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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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综治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学校安全综治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学校安全综治工作考核评估细则一、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1.学校要设立安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

考核时需要评估领导小组的成立情况、组成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职责的落实情况。

2.学校要设立安全综治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考核时需要评估岗位责任的明确度、能力和工作成效。

3.学校要建立安全综治工作办公室,考核时需要评估办公室的运行情况、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

二、安全制度和管理1.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课外活动管理制度等。

考核时需要评估制度的制定情况、贯彻执行情况和制度效果。

2.学校要加强安全管理,包括健全安全防控措施、加强场所设施安全检查、组织安全培训等。

考核时需要评估管理措施的完善度、执行情况和效果。

3.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机制,包括学生违纪报告、突发事件报告、隐患排查报告等。

考核时需要评估信息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处理结果。

三、安全教育和宣传1.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包括开展安全知识宣讲、组织安全演练、组织安全培训等。

考核时需要评估教育措施的全面性、针对性和效果。

2.学校要加强安全宣传,包括制作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开展安全主题活动等。

考核时需要评估宣传效果的广度、深度和可行性。

3.学校要加强家长和社会的安全教育和宣传,考核时需要评估家委会和社会组织的参与情况、宣传方式和效果。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学校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灾害事件、意外伤害事件、安全防控事件等。

考核时需要评估预案的编制情况、演练情况和应急效果。

2.学校要加强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应急组织协调能力、应急救护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等。

考核时需要评估处理能力的专业性、高效性和实用性。

3.学校要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考核时需要评估演练计划的合理性、演练效果和演练过程中的问题整改情况。

综上所述,学校安全综治工作考核评估细则应该包括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安全制度和管理、安全教育和宣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范本

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范本

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范本一、背景介绍综治工作是指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旨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评估综治工作的目标达成情况,制定了以下考评细则。

二、工作目标制定1. 目标明确性工作目标应具备明确性,包括目标的指标、范围和时间等方面的明确。

目标设置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与综治工作的实际需求相符合。

2. 目标可行性工作目标应具备可行性,即目标应该能在给定的时间和资源限制下实现。

目标的设定应遵循SMART原则,即具体(Specific)、可衡量(Measurable)、可实现(Achievable)、相关(Relevant)和时限(Time-bound)。

3. 目标可量化性工作目标应具备可量化性,也就是目标能够进行定量评估和衡量。

目标量化能够帮助确定目标达成的程度,并为后续的考评提供依据。

三、目标达成评估1. 进展情况分析评估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应首先进行进展情况的分析。

分析过程中,要考虑目标的实际完成进度,是否存在偏差或滞后的情况,以及目标达成的可能性和难度等因素。

2. 成果量化评估针对每个工作目标,通过量化评估来判断目标的达成程度。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实际行动的实施情况、工作成果的质量和效果等。

3. 影响因素综合评估评估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不仅仅看目标本身,还要综合考虑目标达成的影响因素。

如资源投入情况、组织架构、团队配合、政策支持等。

对于目标达成的积极因素和阻碍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以便更好地理解目标达成的原因。

四、考评结果反馈1. 汇报评估结果将对综治工作目标的考评结果进行汇报,包括目标的达成情况、进展情况分析和影响因素综合评估的结果等。

汇报的内容要客观准确,能够真实反映工作目标的实际情况。

2. 分析问题和改进根据考评结果,分析目标达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要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可行的改进方案,以促进综治工作目标的持续改善和提升。

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细则(4篇)

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细则(4篇)

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细则普法依法综治工作是指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推进法治建设,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的工作。

为了确保普法依法综治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

一、普法宣传考核指标:1.宣传渠道覆盖率:考核普法宣传活动的渠道覆盖范围,包括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传播情况。

2.宣传内容质量:考核普法宣传的内容是否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能够满足公众的需求。

3.宣传效果评估:考核普法宣传的效果如何,包括公众的接受程度、知晓率等指标。

二、法律服务考核指标:1.法律服务机构建设:考核法律服务机构的组建情况、人员配置、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要求。

