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专项要求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压力管道是工业领域中常见的管线,承载着很高的压力,一旦发生泄漏,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
因此,为了保障压力管道安全,必须对其安装、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检验。
一、安装前的准备在进行压力管道的安装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明确设计要求:安装前必须明确压力管道的设计要求,以确保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
如果在安装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随时与设计方进行沟通。
2.选购合适材料:压力管道的使用材料应具有高耐压、高耐腐蚀等性能,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确保管道的质量。
3.安装场地清理:安装场地应清理干净,避免废弃物、杂草等物品影响安装质量。
4.选用符合规范的接口:接口连接要符合规范,以确保管道接头的可靠性,防止泄漏。
二、安装过程中的监督检验1.焊接质量检验:焊接是压力管道组装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焊接的质量直接影响到管道的安全性和耐用性。
因此,必须进行焊接质量检验,以确保焊缝的质量。
2.密封性能检验:密封性能是压力管道的关键,必须在管道安装完成后进行水压试验,以确保管道没有漏水,同时还要检查阀门等部件的密封性能。
3.管道支撑检验:管道支撑结构的质量直接影响到管道的安全性和使用效果,必须进行支撑结构的检验,以确保支撑合理,稳定可靠。
4.防腐、防腐蚀检验:防腐、防腐蚀处理是保障压力管道耐久性的关键,因此必须对防腐、防腐蚀处理进行检验,以确保处理质量过关。
5.安全阀检验:安全阀是压力管道的最后一道安全保障措施,必须检验安全阀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三、实施后的监督检验1.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是保证压力管道安全的关键,对于使用时间长、高压的压力管道,建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2.设备保养:设备保养是保证压力管道安全的重要环节,管道的油漆、防腐层等保护措施应及时补充和保养。
3.应急预案:在压力管道发生事故时,应急预案的制定以及应急处理能力的提高是保障安全的有力手段。
综上所述,压力管道的安装、运行、维护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所有环节进行监督检验,以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
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 TSG D7006—2020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7006—2020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Pressure Pipe Supervision Inspection Regulatio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2020年5月16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D7006—2020前 言2014年10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原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规则》(以下简称《安装监检规则》)的修订任务书。
2015年4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起草工作组,在广州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安装监检规则》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以及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并且对修订工作进行具体分工,制定修订工作时间表。
2015年11月,起草工作组在北京召开第二次会议,对草案进行讨论和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6年4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6〕13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相关单位和专家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
2016年8月,起草工作组在北京召开第三次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研究讨论,修改后形成送审稿。
2017年5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原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工作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报批稿。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许可改革的推进,为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相协调,起草工作组按照特种设备局要求,增加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相关内容。
2019年4月,召开第四次会议,针对规则中增加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检相关内容进行讨论,经修改后形成《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以下简称监检规则)报批稿。
