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学第四章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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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学第四章综合复习题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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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学第四章综合复习题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人大监督人大监督亦称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所采取的了解、审议、督促和处置的行为。

2.人大工作监督人大工作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同级常务委员会、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

3.质询质询是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组成人员提出的具有法律强制性的质问,有关机关和人员必须对此作出回答。

质询一般是针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或实施了重大违法行为而实施的一种监督手段。

与询问相比,质询更加正式,更具强制性,程序上也更严格。

4.人大执法检查人大执法检查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促进法律的贯彻执行,对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决定贯彻实施的情况进行的检查监督活动。

5. 人大特定问题调查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查证某个重大问题而依照法定程序成立专门的调查委员会开展调查,并作出调查报告。

特定问题调查是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法定的调查方式,它一般针对重大决策失误、司法腐败和在社会上产生了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进行。

6、法律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意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上级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在所辖地区内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7、立法监督立法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活动所进行的监督。

8、执法监督执法监督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实施的监督。

8、试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地位和作用

8、试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地位和作用

8、试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地位和作用。

答:1)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地位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最重要的监督形式。

对于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在我国的政治法律生活中具有无可比拟的崇高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是我国各种监督制度中最根本的、层次最高的、最具有法律效力和最有权威性的监督。

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其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只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义务,而没有制约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

2)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作用①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

②促进依法行政。

③维护司法公正。

④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

⑤制约公共权力,遏制腐败行为。

9、试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内容。

答: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内容,一是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即法律监督;二是监督相关对象特别是“一府两院”的工作,即工作监督。

1)法律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意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上级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在所辖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①立法监督。

②执法监督。

2)工作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同级常务委员会、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

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包括:①总体监督。

②决策监督。

③绩效监督。

④廉政监督。

⑤人事监督。

10、试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程序。

答: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程序,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监督的主体,在实施监督行为时须遵循的方法、步骤、时间、顺序等方面的规则的总和。

1)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的程序程序一,由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向大会报告,报告须由有关机关的负责人口头进行,但同时必须附有正式的文稿。

2016监督学书本概念

2016监督学书本概念

监督学练习题案例分析第一章监督学概述新中国反腐败第一案问题:权力腐败产生的根源是什么?依靠严刑峻法能否有效解决腐败问题?通过权力的要素与特性可以看出,权力有易于腐化的特点,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权力的腐蚀性。

这一特点取决于权力的消费性、支配性、强制性、垄断性、自利性、隐藏性和交换性等特性。

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权力产生于社会但又凌驾于社会之上。

第二章监督思想与监督理论马伯里诉麦迪逊案问题:从马博李肃麦迪逊案中,分析四方权对立法权、行政权的制约,思考权力分立与制衡机制。

首先,“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开创了司法审查制度的先河,奠定了法院作为成文宪法的最高阐释者和守护人地位。

司法审查制度对世界其他国家的宪政制度也产生了巨大影响,可以说影响了整个世界宪法监督的进程。

不少国家仿效美国,采用司法审查违宪立法的制度。

特别是拉美国家和英联邦国家采用这种制度的较多。

据统计,全世界约有60多个国家采用了这种制度。

当然完全照搬美国的也不多,大多数国家还是结合本国国情做了某些适应本国制度的规定。

其次,“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进一步完善了“宪法至上”的观念。

马歇尔在此案中强调: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所以它适当地控制着政府的一切权力,包括国会权力的行使。

因而宪法高于一切法律,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是无效的。

这就更加明确并完善了“宪法至上”的观念。

最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所确立的违宪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三权分立”的体制,强化了司法权对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制约,有助于协调国家机关的内部关系,形成比较完整的三权分立的权力结构。

美国的宪法和政治是建立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之上的,三权均衡、三权相互制约是美国宪政所追求的目标。

马歇尔提出司法机关有权审查违宪的立法,正好符合这种理论目标。

他也是有一定根据的,因为早在1787年宪法制定之后正式通过生效之前,以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党人就曾反复论述三权分立的理论。