2.法律援助工作:考核法律援助机构的运行情况,包括受援人员的申请处理情况、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水平等。

3.法律教育培训:考核法律教育培训的开展情况,包括培训内容的科学性、覆盖面的广泛性等。

三、社会综合治理考核指标:1.综治组织建设:考核综治组织的设置情况、人员配备、工作机制等是否健全。

2.社会治理能力:考核社会治理机构的运行情况,包括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组织管理水平等。

3.矛盾纠纷调处:考核矛盾纠纷调处机构的处理能力和效果,包括处理案件的及时性、公正性等。

四、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每年对相关工作单位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普法依法综治工作的完成情况。

2.突击考核:不定期对相关工作单位进行突击考核,检查其工作的实际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民意调查:定期开展民意调查,了解公众对普法依法综治工作的满意度、意见和建议等。

以上是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的一些细则,具体的考核指标和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和完善。

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细则(2)一、普法工作1、全面启动“____”普法工作,制定“____”普法规划,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上报本单位年度普治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2、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员、志愿者和法制文艺宣传员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上级____的宣传骨干培训,按要求参加乌海市、全区举办的普法骨干培训班和法律知识考试。

综治工作考评细则

综治工作考评细则

综治工作考评细则前言综治工作是城市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通过有效协调各部门工作,提高城市治理效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因此,对综治工作进行考评是必要的。

这篇文档将介绍一些综治工作考评的细则。

考评目标综治工作考评的目标是评价社区、社会治安的状况以及城市管理的整体水平。

主要考核项包括:社区党建、社会治安、环境卫生、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方面。

考评指标社区党建•党组织建设:部门及社区党员数量,组织结构,领导班子能力,组织管理水平•服务管理:党员服务社区的能力和水平,社区居民满意度•政治力量:党组织对综治工作的重视程度社会治安•破案率:案件侦破率,效果评估•特殊行业管理:危化品、公共场所、商铺等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社区巡逻:社区巡逻频率,巡逻覆盖率,问题解决效率等环境卫生•垃圾堆放:乱扔、乱倒、不分类处理等情况•安全生产:危险源治理,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绿化环境:城市绿化覆盖率,公共场所绿化建设道路交通•交通事故:事故发生率,事故严重程度,交通安全影响因素分析•交通治理:拥堵情况,交通信号设置合理性,非机动车辆管理等消防安全•消防设施: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性,重点单位消防设施管理情况•消防宣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开展情况•应急救援:应急能力,战时应急准备情况考评方式综治工作考评的方式一般是以定期考核、不定期暗访、群众投诉等形式进行。

考核人员一般由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或上级部门组成。

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将形成有权机关的建议性文件,其中包括:整改的建议和标准,以及对绩效优秀、优秀、合格、待提高、不合格等状态的评价。

结论整个综治工作考评过程是一个不断改进、持续完善的过程。

针对考评指标和方法,应及时进行修订和优化,既要关注城市治理整体工作,也要关注各方面的提高。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综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确保社会治安稳定,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本考核细则适用于所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综治办工作人员、社区综治员、治安巡逻队员等。

二、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考核应基于客观事实,以工作实际表现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

2、量化考核原则尽量将考核内容进行量化,明确各项工作的标准和分值,确保考核结果具有可比性和准确性。

3、注重实效原则考核重点关注工作成果和实际效果,鼓励综治人员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为社会治安稳定做出贡献。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1、工作纪律(20 分)(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 2 分,旷工一次扣 5 分。

(2)遵守请销假制度,请假应提前书面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3)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玩游戏、聊天等。

发现一次扣 2 分。

(4)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与工作相关的信息。

如因泄露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 5 10 分。

2、业务能力(30 分)(1)熟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熟练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扣 5 分,不能正确运用的扣 3 分。

(2)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上级部门、相关单位和群众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因沟通协调不畅导致工作延误或出现问题的扣 3 分。

(3)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各种综治工作设备和工具,如巡逻车辆、通讯设备等。

不能熟练掌握和使用的扣 2 分。

(4)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能够按时完成工作记录、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

