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
会计初级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考点

会计初级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考点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落下帷幕,不知道大家这次考得怎么样,考得好的皆大欢喜,考得不好的也不要气馁,下次继续努力。
下面小编在此为大家总结了今年会计初级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的教材考点整理和变化情况,使复习备考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的同学在复习时更有针对性。
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在初级经济法基础中的重中之重。
初级经济法“七雄争霸”本章为王,持续5年的“增营内战”以增值税的全面胜利宣告结束,虽有善后事宜,亦无伤大雅。
在近几年初级经济法考试中平均分值在21分左右,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都有可能出现。
简单的知识点可以单独出题,复杂的知识点可以跨章节出题,考生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扎实掌握每个知识点,对知识点做到融会贯通,以应对跨章节的不定项选择题。
一、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新旧教材变化:与2016年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教材相比,2017年的会计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教材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大家在复习的时候一定要着重注意这些变化部分。
(1)根据2016年5月1日前后出台的一系列营改增政策,删除了“营业税法律制度”的全部内容,对“增值税法律制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全面更新;(2)根据《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48号),将原化妆品消费税的有关内容全面更新为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的有关内容。
二、增值税、法律制度复习要求和重要考点:(一)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掌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三)掌握消费税征税范围、税目、应纳税额的计算(四)熟悉增值税税收优惠、征收管理(五)熟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收优惠(六)熟悉消费税征收管理(七)了解增值税纳税人、税率和征收率(八)了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税率和征收率(九)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十)了解消费税纳税人、税率了解完本章的重点和考点,中公会计希望考生能够在备考的过程中可以学以致用,有针对性的进行复习,并能获得理想的学习效果。
2017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串讲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PPT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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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75570861
邮政 【注意】“邮政储蓄业务”属“金融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通话;出租带宽
电信
增值电信服务
短信;互联网接入;卫星电视信 号落地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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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注意】“固定电话、 有线电视、宽带、水 、电、 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 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 及类似收费,属“建筑服务—安装服务”
对外”均视同销售
视 同 销 售
货物 ⑸ “购进”的货物只有“对外”才视同销售 对内行为: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对外行为:投资、分配股利、无偿赠送 【理解要点】税收公平原则;纳税链条的完 整;内外有别
“无偿”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
服务
产 【注意】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
众”为对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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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征税; 不得使用增值 税专用发票(
可以到税务 机关代开)
执行税款抵扣 制
【注意1】除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 ,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注意2】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 记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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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及进 口货物
提供应税 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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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
国际运输 服务
⑴在境内载运旅客、货物出境;⑵在 境外载运旅客、货物入境;⑶在境 外载运旅客、货物
0
向境外单 位提供 的完全 在境外 消费的 部分服 务
⑴研发服务;⑵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⑶设计服务;⑷广播影视节目(作品 )的制作和发行服务;⑸软件服务; ⑹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⑺信息系统 服务;⑻业务流程管理服务;⑼离岸 服务外包业务;⑽转让技术 【记忆提示】现代服务中“技术含量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增值税法律制度(一)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增值税法律制(一)增值税法律制度(2017年重大调整)交不交增值税?1.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2.混合销售和兼营【解释】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至2016年5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至此,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营业税成为我国税收制度发展史的组成部分,流通环节由增值税全覆盖。
目前,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概图如下:征税范围——销售货物(★★★)1.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提示1】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提示2】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2.视同销售货物(1)代销业务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
【相关链接】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2)货物移送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3)自产、委托加工、购进货物的特殊处置①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②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③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④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提示1】(1)购进的货物用于“投分送”,视同销售货物;(2)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视同销售货物,不需要计算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提示2】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货物、销售代销货物除外),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提示3】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一般不以资金形式反映出来,因而会出现无直接销售额的情况,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销售额。
第二十讲 经济法基础教案-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二)(2学时)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课时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2.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税的,征收率为3%。
五、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免税项目
13.古旧图书。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1.增值税税率
征税范围
税率
销售货物
除以下适用10%外,税率为16%。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进口货物
教学流程、教学设计、教学主要内容(第二十讲)
时间
分配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二)
9.混合销售和兼营
概念
税务处理
说明事项
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销售货物纳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销售服务纳税。
【记忆小贴士】看主业!
