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五个转变”创新城管执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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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城管执法工作

用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城管执法工作

用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城管执法工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应该如何看待并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飞跃,助力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我认为,只有将五大发展理念贯穿城管执法工作中,努力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着力塑造“城市环境卫生洁净、设施维护及时有效、市容面貌整洁优美、市容秩序规范有序”的城市品质,从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赢得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全面胜利。

坚持创新发展,提升管理水平。

没有创新, 就不会有发展,坚持创新发展,既是城市管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使命,也是城市管理自身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

创新管理与服务工作模式,倡导“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

坚持协调发展,统筹工作大局。

把发现问题、找准问题、解决突出问题作为城市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在执法工作中就需要我们能统筹兼顾,辩证地处理各种矛盾和关系。

我们要充分联合各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定期的联合专项执法制度,各职能部门要统一协调,分工明确,明确职责,统一行动,优势互补,提高执法的效果。

坚持绿色发展,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造就一支依法行政、和谐高效、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高素质队伍是推进城市管理绿色发展必由之路,我们用抓思想、抓教育、抓作风的方式,夯实思想政治基础,增强执法人员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做好城管执法工作的自信心,增强自身拒腐防变能力,以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执法队员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将“政治理论、作风建设、法律法规、执法技巧、文明礼仪”等应知应会的知识与实际联系,运用各种案例详细讲解,通过各种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转变执法理念 切实做到执法为民

转变执法理念  切实做到执法为民

转变执法理念切实做到执法为民作为一名行政执法工作者,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高效的原则,通过理论指导与重点实践相结合工作方式,集中力量、多措并举,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切实做到转变执法理念从而做到为人民服务的要求,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依法行政。

我作为一名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断行驶权力,规范自身执法行为,从而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我要求自己做到以下六个原则: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要做到依照法律法规严格执法流程,规范法律文书。

在执法中队工作中,我要求执法队员加强学习行政强制法,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学习,提倡执法队员利用业余时间自由学习,使队员能够熟练运用理论并应用到实际中去。

我组织文书员定期编写案例组织模拟执法,队员实地演习,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规范书写法律文书,从而大力促进依法行政。

二、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要求“公平、公正、公开”。

我们城管执法是“玻璃瓶”式的执法,一切动作都暴露于市民的视线之内,执法是否文明让人一看便知。

因此,我严格要求自己在执法过程就是要秉公执法,清廉执法,做到关系好坏一个样,生人熟人一个样,贫穷富有一个样,软弱强壮一个样。

我注重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形象是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在加大业务学习的同时着重提升执法队员思想作风建设,正确引导,努力提升执法队伍的思想素质。

每月召开讨论会,队员相互讨论如何文明执法、和谐管理。

提倡换位思考,为群众着想,切实改变以往以管理者自居的状况,严防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

三、坚持转变执法理念,执法为民。

我深刻的认识到要端正思想,主动调整执法理念和方式方法,狠抓民心工程,坚持执法为民,从思想、措施、行动上拉近了与市民的距离,以良好的形象感化人,以正确的思想引导人,注重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寻求严格执法与为民服务的最佳契合点。

实现“五个转变”创新城管执法理念

实现“五个转变”创新城管执法理念

实现“五个转变”创新城管执法理念城镇化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加强城市管理显得十分重要而紧迫。

城市行政执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体现了这座城市的文明程度。

在我国,城市行政执法还比较年轻,执法理念比较落后,执法体系不够完善,执法人员素质亟待提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这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城管执法工作作出的最新部署和提出的最为清晰明确的要求。

我们必须从转变城管执法思想观念入手,加强创新城市管理模式的研究,不断为提高城市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提供思想和理论保证。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向严格执法转变,坚持法律面前没有变通城管作为城市管理执法主体,承担着法律赋予的使命与责任,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代表着法律的尊严,任何人都不能违背。

但是,在城管执法实践中,由于缺乏城管专门法律法规保障,城管执法的法律权威受限,监督不力,遇到执法纠纷时,保障执法的法律依据不足,执法者常常成为受害人。

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以下情况:一是选择性执法。

即在执法过程中偏爱对中小型企业执法,而不愿意直接面对社会底层的一些无业人员。

二是低标准执法。

有的为了完成每月案卷量及处罚额,对待听话的、经常定点出摊的摊贩,按月处罚,形成“养摊”;对待流动的、临时的摊贩处罚额高。

三是应付性执法。

每逢节假日、上级领导检查日,城管部门就全力准备,突击执法,而一旦检查结束、进入常态化执法后,城管执法力度便大幅“跳水”,市容环境又变回到原来的样子。

出现这种情况,是城管人员执法意识不强、使命意识淡化的反映,混淆了执法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关系,也是思想作风不实的表现。

