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干达劳工政策
以色列国父:本·古里安

本·古里安是世界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重要领导人,以色列国的主要谛造者,第一任总理;他极富传奇色彩的一生,是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和现代以色列创建、发展的缩影,以色列人称他是“历史给以色列民族的一件伟大赠礼”,他在活着的时候,就被尊奉为以色列的“国父”。
本·古里安原名大卫·格鲁恩,1886年出生于波兰一个叫普朗斯克的小镇,父亲阿维多是一名“锡安热爱者”;他在14岁时就投身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与两名伙伴组建了一个“埃兹拉协会”,目的是促进使用希伯来语,半年内,就使150名衣衫不整的儿童在胡同里笨拙地讲起希伯来语。
1903年8月,读到报上犹太复国主义第六次代表大会关于所谓在非洲建立犹太国的“乌干达计划”的报道,他大为愤怒,宣称:“定居以色列才是真正的犹太复国主义,其它的一切想法都是自欺欺人!”波兰出现了“反犹太复国主义的犹太人社会党”,也就是所谓的“崩德”,“崩德”将最优秀的演说家派到普朗斯克,但总是被称为“小家伙”的大卫·格鲁恩击败。
1906年夏,他同一批先驱者乘船离开波兰移居巴勒斯坦,以行动来实现犹太复国主义的理想。
在此他饱受劳累、饥饿和疾病折磨,但当他父亲寄来10个卢布时,他立即将汇票寄回:“钱对我绝对没有用”。
在巴勒斯坦召开的锡安山工人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他入选中央委员会,但当时党内对建立一个犹太国并不热心,将希伯来语引进党内及用于出版的努力也失败,他感到非常孤独,就一心读书;有一次,他跟在牛后面,一边走一边埋头读书,当他读完抬起头时,发现自己在田里,而牛却无踪影了。
1910年,他被调到工人党的出版物《团结》编辑部,结识了本·兹维(以色列第二任总统),他在发表文章时用了一个新起的名字:“本·古里安”。
一带一路背景下海外属地化劳动用工风险与防范

一带一路背景下海外属地化劳动用工风险与防范摘要: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海外进行属地化劳动用工,以支持全球化发展战略。
然而,这种扩张伴随着一系列潜在的劳动用工风险,可能对企业和员工带来严重影响。
本论文旨在深入研究一带一路背景下海外属地化劳动用工风险,并提出有效的防范策略。
关键词:一带一路;海外属地化;劳动用工;风险分析;防范策略一、引言(一)一带一路倡议的范围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政府于2013年提出的全球性发展倡议,该倡议的核心目标是促进亚洲、欧洲、非洲和其他地区的互联互通,旨在推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和基础设施建设。
一带一路倡议分为两大部分: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覆盖了从中国到欧洲、非洲等地的陆地和海洋路线。
该倡议的范围不仅包括经济合作,还包括文化交流、人员互访、教育合作等多个领域。
(二)对一带一路国家劳动市场的影响一带一路倡议对一带一路国家劳动市场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首先,这一倡议加强了区域内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促进了跨境贸易和投资,从而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大规模的基础设施项目,如港口、铁路和能源设施建设,吸引了大量本地和外国劳动力参与,提供了丰富的就业机会。
其次,一带一路倡议鼓励了劳动力流动和技能转移。
工人和专业人士有机会在不同国家之间寻找就业,分享知识和技能,提高了整个地区的劳动力素质,这对于提高国家的生产率和竞争力至关重要。
(三)海外属地化劳动用工的概述海外属地化劳动用工是跨国企业为了扩展业务,将劳动力资源引入国外市场的策略性举措。
这一概念强调企业在国际舞台上的存在,通过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或子公司,雇佣当地员工来执行各种职能和任务,以适应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市场需求和法规。
这种方法的核心目标是实现本地化,通过充分融入当地文化、降低劳动力成本、提高法规合规性等方式,更好地满足当地市场的需求,从而取得竞争优势。
二、海外属地化劳动用工风险的分类(一)法律和合规性风险首先,跨国经营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和法规,企业必须确保其在每个国家的劳动用工政策符合当地法律,包括工资、工时、劳动合同和工会权益等方面的法规。
非洲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成功

1980年4月,邓小平在会见阿尔及利亚民族解放阵线代表团时曾指出:“要研究一下,为什么好多非洲国家搞社会主义越搞越穷。
”(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13页,第312—313页,第313页。