他认为在立法、行政、司法三大机构中,司法是最弱的一个部门,“司法部门既无军权,又无财权,不能支配社会的力量与财富,不能采取任何主动的行动。

第四章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四章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 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内容
法律监督 工作监督
♦ 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方式
法律文件的改变与撤销 法律文件的备案 法律文件的审查 执法检查 听取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报告 听取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专项工作 报告
♦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财政预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 询问和质询 ♦ 就特定问题进行调查 ♦ 组织代表视察 ♦ 受理公民和组织的申诉、控告和检举 ♦ 提出罢免案 ♦ 其他监督方式
第四章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 的监督概述
♦ 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含义 ♦ 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特征
民主性 根本性与全局性 权威性 公开性 多样性
♦ 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地位 ♦ 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作用 ♦ 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法律框架
♦ 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范围
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对司法机关的监督 对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的监督
人大质询案例
♦ 全国人大质询案: 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1980年宝钢质询案 (“共和国质询第一案”) 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2000年就烟台“11.24” 特大海难事故质询交通部
பைடு நூலகம்
♦ 地方人大质询案
1989年湖南省人大质询并罢免杨汇泉案 1994年的广东省人大代表质询省国土厅案 2002年1月,贵州省人大代表提出“花溪收 费站应该依法撤除”的质询案 2007年,上海市人大代表质询市交通局案
♦ 杭州64位市民申请罢免人大代表
♦ 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程序

监督学论述

监督学论述

监督学论述题1.试述监督的特征。

答:1)监督主体的多样性。

在我国,执政党各级组织、各级国家立法机关、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各级国家审判机关、各级国家检察机关、全国各级政协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都是监督的主体,都有权对公共权力的活动实施监督。

2)监督对象的特定性。

监督的对象是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 3)监督内容的广泛性。

监督的内容是被监督对象行使公共权力的各项活动。

4)监督依据的法定性。

目前,我国监督依据体系已初步形成,各监督主体的监督活动已基本有法可依。

2.试述中国的监督主体。

答:1)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又称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其常务委员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所实施的监督。

2)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作为监督主体,中国共产党有对党内和党外实施政治、思想和组织监督的职能。

党内监督是指中国共产党通过其组织系统和专门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党章和党内其他有关监督的规定,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所进行的监督活动。

党外监督是指中国共产党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化等各个方面实施的综合监督。

3)检察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检察院运用检察权对国家公权力机关、国家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个人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

检察机关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公职人员提起公诉,对其是否依法行使公权力实行监督;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

4)人民法院的监督人民法院的监督又称审判监督,是指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所进行的法律监督。

监督学第四章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监督学第四章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亦称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简称 人大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 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 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以及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 所采取的了解、审议、督促和处置的行为。P95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有以下特征: 1. 民主性 2. 根本性与全局性 3. 权威性 4. 公开性 5. 多样性
议案稿随即成为正式议案,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经向市政府有关部 门、医疗机构、医务工作者征求意见和商讨后,将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 8个月后,市政府提交的《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中充斥着“高度 重视”、“加强了”等等官话和套话,以笼统原则之文字,回避症结所 在;措施不见踪影,实质问题更只字未提,被代表们评价为“不实在, 太虚了”。
点评
对政府决策或行为说“NO”,这在西方国家是司空见 惯的政治景观,但在现时的中国,依宪法治国的本应成 为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常态的法实施行为,却时不 常地成为媒体关注的新闻。 郑州市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由来已久,即使郑州 市政府近期采取的试图解决这一问题的种种不得力的举 措也是在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并获得通过后才陆续推出,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人大代表的质询权的行使还是非常 有限的,而目前仅仅对有关报告划个叉叉以示不满意的 做法未免显得幼稚。
背景
郑州市政府之所以要向该市人大提交上述报告,起因是郑州 市人大代表刘慕华在长期的基层医疗服务工作中看到,近年来医 疗机构收取的检查和治疗费用持续上涨、居高不下,不但低收入 的农民和市民感到不能承受治病之靡费和劳困,而且这种势头正 在向农村和城市中的普通家庭迅速蔓延,“小病扛、大病弃”已 日益成为城乡居民生活中的无奈选择。 因此,由刘慕华牵头,十二名郑州市人大代表于2006年2月25 日,在郑州市第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中提出了《关于解决城乡 弱势群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议案稿,建议:

