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守则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食品召回,是指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依法采取措施,从市场上撤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
第三条食品召回应当遵循及时、有效、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召回的分类和标准第五条食品召回分为三级:(一)一级召回:食品存在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安全隐患,食用后可能发生食物中毒等严重后果的。
(二)二级召回:食品存在一般危害人体健康的安全隐患,食用后可能发生疾病等不良后果的。
(三)三级召回:食品存在轻微危害人体健康的安全隐患,食用后可能引起不适等轻微后果的。
第六条食品召回的标准:(一)食品中含有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原料、添加剂或者污染物质。
(二)食品中含有的原料、添加剂或者污染物质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
(三)食品的感官性状发生严重改变,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四)食品的保质期已经过期或者不符合保质期要求。
(五)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
第三章食品召回的程序第七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取召回措施。
第八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并提交以下材料:(一)食品召回报告;(二)食品生产记录、销售记录;(三)食品检测报告;(四)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食品召回报告后,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核实,并决定是否实施召回。
第十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决定,制定食品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通过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消费者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告知消费者召回的原因、期限、方式和补偿措施。
食品召回管理管理制度(精选5篇)

食品召回管理管理制度(精选5篇)食品召回管理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为防止本公司发生的万一存在因微生物、异物等异常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食品的扩散,尽早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公众的威胁,维护企业的形象,减少公司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成品的回收控制。
三、职责1、公司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负责提供资源支持(包括人员、资金、器材等),负责配合执法部门一起进行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工作;2、销售部负责提供销售信息,确定问题产品的回收方案处于公司的控制之下。
3、质检部负责发现问题,分析该问题的影响力,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
4、生产车间负责在最短时间内,对问题产品进行逆向追溯。
四、产品召回步骤1、厂区内部发现的问题,处理步骤按照不合格品处理程序时行再加工或销毁等处理。
2、销售商或用户发现的问题,由营销业务部负责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及时向公司汇报,并保持与销售商或用户的持续联系。
五、投诉评估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的归口部门如实整理成书面材料并交质检部会签,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技术人员调查研究以确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时请外界的研究机构来协助;2、立即通报公司;3、营销业务部部负责追溯及产品的所有标签。
必须在24小时内查到问题产品的销售点;4、质检部、生产车间联合收集并反复阅读研究有关质疑产品,生产前后所生产的产品与质量记录。
六、回收程序1、问题发现→报告召回工作组→集体调研→决定回收→产品标识→生产记录→顾客→回收→评估→处理。
2、追回产品,直接废弃。
3、回收结束后,填写《产品回收报告)),三日内归档。
食品召回管理管理制度篇2一、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二、定期对在售食品进行检查,对过期、变质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五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不安全食品召回规范,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以及消费者食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流出的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工作。
3.定义和简称3.1召回。
指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4.职责4.1销售部:负责召回不安全食品;4.2品管部:负责不安全食品的调查处理;4.3其他相关部门。
配合执行。
5.工作程序5.1需要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包括:5.2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5.3当获知公司产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____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时,公司品管部应立即____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如有必要可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机构,实施相关的技术检测。
⑴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⑵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⑶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⑷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二)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建立的管理食品召回的制度和政策,以确保公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
以下是可能包括在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中的一些重要方面:1. 食品安全法规:制定和实施严格的食品安全法规,明确禁止生产、销售和分发不安全食品,以及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制裁。
2. 监控和检查:建立监控和检查机制,确保食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遵守食品安全要求。
这可能涉及对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取样和分析,以识别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3. 报告和通知: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及时报告不安全食品的情况,并向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信息。
这样可以快速采取行动,防止不安全食品进入市场并危害公众安全。
4. 召回程序:开发和实施有效的召回程序,以迅速回收和撤回已经上市的不安全食品。
公司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公司食品召回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食品安全管理的监督和管理,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食品召回,是指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自行或按照有关要求采取主动召回、监督抽检、投诉处理、疫情调查等方式召回食品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确保对食品召回的及时、准确和有效管理。