)这既是邓小平对非洲朋友的忠告,也是对我国人民的一个警喻,同时亦给我国学者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20多年来,不少学者对这一问题从不同角度作过程度不同的论述,但仍有进一步全面、深入探讨的必要。
非洲的社会主义,是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随着非洲各国民族解放运动的蓬勃发展而出现的一股“非资本主义道路”的选择。
从1955年至1990年,非洲先后有34个国家宣称要搞社会主义(注:畅征、刘青建《发展中国家政治经济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8页,第81—82页,第228页,第223页。
),约占非洲国家的2/3。
非洲的社会主义可以分为四种类型:(1)自称是“阿拉伯社会主义”,主要是北非的埃及、利比亚、突尼斯、阿尔及利亚、苏丹等国;(2)自称搞“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如埃塞俄比亚、贝宁、刚果、莫桑比克、安哥拉、津巴布韦等国;(3)明确宣布是“非洲社会主义”或曰“村社社会主义”,曾宣布过要搞这一类社会主义的国家有:马里、几内亚、加纳、坦桑尼亚、赞比亚、马达加斯加、索马里、几内亚比绍、肯尼亚、佛得角、塞舌尔、扎伊尔、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等国;(4)宣布搞“民主社会主义”,这类国家较早的有毛里求斯、塞内加尔,突尼斯在1979宣布搞“民主社会主义”,1989年后莫桑比克、刚果、安哥拉等也宣布改行“民主社会主义”。
(注:参见肖枫主编《社会主义向何处去》(下卷)当代世界出版社1999年版第17章和18章的论述。
)非洲国家进行的各种社会主义实验,不失为一次伟大的探索,它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来说,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如实行国有化,打击了垄断资本主义的经济控制,维护了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进行土地改革,削弱了封建势力,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农业的发展;推行国家干预经济,对于稳定经济形势、保证重点建设也有重大作用;采取某些福利措施,也有利于人民生活的改善。
肯尼亚劳动法律与我国劳动法律存在的差异研究

肯尼亚劳动法律与我国劳动法律存在的差异研究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涌入各个国家,使得各国之间的商业合作及贸易往来空前增加。
在这样的背景下,必然激发出对不同国家的劳动法律的研究与比较。
作为一个典型的非洲国家,肯尼亚的劳动法律与我国的劳动法律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本文旨在对这些差异进行深入剖析,以期更全面深入地认识不同国家的劳动法律体系。
一、肯尼亚劳动法律体系的基本特点:在肯尼亚,劳动法律包含了一系列国家法律、政策、规章以及行业协议等等。
总体而言,肯尼亚的劳动法律与我国劳动法律存在着很大的不同。
首先,肯尼亚的劳动法律并不包括像我国那样明确的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取而代之的是对员工和雇主权利关系的规定。
此外,在肯尼亚,劳动法律的同一品牌的不同要素由不同部门掌管,导致了标准化低,难以有效维护员工和雇主的权益。
其次,在肯尼亚,员工的社会保障门槛较低,仅仅涵盖了不到70%的劳动力,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的福利待遇相当有限。
此外,肯尼亚官方休假制度非常简略,每年最多只有21天的带薪年假,这与我国的劳动法规定相差很大。
同时,肯尼亚的劳动法律还规定了取消出勤积分制度,这实际上与我国的每月出勤工资相呼应。
当然,同样是基于对员工权益的维护,肯尼亚维持了数个工会,但工会的权利尺度较小,远不如我国出色。
二、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基本特点: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主要由中央政府法律、行政法规、统一劳动合同以及地方性规章等构成,它与肯尼亚的劳动法律体系有着很大的不同。
相较于肯尼亚,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律非常明确,同时还拥有劳动标准法规,如《工时管理的暂行规定》等等。
在个人劳动关系方面,我国的劳动法律明显要比肯尼亚更加清晰明了,规定了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工作条件以及社会保障等等。
此外,劳动保障制度的门槛也比肯尼亚较高,实现了对员工的更全面保护。
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我国从1990年开展了保险全国统一制度的改革,使得员工都能享受到类似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医疗保险统一规则的好处。
乌干达产业发展趋势

乌干达产业发展趋势乌干达是东非的一个内陆国家,位于东非大裂谷的西侧。
