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投入品打假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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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产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6篇

畜产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6篇

畜产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6篇篇1一、引言畜产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年度,我部门围绕畜产品安全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各项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现将本年度畜产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二、工作内容1.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本年度,我们加强对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监管力度,严格把控畜产品质量安全。

实施畜产品抽检制度,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同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畜产品的行为。

2. 畜疫防控与应急处置我们加强畜疫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确保疫苗供应和质量安全。

在疫情期间,我们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3. 兽药残留监控为确保兽药残留不超标,我们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

制定严格的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增加兽药残留检测频次。

同时,加强对兽药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确保兽药质量。

4. 宣传教育与培训我们积极开展畜产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畜产品安全的认知度。

组织培训班,提高养殖户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同时,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普及畜产品安全知识。

三、工作成效1. 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通过加强监管和抽检力度,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全年未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 畜疫防控能力得到提高通过加强疫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我们提高了疫情报告和应急处置能力。

疫情期间,我们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了疫情扩散。

3. 兽药残留监控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得到全面实施,检测频次增加。

4. 宣传教育与培训成果显著通过宣传教育与培训活动,人民群众对畜产品安全的认知度得到提高。

养殖户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得到提升。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 部分养殖户安全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养殖户安全意识淡薄,需要加强培训和引导。

农资打假行动工作总结

农资打假行动工作总结

农资打假行动工作总结一、引言近年来,由于农产品打假事件屡屡发生,引起了广大农民的关注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了打击农资领域的假冒伪劣产品,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单位积极开展农资打假行动。

经过多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本文中,我将对我们的行动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二、行动背景农资打假行动是在日益严重的农资假货泛滥现象的背景下展开的。

假冒农资产品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也破坏了农资市场的秩序。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我单位决定开展农资打假行动。

三、打假行动的具体内容1.建立打假行动小组为了组织有条不紊地进行打假行动,我们成立了打假行动小组。

这个小组由单位领导、法律顾问以及农资市场管理人员组成。

他们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制定行动方案,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合作。

2.收集证据为了打击农资假货,我们首先需要收集可靠的证据。

我们从农民、农资市场、农资生产企业等多个渠道收集相关信息,并仔细核实。

同时,我们与农资生产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得到了一些内部线索和资料。

3.开展监督检查为了确保农资市场的秩序,我们定期开展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

我们聘请了一批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对农资产品进行抽检,检查产品的质量和真实性。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农资市场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农民对农资产品的辨别能力。

4.提高公众意识为了提高公众对农资假货的警惕性,我们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我们制作了宣传册和宣传视频,发放给农民,向他们普及农资假货的危害性和如何辨别真假农资产品。

此外,我们还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农资假货问题的曝光力度。

5.严厉打击假货为了打击农资假货,我们与执法部门密切合作,加强了对农资假货的查处力度。

我们抽调了一批精干人员,组成了专门的打假行动队,进行秘密调查和抓捕行动。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和侦破,我们成功地打掉了一批冒充知名农资品牌的制假团伙,收缴了大量假农资产品。

四、取得的成果经过我们的努力,农资打假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果。

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5篇

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5篇

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5篇篇1一、引言在过去的一年中,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次行动旨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健康发展。

通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1.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在本次行动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执法力度,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案件查处等方式,有效遏制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势头。

2. 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本次行动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建立维权机制等方式,切实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还积极引导农民正确使用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的科学素养和法律意识。

3. 促进农业健康发展通过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措施的实施,有效促进了农业的健康发展。

不仅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还保障了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

同时,本次行动还推动了农业行业的转型升级,促进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 执法力度仍需加强尽管本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手段单一等问题。

部分地区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执法设备落后等问题制约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完善执法手段。

2. 宣传教育仍需加强虽然本次行动提高了农民的维权意识和科学素养,但仍然存在宣传教育不够深入、不够广泛等问题。

部分农民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仍然较弱。

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3. 部门协作仍需加强本次行动涉及多个部门和地区,需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部门之间协作不畅、信息不畅等问题。

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

2024年农资打假年终工作总结

2024年农资打假年终工作总结

2024年农资打假年终工作总结在2024年,我们全力推动农资打假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以下是本年度农资打假工作的总结:1. 成立专门的农资打假团队:为了加强农资打假工作,我们组建了专门的农资打假团队,由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负责收集情报、调查和打击农资假冒伪劣行为。