2020年5月16日,本规则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目录》协调一致,将现行《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国质检锅〔2002〕83号)修订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2.根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埋弧焊钢管与聚乙烯管)》(TSG D7001—2005)、《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国质检锅〔2002〕83号)实施情况以及行业发展,调整完善相关内容,明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检和压力管道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监检的性质和定位;3.监检规则修订工作基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要求,本着服务于企业发展的理念,结合近年来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改革和国际上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TSG D7006—2020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4.规范监检工作中各相关单位、机构、人员的义务和职责,以及监检程序、内容和要求;5.突出监检项目的针对性、有效性、科学性,提出对压力管道元件、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工业管道的专项监检要求。
压力管道 检验规则

压力管道检验规则一、检验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对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包括工业管道、公用管道和长输管道。
二、检验周期1.定期检验周期:根据管道的安全状况等级,确定相应的定期检验周期。
2.监督检验周期:新安装的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监督检验。
三、检验内容1.管道系统检查:对管道的走向、支架、伸缩节、管件、阀门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2.管道元件检查:检查管道组成件及支承件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产品标识、外观质量及几何尺寸等。
3.管道附件检查:对管道的放水、放气、疏水、补偿装置、支墩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功能正常。
4.管道支承件检查:检查管道支承件的设置、固定、防腐蚀等情况,确保其满足设计要求。
5.管道安全保护装置检查:对管道的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紧急切断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有效状态。
四、检验方法1.外观检查:通过目视或使用简单工具进行检查,以发现明显的缺陷。
2.无损检测:采用超声波检测、射线检测、涡流检测等方法,对管道进行无损检测,以发现潜在的缺陷。
3.压力试验:对管道进行压力试验,以验证其密封性和强度。
五、检验记录与报告检验过程应做好记录,并形成书面报告。
报告应包括检验日期、检验人员、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及处理建议等内容。
六、不合格处理与安全风险控制对于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
整改后应重新进行检验,确保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七、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的关系监督检验是对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的监督验证,而定期检验是对压力管道运行状况的全面检查。
监督检验应在压力管道投入使用前进行,而定期检验则应根据检验周期进行。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

二、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检规则
监检方式-- 逐批监检
许可项目
品种(名称)
级别
B1
钢制有缝管件
(钢板制对焊
管件)
B2
监检范围
监检 方式
(1)不锈钢制有缝管件; (2)标准抗拉强度大于540MPa的合金钢制有缝管件
逐 其他有缝管件(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且公称直径 批 大于或者等于500mm有缝管件)
一、管道元件质量事故案例及统计 5、石化企业管道事故原因统计
一、管道元件质量事故案例及统计
6、监督抽查情况统计
➢ 在1993年中石化阀门调查组调查炼油厂的阀门使用情况 时发现,国营大中型阀门生产厂通用阀门的质量也严重 滑坡,不合格率为10%~20%,平均每个厂每年用于阀 门修理的费用为250~500万。
金属波纹膨 胀节
A
于或者等于500mm金属波纹膨胀节; (2)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且公称直径大
逐台
于或者等于1000mm的金属波纹膨胀节
元件组合装 置
A
额定压力大于1.6MPa的燃气调压装置及其他A级元 件组合装置
逐台
二、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检规则
监检方式-- 逐批监检
许可项目 品种(名称)
二、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检规则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
可规则》规定实施许可的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 ➢ 《压监力督管检道验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
➢ 管道元件,包括管道组成件和管道支承件。 ➢ 管道组成件指用于连接或装配成压力密封的管道系统的机械
一、管道元件质量事故案例及统计
3、阜阳市5.4液氨管道泄漏事故
压力管道gc2要求 标准

压力管道GC2级的要求标准主要参考《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4-2011。
根据该标准,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MPa且设计温度高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低于规定的GCl级的工业管道被定义为GC2级。
此外,GC2级别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专项要求中,安装单位应当具有与压力管道安装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原材料及安装用设施、设备保管条件,专用场地或者专用材料库房等。
同时,也需要具备编制与压力管道安装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安装工艺、检验工艺等工艺技术文件的能力,以及压力管道主要安装工序检验和最终检验的能力。
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要求