乌干达历史悠久,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国家,以农业为主要产业。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蓬勃发展,乌干达正在逐渐从传统农业向多元化产业发展转型。
本文将对乌干达产业发展的趋势进行分析和探讨。
1.农业产业发展趋势乌干达的农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根据乌干达农林渔牧业部的数据,农业占乌干达GDP的24%,是乌干达最大的就业机会提供者。
然而,乌干达的农业仍然面临许多问题,如土地利用率低、技术落后、农民收入低等。
因此,乌干达政府正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首先,乌干达政府正在努力提高农业的技术水平。
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引进了新的农业机械和设备,提供了现代农业培训和技术支持。
此外,政府还鼓励农民使用现代化农业技术,如新型肥料、有机农业和节水灌溉技术,以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其次,乌干达政府正在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支持力度。
农产品加工是农业产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和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乌干达政府已经将农产品加工列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吸引国内外投资者来乌干达开展农产品加工业。
乌干达的餐饮业、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已经开始逐渐兴起,为农产品提供了更加多样化和附加值高的市场。
最后,乌干达政府正致力于改善农产品的营销渠道和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乌干达作为一个内陆国家,交通状况不好,农产品的销售和运输通常存在困难。
因此,政府正在改善农产品的物流和运输,加强农产品的储存和包装,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此外,政府还加强了农产品市场监管,打击农产品假冒伪劣和农产品质量不合格等问题,促进农产品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规范发展。
2.制造业产业发展趋势乌干达的制造业一直被视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点和潜在的增长点。
然而,乌干达的制造业仍然相对落后,存在着许多问题,如技术水平低、生产规模小、缺乏市场竞争力等。
乌干达就业法

乌干达就业法
乌干达关于劳动就业的法律主要包括《就业法》《职业健康与安全法》《劳动争议法》《工会法》《社会保障基金法》和《工人赔偿法》等。
其中,《就业法》的核心内容如下:- 劳动合同: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合同应包含员工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资待遇、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同时,合同应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 工作时间:乌干达的工作时间为每周48小时,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超时工作应得到员工的书面同意,并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 薪资待遇:乌干达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0万乌干达先令,约合人民币400元。
雇主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薪资,并在员工离职时结清所有薪资。
- 社会保险:乌干达的社会保险制度尚不完善,但雇主仍需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此外,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雇主应向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 劳动保护:乌干达的劳动保护法规比较完善,雇主应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卫生,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装备。
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或患病,雇主应及时提供治疗和赔偿。
- 劳动纠纷处理:在乌干达,劳动纠纷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如果仲裁结果仍无法满足当事人要求,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跨国劳动力福利与福利待遇规定