第4章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4章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四章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概述 一、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含义和特征
(一)含义 1、人大监督的主体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2、人大监督的对象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 检察机关,也包括人大内部的监督。
3、人大监督的依据是宪法和法律。
4、人大监督的内容是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5、人大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人民 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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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大监督的程序
㈠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的程序 ㈡执法检查的程序 ㈢质询程序 ㈣特定问题调查程序
2宪法第62条3宪法第67条4宪法第99条第2款二组织法有关人大监督的规定三立法法有关人大监督的规定四监督法有关人大监督的规定五其他法律法规有关人大监督的规定一人大监督的范围一对行政机关进行的监督1对行政机关的委任立法行为进行监督2对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进行监督3对实施宪法和法律情况进行监督4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二对司法机关的监督1对司法政策的监督2对司法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监督3对个案的监督4对司法机关日常工作的监督三对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一法律监督1立法监督2执法监督二工作监督人大的监督内容按其性质可以概括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两大类
(二)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特征
1、民主性 2、根本性与全局性 3、权威性 4、公开性 5、多样性
二、人大监督的地位和作用
(一)地位:我国最重要的监督形式
1、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宪法依据
3、是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决定的。
(二)人民代表监督的作用
1、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 2、促进依法行政 3、维护司法公正
第三节人大监督的方式和程序
一、人大监督的方式

