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版)
差旅费管理办法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修订版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各部门员工出差报销事宜的处理。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所发生的城市(含市辖区县)间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出差地交通费。
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员工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部门有关领导批准,员工出差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
要定任务、定人数、定时间、定地点、定费用,不得假公济私绕道旅行。
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游览和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到市外和市辖区县,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往返费用。
第六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火车/高铁作为推荐的交通工具,相对于长途汽车更安全,中心级以下员工出差可选择乘坐火车或高铁二等座,凭票据实报销。
乘坐飞机应从严把控,若飞机票价格低于其他交通工具价格、公务紧急或特殊情况超过规定标准乘机,应事先申报,由中心部门领导批准,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以飞机作为交通工具的,出差必须乘坐经济舱,出差人应尽可能提前预定机票,以节约购买成本。
第七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和往返机场的专线交通费用可以凭据报销。
第八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九条住宿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酒店、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条公司员工出差住宿费实行最高额度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有效发票实报,超支自负,节余不补。
两人以上同性别同行,必须两人共住一个房间,标准可按两人中高级别的住宿标准执行。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最新版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最新版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最新版导语:为了加强行政事业的资产管理,提高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下面是小编收集的相关内容,欢迎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策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部门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为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管理,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特修订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出差,包括公务出差、培训、会议、工程安装、售后服务等。
二、因工作需要出差的,须分级请示主管领导审批。
三、出差交通工具应选择汽车(不包括出租小汽车)或火车(硬卧),费用按实报销。
为鼓励员工乘座火车硬座,可按火车硬卧与火车硬座票价差补贴50%。
若特殊情况确需乘坐飞机的,机票背面须由总经理签字方可报账.四、当天来回、无住宿的,分别按10元/餐、20元/餐、20元/餐补贴误餐费(误餐费补贴时间为早上7时30分前、中午12时20分后、下午18时20分后)。
五、经领导同意需住宿的,出差期间伙食补助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实行费用包干制,除伙食补助费50元/天可以按天数补贴外,其余所有费用一律凭票据报销(即发票额=包干总额-住宿票据额—伙食补助费50元/天)。
六、包干补贴按差旅事由核定,住宿费不得超过限额标准,单人出差(包括公务、工程队等出差)住宿标准超标在1倍以内的,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按实报销,超支1倍以上的,超出部分自负50%。
七、晚间乘车途中按相应住宿标准扣除包干补贴。
八、因公需要出国的,按照财政部相关标准进行补贴。
九、工程安装、售后服务差费相关规定:1、司机随同工程安装的,所需路费等在本部门借支,差旅费由部门主管注明按队长标准核报,并备注同行人员,住宿费票据应单独开具;2、单人工程安装或售后服务出差的,按队长标准核报;3、工程安装由对方提供住宿或租房住宿的,给予25元/天住宿补贴,公司不再报销住宿用品。
4、当天有业务联系的由工程管理员视情况可核报销电话费10元/天(1人出差每天报销10元,若多人出差只限队长1人报销话费),异地工程电工每天核报电话费5元(每个工程只限1名电工报销话费)。
5、工程安装、售后服务必须注明安装工程工号、售后服务号,若工程时间较长,无法查出工号的,则应说明具体工程内容.十、其他规定:1、出差执行的包干标准按出差事由由派差部门统一核报,且同行同报。
差旅费管理办法修改

差旅费管理办法修改1. 背景公司为了更好地控制差旅费的支出,制定了一系列的差旅费管理办法。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发现,由于某些细节问题未能充分考虑,导致差旅费的支出仍然存在一定的漏洞。
因此,本次修改旨在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支出,并且加强对差旅费支出的控制。
2. 修改内容2.1 差旅费标准对于各种差旅费支出,统一按照公司规定的差旅费标准进行报销。
具体标准如下:•交通费:按照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费用报销,如需使用出租车,需提供出租车发票;•住宿费:按照差旅目的地的平均住宿费用进行报销;•餐费:按照公司规定标准进行报销。
2.2 差旅费报销流程为了更好地控制差旅费的支出,各部门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差旅费的报销:1.出差前,员工需在差旅费用预算系统中提交差旅费用预算明细表;2.出差期间,员工需对有关差旅费的支出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日期、支出项目、金额等;3.出差后,员工需在差旅费用报销系统中提交差旅费用报销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最终由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2.3 差旅费特别说明在差旅过程中,如部门经理、设计主管等职务需要承担出陪同人员费用,则需要提交相关陪同费用明细表,并经过审批后再报销。
此外,所有差旅费支出均需经由审核后才能进行报销。
对于影响公司形象或不必要支出的费用,如高档宴请、过多的小费等,均不予报销。
3. 修改原则在本次修改中,我们将遵循以下原则:•统一标准:所有差旅费支出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报销;•严格记录:对所有的差旅费支出必须进行详细的记录,不允许有模糊不清的情况;•有效控制:对差旅费支出必须进行严格控制,不允许超出预算;•合理报销:所有差旅费支出必须满足实际需要,不允许出现不必要的支出。
4. 结论通过对差旅费管理办法的修改,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差旅费支出,加强对差旅费支出的控制,有效遏制不必要的支出。
同时,这也是公司进一步落实财务管理的重要举措,能够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并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最新差旅费管理办法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差旅费是指本单位员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费用。
第二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差专项补贴及其他费用。
第三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批,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年初按照各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定额预算,各单位超出预算需做出情况说明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差旅费管理第五条出差内容包括调研、检查、暗访、巡视、办案、赴外省(区、市)或本省参加会议、培训、学习交流等。