文字材料不规范、不完整的扣 2 分。

3、工作任务完成情况(40 分)(1)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扣 5 分。

(2)积极开展治安巡逻工作,确保巡逻区域内治安状况良好。

XX县2023年度各镇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检查考核考评项目评分标准

XX县2023年度各镇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检查考核考评项目评分标准

XX县2023年度各镇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检查考核考评项目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说明:为确保XX县2023年度各镇综治工作(平安建设)的有效推进,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了以下评分标准,作为检查考核考评项目的依据:一、责任落实(20分)1. 辖区内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10分):- 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情况(5分);- 辖区减少治安事故发生情况(5分)。

2. 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建设情况(10分):- 组建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发挥作用的情况(5分);- 组建街道居委会安全工作委员会并发挥作用的情况(5分)。

二、宣传教育(15分)1. 社会治安状况宣传教育情况(5分):- 开展宣传活动的覆盖面情况(2分);- 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宣传的次数情况(3分)。

2. 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情况(10分):- 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并落实的情况(5分);- 居民参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情况(5分)。

三、基础设施建设(25分)1. 视频监控设施建设情况(10分):- 摄像头布设覆盖面情况(5分);- 设备运行维护情况(5分)。

2. 治安防范设施建设情况(15分):- 治安岗亭、警示标识、围墙等设施建设的完善程度(10分);- 社区照明设施建设的完善程度(5分)。

四、创新应用(20分)1. 应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综治工作情况(10分):- 利用互联网、智能化手段提升综治工作的效率(5分); - 监管系统和信息系统建设的完善程度(5分)。

2.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情况(10分):- 社区治理、联防联控等工作创新举措的效果(5分);- 智慧社区建设的推进情况(5分)。

五、专业能力(20分)1. 综治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情况(10分):- 综治工作人员培训情况(5分);- 专业技能掌握情况(5分)。

2. 多部门协作情况(10分):- 公安、执法部门等相关部门间的协作情况(5分);- 与群众、社会组织等的联动合作情况(5分)。

以上为XX县2023年度各镇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检查考核考评项目的评分标准,总分为100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标准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标准表
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标准表
总分:100分 自评分:
考评项目
标准分
考评内容
评分方法
扣分
得分
执行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26分)
10
1、是否建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落实职能机构并挂综合办牌
未建立扣分,未落实机构(挂牌)扣5分。
10
2、党委(总支)是否每年研究综合治理工作不少于两次,第一责任人是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重要工作。
查会议记录或纪要,缺一次扣2分,未及时研究解决扣5分
6
3、是否有本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或方案
查计划或方案,无扣全分
执行法律、法规和综治工作方针政策情况
(18分)
12
1、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方面是否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发现一起扣3分。
6
2、贯彻落实“六无单位”活动情况(单位内无盗抢、无赌毒、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发生。
无扣全分
10
2、是否建立安全保卫制度、“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及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缺一项扣2分
8
3、单位内部及其所属住宅小区是否发生被盗或其它刑事案件、治安案件。
发生一起扣1分
10
4、学生、教职工中有无违法犯罪被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或严重违纪被纪检部门查处的情况。
发生一起扣3分
年月日
有“一无”未做到扣1分。来自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24分)
8
1、学生教职工中有无“法轮功”习练者。
发现一人扣1分
8
2、学生、教职工中有无集体越级上访或进京、赴省上访者,以及上访滋事事件。
有一起扣2分

半年综治及平安创建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半年综治及平安创建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半年综治及平安创建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半年综治及平安创建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为了实现社会治理和平安创建目标,实现城乡矛盾纠纷的化解和管理,各地区政府都会实行半年综治及平安创建考核。

半年综治及平安创建考核,是对政府和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工作成效,并进行综合排名。

以下是关于半年综治及平安创建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的介绍。

一、半年综治考核内容1.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基础,对于维护社会安定的基础和基石,必须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评分标准主要考察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安全可控程度、事故率等。

