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关于在县直机关党内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县直机关党内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的通知关于在县直机关党内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的通知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常用范文 > 模版范例 > 关于在县直机关党内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的通知关于在县直机关党内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的通知 201X-04-06 发布人:未知文章标题:关于在县直机关党内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的通知关于在县直机关党内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的通知县直各机关支部(党委、总支):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县直机关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后巩固扩大教育成果的关键年。
近年来,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党内“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得到增强,党务干部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为更好地总结县直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经验,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借鉴以往党内表彰的做法,特在县直机关党内开展评选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并在“七一”召开表彰大会。
为做好评选、推荐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表彰形式和评选推荐办法县直机关党工委将在今年“七一”前夕召开表彰大会,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包括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含专兼职党务干部)。
凡组织关系在县直机关党工委的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均可参加评选表彰。
整个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把关的方法,各单位推荐到县直机关党工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先由各党支部(党小组)提名,交支部、总支、党委委员会研究,征求党员的意见,按程序逐级上报。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表彰优秀党员、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及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对党员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和党员模范作用的教育,强化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落实党建《基本标准》的要求和保持先进性建设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委决定在全院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及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民主评议党员(一)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措施。
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要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全院广大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党纪观念,达到“提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师生员工,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根据中央和北京市有关精神,本次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原则,以党员日常的工作、学习、思想、作风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坚持党员标准;二是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认真听取党内外广大群众意见;三是坚持评议与表彰相结合的原则,优秀党员应是在民主评议中广大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党员中的优秀分子。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中央关于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主要内容,结合当前新的形势任务和我院实际,针对教职工与学生的不同特点,提出以下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教职工党员民主评议的内容: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
XX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XX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一、先进基层党组织1. 班子坚强有力。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高校党委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院系二级党组织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
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团结和谐,与行政领导配合协调,坚持学习、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努力建设学习型班子。
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2. 党员队伍先进。
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富有实效。
党员队伍先进性明显,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精神风貌积极向上,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 制度机制完善。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监督约束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运行良好。
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落实到位。
重视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4. 发展成效显著。
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根据学校(院系)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团结带领本单位党员和教职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地领导或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5. 群众满意度高。
密切联系群众,从实际出发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得到群众公认,受到群众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1.理想信念坚定。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党性观念强,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承担党内工作,很好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自我要求严格,思想品德优良,清正廉洁。
2.工作业绩突出。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承担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全心全意服务群众。
自觉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参加为群众服务的各项活动,热心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卫生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标准

卫生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标准根据荥阳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制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标准的通知》(荥创组发〔2010〕5号),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荥阳市卫生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标准。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准(一)班子建设1、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绩显著(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完善集体学习制度;(2)坚持领导调研制度,及时转化调研成果;(3)坚持党员自学制度,不断提高党员素质;(4)坚持学习考核制度,确保学习实际效果。
2、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度(1)严格执行“四个服从”;(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3)坚持民主决策制度;(4)坚持每季度召开民主生活会。
3、领导班子团结(1)支部班子配备齐全;(2)顾大局、识大体;(3)思想同心、工作协调、行动合拍;(4)班子有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
4、能够求真务实,勤政廉洁(1)实事求是,与时俱进;(2)班子成员无不廉洁行为。
(二)队伍建设1、党员整体素质优良,作风朴实,纪律严明;2、党员政治理论水平不断提高;3、坚持按党员标准发展新党员;4、党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工作机制1、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体系完善;2、各项操作规程运行顺畅有序;3、设立有党员示范岗,建立有党员志愿服务队;4、建立有纠风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
(四)工作业绩1、围绕卫生中心工作,服务卫生工作大局(1)解放思想,敢为人先,真抓实干,勤政为民;(2)加强本单位的硬件建设和内涵建设,落实年度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群众提供便捷、质优、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3)加强管理团队素质培训,不断提升组织领导能力;(4)抓好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管理工作,提升整体人才队伍素质。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1)乡(镇)卫生院党组织能够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加强党组织建设、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通知