我们必须从法律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城市正常秩序的重要性,明确城管人员肩负的神圣使命,尽快实现从选择性、低标准、应付性执法向严格执法转变。

城管局城市管理工作创新实践

城管局城市管理工作创新实践

城管局城市管理工作创新实践城市管理工作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城市的形象、秩序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近年来,城管局在城市管理方面不断探索创新,以适应城市发展的新需求和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创新管理理念,以人为本过去,城市管理往往侧重于执法和规范,而忽视了居民的需求和感受。

如今,城管局转变管理理念,将以人为本的思想贯穿于工作始终。

在制定政策和措施时,充分考虑居民的利益和诉求,通过广泛的民意调查和征求意见,使管理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合理性。

例如,在整治街边摊贩问题上,不再是简单的驱赶和取缔,而是在合适的区域规划出专门的摊位,既满足了摊贩的生计需求,又保障了城市的秩序和卫生。

这种人性化的管理方式,不仅减少了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还赢得了居民和摊贩的理解与支持。

二、引入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效率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城管局积极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为城市管理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了城市管理信息平台。

通过这个平台,可以实时收集和分析城市管理中的各类数据,如交通流量、环境卫生状况、违法建设情况等。

一旦发现问题,能够迅速定位并派遣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响应速度。

同时,借助智能监控系统,实现了对城市重点区域的 24 小时不间断监控。

不仅能够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如乱倒垃圾、违规停车等,还为执法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三、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管理合力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过去由于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协作不够,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城管局积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

与交通部门联合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共同解决道路拥堵、停车难等问题;与环保部门合作,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与工商部门携手,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打击无证经营和假冒伪劣商品。

通过跨部门的协作,整合了资源,形成了管理合力,有效地解决了一些长期存在的城市管理难题。

四、推动公众参与,共建美好城市城市是大家的城市,城市管理离不开公众的参与。

“五个转变”提高土地执法效率

“五个转变”提高土地执法效率

“五个转变”提高土地执法效率
XX市国土局转换执法监察思路,创新执法监察手段,依托“五个转变”,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

近两年来,全市没有发生一起违法占用耕地的案件,土地违法行为发现率、制止率、查处率均达100%。

XX市国土局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实现了“五个转变”:
一是从单纯查处向防查并重转变。

强化动态执法巡查,加强巡查的密度和力度,增强巡查的预防和震慑作用。

二是从对外执法监察向对外和对内执法监察并重转变。

监察的重点不仅放在土地执法巡查上,同时转向审查局机关内部的发文发证是否规范、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等方面。

三是从单个部门执法向多部门联合协同执法转变。

改变国土部门单兵作战的执法模式,建立了规划、公安、城管、纪检等多部门参与的“110”联合执法队伍。

四是从事后查处向批前、批中、批后全过程监管转变。

在严肃查处违法用地的同时,建立健全了执法监察部门参与用地预审、地价会审、交地放线和竣工验收等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施工现场建设用地批准书悬挂制度,抓好项目用地的批前、批中、批后监督管理。

五是从平面执法监察向平面与立体执法监察并重转变。

查处的重点不仅放在土地用途是否改变、占地面积是否超规上,同时转向了建筑系数、容积率、绿化率是否超标等方面。

实现“五个转变”争当服务先锋

实现“五个转变”争当服务先锋

实现“五个转变”争当服务先锋作者:刘磊来源:《实践·思想理论版》2011年第08期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总支围绕“忠实履行保姆职责,争当科学发展先锋”的活动主题,通过开展比业绩、讲奉献和党员志愿者活动,充分发挥单位每3个干部职工就有1个党员的优势,全面实施只要群众反映有违反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都要将办理结果向群众答复的“兜底工程”,不断提升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新形象,以“五个转变”促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一、以实施“数字城管”工程为契机。

实现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东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实现与“数字城管”的有效对接,发挥好“数字城管”的优势,整合管理资源,推行“中队管网格”模式,实现了无缝隙、全方位的管理。