跨国劳动力福利与福利待遇规定在全球化的今天,跨国劳动力逐渐成为国际经济和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对于这一跨国劳动力来说,福利和福利待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关注点。
本文将探讨跨国劳动力福利与福利待遇的规定,并分析其影响和挑战。
一、跨国劳动力福利规定随着劳动力跨国流动的增加,国际社会逐渐意识到保护跨国劳动力的福利的重要性。
因此,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制定了相关的规定和政策。
这些规定涵盖了各个方面,包括工资待遇、工时安排、社会保险、医疗保健、住房和教育等福利领域。
一种主要的跨国劳动力福利规定是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简称ILO)制定的《公约》和《建议公约》。
这些文件规定了劳工的基本权利,包括福利权益的保护。
各个国家根据自身情况,通过法律和政策转化为国内法,以确保跨国劳动力的福利权益得到保障。
另外,一些国家和地区也通过双边或多边协议来保护跨国劳动力的福利权益。
这些协议涉及到诸多方面,如社会保险、医疗保健、事故伤害保险等。
通过这些协议,跨国劳动力得以享受与本地劳动力相当的福利待遇。
二、福利待遇规定的影响跨国劳动力福利待遇规定的落实对于劳动力市场和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首先,福利待遇规定可以促进跨国劳动力的就业稳定。
如果给予合理的福利待遇,跨国劳动力就能够获得更好的工作满意度,更愿意长期留在目的地国家工作,从而减少员工换岗率,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其次,福利待遇规定可以促进劳动力的技能提升。
通过提供培训机会、教育资源和职业发展机会,跨国劳动力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和专业素养,为本国和目的地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此外,福利待遇规定也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人权保护。
无论国籍和身份,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福利待遇。
通过制定福利规定,可以消除跨国劳动力与本地劳动力之间的福利差距,减少社会不平等现象,保护每个人的基本权益。
三、福利待遇规定的挑战然而,福利待遇规定的贯彻和执行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中国公民赴乌干达须知

中国公民赴乌干达须知2006/09/28一、双边政治关系回顾中国与乌干达于1962年10月18日建交。
自1962年至1985年,两国关系发展平稳,受乌政权更迭的影响不大,但高层交往较少。
1971年,在第二十六届联大会议上,乌投票支持恢复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提案。
1986年乌全国抵抗运动执政后,中乌双边合作扩大,高层互访增多,两国关系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乌于1996年和1997年两次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议上支持我立场。
2000年,乌支持我维护和遵守《反导条约》提案。
2005年,乌支持我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
建交后,中方访乌的主要领导人有:谷牧国务委员(1987年4月);钱其琛外长(1991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李瑞环(1991年7月);中国政府特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慕华(1992年4月);姜春云副总理(1997年4月);唐家璇外长(1999年1月)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1999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贾庆林(2000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胡锦涛(2001年1月)、李肇星外长(2004年1月)等。
乌方访华的主要领导人有:奥博特总理(1965年7月);穆万加副总统(1984年8月);穆基比外长(1987年1月);穆塞韦尼总统(1989年3月、1996年1月和2004年5月);第二副总理兼外长塞莫格雷雷(1989年3月);鲁贡达外长(1996年1月);第一副总理兼外长卡泰加亚(1992年以第一副总理兼抵运全国政委身份,1998年4月,2000年10月出席中非合作论坛-北京2000年部长级会议)和第二副总理兼旅游和贸工部长阿里(1999年7月);第三副总理兼外长瓦帕卡布洛(2002年4月);国民议会议长塞坎迪(2002年10月)、总理恩西班比(2003年9月)等。