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通知局机关党委,各总支、各支部: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充分发挥人社系统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和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尚能实干、履职尽责、创先争优,促进和保障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经局党组同意局机关党委拟于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现将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原则1、典型性强:具有较强的先进性、示范性和感染力。
2、客观公正:严格按标准、按程序推选。
3、群众公认:能得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二、评选表彰类别及名额1、机关党委组织评选一个先进党总支。
2、每个总支评选1个先进党支部和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3、十人以下支部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1名,十人以上的支部推荐2名,报局机关党委审核。
三、评选条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一是领导班子好。
领导班子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推进**“1234”发展战略;勤政高效、作风过硬,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强。
二是党员队伍好。
党员队伍责任意识强、执行力强,能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求真务实、奋勇争先。
三是工作机制好。
坚持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党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工作制度健全,落实有力。
四是政治生活好。
经常性地开展党的政治生活。
党内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创新性强,实际效果明显。
五是保障机制好。
党务工作机构健全,工作人员配备到位,书记带头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工作经费纳入部门(单位)预算。
六是工作业绩好。
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协助、监督作用,积极推进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建设,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成效显著。
七是群众反映好。
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威信高,党员在群众中形象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一是带头学习提高。
中共四川省商务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中共四川省商务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2.04.26•【字号】川商机党[2012]18号•【施行日期】2012.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四川省商务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川商机党【2012】18号)厅属各事业单位党组织、厅机关各党支部:近年来,厅机关和厅属各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走在前头”的要求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对推进我省“两个加快”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为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迎接党十八大胜利召开,机关党委决定,今年“七一”前,评选表彰近年来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证和促进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推进我省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中涌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同时根据川直工委〔2012〕62号通知精神,推荐省直工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表彰范围和名额分配(一)凡党的关系在我厅直属机关党委的党组织、党员、党务工作者均属于评选表彰范围。
(二)机关党委拟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5个(含推荐省直工委表彰的1个),优秀党员45名(含推荐省直工委表彰的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含推荐省直工委表彰的1名)。
(三)为体现表彰对象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根据各单位基层党组织数和党员人数,采取指导性分配原则,确定评选表彰名额(分配名额详见附表)。
根据相关规定,在职厅级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此次评选表彰的对象。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党建工作。
关于开展评选及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正建设先进集体、

关于开展评选及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正建设先进集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风廉正建设先进个人活动的通知各基层党委(总支):为了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隆重纪念建党八十五周年,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正建设先进集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风廉正建设先进个人的活动。
现将评选及表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的类型、名额及范围(一)先进基层党组织15个。
在各基层党委(总支)、党支部中评选推荐。
(二)党风廉正建设先进集体2个。
在各基层党委(总支)、党支部中评选推荐。
(三)优秀共产党员60~70名。
在党组织关系属本校的中共正式党员中评选推荐。
各单位的推荐比例按正式党员数的0.5%控制。
同时在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中进一步评选出10-15名特别优秀者,作为我们身边的“十佳”优秀共产党员给予重点宣传。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在基层党支部书记以上的专兼职干部、党务工作部门或者从事党建理论研究等单位的从事两年以上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中评选推荐。
(五)党风廉正建设先进个人4名。
在党组织关系属本校的中共正式党员中评选推荐。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各项任务;2、领导班子党的观念、群众观念和全局观念强,密切联系群众,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成绩显著,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3、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在学校和本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发挥党组织的作用突出,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党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4、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建,积极探索党建新思路、新方法,关心、凝聚和团结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生动、活泼、有效,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方面成绩突出。
什么是“创先争优”活动(解释定义)

什么是“创先争优”活动(解释定义)导读:本文什么是“创先争优”活动(解释定义),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创先争优”活动,即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
这是在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并富有成效的一种活动形式。
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经常性工作。
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争做优秀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几个步骤】一是制定“创先争优”活动规划。
内容包括: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基本内容和要求,活动方式,评比条件、方法和奖励办法以及活动的组织领导措施等。
二是活动规划的实施。
活动中经常掌握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
三是评比表彰。
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选,集中审议的方法,评选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应当注意几个问题】一要联系实际,注重实效。
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工作业务、教学科研等活动,使“创先争优”活动搞得扎实有效,不流于形式。
二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党员的积极主动参与是“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基础条件。
“创先争优”活动的动员发动要深入,参与的党员要广泛,党组织要尽力为党员参与创造条件,使党员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要健全制度,坚持经常。
一方面要根据形式任务的要求,及时确定和提出新任务、新要求,使党员争创先进的热情经久不衰;另一方面要有健全的制度来保证。
通过制度,保持和增强“争”“创”意识,形成你追我赶的局面,使活动始终处于滚动向前的状态。
四要把握标准,加强领导。
评比表彰要坚持标准,严格考核,真正使评选出的党组织和党员具有榜样和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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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模范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本部门、单位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各项工作业绩突出;近两年党员干部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
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与管理制度,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凝聚力强,群众威信较高。
3、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朝阳市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党务工作成效显著。
4、切实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创新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机制,创新党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党员教育效果明显,党内生活制度健全,党的组织生活质量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大提高并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密切联系群众,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和解决群众的生活困难,有效地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干部职工精神面貌好。
6、大力开展“五型”机关创建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五型”机关建设目标明确、内容丰富、载体适用、措施得力,“五型”机关建设水平有新的提高,机关效能建设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