2.社会管理综治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环节,主要考察社会管理情况是否达标,包括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安、安全环境等。

此外,也考核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实践。

3.环境保护环境保护工作是服务于经济和人民福利的生态基础工程。

评分标准主要从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等方面进行考察。

4.维护民生政府是民生服务的主体,重点关注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

评分标准主要从民生事项解决程度、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

5.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是城市综合治理的核心,重点考核企业、产业发展和就业等方面的表现。

评分标准主要从经济绩效、稳定性、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考察。

二、平安创建考核内容1.社会治安社会治安是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因素,重点考核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治保联动、治安突出问题等方面。

2.基层治理城乡矛盾矛盾纠纷的化解和管理是衡量社会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标。

重点考察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治理能力等方面。

3.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对于公共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重点考核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电子警察、报警电话系统、社区矛盾纠纷解决信息化平台等方面。

4.综合治理综合治理涉及的手段、手段丰富多样,需要通过综合治理多重手段,从源头上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重点考核综治组织建设、综治理念推广等方面。

三、评分标准评估指标权重不同,综合得分占比也不同,不同地区评分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评估指标分取长度为0~100的分值段,以及需要考虑区域的经济发展、行政管理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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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讨论稿)
一、单位平安状况(24分)
(1)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平安状况满意率达98%以上计4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30人及以下单位,按实际人数测评;超过30人的单位,测评30人)。

(2)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成效明显,且未发生问题计3分;工作有差距酌情计分。

(3)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成效明显,且未发生问题计3分;工作有差距酌情计分。

(4)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成效明显,且未发生群体性事件计5分;工作有差距酌情计分。

(5)防范进京、赴省市非正常上访成效明显,未发生非正常上访计3分;工作有差距酌情计分。

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的,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6)预防恶性刑事案件成效明显,且未发生恶性刑事案件计3分;工作有差距酌情计分。

(7)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成效明显,且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计3分;工作有差距酌情计分。

[此项中(1)由考评组根据现场测评情况计分;(2)(3)由县委610办计分;(4)由县委维稳办、县综治办计分;(5)由县综治办商县信访局计分;(6)由县公安局计分;(7)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计分]
二、重点工作状况(51分)
(一)预防违法犯罪(12分)
(1)未发生内部人员(含聘用人员)犯罪计8分,发生犯罪的,每人次扣1分。

(2)内部人员(含聘用人员)没有被治安处罚计4分,有被治安处罚的,每人次扣0.5分。

[此项中(1)由县法院计分;(2)由县公安局计分]
(二)内部治安防控(24分)
(1)单位办公区、宿舍区有保卫人员值班、保卫制度健全且落实到位的计4分;无保卫人员值班的扣3分;保卫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的扣1分。

(2)单位办公区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宿舍区楼栋有防盗门且运行正常的计4分;单位办公区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的扣2分;宿舍区楼栋无防盗门的扣2分,有防盗门但运行不正常的扣1分。

(3)单位办公区大门入口、各楼层、重点要害部位及宿舍区有技防设施且运行正常的计6分;防范不到位或运行不正常的每处扣2分。

(4)单位落实协防要求,健全单位与地方联防机制,,企地、校地联防机制,落实区域发案情况通报、治安联网协防等工作措施的计2分,有差距的酌情扣1-2分。

(5)未发生可防性刑事案件的计8分,发生可防性案件的,每起扣1分。

[此项中(1)(2)(3)(4)由考评组计分;(5)由县公安局计分]
(三)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隐患、安全隐患(15分)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健全,计1分;本单
位及下属单位无排调组织,发现一处扣0.5分。

(2)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有力,计4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有差距的,扣2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未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化解措施的,每起扣0.5分;引发集体上访、民转刑案件或造成其它重大影响的,每起扣1分。

(3)加强单位内部治安防控建设和信息网络安全,完善“四项措施”,治安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治有力,整改到位,计3分;有差距的,扣1.5分;对排查出来的治安安全隐患,未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化解措施的,每起扣0.5分;导致重大治安问题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每起扣1分。

