪侦防对策研究

在华“三非”外国人犯罪侦防对策研究

在华“三非”外国人犯罪侦防对策研究徐宋;李永涛【摘要】在华“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犯罪具有犯罪主体地域特征明显,人员流动性大、组织团伙化,侵财类案件突出,呈现犯罪职业化倾向等特点.侦查难点在于身份查证难、讯问取证难、对犯罪嫌疑人控制难、境外取证难度大.侦查对策包括:突破“三非”限制,刻画犯罪嫌疑人身份;正视语言障碍,讯问讲究策略;多方协助、控制犯罪嫌疑人;建立侦查翻译人才库,攻克侦查语言障碍.预防对策包括:加强人口管理,打好预防打击基础;及时进行宣传和预警,扩大同类案件知晓范围;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对在华“三非”外国人的管理.【期刊名称】《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年(卷),期】2018(031)001【总页数】6页(P78-83)【关键词】在华外国人;外国人犯罪;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犯罪防控;犯罪侦查【作者】徐宋;李永涛【作者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犯罪侦查系,辽宁沈阳110035;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犯罪侦查系,辽宁沈阳11003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17一、在华“三非”外国人犯罪特点及成因在华“三非”外国人是指“非法入境我国,非法在我国居留或者在我国非法就业的外国人”。

随着我国对外交流的不断扩大,外国人逐年增多,在华外国人犯罪成为不容忽视的新问题。

当下在华外国人犯罪涉及走私、贩毒、抢劫、抢夺、盗窃、诈骗、强奸等,以走私、贩毒、诈骗和一般盗抢侵财类犯罪最为常见。

而在在华外国人犯罪中,尤其以“三非”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犯罪最为突出。

在华“三非”外国人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但囿于多种因素,对其侦查打击效果一直不理想。

如何克服侦查难点,有效侦破在华“三非”外国人犯罪案件也成为侦查机关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一)在华“三非”外国人犯罪的特点1.犯罪主体地域特征明显从犯罪主体地域来源角度来看,在华“三非”外国人多来自西亚和非洲国家,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多涉及走私、贩毒、抢劫、盗窃、诈骗等犯罪。

外籍人员风险隐患情况汇报

外籍人员风险隐患情况汇报

外籍人员风险隐患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外籍人员数量不断增加,他们的到来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带来了新的活力,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风险隐患。

针对外籍人员在中国的风险隐患情况,我们进行了调查和汇报,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外籍人员在中国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首先,外籍人员在中国的安全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风险。

由于文化、语言、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外籍人员在中国可能面临被盗抢、被骗、被侵犯等安全问题。

尤其是一些外籍游客和短期居住者,由于对中国的环境和社会缺乏了解,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

二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风险。

一些外籍人员在中国可能面临签证问题、劳工权益问题、合同纠纷等,由于法律法规和语言障碍,很难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外籍人员来华工作、学习和旅游的数量不断增加,可能会带来一些传染病和公共卫生安全隐患,需要加强监测和防控。

针对以上风险隐患,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安全防范和保护。

加强对外籍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提高治安水平,保障外籍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服务保障。

加强外籍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同时建立健全外籍人员权益保护机制,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保障。

三是加强公共卫生监测和防控。

加强对外籍人员的公共卫生监测和防控,及时发现和控制传染病和公共卫生安全隐患,保障外籍人员和中国公民的健康安全。

综上所述,外籍人员在中国所面临的风险隐患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只有加强安全防范和保护、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服务保障、加强公共卫生监测和防控,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化解外籍人员风险隐患,确保他们在中国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希望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为外籍人员在中国的安全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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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外国人违法犯罪行为分析与防范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际交往日益加强,在华外国人越来越多,这是对外开放的大势所趋。

其中不乏在华外国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值得我们引起重视。

本文就在华外国人违反犯罪行为问题总结了调查情况,概括了主要特点,分析了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防范。

关键词:外国人违法犯罪;分析;防范Foreigners in China criminal behavior analysis andPreventionAbstract:Along with the deepening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international exchanges increasing, more and more foreigners in China, it is open to the outside world represent the general trend. Many foreigners in China criminal acts, should deserve our attention. The foreigners in China violates crime issue summarizes the investigation, summarizes 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analyses the reasons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prevention.Keywords:The foreigner crime;Analysis;To guard against引言: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来义乌做生意的外籍人员日益增多,据义乌警方统计,常驻义乌的外籍人员已经超过一万多人,他们分别来自197个国家和地区。