【注】自2017年5月起,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兼营
纳税人经营中包括销售货物、劳务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行为
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第四章(7.27-8.2)

7月27日一、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
(一)销售货物1. “境内的界定”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是指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2. 销售货物是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1)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二)销售劳务1. “境内的界定”在中国境内销售劳务,是指提供的劳务发生地在境内。
2. 销售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2)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三)销售服务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1. 交通运输服务(1)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2. 邮政服务(1)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注意】邮政储蓄业务按“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
3. 电信服务(1)基础电信服务:通话、出租带宽等;(2)增值电信服务:短信彩信、互联网接入、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等。
1、【例题·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照“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税目计缴增值税的是()。
(2018 年)A.融资性售后回租B.账户管理服务C.金融支付服务D、资金结算服务【答案】A2、【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按照“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有()。
A.销售电力B.转让著作权C.销售天然气D.销售商品房【答案】AC3.(2014年)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正确答案』√7月28日4. 建筑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5. 金融服务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
2017年会计初级经济法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法律制度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知识点】增值税纳税人: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案)结合税率(一)基本规定(二)营改增税目★★★适用行业(二)特殊规定1.传统范围2.营改增范围【知识点】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一)税率★★★(案)(二)征收率:3% 不可抵扣进项 36个月内不得变更 ★★ 1.3%(1)小规模:除销售“旧货”“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进口货物”外的应税行为 (2)一般纳税人寄售代销、销售死当销售自产货物可选择3%:水电、生物制品和建材 (3)营改增行业一般纳税人:可选择3% ①公共交通运输服务②动漫产品设计、制作服务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 ③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 ④文化体育服务⑤营改增试点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提供的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⑥营改增试点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2.3%减按2%征收3. 5%---个人出售住房【知识点】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案)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一)销售额的确定(含税销售额:零售、价外费用、普通发票)(二)进项税额的确定: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
★★★(案)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案)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关税完税价格、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的构成分两种情况:可抵扣进项1.如果进口货物不征收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2.如果进口货物征收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关税完税价格)÷(1-消费税比例税率)【知识点】增值税税收优惠★【知识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1.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3联2.专用发票开票限额:≤10万元(区县级);100万元(地市级);≥1000万元(省级)。
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度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一、增值税纳税人(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1.小规模纳税人(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的纳税人,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2.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认定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不属于一般纳税人:(1)年应税消费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2)个人;(3)非企业性单位;(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三)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
1.销售货物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进口货物4.视同销售货物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非同一县市)的货物移送;(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作为投资;(7)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
5.混合销售行为(1)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情形。
(2)特征:一是在同一次交易中发生;二是涉及的是同一个纳税人;三是涉及的是同一个消费者;四是交易的内容即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3)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1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初级会计备考《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考点详解
![[全]初级会计备考《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考点详解](https://img.taocdn.com/s3/m/456cce79960590c69fc37600.png)
初级会计备考《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考点详解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考情分析】本章变化主要是增值税税率的调整以及部分说辞的完善。
新增:①既用于不允许抵扣项目又用于抵扣项目,进项税额允许全额抵扣;②固定业户到外县销售货物的纳税地点。
删除:①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②纳税人放弃减税的规定。
调整:①税收管理体制与现行税种;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分类;③增值税税率17%改为16%,11%改为10%;④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
知识点:税收法律制度概述一、税收和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与税法1. 税收的概念——经济的角度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税收的特征(税收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2. 税法——法律的角度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征纳税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二)税收法律关系【案例】2018年9月主管税务机关对甲公司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甲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50万元并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缴纳。
甲公司以2017年企业所得税税款是聘请乙税务师事务所计算申报为由,请求主管税务机关向乙税务师事务所追缴税款。
主管税务机关未接受甲公司的请求,并依照法律规定责令甲公司提供纳税担保。
甲公司请丙公司提供纳税担保并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
属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主管税务机关、甲公司和丙公司。
【判断题】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答案】√二、税法要素在税收法律里,既包括实体法(比如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等),也包括程序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等)。
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共计10项)——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和法律责任。
1. 纳税义务人2. 征税对象(课税对象)——对什么征税,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是纳税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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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征税范围 • (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 (二)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 (三)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 (四)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 (五)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 三、税目和税率 • (一)交通运输服务(含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11%) • (二)邮政服务(11%) • (三)电信服务11%。6%; • (四)建筑服务(11%) • (五)金融服务(6%)
பைடு நூலகம்
• 二)一般纳税人:超过小规模标准的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 (1)下列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 企业;个人(除个体经营者外的其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 应税行为的企业。 •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向其 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 (3)年应税销售额超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 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 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 (4)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按规定领用专用发票。 • (5)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 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 2.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 一、纳税人 • 1.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为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 人。 • 2.应税行为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的为小 规模纳税人。 •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 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 4.合并纳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 定。
• 增值税征税范围 • (一)一般规定 • 视同销售 • 混合销售 • 兼营 (二)特殊规定 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一)税率 (二)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物品的相关政策 3.纳税人销售旧货
• 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 • 5.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 计算缴纳增值税 •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 (一)销售额的确定 • 销售额的一般规定 • 特殊销售方式的销售额 • 视同销售 • (二)进项税额的确定: •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其他规定 •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 组成计税价格的构成分两种情况: • 1.如果进口货物不征收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 2.如果进口货物征收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消费税
• (六)现代服务(6%,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和不动产租赁服务11% • (七)生活服务(6%) • (八)销售无形资产(6%,除土地使用权11%外) • (九)销售不动产(11%) •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一)一般性规定(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 扣缴义务人 • 计算应扣缴税额: •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 (1)贷款服务(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3)金融商品转让(4)经纪代理 服务(5)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6)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7)试 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8)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9)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 一、纳税人: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 单位和个人。 •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1)销售货 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2)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地在境内 • 二、纳税人分类:(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 • (一)小规模纳税人: • (1)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以及以此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 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含)以下的。 • (2)其他纳税人:80万元(含)以下的。 • (3)会计核算健全,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 (4)实行简易征税办法,一般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到税务机关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增值税税收优惠 • 免税项目 • 起征点 • 小微免税 • 其他规定 • 增值税征收管理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纳税期限 • 纳税地点 •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1、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 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3联。2、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金税盘 (或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专用发票。不得领购的情形。) • 1.专用发票开票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