2. 加强监管措施:我们与相关政府部门合作,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措施。

加大对农资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农民购买到合格的农资产品。

3. 加强宣传教育: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农民和农资经销商的宣传教育。

通过举办培训班、发布宣传材料等方式,提高农民和农资经销商的农资知识和辨别能力,防范农资假冒伪劣行为。

4. 加强打假行动:我们组织了一系列打假行动,针对农资市场中的假冒伪劣产品开展集中打击。

通过联合行动、严密布控和深入调查等手段,成功打掉多个农资假冒伪劣产品的制造和销售链条。

5. 建立健全举报机制:我们建立了农资假冒伪劣产品的举报机制,鼓励农民和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农资假冒伪劣行为。

并对举报者进行奖励,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

在上述工作的努力下,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1. 假冒农资销售渠道被严密打击:通过深入调查和打击行动,销毁了多个假冒伪劣农资的制造和销售渠道,有效遏制了农资市场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现象。

2. 农资市场秩序逐步恢复:由于打假行动的持续进行,农资市场的秩序逐步恢复。

农民购买到了更加合格的农资产品,提高了农作物的安全性和产量。

3. 全社会对农资打假工作越来越关注:通过宣传教育和打假行动的推进,全社会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关注度显著提高。

农资经销商和生产企业也提高了自身的管理水平,主动参与打假行动。

总的来说,在2024年我们在农资打假工作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但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合作,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农资打假工作的效果和影响力。

2023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2023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2023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工作概述:在2023年,我所负责的农资打假工作主要集中在调查、监督和打击农资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

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我们揭发了大量的农资假冒伪劣现象并采取了相应的行动,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和农业生产的安全。

工作内容:1.信息收集和调查:我们建立了一个全面的信息收集系统,积极收集农资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的线索和信息。

通过与农民、经销商和生产商的沟通交流,我们获取了大量的信息来支持我们的调查工作。

2.监督和检查:我们定期进行对农资市场的监督和检查,对涉嫌假冒伪劣的农资进行抽查和检测。

通过与相关部门合作,我们对农资市场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农资市场的合法性和产品质量。

3.打击行动:一旦发现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我们立即采取行动。

通过与执法部门的合作,我们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维护了农村农业市场的正常秩序。

工作成果:1.揭发了大量的农资假冒伪劣现象,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2.加强了农资市场的监管,提高了农村农业市场的整体质量。

3.促进了农资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了农资产品的竞争力。

4.维护了农业生产的安全和稳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不足之处:1.战略规划方面: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地区的农资监管工作不够到位,导致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依然严重。

2.协同合作方面:在与执法部门的合作中,由于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存在问题,导致一些打击行动的效果不佳。

改进措施:1.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提高农资市场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性。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建立更加紧密的联动机制,提高打击力度。

3.加大对农产品走向市场的全程监管,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进入。

4.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甄别能力,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结论:2023年的农资打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通过总结经验和教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农资监管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推动农资市场的健康发展,确保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农业打假上半年工作总结

农业打假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工作背景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国家有关农业打假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农业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工作总结(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我局高度重视农业打假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确保了农业打假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上半年,我局共开展农业打假专项执法行动10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200余家,查处违法案件20余起,涉案金额50余万元。

主要打击了以下违法行为:1. 农资产品标识不规范、质量不合格;2. 农资产品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3. 农资产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4. 农药、兽药等投入品超范围使用。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维权意识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业打假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维权意识。

同时,组织开展农业打假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5万人次。

(四)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我局与公安、市场监管、畜牧兽医等部门建立了农业打假联动机制,形成了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上半年,共联合执法10余次,有效打击了跨区域、跨部门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五)推进源头治理,强化源头管控我局积极推动农业打假源头治理,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

上半年,共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100余家,查处违法案件10余起,有效遏制了假劣农资流入市场。

三、存在问题1. 部分地区农业打假工作力度不够,存在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等问题;2. 农民维权意识不强,对假劣农资的识别能力有待提高;3. 农业打假执法力量不足,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1. 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维权意识;3. 深化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4. 推进源头治理,强化源头管控;5.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2024年农资“打假”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2024年农资“打假”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____年农资“打假”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一、工作概述____年是我国农资领域“打假”工作的新起点。

为了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农资质量安全,我部门积极开展“打假”工作。

通过开展农资监测、举报查处和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本年度共成功查处农资假冒伪劣案件50起,涉案金额1000万元,有效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为农资市场的规范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工作亮点1. 加强部门内部合作。

为了做好“打假”工作,我们积极加强与农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知识产权保护部门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