第四条公司应全面落实食品召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增强食品召回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加强内部自检、监督和检测。
第二章食品召回管理的内容和程序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完整的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召回管理的流程和程序。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召回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处理机制,确保对食品召回的及时、正确和有效处理。
第七条公司应对可能造成危害的不合格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并确定食品召回的范围和召回的原因。
第八条公司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食品召回的信息,做好食品召回工作的宣传和公告。
同时,公司还应建立健全食品召回的信息管理和追溯制度。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召回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食品召回工作的及时、准确和有效管理。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食品召回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明确食品召回管理的目标和责任。
第三章食品召回的应对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食品召回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食品召回的及时、正确和有效处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召回的协调机制,确保食品召回的各项工作得到及时和有效的协调。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召回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食品召回工作得到有效的控制。
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食品召回的监督工作,确保食品召回工作的及时和有效的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对食品召回的宣传工作,确保食品召回的信息得到及时和有效的传播。
第四章食品召回的落实和监督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对食品召回的跟踪和监督制度,确保食品召回工作的及时、准确和有效执行。
第十七条公司应及时公布食品召回的结果,同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提供相关信息。
企业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企业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食品召回的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防止并控制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保障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对召回企业生产的食品进行召回的管理。
第二章食品召回的程序与要求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召回预案,并且定期演练。
第五条当发现食品安全风险时,企业应立即启动食品召回程序。
第六条食品召回的程序包括以下内容:1. 召回程序的启动:当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企业应立即启动食品召回程序,成立应急处理小组,负责相关的召回工作。
2. 召回范围的确定: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程度,确定召回的范围,包括具体召回的产品、批次和销售地区等。
3. 召回通知的发布:企业应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召回通知,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公开发布召回通知,向受影响的消费者提供召回的信息。
4. 召回产品的追踪:对召回的产品进行追踪,确保已召回的产品不再流入市场,避免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5. 召回的处理方式:企业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程度,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处理,包括退货、销毁、修改、改进等。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食品召回的记录,包括召回的原因、范围、处理方式、成效等,并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报告。
第三章食品召回的责任与义务第八条企业食品召回的主体责任在企业内部。
第九条企业应制定食品召回的责任与义务,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行事。
第十条企业食品召回责任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风险的排查:企业应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的排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 食品召回预案的制定: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召回预案,确保食品召回工作的有效进行。
3. 召回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企业应成立食品召回工作小组,负责食品召回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4. 召回通知的发布:企业应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召回通知,并及时对外发布召回通知。
5. 召回产品的处理:企业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程度,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食品召回产品的处理。
企业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三篇)

企业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企业生产的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促进食品安全管理,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召回管理概述1. 召回定义食品召回是指在食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或者食品监管部门要求召回的情况下,企业主动采取措施,从市场上回收已经投放销售的食品,以消除或减轻食品对消费者健康产生的危害。
2. 召回责任企业应当建立并履行召回管理制度,明确召回责任的界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企业应当积极与食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合作,共同推动食品召回工作的开展。
三、召回的类型和范围1. 召回类型食品召回按照召回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主动召回和被动召回两种类型:- 主动召回:企业自行发现食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并在主动召回范围内采取措施回收相关食品。
- 被动召回:在食品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方的要求下,企业采取措施回收相应的食品。
2. 召回范围食品召回的范围应包括以下情况:- 食品被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可能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
- 食品生产过程中出现严重的生产工艺和操作不规范问题。
- 食品被掺假、掺杂等造假行为。
- 其他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情况。
四、召回的程序1. 召回计划的制定企业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召回计划的制定工作,明确召回的范围、对象、方式、措施等,并报食品监管部门备案。