一是在“责任网格”内设置了公示牌,公示领导及执法队员职务、姓名、电话号码等。

市民需要帮助时,通过公示牌可以直接联系到执法队员,得到有效的帮助。

同时,通过公示牌接受社会各界对执法队员的全面监督,实施“科学管理”、“阳光执法”。

二是各大队根据城市管理和执法过程中经常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梳理出复杂区域和重点地段,在兼顾全面的同时加大管理力度,实现城市管理工作整体上台阶。

三是针对“六乱”f乱搭建、乱贴挂、乱摆卖、乱停放、乱倾倒、乱堆放1分子经常钻空子、与执法人员捉迷藏的特性,实行“班次错时工作制”。

各大队在正常上下班的基础上,每日抽调一个中队早上1小时,晚下1小时,由“八小时”以内向“八小时”以外延伸,由白天向晚上延伸,由正常工作日向节假日、双休日延伸,实施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管理,切实解决了学校、公园、商场等重点区域管理难的问题。

四是进一步完善督察、考核机制,解决干部好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

采取领导带队督察和两级督察室督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每日由一名局领导带队,对各大队的复杂区域和重点地段重点督察:各大队由大队领导带队,对各中队的复杂区域和重点地段进行全面督察,将两级督察的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兑现奖励。

执法理念大转变案例

执法理念大转变案例

执法理念大转变案例执法理念大转变案例:丹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丹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09年11月18日,其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改变传统的执法思路,创新执法方式,更好地服务于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

在过去的执法工作中,一些传统的执法方式往往会导致一些问题,例如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效率低下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丹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始转变执法理念,采取积极主动的执法方式,加强对在建项目的跟踪管理。

转变执法理念后,丹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措施。

首先,他们加强了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日常巡查,以便尽早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这样做可以有效地减少建设单位的损失,并避免因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进一步扩大。

其次,丹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不断完善处理程序,坚持执法为民。

当发现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施工时,他们会立即采取行动。

具体来说,他们会当场下发《停工(核查)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停工,并拍摄相关照片进行取证。

同时,他们还会制作《案件受理登记表》和《案件立案审批表》,确保案件处理程序规范、公正。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丹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他们不仅提高了执法的公正性和效率,还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和支持。

这种积极主动的执法方式不仅有助于维护城市的秩序和形象,也为市民创造了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总之,丹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法理念大转变案例表明,只有不断更新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才能更好地履行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职责。

通过采取积极主动的执法方式和对在建项目的跟踪管理,丹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功地提高了执法的公正性、效率和社会认可度。

这种转变不仅有助于维护城市的秩序和形象,也为市民创造了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因此,其他城市和地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借鉴丹阳市的成功经验,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以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之处

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之处

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之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变得愈加复杂。

传统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往往以行政管理为主,注重条例和规定的执行,而较少考虑到居民的需求和感受。

随着人们对城市生活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成为了当今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这一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探索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之处,力求为居民创造更好的城市生活环境。

一、关注居民需求,制定人性化的城市管理执法政策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必须从居民的需求出发,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政策。

在城市规划与管理上,可以通过公众参与,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将其纳入城市规划的考虑范围内,使城市规划更加合理和人性化;在执法工作中,也可以根据居民的反馈和建议,不断完善执法政策,确保执法过程更加公正和合理。

这样一来,政策制定和执法工作就会更贴近居民的实际需求,更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二、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效率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也可以借助科技手段,提升工作效率,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在城市管理方面,可以利用智能化的城市管理系统,实现对城市各项基础设施的实时监控,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及时解决问题;在执法工作中,可以借助监控摄像头等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同时也能够减轻执法人员的工作负担,更好地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还可以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建立便民服务平台,方便居民的投诉和建议,提高居民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居民意识在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宣传教育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可以提升居民对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认知程度,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保障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可以通过举办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让居民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晓城市管理执法的内容和程序,从而更积极地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共同维护城市的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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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五个转变”创新城管执法理念城镇化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加强城市管理显得十分重要而紧迫。

城市行政执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体现了这座城市的文明程度。

在我国,城市行政执法还比较年轻,执法理念比较落后,执法体系不够完善,执法人员素质亟待提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这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城管执法工作作出的最新部署和提出的最为清晰明确的要求。

我们必须从转变城管执法思想观念入手,加强创新城市管理模式的研究,不断为提高城市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提供思想和理论保证。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向严格执法转变,坚持法律面前没有变通城管作为城市管理执法主体,承担着法律赋予的使命与责任,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代表着法律的尊严,任何人都不能违背。