《监督学》教学内容及重难点Microsoft Word 文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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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学》教学内容及重难点第一章监督学概述教学要求1、了解监督的基本内涵和特征2、理解监督的功能和监督的分类3、掌握监督原则的基本内涵4、对腐败产生的根源有清醒的认识5、对决策失误、不依法行政的表现及其危害有清醒的认识内容要点第一节监督与腐败的涵义与特征一、监督的涵义和特征二、腐败的涵义和特征三、腐败产生的根源与条件第二节监督的功能一、校正功能二、制约功能三、预防功能四、反馈功能第三节监督的分类一、监督主体的分类二、监督客体的分类三、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的分类四、监督形式的分类五、监督阶段的分类第四节监督的基本原则一、依法监督原则二、独立监督原则三、全面监督原则四、分类监督原则五、过程监督原则第五节监督学的学科特点与研究现状一、监督学研究的对象二、监督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三、我国监督学研究的现状重点难点1、重点:着重把握2、难点:腐败产生的根源分析教学建议1、从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的关系层面分析监督的基本内涵2、从具体案例的视角来分析理解监督的功能,以及监督原则的运用3、从既得利益集团的视角分析腐败产生的根源第二章监督思想与监督理论教学要求1、了解中外主要监督思想的形成与发展的基本脉络2、理解不同监督理论对监督制度的影响以及监督制度建构的理论基础内容要点第一节监督思想一、中国古代与近代的监督思想二、当代中国的监督思想三、国外监督思想综述四、中外监督思想的比较分析第二节监督理论一、人民主权理论二、议行合一理论三、三权分立理论四、利益多元理论五、预防为主理论重点难点1、重点:当代中国监督制度的理论基础2、难点:中外监督思想与监督理论的比较分析教学建议1、从历史渊源的视角理解监督思想的形成与政治制度演变的关系2、对各种监督理论的利弊进行比较分析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教学要求1、了解中国古代监察机关的领导体制与职权2、理解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内容要点第一节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概述二、中国古代监察机关的领导体制三、中国古代监察机关的监察权四、中国古代监察法规建设五、中国古代的谏诤制度六、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第二节中国近代监察制度一、中华民国的监察制度二、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监察制度第三节当代中国监察制度一、当代中国行政监察制度的演进二、香港特区以廉政公署为核心的监督制度三、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监督制度四、中国台湾地区的监察制度重点难点1、重点: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2、难点:中国古代监察机关领导体制的比较分析教学建议1、比较分析中国不同朝代的监察制度的特点及其对我国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借鉴意义2、通过对中国古代监察事例的分析,让学生理解监察制度对政权长治久安的意义第四章当代中国监督运行机制教学要求1、了解我国监督运行体系的基本架构2、理解廉政监督与效能监督的基本内涵3、了解我国监督制度完善的主要做法内容要点第一节廉政监督的运行机制一、中国廉政监督的基本架构二、中国廉政监督的基本战略三、中国廉政监督的预警机制四、中国廉政监督的防范机制五、中国廉政监督的问责机制第二节效能监督的运行机制一、中国效能型政府的构建二、中国公共决策的效能监督机制三、中国政策执行的效能监督机制四、中国政府的绩效考评机制五、中国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六、中国政府依法行政的监督制度重点难点1、重点:预防为主的监督制度的构建2、难点:廉政监督机制与效能监督机制的整合四、教学建议1、引导学生关注和思考如何构建廉政监督与效能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2、运用具体的案例,引导学生思考还应当从那些方面完善监督制度第五章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教学要求1、了解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内涵及作用2、了解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基本模式3、掌握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内容与范围内容要点第一节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概述一、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涵义和特征二、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作用三、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制度的基本架构第二节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范围、内容与方式一、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范围与内容二、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方式与程序三、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机制的完善重点难点1、重点: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监督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2、难点:中外人民代表大会在监督体系中的差异性教学建议1、引导学生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2、引导学生思考当前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3、从立法监督的视角分析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特征第六章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教学要求1、了解执政党监督在监督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2、了解党的代表大会如何行使监督权3、掌握纪检机关的监督职能是如何发挥的内容要点第一节党内监督概述一、党内监督的涵义与性质二、党内监督的方式与手段三、党的监督条规建设第二节党组织的监督一、党组织监督的意义和特点二、党的代表大会的监督三、党的委员会的监督四、党委常委会的监督第三节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一、纪检机关的地位与作用二、纪检机关的监督对象与内容三、纪检机关监督权与监督方式四、违法党纪案件的查处第四节党员的监督一、党员监督的涵义与依据二、党员监督的主要方式三、党员监督的主要内容重点和难点1、重点:纪检机关查办违反党纪案件的基本内容2、难点:党的代表大会与党的委员会、党的常委会的关系教学建议1、从执政党在我国政治制度中的地位的视角,分析完善党的监督制度的必要性2、通过案例分析,引导学生掌握违反党纪案件的查处第七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教学要求1、了解检察机关在监督体系中的地位与功能2、了解职务犯罪监督的内容与基本方式3、掌握贿赂罪的认定方法内容要点第一节检察机关监督概述一、检察机关监督的概念二、检察机关监督的性质三、检察机关监督的内容和方式第二节职务犯罪的监督一、职务犯罪的概念与范围二、贪污罪的认定三、贿赂罪的认定四、挪用公款罪的认定五、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认定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第三节侦查监督一、侦查监督的概念二、侦查监督的主要内容与方式三、侦查监督工作的完善第四节刑事审判监督一、刑事审判监督的概念二、刑事审判监督的基本方式重点和难点1、重点:职务犯罪的认定2、难点:检察机关监督的基本程序教学建议1、引导学生思考检察机关在我国监督体系中的地位与功能2、运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加深学生对职务犯罪行为的理解3、了解检察机关抗诉权的基本内涵第八章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教学要求1、理解审判监督的概念和特点2、掌握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3、了解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程序内容要点第一节审判监督概述一、审判监督的概念和特征二、审判机关监督的功能和方式第二节审级监督制度一、审级监督制度的理论基础二、二审监督制度三、再审监督制度四、死刑复核制度第三节行政诉讼制度一、行政行为的概念与分类二、违法与无效行政行为的认定三、行政诉讼制度四、行政赔偿制度重点难点1、重点: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认定与行政赔偿2、难点:如何确保审判机关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教学建议1、通过案例分析,掌握审判机关对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的标准2、以职务犯罪案件为主线,引导学生知晓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的内在关系第九章各级政府的行政监督教学要求1、了解行政监督的主体及其相互关系2、理解行政责任的表现形式3、掌握廉政监察与效能监察的内涵与方式4、了解绩效审计的作用内容要点第一节行政监督概述一、行政监督的概念和特征二、行政监督的对象和范围三、行政监督机关的领导体制四、行政监督对象的法律责任第二节层级监督一、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