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要求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检监察规定》、《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察检验规则》、GB/T20801-2006《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等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如下:总则:1、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检工作在压力管道安装现场,且在安装施工过程中进行。
监检是受检企业(包括组焊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自检(签字确定)合格的基础上,对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进行的监督验证。
监检不能代替受检企业的自检,监检单位对所承担的监检工作质量负责。
2、监检内容包括对压力管道安装过程中涉及安全性能的项目进行监检和对受检企业压力管道安装质量体系运转情况的监督检查;3、监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受检企业质量体系运转和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有违反有关规定的一般问题时,监检员向压力管道安装单位下发《监检联络单》;发生违反规定的严重问题时,监检单位向压力管道安装单位下发《监检意见通知书》。
受检单位对监检员发出的《联络单》或者监检单位发出的《监检意见通知书》应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并书面回复.受检企业对提出的监检意见拒不接受的,监检单位应及时向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反映。
4、对于需要监检员到场监检的项目,受检单位应提前至少一天通知监检员,使监检员能够按时到场。
一、现场项目能力(开工前)1、提供经受理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书》,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原件(复印件),质保体系(包括质量管理制度、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等),质保体系责任人员任命文件(原件存档);2、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3、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签字齐全),施工所用标准规范,焊接工艺平定报告原件(复印件),焊接工艺作业指导书(焊接工艺卡);4、提供现场所有压力管道焊接人员一览表(列出姓名、持证项目、有效期、钢印号等),并由焊接人签字确认,提供焊工证(复印件);5、提供无损检测人员一览表(列出姓名、级别、有效期等),由无损检测责任人签字确认,提供无损检测人员证件(复印件)。
TSG D7006—2020 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

目录1 总则 (1)2 一般要求 (3)3 附则 (7)附件A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专项要求 (8)附件B 长输管道施工监督检验专项要求 (13)附件C 公用管道施工监督检验专项要求 (18)附件D 工业管道施工监督检验专项要求 (23)附件E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 (29)附表e 压力管道数据表 (31)附件F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 (32)附件G 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评价 (34)附件H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联络单 (36)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1 总则1.1 目的为了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以及压力管道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以下统称施工)监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1.2 适用范围1.2.1 制造监检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规定范围内以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过程的监检工作:(1)埋弧焊钢管、聚乙烯管(注1-1);(2)元件组合装置中的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工厂化预制管段(注1-2)、流量计(壳体)(注1-3)。
注1-1:不包括带金属骨架的聚乙烯管和纤维增强聚乙烯管。
注1-2:工厂化预制管段是指制造单位在工厂内根据施工设计图将压力管道元件焊接组装后整体出厂的管道元件产品,包括未纳入压力容器管理的汇管、收发球筒、除污器、混合器、缓冲器、凝汽(水)缸、过滤器、分离器等,不包括安装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的管道预制。
注1-3:锅炉范围内管道中使用的减温减压装置、工厂化预制管段、流量计(壳体)可以按照锅炉相关规定进行制造监检。
1.2.2 施工监检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规定范围内压力管道(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以下施工过程的监检工作:(1)安装过程;(2)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应急抢修的管道施工过程除外)(注1-4),一次性更换相同介质的管道总长度大于100 米的过程。
注1-4:压力管道改造,是指改变管道规格、材质、结构布置或者改变管道介质、压力、温度等工作参数,致使管道性能参数或者管道结构发生变化的活动。
TSG D7006-2020《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简化版)

料并遵守保密协议。
1 总则
1.6 管理要求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无损检测机构、监检机构等,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则,并且按照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信息化管理的规定,及时将所要求的数据录入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
1 总则
