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公司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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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航光电:公司章程(2019年8月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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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 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 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 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 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 议做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光电元器件及电子信息产品的 生产、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 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本企业相 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三来一补”(以上范围凡需前臵审批或国家 有相关规定的,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经营)。

顺鑫农业:公司章程(2019年11月)

顺鑫农业:公司章程(2019年11月)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章程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一九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股份转让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第六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二节董事会第七章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八章监事会第一节监事第二节监事会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内部审计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十章通知与公告第一节通知第二节公告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二章修改章程第十三章附则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章程系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的法律文件,对于出资人、公司、党组织成员、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第三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民主管理。

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四条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公司章程范本范文

2019年公司章程范本范文

2019年公司章程范本范文.doc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章程由各方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如果本章程中的任何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公司名称为待填写,住所为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包括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如果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属于需经行政许可的项目,应依法向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应在章程中明确规定。

公司股东应按照章程规定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公司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等职权。

4.分享公司利润;5.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股份;6.在公司解散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八条股东应当履行如下义务:1.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出资;2.保守公司商业秘密;3.不得擅自转让其股份;4.不得干涉公司经营管理。

第六章公司治理结构第九条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第十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董事长。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第七章公司决策机构第十三条公司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

经典公司章程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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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公司章程模板8篇第1篇示例:公司章程是公司治理的基石,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规范,对于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一份关于经典公司章程模板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章程制定依据本公司的章程制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规定。

第二章公司组织机构第七条公司股东会本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最高权力。

第八条董事会本公司设有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会决策执行公司的各项事务。

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经营情况。

第十条公司管理层公司管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后需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司制度本公司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督和管理。

本公司建立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十四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内部管理,防范各类风险。

本公司设立分红制度,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合理分配利润。

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监督公司经营。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权利董事有权参与董事会决策,执行公司决议,管理公司日常事务。

监事有权监督公司经营,提出监督意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有权决策公司经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公司发展。

公司员工有权享受劳动保护,获得合理报酬,提升个人职业能力。

第二十一条公司法律责任本公司要确保盈利,为公司股东创造经济效益。

本公司要履行社会责任,关爱员工,服务社会,推动可持续发展。

本公司解散需通过股东大会决议,进行清算,合理分配公司财产。

公司章程经典模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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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经典模板7篇第1篇示例: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规范,是一份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它对公司的内部组织、运作方式、权责关系、决策程序等进行了系统的规定。

一份完善的公司章程能够确保公司内部的稳定运作,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

下面是一份公司章程的经典模板供大家参考。

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保护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注册地】。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宗旨:本公司以开展【公司业务】为宗旨,遵守市场规则,诚信经营、规范经营。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六条公司股东大会: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董事会由董事长和若干董事组成,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

第九条公司总经理: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章公司运作机制第十条公司财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政策,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及时、准确地编制财务报表。

第十一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劳动纪律管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业务管理:公司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公司严格执行市场准入、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规定,确保业务活动合法、公平、诚信。

第四章公司决策程序第十三条公司决策程序:公司重要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讨论、决策,如涉及重大事项需经股东大会讨论、审议、决策。

第十四条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需要经股东大会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五条公司制度文件:公司设立制度文件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保密、归档、查阅等工作。

第五章公司权责关系第十六条公司内部权责关系:公司内部各级领导、员工之间的权责关系清晰明确,各项职责划分明确、工作责任明确。

公司章程模板(完整版)

公司章程模板(完整版)

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股东姓名或名称)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如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商标、标识、包装;影视制作;中介服务等市场调查及信息咨询等)。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元)出资时间出资比例股东A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XXXXX XXXX年XX月XX日XX%股东B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XXXXX XXXX年XX月XX日XX%... ... ... ... ...第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的权利;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5.依法转让其出资;6.对公司其他股东转让出资享有优先购买权;7.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

第十条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遵守公司章程;1.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自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其他职权。

2019公司章程(市监局范本)【范本模板】

2019公司章程(市监局范本)【范本模板】

XXXXXXXXXXX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XXXXXXX、XXXXXXX 等XXX方共同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四条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事项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XXXXX万人民币。

股东以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住所、证件号码、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参股比例如下:第五章公司注册资本约定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约定如下:(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⑴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⑵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⑶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和监事;⑷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⑸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⑹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⑺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⑻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十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⑴遵守公司章程;⑵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⑶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⑷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600406: 国电南瑞公司章程(2019年第二次修订)

600406: 国电南瑞公司章程(2019年第二次修订)

章程二O一九年第二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3)第三章股份 (4)第一节股份发行 (4)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5)第三节股份转让 (6)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6)第一节股东 (6)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0)第四节股东大会提案和通知 (11)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2)第六节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 (14)第五章董事会 (16)第一节董事 (16)第二节董事会 (19)第三节董事会秘书 (23)第六章党委 (24)第七章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4)第八章监事会 (25)第一节监事 (25)第二节监事会 (26)第三节监事会决议 (27)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7)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27)第二节利润分配 (28)第三节内部审计 (30)第四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0)第十章通知和公告 (31)第一节通知 (31)第二节公告 (32)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2)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2)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33)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34)第十三章附则 (35)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国经贸企改[2001]158号文批准,由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京瑞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广东华电实业有限公司、英大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726079387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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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的内容为准):
|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五条公司股东的姓名和名称为:1、、2、。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七条股东缴足注册资金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九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
(十)审议批准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每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四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并应有半数以上股东出席方可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一般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
股东会会议作出的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表决,必须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会会议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股东会决议由担任。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在改选出的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
第十八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聘任
担任。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十九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罢免,现任执行董事兼经理为,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第八章公司的营业期限和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公司因下列情形之一解散的,应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二十四条公司解散时,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二十五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九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以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修改公司章程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第二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全体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全体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八条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第二十九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全体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一式份,股东单位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
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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