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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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修订版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各部门员工出差报销事宜的处理。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所发生的城市(含市辖区县)间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出差地交通费。

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员工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部门有关领导批准,员工出差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

要定任务、定人数、定时间、定地点、定费用,不得假公济私绕道旅行。

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游览和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到市外和市辖区县,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往返费用。

第六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火车/高铁作为推荐的交通工具,相对于长途汽车更安全,中心级以下员工出差可选择乘坐火车或高铁二等座,凭票据实报销。

乘坐飞机应从严把控,若飞机票价格低于其他交通工具价格、公务紧急或特殊情况超过规定标准乘机,应事先申报,由中心部门领导批准,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以飞机作为交通工具的,出差必须乘坐经济舱,出差人应尽可能提前预定机票,以节约购买成本。

第七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和往返机场的专线交通费用可以凭据报销。

第八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九条住宿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酒店、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条公司员工出差住宿费实行最高额度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有效发票实报,超支自负,节余不补。

两人以上同性别同行,必须两人共住一个房间,标准可按两人中高级别的住宿标准执行。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10篇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10篇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10篇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11、为保证全校教职员工因公出差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开支的项目及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教职员工应充分利用现代通讯网络技术办理外地公务,尽量控制公务出差,缩短出差时间,减少出差次数。

确需因公务出差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报校长批准,否则,不报销差旅费。

3、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住宿费限额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包干使用”的办法报销。

4、住宿费报销办法①住宿费限额控制标准:直辖市、省会城市80元/晚/人;地州市及外县60元/晚/人。

一人出差和因特殊情况需要突破标准的须经校长批准,然后据实报销。

②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③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④学校委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的住宿费以学习、培训举办单位出示的发票为准报销,但不得超出第4条第①款的规定,若举办单位免费提供住宿的,按第4条③款执行。

5、交通费报销办法①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或其它交通工具(不含租用出租车)的交通费据实报销。

出差人员未经校长批准一律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头等舱,也不得租用出租车。

②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直辖市、省会城市每人每天30元,地县每人每天15元包干使用。

③到外地参加会议和被学校委派学习培训的人员在会期和学习培训期间不报市内交通费。

④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市内交通费。

⑤乘坐火车的按实际乘坐火车硬卧座位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10%计发个人补助费。

乘坐硬座按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30%计发个人补助费。

⑥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如遇航班打折,一律按打折后票价据实报销。

6、出差人员的伙食费补助办法①县城外出差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本省地州市及以下每天每人20元,省会每天每人30元,省外每天每人40元。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一、前言差旅费是指在公务出差或其他工作相关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费用的支出。

为了规范和管理差旅费的使用,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本文制定了《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事业团体等在公务出差中产生差旅费的管理和使用。

三、差旅费报销标准1. 交通费:(1)飞机:按照公务舱价格核算。

(2)火车:按照二等座价格核算。

(3)汽车:按照实际路程计算,每公里0.5元。

(4)出租车: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需提供发票。

2. 住宿费:(1)酒店:按照标准间价格报销,需提供发票。

(2)宾馆:按照标准间价格报销,需提供发票。

3. 餐费:(1)国内出差每人每天200元。

(2)国外出差每人每天400元。

四、差旅费报销流程1. 出差前:(1)申请出差:向上级提出出差申请,说明出差目的、时间、地点等,并附上预估的差旅费用。

(2)审批出差:上级审批人核准出差申请,并确认预估的费用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3)预付款申请:如有需要,申请预付差旅费用,并在预付款申请表上详细列明预付款的金额和用途,并附上出差审批表。

2. 出差期间:(1)费用发生:按照预算安排,在出差期间按照标准使用差旅费。

(2)费用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的交通、住宿、餐费等消费,并保存相关发票和票据。

3. 出差后:(1)差旅费报销:出差结束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上费用明细表、发票等相关材料。

(2)审批报销:上级审批人核准差旅费报销申请,并确认费用是否合规。

(3)支付报销:财务部门进行差旅费报销的支付工作,及时将费用划入员工的工资账户。

五、差旅费管理制度1. 监督机构:建立差旅费监督机构,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内部控制:建立差旅费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差旅费使用的程序和要求。

3. 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扣除补贴、降低评优级别等。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第十二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发布;第十三条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第十七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第五章市内交通费第十九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第二十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第六章报销管理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第二十三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七章监督问责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财政部报告;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第二十七条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第二十八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五转嫁差旅费的;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八章附则第三十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第三十一条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另行规定;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11月13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feigeoer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公司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渭南市辖县区)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省内外出差必须从严控制,列明出差任务、人数、地点、预计时间、交通工具和路线等;严格按照差旅费预算进行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及市内交通费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1)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超出对领导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差旅费报销单上需注明)。

本着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费用控制为原则,其他人员出差应首选火车为交通工具,也可根据火车与飞机实时比价情况,选择费用低的交通工具出行。

却因工作原因需要乘坐飞机的,报销时需提供情况说明。

(2)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包括出发地和目的地)的专线费用(机场专线的公共交通)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可凭票报销;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发生的订票费,可凭票报销;乘坐飞机、火车发生的转签和退票费、行李托运、寄存等费用,可凭票报销。

(3)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所乘交通工具零点前到达为当日,零点后到达为次日,不分途中和住勤,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包干使用。

(公司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乘坐出租车费用不予报销。

)(4)乘坐公司公务车辆赴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报销城市间和市内交通费及补助。