二、双边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自1962年至今,中国援助乌干达建设的成套项目主要有:奇奔巴农场、多禾农场、坎帕拉制冰厂、沼气池、食品陶瓷研究中心、国家体育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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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籍人员居留和工作的有关规定
2005-04-14 14:52
乌干达法律规定,所有在乌的外国人都需到移民局办理居住和工作许可。
初次抵达后,机场移民局发放特殊通行证,凭此证可在乌停留一个月,此后可申请延长2个月(20美元)或3个月(50美元)。
持证人如要在乌工作,须在3个月内办好工作许可。
在乌投资的外国人从乌投资局得到投资许可后,便可申请工作许可,并可直接从投资局申领。
投资局将拟雇外籍员工数量、已到位的投资额、业务计划书及申请人护照复印件、投资证、照片等提供给移民局,协助申请。
办理拟雇外籍职员的工作许可时,还需附上学历证明的复印件、个人履历和聘用书等。
在乌投资的外国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比较简单,一般能够获得批准。
工作许可费用情况
工作证等级持证人类别费用(美元/年)
A2级执行政府合同项目人员50
B 级从事农业活动的外国人175
C 级从事矿产开发的外国人250
D 级商贸业主250
E 级外国制造业主250
F 级外国专家175
G 级外国雇员75
没有国家公民、移民委员会颁发的有效入境证、特殊通行证或长期工作证(居住证)而在乌从事任何职业的外国人均被视为违法,雇用无上述证件的非乌干达居民也属违法行为,将被处以最高300万先令(约1500美元)的罚金或长达2年的监禁,或两样并罚。
乌干达工作许可制度
2009-02-09 15:12 文章来源:驻乌干达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原创内容分类:其它
在乌工作或做生意需办理工作许可,其主管部门为乌内政部下属移民局。
个人来乌工作或做生意需向乌移民局申请工作许可。
乌工作许可一般为1-5年期不等。
根据从事职业不同,工作许可分为八类:CLASS A:外交机构人员;CLASS A2:受雇于乌政府机构人员;CLASS B:农业领域投资者;CLASS C:采矿业投资者;CLASS D:商业和贸易;CLASS E:制造商;CLASS F:专业人员;CLASS G:一般受雇人员。
申请程序
在乌申请工作许可由雇主统一办理,也可由本人自行办理。
提供资料
在乌办理工作许可依申请类别不同,所需提供资料也不相同,主要包括:
-所在单位函
-推荐信(适用于受雇于政府部门职员)
-两张护照照片
-申请人护照复印件
-投资许可复印件(适用于投资者)
-公司注册证明
-公司银行帐户情况
-无犯罪纪录证明
-土地使用权证明(适用于农业领域投资者)
-采矿许可(适用于采矿业投资者)
具体规定可登陆乌干达移民局网站:www.immigration.go.ug
乌干达新移民法规指导意见
2010-10-22 03:36 文章来源:经商处
文章类型:编译内容分类:政策
自10月1日起乌施行新的移民法规,现将指导意见摘要如下:
一、Special Pass
(一)Special Pass 只颁发给有短期合同和确定日期返程机票的申请者;
(二)短期合同是指时间不超过5个月的合同;
(三)5个月后不能延期;
(四)Special Pass 不颁发给来乌找工作的人;
(五)任何欲在乌就业、属Entry Permit G类人员(外国来乌工作人员、传教士、志愿者、非政府组织工作人员)需获得Entry/Work Permit 后方可入境。
二、Entry Permits
(一)G2(外国来乌工作人员)
1、在雇员入境前,雇主必须为雇员申请Entry Permit ;
2、只有当移民局批准Entry Permits G 的申请且费用已付,雇主方可邀请其新雇员来乌;
3、申请者仍需付入境签证费;
4、持A(外交人员)、A1(与政府签订合同的外国来乌工作人员)、G1(传教士、志愿者、非政府组织工作人员)类Entry Permits者也需遵守上述指导意见。
(二)D类(商业和贸易)
1、所有申请D 类Entry Permit者必须向乌干达央行汇款最少100,000美元,乌央行会出具汇款凭证;
2、汇款凭证原件或已公证复印件是D类Entry Permit 申请的附件,为投资证据;
3、B类(农业)、C类(矿业)、D类(商业和贸易)、E类(制造业)F类(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入境后申请Work Permit;
4、Special Pass 可颁发给C类以上的Work Permit申请者。
(三)行为良好证书
任何一种Entry Permit的申请者都需从其祖国或最后居住地获取行为良好证书。
三、Renewals (续签)
(一)当提交续签申请时,所有雇主都需将公司外国雇员的数量、姓名和资格证书连同为本
地就业者提供的培训及就业机会的证据一并提交;
(二)禁止在乌干达境内变动工作;
(三)在申请签证前,专业技术人员需在相关的专业机构登记。
四、关于外国人的规定
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雇佣外国人都应尽快且每隔六个月向移民局提交以下信息:1)被雇佣的外国人的名字;
2)外国雇员的身份情况;
3)外国雇员工作的行业;
4)其他移民局认为必须提交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