2. 召回通知的发布企业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召回通知,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以便公众了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召回措施的实施企业应当根据召回计划,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召回工作,包括回收产品、销毁产品、修复产品等,以确保相关食品不再对消费者造成危害。
4. 召回结果的报告企业应当及时向食品监管部门报告召回的结果,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报告和数据,以便监管部门对召回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五、召回责任的界定1. 企业责任企业应当对召回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消费者因召回而引起的损失,并依法赔偿消费者的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4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公司名称]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司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经营、销售的食品。
第三条不安全食品指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规定禁止或限制生产、经营、销售的食品。
第四条食品召回是指生产、经营者自愿或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进行回收、处理或销毁的行为。
第二章召回原则第五条召回应当守信、及时、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六条召回行动的负责人要负责召回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确保召回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进行。
第七条召回食品的责任应当由生产、经营者承担,公司应当提供协助。
第八条召回期限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确保召回工作及时有效。
第九条召回作业应当通过公告、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召回信息传达到相关消费者。
第三章召回程序第十条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问题或接到监管部门通知后,公司应当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第十一条召回程序包括召回计划制定、召回通知发布、召回范围确定、召回方案执行、召回评估、召回结束。
第十二条召回计划应当明确召回的食品种类、数量、生产经营者、召回原因和召回措施等内容,并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三条召回通知应写明召回的食品信息、召回原因、召回方式、联系方式等,并通过多种途径发布。
第十四条召回范围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确定,确保范围覆盖到可能受影响的食品批次或市场。
第十五条召回方案应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时间节点、执行方式及协调沟通机制,并按照预定方案进行执行。
第十六条召回评估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估,确认召回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七条召回结束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召回工作已经完成。
第四章召回记录和责任追究第十八条公司应对召回工作进行记录,包括召回计划、召回通知、召回范围、召回方案、召回评估等内容,并进行归档保存。
2024年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2024年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1. 目标本规定旨在规范不安全食品的召回程序,以防止不安全食品进入市场及被消费者使用,确保公众的食品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已流出的不安全食品进行召回管理的整个过程。
3. 定义与缩写3.1 召回:指公司对已确认存在于流通环节的不安全食品,采取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措施,以及时消除或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的行动。
4. 职责4.1 销售部:负责执行不安全食品的召回操作。
4.2 品质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安全食品进行调查和处理。
4.3 其他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同执行召回活动。
5. 工作流程5.1 下列情况需启动不安全食品召回:5.2 当得知公司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或接收到____监管机构关于食品安全危害调查的书面通知时,公司品质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
如有需要,可委托经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机构进行相关技术检测,以确定:⑴产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安全规定;⑵产品中是否含有非食品级原辅料、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误将非食品当作食品;⑶食品的主要消费群体构成及比例;⑷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以及其流通的区域和范围。
2024年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二)一、主题与适用范围1. 本规定旨在设立产品回收及处理机制,以强化对产品质量的监管。
2. 此机制适用于本工厂生产的所有产品的召回和处理活动。
二、内容与规定1.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企业应启动产品主动召回程序:1.1 样品检测或库存检查过程中发现产品不符合既定质量标准。
1.2 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结果显示产品不达标。
1.3 销售期间或客户反馈产品在有效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经留样及原产地取样检验确认为不合格批次。
1.4 品质管理部门有充分证据表明产品可能存在质量风险。
2. 产品召回程序如下:2.1 品质管理部门依据调查结果,由QA专员填写“产品召回通知书”。
此通知书需经品质管理部长和销售科部长签字确认,一份交予销售科执行召回,一份由品质管理部门留存作为召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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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TYR/ZL-19
1目的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售后管理。
3职责
3.1
3.2
4
4.1
4.2
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或者属于本规定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4.3食品召回的管理规定
精心整理
4.3.1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当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2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3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4.3.2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在3日内,二级召回应在5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食品生产者通过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向省
4.315
4.4
限等;
4.5
应当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应当及时予以销毁。
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级质监部门监督
5引用文件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