通过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2. 健全监测体系。

我们建立了完善的农资监测体系,定期对市场上的农资进行抽检,检测其质量和安全性。

通过此举,有效减少了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为广大农民提供了安全可靠的农资产品。

3. 加大宣传力度。

我们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加大对农户的宣传教育力度。

通过发布假冒伪劣农资曝光名单,提高农民识别假农资的能力,增强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效减少了农民因使用假农资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三、存在问题1. 部分假农资难以查处。

由于农资市场庞大复杂,加上一些假农资生产者掌握了一定的技术和手段,我们在工作中发现部分假农资难以查处。

2. 宣传不足。

虽然我们在宣传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大,仍有一些农民对假农资的辨别能力较差,容易受到欺骗。

四、改进措施1. 加强合作,形成合力。

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

共同制定假农资打击的具体方案,加大查处假农资的力度。

2. 制定更严格的监管标准。

加大农资质量监管力度,提高农资质量和安全性的监测程度。

及时发布监测结果,告知农民农资质量信息,引导农民正确选择农资。

3. 拓宽宣传渠道。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传播对假农资的警示教育。

通过各大媒体、社交平台等渠道,向农民普及假农资的特征和危害,提高农民警惕性。

4. 完善惩处机制。

加大对假农资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打击力度,形成有力的震慑效果。

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范本

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范本

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范本2024年是农业领域打假工作的关键一年。

在这一年里,我们以打击农资假冒伪劣为重点,通过加强监管、提高农民意识和改善执法手段等多种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以下是对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结,以供参考。

一、工作成果1.1 打假案件数量明显增加:经过全面的打假行动,2024年全国范围内农资假冒伪劣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0%。

这表明我们加大打假力度的措施效果初步显现。

1.2 农民意识提高:通过开展农民培训和宣传活动,农民对于识别农资真伪有了一定的认识,他们对购买和使用农资更加谨慎,有效防止了部分农资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1.3 执法力度提升: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了打击农资假冒伪劣的执法力度,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一些违法经营者。

二、存在问题2.1 打假力度不够:虽然今年打假案件数量有所增加,但与农资假冒伪劣产品的总量相比,依然偏少。

现有的打假力度依然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大打假力度,提高打假效果。

2.2 农民意识改善有限:虽然开展了农民培训和宣传活动,但农民对于农资真伪的判断能力仍然有限。

他们仍然容易被一些农资假冒伪劣产品所欺骗,需要加大农民意识改善工作力度。

2.3 执法手段需要创新:目前的执法手段仍然相对单一,打假效果受到限制。

我们需要创新执法手段,运用新技术手段加大打假力度,提高打假效果。

三、解决措施3.1 加大打假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农资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经营者。

3.2 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教育:加大农民培训和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农资真伪的判断能力,加强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3.3 创新执法手段:引入新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辅助执法人员进行农资真伪鉴别,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

3.4 加强协作机制:各级政府、农业部门、农资企业和农民之间建立密切合作的机制,共同打击农资假冒伪劣行为,形成合力。

四、未来展望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存在问题依然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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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2012年畜牧投入品打假
工作总结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兽药饲料专项整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村的社会稳定,同时也是畜牧部门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尤其是去年3月15日,央视播出专题报道《“健美猪”真相》,引起社会普遍关注。

河南“瘦肉精”案件虽然只是个案,但影响恶劣,已对畜牧业生产尤其是生猪产业带来重大损失。

为确保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我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兽药饲料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并结合地区实际,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手段,周密部署,细化分工,精心组织,确保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行业发展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重点监控企业、假劣兽药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清查,清查活动中全县所有兽药销售单位及养殖企业中均未发现列入通报的假劣兽药产品及其它不合格兽药。

同时对违禁药物、假劣兽药、不规范标签和说明书的清缴,开展了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检查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及经营单位120个次,检查养殖场(小区、户)50家次,立案查处案件10起,罚没款数0.5万元。

一是加大对兽药、饲料质量监督抽检密度。

严格抽检范围,使兽药抽检的品种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从今年4月份
开始,组织开展了2012年饲料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及备案工作,抽样检测饲料产品25批次。

二是强化企业投入品监管,保障畜产品安全。

为确保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市有关工作会议安排,从3月15号以来,陆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猪养殖场“瘦肉精”专项突击监督抽检行动,同时制订了科学合理的抽检方法,对生猪饲养户的饲料购进、使用情况及生猪屠宰前检测等环节开展了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督促生猪养殖户建立了饲料购进索证索票制度,兽药使用记录及检疫防疫制度;督促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兽药饲料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生产经营台帐。