1.4 受检单位 受检单位, 是指在制造(施工)过程中, 其工作质量对压力管道安全性能产生直接影响的单位,包括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以 及压力管道的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下同)、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无损检测机构等。 受检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1)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无损检测机构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保持有效实施; (2)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确定监检工作联络责任人员, 做好监检配合工作; (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在产品制造前, 向监检机构提出监检申请, 提交生产计划, 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受检资料(注 1-5); (4)建设单位负责协调落实监检事宜, 向监检机构提出监检申请或者要求施工单位提出监检申请, 及时协调解决施工和监检工 作相关问题; (5)施工单位协助建设单位或者按照其要求向监检机构提出监检申请, 提交施工进度计划; (6)施工单位和无损检测机构及时向监检机构告知施工和检测进度, 并且提供真实有效的受检资料(注 1-5)。
(2)规定了建设单位的工作义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 设备应当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因此,规定了建设单位负责协调落实监检事宜, 向监检机构提出监检申请或者要求施工单位提出监检申请。监检申请可以由建设单位提出,或者由施工单位提出。对监检工作中建设单位的配合、 协调工作的要求未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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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专项要求
A1 通用要求
A1.1 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按照本规则1.2.1条的规定。
A1.2 监检方式
(1)埋弧焊钢管、聚乙烯管,采用逐批监检方式;
(2)元件组合装置,一般产品按照订货合同采用逐台监检方式;对于具有相同设计文件、相同工艺文件和相同质量计划的产品,可以采用逐批监检方式。
A1.3 产品组批
(1)埋弧焊钢管,同机组、同牌号、同外径、同壁厚、同工艺、生产周期不超过7天、数量不超过200根为一批;产品质量稳定,连续1年未发现质量问题的,可以增加组批数量,但是每批不得超过600根;增加组批数量的,产品安全性能如果出现问题,应当恢复原组批数量;
(2)聚乙烯管,同一混配料、同一设备和工艺并且连续生产的同一规格的管材,生产周期不超过10天、数量不超过200吨为一批;产品质量稳定,连续1年未发现质量问题的,可以增加组批数量,但是每批不得超过600吨;增加组批数量的,产品安全性能如果出现问题,应当恢复原组批数量;
(3)元件组合装置,具有相同设计文件、相同工艺文件和相同质量计划的产品,可以为一批。
A2 监检项目及要求
A2.1 生产许可资质和型式试验文件(C类)
(1)审查制造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许可资质,其产品是否取得型式试验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
(2)审查埋弧焊钢管、聚乙烯管的型式试验报告(证书)是否覆盖监检产品;
(3)审查元件组合装置中的压力管道元件,是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取得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书和型式试验证书;
(4)元件组合装置设计外委的,审查其是否由具有相应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单位
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总图的批准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按照压力容器或者锅炉设计的,从其规定。
A2.2 设计文件(C类)
审查设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文件批准程序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规定;
(2)外来设计文件是否按照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进行确认;
(3)设计采用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元件组合装置中的压力管道元件材料标准是否现行、有效;
(4)设计文件上注明的无损检测要求、热处理要求、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要求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合同的要求,设计图样批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5)产品标准有强度校核要求时,强度计算书是否齐全,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要求;
(6)设计变更(含材料代用),是否有设计单位的书面批准文件。
A2.3 工艺文件
A2.3.1 加工、组对与装配工艺文件(C类)
(1)审查产品加工、组对与装配工艺文件是否完整齐全,批准程序是否符合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要求;
(2)埋弧焊钢管产品标准中有工艺验证要求的,审查其工艺验证报告是否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工厂化预制管段产品标准中有制造工艺确认要求的,审查其制造工艺报告是否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A2.3.2 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工艺文件(C类)
审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接作业指导书等焊接工艺文件,以及焊接接头焊后热处理工艺文件、无损检测工艺文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批准程序是否符合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要求。
A2.4 质量计划(C类)
审查产品质量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产品标准、设计文件的规定,其设置的控制点和要求是否符合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要求。
