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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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2-03-28 来源:

关于全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年3月26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

市城管局局长、市村整办主任刘加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全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进展情况

去年11月份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突出重要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重点道路沿线“破危差”整改等重点,围绕“六整治六提升”、“三整治一保障”和“环境整洁村、星级康居村”的整治标准要求,全面启动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总体目标计划用五年时间完成全市村庄整治任务,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1年至2012年底,计划完成2231个村庄整治任务,创建2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分别超过省下达的任务23%和46%;第二阶段,2013年至2015年底,完成其它村庄整治任务,80%以上乡镇建成“环境优美乡镇”,建成100个省级“康居示范村”,带动1000个规划布点村庄达到康居乡村建设标准。同时,要求所有重要地带、窗口地带、重点道路沿线规划布点村庄全部达到二星级标准,其他地带及所有非规划布点村全部达到一星级标准,条件较好的县(区)提前一年完成整治任务。

各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目标,突出重点,强力推进。目前,全市已投入整治资金2.83亿元,第一批107个村庄已完成整治任务,超过省下达的任务41%,其中城镇主要出入口29个、高速公路两侧78个;2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创建点已基本达到标准要求。3月19日-21日,市村整办已进行了初步验收。从初验情况看,80%的村庄已经

超过预期整治标准,其中30%的村庄达到了优秀。近期,各地正在积极准备迎接省级考核验收。同时,全面启动了第二批1135个村庄环境整治。在整治工作中,共投入人力130.3万人次、各类机械2.04万台次,新建、在建二级垃圾中转站37座,新添密闭垃圾房(垃圾收集容器)13164座(个),新购置垃圾收运车辆356台,新建、改建公厕35座,新改建户厕2230户,新建秸秆气化工程13座,铺设污水管网(沟)16.63万米,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3处,硬化道路42.3公里,安装路灯1022杆,建设体育健身设施100处,清理垃圾、杂物、草堆等4.63万余处,疏浚河道385公里,新栽绿化树木319.14万株,新植竹子83.06万株,美化建筑立面1226.7万平方米。由于我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推进有力、形象改变明显,得到了省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网络,切实强化组织推动。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市委、市政府成立由缪书记和蓝市长共同担任组长的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城管局为牵头部门,市直26个部门为成员单位,设立了村庄环境整治办公室,设置专门场所,配备专用车辆,拨付专用经费,抽调20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同时,从26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28名骨干力量,成立了分别由城管、环保、住建、水务、农委、交通运输、民政等部门牵头的七个派驻县(区)工作组,分区包干,跟踪检查、督查、指导和帮办。各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也均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挂帅的组织机构,并根据各自实际,组建了巡查、督导、宣传、技术等工作组,做到了“有专职人员、有专门场所、有专用车辆、有专用经费”。泗阳县专门成立“平原林海.美好乡村”建设指挥部,泗洪县专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整合力量,建立了综合整治工作专职机构。目前,全市各级村整办人员已达360余人,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网络。二是细化分解任务。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全市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全面明确了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具体任务、整治重点、标准要求和序时进度等,并把村庄环境整治列入市政府201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目标管理。市、县区、乡镇、村居均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状,部分村居还与农户签订了环境整治保证书,有效逐级落实了工作责任。三是强化领导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对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做出批示,分管领导亲自经常深入一线督查检查、会办指导。把整治工作列入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并在元月份召开的市委工作会议进行了观摩;2月1日,又在春节后召开的第一次党政联席会议上,专题对全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现场观摩、集中会办。各县(区)和乡镇及村居也

都坚持“一把手”靠前指挥,会办落实,全力推动,为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深入宣传发动,大力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层层发动。去年11月1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新型城镇化会议,对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12月22日,又专门举行“美好宿迁建设行动”启动仪式。各县(区)、乡镇也都层层召开了专题动员大会,部署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泗阳县召开了“平原林海·美好乡村”动员大会,宿豫区举行了“推进村庄环境整治,携手共建美好家园”千人签名仪式。二是深入宣传。专门制定“美好宿迁乡村行”宣传方案,在充分利用宣传车、条幅、靠牌、文化墙、广播等传统宣传载体进行宣传的同时。在宿迁日报、宿迁晚报、宿迁电视台、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设置了“整治村庄环境,建设美好宿迁”宣传专栏,设置“典范台”、“曝光台”,跟踪宣传报道整治动态和成效,曝光行动迟缓等反面典型。市、县(区)、乡镇还层层建立了工作简报制度,目前市、县(区)共编发简报120余期,上报省村整办信息60余条,市级新闻媒体报道村庄环境整治信息近100条,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声势。三是强化引导。为使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采取了“一台戏、一本书、一封信、一堂课、一张盘”等多种形式,并制作了快板书,组建文艺演出队深入庄台巡演,积极引导农民转变传统的生产生活习惯,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同时还开展了“文明星级户评比”、“美德农家创建”等活动,广泛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村庄环境整治,自觉维护良好环境。

3.积极落实资金,不断加大整治投入。去年底,市政府专题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对村庄环境整治资金进行研究会办。根据会办意见,提出了“市级引导、县区配套,市场运作、有偿服务,集体投入、城乡互联,社会共建、群众参与”的筹集原则,确保整治资金保障到位。一是实行全市财政统筹。“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每年将从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拿出1%(仅2012年就统筹1.2亿元)的资金(各县区均拿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用于对各县区村庄环境整治的引导资金,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各地村庄环境整治实施财政补贴。二是全面纳入财政预算。各县(区)在做好财政统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整治经费测算,全面纳入财政预算。三是整合各项涉农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牵头,对所有涉农项目进行全面整合,把一切“涉农”资金、一切“涉农”资源重点投向村庄环境整治,特别是向三星级“康居乡村”倾斜。四是加大村级集体投入。全面盘活集体闲散资产,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以镇、村为单位,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对一些非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承包、租赁等方式盘活资产,解决筹资难的问题。五是城市反哺农村。县区加大土地整理和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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