第五条关于因公出差临时租用车辆的报销规定。

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因出差目的地地理位置偏僻或集体公务出行,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在出差审批单中注明情况,可临时租用车辆。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费整体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差旅费的范围和标准1. 差旅费的范围包括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会议费等与差旅活动相关的支出。

2. 差旅费的标准根据不同级别和职务进行分类确定,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三章差旅费的申请和审批1. 差旅费的申请应提前填写《差旅费申请表》,明细列出差旅活动相关的支出项目和金额,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差旅费的审批应遵循责任分工、程序规范的原则,由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3. 申请人在填写差旅费申请表时,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差旅费的报销1. 差旅费的报销应按照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费用票据和相关证明材料。

2. 差旅费的报销材料应包括报销申请表、费用票据原件或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等。

3. 差旅费的报销申请应提前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明细列出差旅活动相关的支出项目和金额,并附上相应的费用票据和证明材料。

4. 差旅费的报销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核实并支付相应款项。

第五章差旅费的监督和检查1. 差旅费的使用应在规定范围内、合理、经济,并做到真实、准确、合法。

2. 差旅费的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差旅费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督促整改。

第六章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 发现差旅费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1. 本办法解释权归差旅费管理部门所有。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办法未涉及的事项,可根据需要另行制定相应规定。

以上是《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内容,旨在为差旅费管理提供依据和规范,确保差旅费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加强差旅费管理,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

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

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差旅费发放、管理与核算,落实勾选机制,提高公务活动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单位的差旅费发放、管理与核算。

第三条差旅费按照等级管理的原则,分为一、二、三等。

第四条差旅费的标准,应按照像应的规定执行并根据岗位等级和层级适当调整,并应计入个人工资薪酬体系中。

第五条差旅费应在出差前确认,并详细列明各项费用,避免因费用未明而引起的纠纷。

第六条差旅费的支付、管理与核算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确保差旅费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差旅费的计算标准第七条差旅费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出差等级和目的地适当调整,且不得高于规定的最高标准。

第八条差旅费的标准分为三等:(一)一等:指国内每日人民币1000元及以上、境外每日1000美元及以上;(二)二等:指国内每日人民币700元以上、境外每日700美元以上;(三)三等:指国内每日人民币500元以上、境外每日500美元以上。

第九条差旅费标准的调整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财政部门拨付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出差人员应采取节约措施,在保证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差旅费用。

第三章差旅费的报销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应按照出差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必须提供各项费用的详细清单和相关凭证。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报销申请,报销申请应得到上级领导的审批,并应当通过内部审核程序,最终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批和支付。

第十三条差旅费报销应当严格按照审批手续进行,未经上级领导审批,不得进行报销。

第四章差旅费的管理第十四条所有出差行程应当提前安排,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确保合理使用出差资源。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出差制度的规定,未经审批不得进行私人旅游。

第十六条差旅费的管理应当建立科学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便及时掌握出差情况,保证差旅费的合理发放、使用与核算。

第十七条差旅费使用效益评估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全面评估并予以公开。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有关规定,同时参考电建股份有关规定及公司(财〔2016〕1号)文件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参照公司(财〔2016〕1号)文件规定标准内执行。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第四条交通费及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公司国(境)外出差人员伙食费实行定额包干,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六条项目各部门应遵照本办法,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交通费第七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凭票据实报销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如下:(一)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飞机公务舱(或商务舱)、轮船一等舱和其他同等级舱位。

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首席专家:可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和其他同等级舱位。

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给予同等待遇。

(二)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安全总监、总法律顾问、部门主任、部门副主任及相当职级人员:可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和其他同等级舱位。

(三)其他人员:可乘火车硬卧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位。

若因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飞机的,应从严控制,遵循以下原则:出差路途较远(广东、广西、福建、海南、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新疆、西藏、甘肃、青海、宁夏等省、市、区)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乘飞机者,须事先经过项目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经济舱,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乘坐单程或往返,否则超支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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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玉屏山居差旅费管理,参照眉山发展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玉屏山居职工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玉屏山居专题组织的外出培训活动不在此管理范围内,由承办部门提出专题申请,报玉屏山居一事一议制定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此办法标准。

第三条实行出差审批制度。

先审批,后出差,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审批单”(附件3),载明出差事由或依据、目的地、往返天数、人数、交通工具、所需经费等。

总经理出差由董事长审批,其余人员出差由总经理审批。

因特殊或紧急原因临时出差的,应事前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待出差结束后补办审批手续。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六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七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八条住宿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玉屏山居、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但由于玉屏山居统一安排的外出试住活动不在此管理范围,由承办部门形成专题报告报玉屏山居一事一议。

第九条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件1)。

第十条出差人员应当在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一条伙食补助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玉屏山居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

第十二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市内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省内到甘孜、阿坝和凉山出差每人每天120元,到省内其余市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到省外出差按财政部公布的标准执行(见附件2)。

第十三条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公杂费
第十四条公杂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等费用。

第十五条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应在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

财务部对费用票据及费用包干标准等审核无误后,办理差旅费报账事宜。

凡与出差审批单载明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等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而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按特殊事项费用审批办理。

第十八条差旅费实行预算管理。

由财务部根据现行差旅费报销标准,测算年度差旅费预算总额。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2018年05月01日起执行。

附件: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伙食补助费标准表(中央和国家公布的标准)
出差事项审批表
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伙食补助费标准表(中央和国家公布的标准)
单位:元/人.天
出差事项审批单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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