(一)城市间交通费1.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乘坐交通工具等级见附件1)。
2.确需乘坐飞机的,票价在七折以上的,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未经批准,差价部分自行承担。
3.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4.航班(列车)到达(出发)时间在当日23时至次日7时之间的,可以据实报销其往返机场(车站)交通费。
5.乘坐火车的,自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可以乘坐全列软席列车,按软卧车票报销。
6.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客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单位已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报销另购的相关保险费用。
7.乘坐汽车出差,应严格控制公务车辆,尽量选用公共交通工具,以减少能耗和经费开支。
(二)住宿费1.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2.出差人员原则上应入住邮政酒店,出差地没有邮政酒店的,应优先选择当地邮政协议酒店。
福建省差旅费管理办法本月修正2023

福建省差旅费管理办法福建省差旅费管理办法一、总则福建省差旅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福建省内各单位在出差过程中相关费用的申报、审核和报销等工作,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开支,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保障各单位在差旅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二、费用申报1. 工作人员出差前需填写《差旅费用申报表》,包括出差时间、地点、交通方式等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估算相应的差旅费用。
2. 差旅费用申报表需在出差前至少三个工作日提交给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3. 工作人员在出差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导致费用超支,需及时向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方可报销。
三、费用审核1. 财务部门收到差旅费用申报表后,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差旅费用是否合理、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等。
2. 财务部门审核完成后,将出具《差旅费用审核意见书》,并与申请人共同签字确认。
3. 如果差旅费用审核意见为不通过,财务部门需向申请人说明具体原因,并提出修改建议。
四、费用报销1. 工作人员在出差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将差旅费用报销申请提交给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
2. 工作人员需提供相关费用的原始票据、差旅费用申报表、差旅费用审核意见书等材料作为报销依据。
3. 财务部门对报销申请进行核对,确保报销金额与申请金额一致,并核实相关票据的真实性。
4. 报销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将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将费用返还给申请人。
五、违规处理1. 如发现在差旅费用申报、审核或报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 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报差旅费用、提交伪造的费用票据等行为。
3.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将取消其差旅费用报销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附则1. 差旅费用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由福建省财政厅负责。
2. 差旅费用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福建省财政厅所有。
以上为福建省差旅费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差旅费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

差旅费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差旅费管理,根据《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教党〔2016〕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教职工及相关人员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常驻地指廊坊市区、开发区及廊坊市属各辖县市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分院、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等(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差旅费使用和管理职责如下:出差人是差旅费的直接负责人,对差旅费支出和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承担直接责任。
出差人应了解并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据实报销差旅费。
各单位对本单位差旅费使用承担审批和监管责任,应加强政策宣传,督促出差人和经费负责人合理、合规报销差旅费。
财务处负责差旅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定和完善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出差人员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出行。
第七条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乘坐火车超过24小时)或出差任务紧急,乘坐火车来不及的,经学校主管财经工作校长审批方可乘坐飞机出行(机票折扣后相当于火车票价)。
乘坐飞机的,原则上选择乘坐普通舱,乘坐火车的原则上选择普通二等座以下,乘坐轮船的,原则上选择二等舱以下。
第八条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如果乘坐高于规定等级的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低于所对应等级交通工具费用的,可以按“孰低”原则报销。
第九条因发生城市间交通费而产生的订票费、签转或退票费、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等相关费用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每次限购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本月修正2023简版

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1. 引言差旅费管理是中学学生参与各类校外活动时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为了规范中学差旅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2. 目的中学差旅费管理的目的是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减少浪费,保障学生参加差旅活动的权益,规范经费使用的程序和要求。
3.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学的各类差旅活动,并适用于管理差旅经费的相关工作人员。
4. 经费申请4.1 学生团体申请差旅经费时,应填写相应的经费申请表,申请表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差旅活动的目的和内容- 预计使用的经费总额- 经费使用的具体计划和细则4.2 经费申请表应在差旅活动开始前至少两周提交给中学的经费管理机构,经费管理机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给出回复。
5. 经费使用5.1 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经费申请表中的计划和细则执行。