地方政府的监督二、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三、我国层级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其制度完善第三节行政监察制度一、行政监察概述二、廉政监察制度三、执法监察制度四、行政效能监察制度五、行政监察的法治化第四节审计监督一、审计监督制度概述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三、政府绩效审计四、审计机关与其他监督机关的关系五、审计监督的制度缺陷及其完善第五节行政复议制度一、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三、行政复议制度的完善重点和难点1、重点:如何发挥行政监察机关在反腐败与廉政建设中的职能作用2、难点:行政责任认定教学建议1、通过引导学生建构监督主体之间的结构图,增强学生对不同监督职能的理解2、通过案例分析,深刻了解行政监督制度的发展趋势及其面临的问题第十章社会民主监督教学要求:1、了解社会民主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功能2、了解政协监督和民主党派监督的基本方式3、理解新型网络监督的价值内容要点第一节社会民主监督体系的基本架构一、社会民主监督的涵义和特征二、社会民主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地位三、社会民主监督制度的完善第二节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一、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涵义与性质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三、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保障机制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的完善第三节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一、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意义二、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性质和地位三、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和渠道四、民主监督机制的完善第四节舆论监督一、舆论监督的概念与特征二、舆论监督的发展历程三、舆论监督的功能与方法四、网络时代的舆论监督第五节群众监督一、群众监督的涵义二、特约监督员制度三、信访举报监督四、控告申诉监督重点和难点1、重点:社会民主监督的功能2、难点:如何独立行使社会民主监督权教学建议1、从人大与政协的关系视角,分析社会民主监督的功能2、如何完善网络监督制度3、从信访制度的视角,分析弱势群体保护的救济制度第十一章国外反腐败与监督制度教学要求1、了解国际间反腐败合作体系以及存在的问题2、发达国家反腐败与监督制度的特点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核心内涵内容要点第一节国际反腐败运动一、国际反腐败现状与特点的分析二、国际间反腐败合作体系的基本架构三、国际反腐败立法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二节国际反腐败与监督的基本模式一、前苏联人民监察委员会监督模式二、瑞典监察专员监督模式三、美国议会与司法监督模式四、日本模式五、韩国模式六、新加坡模式重点难点1、重点:国际反腐败与监督的基本模式2、难点:发达国家监督制度对我国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可借鉴性的具体表现教学建议1、从立法监督与司法监督的视角,引导学生对中外监督体制的差异性进行理性分析2、从中外监督制度及其政治制度背景的差异性的视角进行比较分析,引导学生思考国际间反腐败合作的基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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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进行的监督。
(5)监督的目的: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 人民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 等‛ 。 但是从近几届全国人大代表构成中,工人和农 民代表比例呈下降趋势,尤其是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 人数偏少。《选举法》从1953年颁布开始,经历过5次 的修改,农村与城市代表数从原来的8:1的差距逐步缩 小到2004年的4:1,2010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选举法》的决定。此次修 改法律最核心的内容是在选举权方面实行城乡居民按照 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3)监督的依据:宪法和法律
人大监督权,是宪法赋予的重要职权。我国现行宪法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 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 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 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宪法地位决 定了人大监督范围广、内容多,监督效力具有最高权 威性。
第四章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教师信息 姓名:沧小海 电话: 邮箱:
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地位和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
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下,国家的一
切权力属于人民,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国 家机构的核心。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 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对于人民代表
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民 主法制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宪法、法律的规定、 人民群众的愿望和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 要表现在: (二)人大监督的意识弱化 首先,被监督者缺乏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实践中,有相当
一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 认识不足,特权思想、人治观念还相当浓,自觉地、主动地接受人大监 督的意识淡漠。
(二)人大监督的作用
评析
上级检察院检察长能否否决下级人大选举出的检察长人选? 在本案中,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就对郴州市人大 选举出的检察长的人选提出了异议,并向湖南省人大常委 会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尊重省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的意见,作出了不批准任命的决定。在这个过程 中,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没有越权,直接否定郴州市人大的 决议,而是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湖南省人 大常委会亦没有不当地否定省人民检察院的不批准建议。 整个过程都合乎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的程序, 这是法治进步的一个具体而实在的脚印。
(4)监督的内容: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概括起来就是两句话: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 按其内容可以分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两个方面。法律监督主要是对 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及下一级国家权力机关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进行监督。工作监督是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 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及‚一府两院‛组成人员是否尽职尽责
2、内涵
(1)监督的主体:各级人大及常委会
人大监督权的主体是指人大监督权力的承担者,也就是谁有权 去行使人大的监督权。根据法律规定,人大监督权的主体是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这一主体的显著特点是具有不可替代 性,就是说监督权只能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而 不能由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行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也不能将自己 的监督权委托或转让其他组织和个人。
3、特征
(2)根本性与全局性
人大关注的不是具体领域中单一的、专业性的事务,而 是带有全局性的问题。 人大的工作实质上是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国计民 生、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 如:十二五规划纲要、购房问题、如园难问题。
(3)权威性