针对“老外”违法犯罪逐年增多的实际,义乌警方牢固树立国家主权意识,进一步严密对“老外”的管控,严厉打击以“非法入境、非法居住、非法就业”为重点的外国人“三非”等违法犯罪活动。

去年一年,义乌就发生各类涉外案(事)件557起,同比增长174%;共查处“三非”案件354起,其中拘留审查13人、行政拘留3人、罚款338人,执行遣送出境13人、监护出境9人。

公安机关全年刑事拘留外国人8名,行政拘留15人。

义乌在外国人管理上面临不少新问题,针对外国人的规范管理、防控犯罪、优化服务等方面义乌警方进行了积极和有益探索,以此为基础作进一步的梳理和研究,既可为义乌和其它城市外管工作的创新提供更好的借鉴。

一、近年义乌外国人违法犯罪特点分析2006经公安部授权,浙江义乌市成为中国首个可以直接办理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县级城市,而这一权限原来必须属于地级以上的公安机关。

为什么要“下放”权限,就是因为外国人成为义乌小商品流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义乌现有境外商务机构500多家,涉及36个国家和地区,总数占浙江省的1/3;来自137个国家和地区的近8000名外商常住此地采购商品;每天有2000多个国际标准集装箱将商品发送到世界各地。

外国人违法犯罪的情况虽起伏不大,但也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一)外国人违法犯罪的概念外国人在华违法犯罪专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无国籍、双重或多国籍人在中国大陆的违法犯罪。

违法犯罪行为或违法犯罪结果可能发生在不同地域和国家。

在我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31条中明确规定:外国人违法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在我国领域内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致使我国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或可能受到侵害,应当受到法律处罚、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①外国人在华违法犯罪活动极为复杂,它不仅涉及国内法,而且涉及国际法和国际条约;同一案件的主体和客体还可能关系到多个国籍、国家和地区。

(二)外国人在华违法犯罪的特点外国人在华的违法犯罪的特点逐渐明析,从外国人违法犯罪主体来看,来源国分布广泛,区域性特点突出。

犯罪比例较大的主要有两类国家:一类是与我国交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往频繁的周边国家,另一类是贫穷落后、经济不发达的国家;从违法犯罪动机上看,大体可归纳为因过失和完全故意两种因素造成的违法犯罪;从国家和区域划分上看,违法犯罪主体因所属国籍不同、来自区域不同,其违法犯罪特点也各不相同;从手段上看,又可以划分成欺骗型和暴力型两种类型,此外外国人违法犯罪还越来越具有一定的有组织性特征,在成员构成上有的按种族、人种组成,以这种特征组成的团伙具有更强的凝聚力,侦破难度更大。

(三)外国人在华违法犯罪的现状近几年来由于在华外国人的数量增加,在华外国人的违法犯罪案件数量迅速增加。

外国人为主体的违法犯罪案件也在逐年增加,此类案件不仅破坏了我国出入境管理秩序,危害了国家社会政治稳定,还严重地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侵害了公私利益。

各地公安机关逐渐重视对外国人在华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被刑事拘留的外国人人数占涉案总人数的比例从2008年的25%上升到2011年的62%。

其中还不包括因身份难以认定或难以取证而不能采取强制措施的人,还有大量违反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的涉外案件以及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其他法规而被警告、罚款的案件。

如果计算总数,2010年全年就发生违反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等各类案件90,524起,涉案89,713人,其中被公安机关遣送的违法犯罪外国人30,354人。

从以上数据来看,当前外国人在华违法犯罪的案件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对外国人违法犯罪的行为防范刻不容缓。

二、在华外国人在华违法犯罪产生的分析(一)当前我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制度存在着缺陷中国《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外国人入境,应当向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办理签证。

在特定情况下,依照国务院规定,外国人也可以向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指定口岸的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

”外国人管理体制建设主要集中于入出境管理方面,无论是公安部门还是外事部门,目前都将大部分的人力物力投入在对外国人的入境、出境、过境签证的办理及审核方面,而对于来华外国人的居留、学习、就业、融入等动态管理问题缺乏系统的制度保障,人力物力投入都远远不够。