5.2 中学应建立差旅经费的专项账户,所有差旅经费应通过该账户进行使用。
5.3 差旅经费的使用原则是节约、合理、公正、透明。
5.4 差旅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保险费等。
6. 经费报销6.1 差旅结束后,学生团体应及时按照差旅经费使用情况填写经费报销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票据、发票等凭证。
6.2 经费报销申请表和相关凭证应在差旅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交给中学的经费管理机构。
6.3 经费管理机构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处理经费报销申请,将经费返还到学生团体的差旅经费专项账户上。
7. 监督与检查7.1 学生团体差旅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应接受中学的监督和检查。
7.2 经费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差旅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并向中学相关部门和学生团体提供检查结果。
7.3 学生团体和经费管理机构发现经费使用方面的问题和不当行为,应及时向中学有关部门报告。
8. 处罚措施对于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使用和管理差旅经费的学生团体和相关责任人员,中学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通报批评- 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终止该学生团体的差旅活动资格9. 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由中学的经费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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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厚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财务企划部[2016]财字第001号签发人:佘培彦
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出差流程,控制费用,降低成本,提高出差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上海厚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本金融”)及所辖公司和机构全体员工。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员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补助费。
第二章制度内容
第四条总部、各机构出差需要提前请示领导批准,具体如下:
一、总部普通员工出差需报部门总监、分管总审批;
二、总部部门总监、分管总、区域总出差需报CEO审批;
三、各机构人员出差需报区域总审批。
第五条出差申请内容,需要包含:出差地点、预计出差天数、出差事由,
并详细填写出差期间的行程安排等。
第六条出差申请采取层报审批方式,具体申请流程:
总部各机构员工: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总→CEO
门店各机构员工:申请人→销售经理→城市经理→分部总(区域总)
第七条交通费、住宿费等报销补助标准详见下表:
说明:1、一类城市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其余均为二类城市。
2、出差地距离以两地间火车运行距离为准。
3、单程交通费指员工出差往返机场、车站发生的市内交通费)
第三章交通费
第八条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车票费、机票费、订票费凭有效单据报销。
第九条单据所载日期、往/返地必须与实际出差日期、出差地一致,单据载有旅客姓名的,所载姓名必须与实际出差人一致。
第十条铁路距离1000公里以内,乘坐火车或高铁动车。
1000公里以上,报销七折以下的飞机票。
对于1000公里以内,使用机票报销的行为,均按照火车硬卧下铺、高铁动车二等座两者中较高金额为实际报销金额。
第十一条公务期间自驾车出差的员工,只按照出差往返地火车票(或汽车票)硬卧的下铺标准为上限核报,并需提供同类型的发票报销。
第四章住宿费
第十二条员工出差鼓励入住经济类酒店,期间发生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内凭发票报销并需提供酒店清单,不足限额的实报实销,超限额部分自理。
且不得要求酒店在开票时加计电话费、餐费(酒店内包含有免费早餐的除外)、娱乐费用、酒店内提供的食品或日用品消费等金额,否则视为虚报。
第十三条如同行的出差员工中,其中两人为同性,报销标准为一间客房价格。
若两人为同性,分别预订房间,则按照一间客房进行报销,最高不超过各城市住宿补助标准。
第五章出差补助及其他杂项费用
第十四条员工出差期间住宿以外的伙食、交通、电话等费用,按每天定额标准给予补助,节约归自己,超支自负。
补助计算天数算头算尾。
第十五条补贴从发车时间算起,至回到本地车站止,每满24小时算一天,不足24小时算半天;除属于加班情况外,凡员工公务出差期间含有假期的,则报销时一律扣除假期期间补助额度。
若是部门、机构之间相互学习发生以及机构参加其他门店开业典礼的的出差没有补助。
第十六条飞机退票费、改签费原则上由个人负担。
如因公退、换票需写出书面说明,并经CEO签批同意后方可报销。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分管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只报销原应发生的往返交通费。
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
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补助费和交通费。
第十八条坐飞机购买的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保险费不超过20元),凭据报销。
第十九条若报销人在出差期间遗失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
如确有特殊情况,报销人应出具情况说明,提供住宿费复印件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经CEO审批
批准后方可报销住宿费的80%。
不能提供佐证凭据的,不予报销。
第六章参加会议等差旅费
第二十条报销会议差旅费时须提供会议通知。
第二十一条如果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已包含学习、培训、会议费用中的,凭会议证明和发票,在审核后按实报销学习、培训、会务费,不再另报费用(除往返交通费)。
第二十二条会议明确通知食宿自理的,在途期间和会议期间的住宿费、补助费按照上述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七章报销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所有发生费用均必须提供原始票据,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若因票据遗失或不符合规定,相应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二十四条凡与原出差申请表填写的地点、天数、人数等内容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的,需经分管领导说明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出差结束后,必须在1个月内报帐。
第二十六条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除外,不得任意改变行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发生前述情况的,应经相应出差审批人特批予以同意。
第八章其它规定
第二十七条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第二十八条出差人应在出差行程结束后及时返回,若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回者,需邮件请示分管领导批准,否则延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邀请外单位人员的出差,被邀请人员其费用按CEO审批后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凡超出最高费用标准发生的费用,除特殊原因经过公司批准外,应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企划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厚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财务企划部
二0一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