信息网络安全工作有差距的,酌情扣0.2~1分。

(4)负有矛盾化解职能的行政部门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平台,做到调解组织、调解人员、调解场所、调解制度、调解经费“五到位”的,计3分,一项有差距扣0.6分。

(5)按时、有效解决县综治委抄告、督办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计3分;对抄告督办件,未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解决措施,每起扣1.5分;成效不明显的,每起扣1分;未按时向县综治办报送化解情况的,每起扣0.5分。

(6)化解跨行业、跨区域突出矛盾纠纷,成效明显的计1分,化解不力酌情扣分。

[此项(1)~(4)由考评组实地检查计分;(5)(6)由县综治办计分]
三、组织领导状况(25分)
(1)及时调整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担任综
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综治办;综治办配备专(兼)职主任、副主任,单位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综治干部的,计4分,一项有差距扣1分。

(2)依据赣发[2004]24号文件精神明确本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综治责任;上述三类综治责任人认真履行综治责任并作述职报告;建立下属单位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政绩档案的,计3分,一项有差距的扣1分。

(3)对下属单位、科室逐级实行综治目标管理,签订责任书;对目标管理落实情况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进行检查考核评比;依据考核评比情况实行奖励和处罚的,计3分,一项有差距的扣1分。

(4)将综治工作纳入单位中心工作统一部署,专题研究,采取具体措施切实解决综治工作问题,有综治专网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并在人、财、物方面保障到位的,计3分,有差距的酌情扣1~3分。

(5)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综治维稳干部进行培训的计4分;未培训的扣4分;培训安排有差距的酌情扣分。

(6)积极组织综治宣传月活动和平安创建宣传活动的,计2分;有差距的酌情扣1~2分。

(7)按照赣发[2004]24号文件规定,下属单位及科室综治责任人提拔任用,以及干部职工评先评优评模事先征求本单位综治领导小组意见的计3分;未事先征求意见的,发现一次扣1分。

(8)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与所在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计3分,有差距的酌情扣1~3分。

[此项(1) ~(7)由考评组实地检查计分;(8)由县综治办计分]
四、加分项目
(1)本单位综治工作创新经验被省市、县综治委(办)推广的分别加1分、0.5分。

(2)涉稳突出矛盾问题归口处理牵头单位机制健全、并认真履行职责的加0.5分。

(3)出台支持综治工作相关政策的加0.5分。

[具体操作方法是:由各单位申报,由县综治办核实后计分]
五、扣分项目
(1)在本年度综治工作中对抄告事项整改不到位的,酌情扣0.5~2分。

(2)落实县综治责任单位挂点帮扶工作有差距的,酌情扣1~2分;成员单位对校园周边整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流动人口管理、特殊人群管理、护路护线等方面配合不力的,扣1-2分。

(3)被县综治委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的单位,因整改措施不力,面貌未改变,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扣2分。

(4)被县综治委一票否决,年度不评先评优。

(5)对县综治委(办)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1~3分。

(6)推广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不超过1分)。

(7)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差距的,酌情扣0.5~2分。

(8)保密工作有差距的酌情扣分(不超过1分)。

(9)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落实有差距的,酌情扣1~3分。

[此项(1)(3)(5)由县综治办计分;(2)(4)由考评组实地检查计分;(6)由县司法局提供情况,县综治办根据协查情况计分;(7)由县政府法制办提供情况,县综治办根据协查情况计分;(8)由县保密局提供情况,县综治办根据协查情况计分;(9)由县委维稳办计分]
六、附则
(1)本考评标准中所列加分项目,同一情况加分的按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加分不超过2分。

(2)考评满分为100分,若加上加分项目超过100分,以100分为限。

(3)本考评标准中所列扣分项目,限扣完小项分为止;涉及同一案(事)件扣分的按最高分值扣分,不重复扣分。

(4)考评得分96分以上为本年度全县综治目标管理先进单位,85分以上为本年度全县综治目标管理达标单位(以上分值均含本数),低于85分为不达标单位。

(5)在考评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或发生其他有影响的重大问题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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