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薪酬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间接薪酬支付方式研究——基于“权力距离”理论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间接薪酬支付方式研究——基于“权力距离”理论作者:暂无来源:《经营者》 2017年第7期一、引言独立董事制度源于英美,被监管层引入我国,最初目的是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
但事与愿违,随着科龙电器、啤酒花等一系列上市公司重大财务舞弊事件的出现,独立董事制度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质疑。
2006年调查结果显示,约有33.3%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从未投过弃权票或反对票,35%的独立董事从未发表过与上市公司大股东或者高管等实际控制人有分歧的独立意见,甚至还有很多独立董事从未行使或打算行使《指导意见》赋予他们的若干重大权力。
上市公司公布的年报显示,独立董事年薪差别很大,上海汽车独立董事的年薪仅有3万,而前不久爆出债务丑闻,董事长外逃的啤酒花股份公司,其独立董事年薪为5万。
种种现象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制度存在着严重的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多个方面。
其中,在薪酬支付方式上,有专家提出,我国上市公司应该采取间接薪酬支付方式。
所谓间接薪酬支付方式,是指该企业先按约定通过某种渠道向指定的第三方缴付薪酬费用,第三方作为特殊支付中介再按规定的标准向任职人员发放此项薪酬。
2009年,国资委发布的《专职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专职外部董事的选聘、评价、激励、培训等由国资委负责。
这意味着我国首次有企业实行了独立董事间接薪酬支付方式。
国资委的这次尝试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
二、理论背景及文献回顾理论背景——“权力距离”理论:“权力距离”理论是Hofstede(1980)在研究国家文化差异的过程中提出的,他认为,由于不同国家、地区乃至群体的成员接受的教育、社会经历存在差异,因而导致思维方式相异,进而形成不同的文化倾向,也就是文化差异。
Hofsted(1984)总结出了四个可以解释不同国家和地区文化差异的基本维度,即权力距离、不确定性规避、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男性化与女性化。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激励探究

有利 害 关系 的机构 和人 员取 得 额外 的 、未予 披露 的其 他利 益。 ”也 . 就是 说 ,采取 由股 东大 会决 定 的固定 报 酬模 式。 一般 来说 ,独立 董
事 的固定 报酬 不会 对独 立 性造成 威胁 ,因 为它是 事先 约定 的 ,而 且 和公 司业 绩 、独立 董事 的 工作状 况 没有 关联 。对 于独 立董 事而言 , 他们 的效 用 目标是 在 有效地 时 间供 给下 ,寻 求努 力程 度和 报酬 的最 佳结 合点 。 固定薪 酬不 能激 发独 立董 事 工作 的积极 性 ,促使 独立 董 事关 注公 司的长 期利 益 ,也不 能有 效地追 究他 们 的责任 。
一
、
独立董事薪酬 现状
三 、完善激励机制
独 立董事 的设 立 初衷 是强 调其 独 立性 ,即独 立 董事 的利益 不 能
1独立 董事 薪酬持 续 上涨
数 据显 示 ,2 0 年 ,包 括 中 国石 油 、中 国银 行 等在 内的 中 国 与 任何 利益 相 关者 的利益 产生 关联 性 。那 么 ,独 立 董事必 须不 收取 09 百 强上 市 公 司 ,董事 会成 员的人 均 薪 酬 为3 2 元 ,较 上~ 年 度 任 何报 酬 ,才能保 证 与上 市公 司 无任何 利 益关联 。但 如 果 为了保证 70 万
的4 2 69 万元 下 降 了2 % ,但独 立 董事 的 薪 酬 却在 “ 市 ”上 其独 立 性而 不支 付报 酬 ,那 么意味 着掌 握 公司 一部分 重要 控 制权 的 11 1 逆 涨 ,同比涨 幅 达 1 5 9 2 %。大 型央 企 如 中 国船 舶 、 中国 石油 、中 国 独 立董 事没 有报 酬激 励 ,又会 违背 剩余 索取 权 与控 制权相 对称 的原 远洋 等 的独董 薪酬 也都 在3 万元 以上 ,且一 直保 持 着只升 不 降的状 则 。 0 态。 独 立董事 也是 现 实 的 “ 济人 ” , 当期尽 责收 益小于 机会 成本 经 2独立 董事薪 酬 明显偏 低 . 时 。他们 可能 没有 足 够的 动力 有效 地发 挥作 用 。因此 ,通 过一 定方 由于 我 国的独 立董 事持 股及 以股 票 为基 础 的激励 性报 酬 制度 并 式给 予独 立 董事 与其职 责 相适 应 的报酬 是 非常必 要 的。证 监会 《 指 未 建立 ,独 立董事 任职 所获 得 的收 益基本 是 固定 的现 金津 贴 ,有 的 导 意见 》规定 : “ 市公 司应 当给 予独 立董 事适 当 的津贴 。津 贴 的 上 标准 应 当 由董 事会 制定 预 案 ,股 东 大会 审议 通过 ,并 在年 报 中进 行 甚至 是不 领取报 酬 的 ,所 以 ,他 们 的直接 收益 仍处 于较 低 的水 平。 披 露 。除 上述 津 贴 外 , 立 董事 不 应从 该 上 市公 司及 其主 要 股东 或 独 就2 0 年 度 的情 况 来看 ,约8 %的独 立 董 事 的薪 酬 低于 1 万 元 , 09 5 0 这其 中 1 %的独 董 的不领取 任 何薪 酬。 5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现状及其改进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现状及其改进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现状及其改进独立董事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是监督公司
管理层的行为,保护股东利益,维护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然而,独立董
事的薪酬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主要由
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
基本薪酬是指独立董事的固定薪酬,
一般由公司董事会决定;绩效薪酬则是指独立董事根据公司业绩表现获得
的奖励,一般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
然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
薪酬水平普遍偏低,甚至有些公司的独立董事薪酬不足以支付其出席会议
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这种情况导致了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不高,难以
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
为了改进这种状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提高独立董事的基本薪酬水平,使其能够得到合理的报酬,提高其工作
积极性和责任心。
2.设立独立董事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公司业绩表现给予
相应的奖励,激励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
3.加强独立董事的培训和交流,提高其专业素养和监督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
4.完善独立董事
的任职条件和选拔程序,确保其独立性和专业性,提高其监督作用的有效性。
总之,提高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和工作积极性,加强其专业素养和监
督能力,是改进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现状的关键。
只有这
样,才能
更好地保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决定因素的实证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决定因素的实证研究引言公司治理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作为解决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缺陷的一条重要途径,证监会借鉴美英等西方国家的经验,将独立董事制度引入了我国上市公司。
20XX年8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在境内上市公司全面引进独立董事制度,要求个境内上市公司按照《指导意见》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
并要求20XX年6月30日前,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应当包括2名独立董事,在20XX 年6月30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应当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如此独立董事阵营不能不令人瞩目。
伴随着独立董事制度在中国的全面推行,有关“独立董事薪酬”的话题也越讨论越激烈。
独立董事最重要的特点是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关系与冲突。
因此,独立董事不能与公司之间存在重大经济利益关系,这决定了独立董事的津贴不能过高。
独立董事不能对收入产生依赖性,否则独立性无法保证。
然而,独立董事也是现实的“经济人”,在缺乏其他激励的情况下,他们可能没有足够的动力有效地发挥作用。
因此,通过一定方式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报酬是非常必要的。
《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
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中进行披露。
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从薪酬支付的方式来看,目前普遍应用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就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只向独立董事支付固定的津贴和会议费。
另外一种就是以美国为代表的除了向独立董事支付固定的津贴和会议费外,还辅以一定量的股票期权作,使独立董事的利益与股东利益保持一致。
从我国上市公司20XX年报公布的薪酬支付方式来看,基本上是以固定津贴为主,有的是按每个月一定数额支付,有的是按全年一定的津贴发放,还有的是以参加董事会的次数为标准发放。
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报酬的形式