A2.5 材料
材料包括产品原材料、焊接材料、主要零部件、密封元件以及其他外购件,聚乙烯管产品混配料。
A2.5.1 材料质量证明书(C类)
审查材料质量证明书原件或者复印件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合同的技术要求;复印件应当加盖经营单位公章和经办负责人章。
A2.5.2 材料标志与可追溯性(B类)
抽查材料实物标志是否符合材料标准,是否与材料质量证明书相符。
现场检查制造单位生产场地的材料标志方法、标志移植等是否符合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要求。
A2.5.3 材料验收(C类)
审查材料验收文件是否符合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要求。
聚乙烯管应当对每批混配料进行核对,检查产品选用的混配料(等级)是否符合产品设计文件和产品标准的要求,检查混配料牌号是否符合工艺文件的要求。
A2.5.4 材料复验
产品标准、设计文件有材料复验要求的,监检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审查制造单位对材料复验的项目和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C类);
(2)现场抽查埋弧焊钢管产品的钢板(钢带)的产品分析、聚乙烯管产品混配料的性能复验等过程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B类)。
A2.6 制造工艺(C/B类)
审查产品制造工艺操作记录与检查记录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工艺文件的要求,必要时抽查产品制造工艺的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A2.7 焊接
A2.7.1 焊接作业人员(B类)
核查焊接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焊工)资格证及其持证合格项目和数量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要求。
A2.7.2 焊接工艺(B类)
审查焊接检查记录,并且抽查焊接工艺、焊缝标识、焊接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抽查管道焊缝返修工艺、返修审批手续、返修检查检测记录(报告)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设计文件、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要求。
A2.8 无损检测
A2.8.1 人员资格(B类)
核查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执业注册证及其持证合格项目是否有效并且满足产品检测要求。
A2.8.2 无损检测报告(C类)
审查无损检测报告,检查其检测方法、检测标准、检测比例和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签字手续是否齐全。
A2.8.3 射线检测底片或者数字图像抽查(B类)
采用射线检测(胶片)方法进行无损检测的产品,按照每个焊工焊接的焊缝射线底
片数10%进行抽查并且记录,抽查范围应当包括返修片;审查射线检测底片的质量和评片的结果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采用数字射线检测的产品,抽查存储的数字图像。
A2.8.4 无损检测现场抽查(B类)
埋弧焊钢管监检时,每批次至少现场抽查1根钢管的无损检测过程,检查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设计文件的要求。
A2.9 热处理
(1)抽查热处理设备用测温记录仪表是否符合计量检定要求(B类);
(2)抽查热处理记录、报告曲线、硬度检测报告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热处理工艺文件的要求(C类)。
A2.10 外观与几何尺寸
(1)抽查外观与几何尺寸(B类);
(2)审查外观与几何尺寸检验记录,对于埋弧焊钢管、聚乙烯管,还应当审查制造单位的抽检规则是否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C类)。
A2.11 重量(C类)
产品标准对重量有要求的,审查其检查记录是否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A2.12 性能检验
(1)聚乙烯管,审查耐压试验、断裂伸长率、热稳定性、熔体质量流动速率的检验方法、报告、检验结果是否满足产品标准和合同的技术要求(C类);
(2)聚乙烯管以外其他产品有性能试验要求的,审查其检验报告,检查其检验方法、内容及其结果是否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和合同的技术要求,审查签字手续是否符合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规定(C类);
(3)现场抽查埋弧焊钢管的力学性能试验过程,检查是否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B类)。
A2.13 耐压试验(A类)
现场监督检验耐压试验过程,审查试验报告。
检查产品耐压试验介质、试验压力、试验环境温度、保压时间、压力表的直径、量程、精度、检定有效期和试验结果是否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埋弧焊钢管,每批至少抽查1根产品的耐压试验进行现场监督检验。
聚乙烯管抽查耐压试验过程。
A2.14 泄漏试验
(1)审查泄漏试验报告,检查产品泄漏试验的试验介质、介质温度、试验压力、试验环境温度、保压时间,压力表的直径、量程、精度、检定有效期和试验结果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标准、设计文件的规定(C类);
(2)定期检查泄漏试验的试验条件、试验设备是否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要求(B类)。
A2.15 涂敷质量(B类)
审查检验记录,并且按照以下规定检查产品实物的涂敷质量是否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1)实施逐批监检的,每批产品至少抽查1根(台)进行涂敷质量检查;
(2)实施逐台监检的,逐台进行涂敷质量检查。
A2.16 产品出厂检验
A2.16.1 产品标志(B类)
按照以下规定检查产品实物标志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标准的规定:
(1)实施逐批监检的,每批产品至少抽查1根(台)进行标志检查;
(2)实施逐台监检的,逐台进行标志检查。
A2.16.2 出厂文件(C类)
审查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安装)说明书等出厂文件,检查其内容是否齐全、正确,是否符合产品标准规定,交货状态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标准、合同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