但是,在城管执法实践中,由于缺乏城管专门法律法规保障,城管执法的法律权威受限,监督不力,遇到执法纠纷时,保障执法的法律依据不足,执法者常常成为受害人。

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以下情况:一是选择性执法。

即在执法过程中偏爱对中小型企业执法,而不愿意直接面对社会底层的一些无业人员。

二是低标准执法。

有的为了完成每月案卷量及处罚额,对待听话的、经常定点出摊的摊贩,按月处罚,形成“养摊”;对待流动的、临时的摊贩处罚额高。

三是应付性执法。

每逢节假日、上级领导检查日,城管部门就全力准备,突击执法,而一旦检查结束、进入常态化执法后,城管执法力度便大幅“跳水”,市容环境又变回到原来的样子。

出现这种情况,是城管人员执法意识不强、使命意识淡化的反映,混淆了执法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关系,也是思想作风不实的表现。

我们必须从法律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城市正常秩序的重要性,明确城管人员肩负的神圣使命,尽快实现从选择性、低标准、应付性执法向严格执法转变。

一是树立法规意识和责任意识,牢记依法履行城市管理的职能是城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行政违法现象视而不见或不按行政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标准办事,都是对法律尊严的亵渎。

二是更新观念,转变“法不责众”、“违法摊点是困难群众的谋生手段,手下留情”等错误认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例外,执法过程中没有弱势群体,没有特殊保护对象,任何人只有在遵守国家法纪的前提下,才能使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依法保护。

三是树立“大爱民观”,牢记执法为民不是为城市添乱、添堵、添霾的少数“民”,而是为最广大的人民。

只有严格执法,维护城市良好的秩序、优美的环境,让城市更加天蓝、树绿、水清、路洁、有序,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才是真正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

二、向宣传执法、减少违法转变,不以执法量、罚款额论英雄行政处罚是城管执法的重要手段,据统计,有高达300多项行政处罚案由适用于城管执法。

由于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任务繁杂,特别是在城市繁华地段,边处罚、边违法摆设摊点的现象突出;在执法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抄摊、罚款成为主要的处罚形式。

一些执法部门也把完成执法量、罚款额作为检验履职尽责的主要标准而作出硬性规定。

从执法实践看,重罚之下不仅没有达到预想效果,而且往往成为激化矛盾的诱因。

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行政处罚是事后处罚,属于补救措施,不能起到根本上的防犯作用。

二是行政处罚是短期行为,容易引起相对人的抵触情绪,造成相对人认罚不认错的情形。

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执法目的出发,调整工作思路。

城管行政执法的目的,是为了优化城市环境,维护城市秩序,规范城市居民行为,提升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

达到这一目的,行政处罚只是手段之一,行政处罚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可见,罚款不是唯一选择,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

罚款对于没有钱的人会加剧对立情绪,对于有钱的人而言起不到任何作用。

用处罚得到的效益“执法量和罚款额”,就像“以GDP论英雄”一样,是掺了水分的效益。

必须告别以“执法量和罚款额”论英雄的“政绩观”,树立以逐步减少违法现象为评价标准的新“政绩观”。

从这一执法目的出发,必须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据实量罚,综合使用行政处罚的各项条款;必须在行政处罚的同时,做好执法宣传疏导工作,引导群众增强法纪观念,配合执法,自觉守法。

一是加强舆论引导。

积极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以及网络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城管执法宣传,营造气氛,解疑释惑,增进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

深入社区走访,大力宣传《行政处罚法》,结合剖析典型案件,让每个市民明白维护城市的秩序人人有责,行政处罚不是目的,自觉守法、减少违法、保证首都良好秩序才是共同的目标,在这个过程中,城管执法者与每个市民负有同样的责任。

三是把宣传教育贯穿城管执法全过程。

坚持以理服人,让学法成为城管执法的必经程序。

处罚前,先进行法制教育,使相对人明白违反了哪条法规、适用于怎样的处罚,自觉接受处罚;处罚时,登记建档,签订保证书;处罚后,定期分析,把多次受到处罚者作为执法的重点对象,研究办法,综合运用各种力量,给以解决。

三、向文明执法转变,树立城管良好形象城管执法中,由于引发社会矛盾冲突的个别案例,而把城管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