②当前的外国人管理机构设置比较分散,各部门在外管工作中的相互配合及协调存在一定问题。

我国目前这种外国人管理工作多元化的模式就必然要求各部门、各警种按照各自的职②黄明方.基层公安机关出人境管理工作分析及对策[Jj.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07(l):47一49.能分工,在各负其责的同时,加强合作,形成对外国人管理的合力。

外国人管理队伍建设严重滞后,长期对于外管工作重要性的忽视,专职外事民警及兼职外管人员培训考核体系不健全,许多地方专职的外管人员欠缺,还有一些地方外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

(二)非法入境外国人的大量涌入非法出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 ( 简称“三非”) 。

据报道,2004 年“外国人在华求职非法打工增多,每年查处 2 万”。

“2006 年,我国公安机关查处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三非’外国人 3. 6 万人,遣返出境 9560 人。

此前 5 年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获三非’外国人 122690 人; 此前近 10 年间,全国共遣送‘三非’外国人 6. 3 万人次。

”仅广东省2007 年,共查处“三非”外国人 7000 多人,以非法就业居多,其中拘留审查 700 多人。

广东省发现和查处的“三非”外国人逐年增多,平均逐年增长率达 40%③当前长三角的上海、杭州、苏州、湖州、江阴、台州、无锡、义乌等地“洋黑工”多。

非法就业领域涉及面广,且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娱乐服务业、语言培训业。

非法就业主体的国籍涉及国家多,不同国籍外国人在全国形成多个聚居区。

外国人在华非法就业主观方面包括过失与故意,但故意违法者有增多趋势。

伪造证件、变造证件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入境,滞留不归,故意私自谋职的个案越来越多。

(三)我国入境非法移民的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的规定,外国人在华停留期间有三种情况:短期停留、长期居留和永久居留。

2004年8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标志着中国与国际接轨的“绿卡”制度正式开始实行。

在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开始申请在中国合法居留权的同时,以非法的渠道和途径进入我国的外国人也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

从1995年到2000年间,公安部门共查处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三非”‘4外国人8.5万人;从1995年到2005年10年间,共遣返“三非”外国人6.3万人次;而据香港《文汇报》称,仅2006年一年中国就查获并遣返了“三非”外国人1.6万人;公安部的有关资料显示:2007年“三非”外国人超过2万人。

④目前据公安部的保守估计,在我国境内的外国非法移民已经达到十几万人。

随着我国出入境管理③百万外国人在广东居住工作,珠三角成为全球“淘金”热点,《国际人才交流》2009 年11 月第47 页。

④翁里.国际移民法学.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越来越规范化,非法入境将采取更隐蔽、更多样化的手段。

相邻国家对边境管理的不协调是我们面临的难题。

现阶段我国对入境非法移民采取的主要措施,遣返是出入境管理中特有而又较为常用的措施,符合国际惯例。

对于那些可能发生严重违法行为甚至犯罪的非法移民,通常还有不准入境、驱逐出境、拘留审查、监视居住、限期出境等强制手段。

目前我国对非法越界、非法滞留、非法务工外国人的处置措施,个人行为主要以遣返为主,辅以资金处罚,对于集团犯罪如人口贩运等则付诸刑事裁判。

(四)中国外国人管理体制的缺陷1.法律体系的缺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自颁行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多个年头了,虽然1994和2010年曾经修订过,但并未改变该法的主体内容,也并没有适时地反应出时代进步对外国人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中国目前外管工作的立法却仍主要集中在外国人入出境证件的签发及过境审核方面,对于来华外国人在华期间的居留、就业、融入等问题规定过于原则,立法滞后可操作性差。

第四章所规定的外国人在华住宿登记制度就特别难以落实;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问题上,第五条和第八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需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外国人在华居留管理问题上,范围太过狭窄,不利于来华外国人的正常居留和往来,也会因此造成外国人非法居留情况的发生,不利于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2.外国人管理体制建设主要集中于入出境管理方面,一些地方基层出入境管理部门基本上只是指派1至2名民警专职从事受理工作,外管工作基本处于真空; 缺乏一个集外国人入出境信息、签证信息、就业信息、住宿登记信息、案(事)件信息和相关政府部门涉外信息等内容于一体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是制约我国当前外管工作有序高效进行的关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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