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所进行的监督,所以是最高 层次的监督,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因此具有权威性。
点评
对政府决策或行为说‚NO”,这在西方国家是司空见 惯的政治景观,但在现时的中国,依宪法治国的本应成 为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常态的法实施行为,却时不 常地成为媒体关注的新闻。 郑州市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由来已久,即使郑州 市政府近期采取的试图解决这一问题的种种不得力的举 措也是在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并获得通过后才陆续推出,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人大代表的质询权的行使还是非常 有限的,而目前仅仅对有关报告划个叉叉以示不满意的 做法未免显得幼稚。
背景
郑州市政府之所以要向该市人大提交上述报告,起因是郑州 市人大代表刘慕华在长期的基层医疗服务工作中看到,近年来医 疗机构收取的检查和治疗费用持续上涨、居高不下,不但低收入 的农民和市民感到不能承受治病之靡费和劳困,而且这种势头正 在向农村和城市中的普通家庭迅速蔓延,‚小病扛、大病弃‛已 日益成为城乡居民生活中的无奈选择。 因此,由刘慕华牵头,十二名郑州市人大代表于2006年2月25 日,在郑州市第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中提出了《关于解决城乡 弱势群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议案稿,建议:
首先将公益性医院的收入纳入政府财政统一管理,政府财政预算也应 承担公益性医院的经费支出,使医务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得到与教师 同样的保障;其次,建议选择三五家医院作为试点,探索这种管理模式; 第三,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具体的改革措施和办法,加快农村合作医 疗改革步伐,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的监督,公开药价,切实解决好 城乡弱势群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议案稿随即成为正式议案,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经向市政府有关部 门、医疗机构、医务工作者征求意见和商讨后,将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 8个月后,市政府提交的《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中充斥着‚高度 重视‛、‚加强了‛等等官话和套话,以笼统原则之文字,回避症结所 在;措施不见踪影,实质问题更只字未提,被代表们评价为‚不实在, 太虚了‛。
比如,行政机关的预算执行、某些公众事务的筹划和落实、政 府绩效与责任追究等待,甚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可能涉及 社会公共利益的私事也会被问责,比如2005年香港政务司司长梁 锦松购车案,议员的纠问和诘责使其最终狼狈辞职。
就本案例,郑州市‚医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还不仅仅是收费高和看病 难这些表面问题,郑州市某人民医院改制后虽冠名为中西医结合医 院,但成为医托、流医诈取钱财的天堂,成为托管企业推销自己药 品的媒介,甚至在被卫生部取消二甲资格后一年才被公众和员工知 晓。这样长期存在的问题,如果人大代表可以在定期会议上对卫生 行政部门尽早地质询和深究,那么社会付出的代价可能要少地多, 未来将浮出水面的丑恶和肮脏的交易也可能不发生。 真正的审议,还得跳出报告之外,多听取一些民众的声音;真正的 审议,应敢于跳出‘学习’或‘听取’之外,该否决时就否决,不 应有任何的的顾忌。
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民主法 制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宪法、法律的规定、人民群 众的愿望和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人大监督的主体地位不突出 首先,从监督的形式和手段来看,方式单一化,强制性监督 手段运用少。“会议审议、受理申诉多,调查、质询、罢免 和撤职少” 其次,从监督过程和效果来看,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 少,监督的实效性不强。“两个月召开一次常委会会议” 第三,在监督的处置上,人大监督对事不对人,一涉及到人 就为难。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亦称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简称 人大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 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 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以及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 所采取的了解、审议、督促和处置的行为。P95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有以下特征: 1. 民主性 2. 根本性与全局性 3. 权威性 4. 公开性 5. 多样性
大会监督,我国的《宪法》和法律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在
我国的政治法律生活中具有无可比拟的崇高地位。
人大监督权是一项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和国家长 治久安的国家权力,在我国监督体系中居于最 高层次。人大监督权不直接对具体工作进行干 预和纠正,而更侧重于对监督对象起威慑、督 促、指导作用。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其次,作为监督主体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动监督的意识不 强。从支持配合方面考虑多,从监督制约方面考虑少
3、特征
(1)民主性 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在工作中实行合议制, 无论是制定法律,还是就重大问题做出决定,或者是重要的人事任 免,都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最终通 过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以集中和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例如:根据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审议和全国政协 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讨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对《政府工作 报告》进行了推敲和修改,共修改了九处,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 五处,其中包括在‚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后面,加上‚达到 74.5岁‛,使人民群众了解这一目标的具体数值。 《政府工作报 告》以2778票赞成(反对59票,弃权38票)的高票获得通过。
规的遵守和执行‛。按照这一规定,上述部门理应接受人大监督。
案例:湖南人大常委会不批准 许庆生担任郴州市检察长
2007年9月29日下午,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闭幕,会议决定不批准任命许庆生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 长职务。许庆生曾在2007年初郴州市‚两会‛上被任命为郴州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不 批准任命许庆生同志职务的决议》,决议全文如下:湖南省第 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湖 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同志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提请不批准任命许庆生同志职务的议案‛,决定不批准任命许 庆生同志的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一、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含义和特征 1、含义 人大及常委会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查机 关的工作,同级人大常委会、下级人大和常委会的工作, 宪法和法律的事实情况,所采取的了解、审议、督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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