分析一些省区市发生的影响城管形象的现象,多有执法者的个人素质所引起。

主要表现为:作风、举止简单粗暴,执法态度生硬,居高临下、盛气凌人。

服务不到位,重处罚轻管理、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执法程序不规范、不严密、不完整等。

这就向我们提出了坚持文明执法的要求。

文明执法,就是要在执法过程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法的精神同人文关怀结合起来,严格不失灵活,公正不乏热情,有理有节,保证执法行为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

文明执法不是不敢执法,而是严格、公开、公正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

向文明执法转变,必须注重培育执法者的优良素质。

坚持使用文明得体的语言。

语言表达的方式,反映了执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知识水平,一句话可以惹人笑也可以惹人跳,就看你的语言表达方式得不得当。

在执法过程中要注意讲文明话,对当事人要用尊称,了解询问案情要“请”字在先,获得配合要表示谢意。

声音要宏亮而不凶狠,态度要诚恳而不蛮横,语言要严肃而不粗暴。

要讲专业话,尽量使用规范的法律术语表达问题,不讲多余的话,不讲与纠正违规工作无关的话。

要有的放矢讲话,对于文化素质较低的当事人,说话要简单、明了、浅显易懂。

对于初次违规而诚恳表示悔改的当事人,应把批评教育寓于期盼的语言中,鼓励他们有错必改。

对于粗野蛮横型的当事人,既要态度严肃地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和拒不纠正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又要刚正不阿地讲清法规条款,以自身正气压倒对方蛮气。

向文明执法转变,必须严格遵守执法纪律。

执法者,是受过教育、具有一定素质的人,要处处体现执法人员高姿态、高素质、守纪律、讲文明和作风,坚持“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对队员管理要从严,对市民的过激言行要高姿态包容,任何时候都要严禁与管理相对人发生打斗现象。

向文明执法转变,必须严格执法程序。

制度是带根本性的,执法程序是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坚持程序就是遵循规律、尊重科学,就能够避免失误。

为此,必须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严格按照“一说服、二教育、三引导、四警告、五处罚”的程序办事。

强调文明执法不等于放弃行政强制手段,如果对违法行为听之任之,最终损害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因此,正确使用好行政强制手段,保证执法活动能够顺利进行,恰恰是文明执法所追求的目标。

四、向规范执法转变,推进城管执法的科学化长久以来,城管执法被社会媒体褒贬不一的问题之一,就是执法者的自由裁量问题。

自由裁量是否准确关系到处罚标准的使用,这往往成为对城管处罚不满的理由之一。

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规范执法,减少自由裁量事项。

第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内容、标准,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城管行政执法体系,使城管执法项项有标准,事事有依据,杜绝随意性。

第二,坚持实体、程序并重,严把案卷质量关。

程序是实体公正的保障,在办结案件中,我们既要重视对案件处理程序的把握,也要重视案件处理的公正性、适当性。

第三,完善执法监督。

健全并落实网格责任制,强化责任制考核。

加强对执法过程的严格监督,对存在问题及时查处。

同时,把执法人员工作好坏与个人的奖惩挂钩,增强执法人员责任心。

五、向联合执法转变,增强执法效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

这是完全正确的。

因为,城管执法肩负着对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道路交通秩序、工商行政、市政、公用事业、城市节水、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城市河湖等城市管理进行执法。

涉及面广,仅依靠城管部门“单打独斗”的管理,势单力薄,很难满足在城市化背景下的公共服务需要。

原因是:执法领域的繁杂——相对集中处罚权集合了过去诸多部门的执法案由,一些案由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城管队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力量有限——城管属于执法部门,而非审批部门,在处理一些案件时,城管的执法力度不够,起不到威慑作用。

我们必须充分联合各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切实保障执法效果,提高执法的公信力。

一是加强信息共享。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城管、工商、市政管委、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均可通过共享许可从平台获取共享信息。

同时,建立信息共享的协商机制,开展定期的信息共享讨论、协商,扩大信息共享面,加快信息共享速度,达到提高信息利用价值的目的。

二是加强联合执法专项整治。

建立定期的联合专项执法制度,成立联合执法指挥小组,各职能部门要统一协调,分工明确,明确职责,统一行动,优势互补,提高执法的效果。

三是加强事后沟通。

建立联合执法例会制度,各部门要对联合执法后的辖区违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具体意见。

并在联合执法例会上进行讨论、研究。

提高执法长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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