并于还与生猪养殖大户签定了告知承诺书,今年3月份以来,全县共检查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25家,抽检饲料样品36个,百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养殖户进行了全覆盖,共抽检尿样115份,无一列尿样检测出阳性结果。

二是严把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审批,强化事后监管。

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工作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畜牧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动物性食品安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农业部3号令)等法律规定,兽用生物制品市场逐步放开,在放开经营的同时,我县组织执法人员不定期对全县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彻底查处兽药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违法行为,对发现超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和经营不合格兽用生物制品的要依法予以从重从严查处,以此全面保障兽用生物制品的保管和使用安全。

三、建设诚信体系,打造健康兽药饲料市场
一是树立企业形象,推荐我县兽药饲料品牌。

今年我局积极按照“优质兽药出厂、放心兽药入户”工作部署,并根据质量抽检、市场检查、守法经营情况、消费者投诉、公众
评价等信息,建立了兽药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曝光违规企业和产品,推荐信誉可靠的企业和产品,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了扶持和奖励,减少了例行检查次数;把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列入了重点监测检查对象,全面了发挥诚信体系对兽药监管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

二是多措并举,推进兽药GSP工作。

2010年3月1日施行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2010年3号令)为兽药GSP的实施确立了新制度、新要求,开展兽药GSP 工作,对认真贯彻《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高兽药经营企业素质,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我县结合实际,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严格标准、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扎实措施,稳步推进兽药GSP实施。

全面宣传兽药GSP工作试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全县广大兽药经营户了解兽药GSP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同时按照省农委统一要求组织开展兽药GSP管理培训,使监管工作人员和兽药经营户掌握兽药GSP的要求和实施步骤,力争使我县辖区内兽药经营户GSP达标率达到100%。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上半年的兽药饲料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兽药饲料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逐步增强,但也还存在少数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法制意识和质量意识不强,群众维权能力较弱等问题。

为此,今后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饲料行业监管。

开展辖区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

对辖区内的所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规模、产品种类、产品配方、饲料原料的来源情况及饲料产品的主要去向。

同时,对自配自用饲料的养殖场(小区)也要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确保饲料监管不留死角。

对摸底调查中发现的无
证生产饲料的企业必须及时上报,坚决予以取缔。

对有证不生产且连续两年不备案的饲料生产企业收回生产许可证。

二是深化兽药饲料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兽药饲料整治长效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增添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巩固和发展专项整治成果。

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强兽药和新型饲料生产企业以及兽药饲料批发企业监管,坚决打击无证生产、不按技术规程生产和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等不法行为。

加强产品质量抽检,依法公布抽检结果,促进兽药饲料生产经营者增强产品质量意识。

二是加强兽药市场整顿。

重点清查违禁药物(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第560号公告等公布的品种),一经发现,立即收缴销毁,并追查其来源、销售去向,加大清缴力度;重点清查列入兽药质量通报的不合格产品,发现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废止地标产品要没收销毁,并依法实施处罚;清查兽药标签不规范行为,发现兽药标签与国家标准不符,存在改变产品组方、擅自扩大适应症和使用范围等问题的产品,并按假兽药依法实施处罚。

四是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兽用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严格原料采购审批、特殊药品定点供应和处方使用的管理制度,严禁原料和成药非法流通。

加强对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监管,防止违法制售假疫苗行为。

三是强化兽药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管。

以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加强兽药使用管理和残留监控工作。

一是督促和指导养殖企业建立健全动物用药记录。

引导业主建立用药档案,载明兽药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

严厉打击动物养殖过程中滥用和违规使用兽药行为。

二是加大兽药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力度。

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企业和农户识别假劣兽药的能力,做到不用假兽药,科
学合理用药。

三是严格执行兽药停药期规定。

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停药期品种和停药期限,认真执行,对造成药物残留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加大畜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

制定兽药残留监控方案,不断扩大兽药残留抽检范围和批次,定期发布兽药残留状况报告。

四是狠抓案件查处。

针对制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手法多样化和行踪诡秘的特点,下半年,将继续积极摸底排查,登记造册,集中时间,配备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要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以抓源头、端窝点为主线,开展多种形式的明查暗访活动;要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严查大案要案,要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处罚文书,建立兽药案件处罚文书档案;同时还要加强与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的合作,加大联合整治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现象,对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加快案件审理,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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