独立董事在为公司工作的同时,根据权利与义务相对称的原则,自然也应从公司领取与其贡献相适应的报酬。
由于独立董事制度发轫于英美法系,英美两国关于独立董事报酬的实践非常值得我们借鉴。
美国独立董事一般以年薪和会议费的形式获得常规董事会工作的现金报酬,如果是委员会成员的话,还会得到委员会成员费、委员会会议费或两者兼得。
根据康法瑞公司调查,董事在1995年平均获得31415美元的年度酬金和会务费,另外加上大约8000美元的委员会费用,年度总报酬为39707美元。
在非现金方面,股票期权被越来越多的公司运用,美国董事协会公布了其1999—2000年董事薪酬调查报告,大约2/3的被调查公司采用了股票奖励和(或)期权的方法;董事薪酬中用股票形式支付的部分平均占48%。
美国独立董事报酬之所以形式多样,数额巨大,是和美国经济学界、法学界的认识相关的,有许多学者主张独立董事个人的经济利益应该和股东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监督的成效与他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同时该利益与诉讼风险相比在合理的限度内,独立董事才可能有正确的动力和胆魄去随时开罪经理层。
美国基金业的一项研究结论也支持了这一观点,他们认为相对于所管理基金的总资产,独立董事成本所占比例并不高,美国利泊分析服务公司提供了关于投资公司治理结构成本的详细分析,根据有关数据,全行业独立董事对股东的美元平均成本是0.005%,而独立董事持有其股份,与其服务的企业资产规模来说,更是微不足道。
然而作为独立董事,关键在于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利益的独立性。
如果独立董事参与了经营者股票期权计划,其利益将同公司经营者利益结合在一起,实施有效监督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
但为了激励独立董事更加积极认真地投入工作,使独立董事的利益与股东利益保持一致,美国公司也向独立董事提供股票期权,但该期权方案不同于对员工的普通股票期权方案,其一般做法是:(1)固定津贴之外支付股票期权。
在外部董事当选时,能够一次性地获得一定数量的非法定股票期权;(2)以每年赠与一定数量的非法定股票期权来替代每年支付给外部董事的固定津贴,固定收入转变为浮动收入。
上市公司董事薪酬的规制研究——一种法律规则和会计准则相结合的视角的开题报告

上市公司董事薪酬的规制研究——一种法律规则和会计准则相结合的视角的开题报告
一、研究背景
董事是公司中最高决策机构的成员,承担着公司的决策和管理职责。
董事薪酬是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直接影响公司治理的效果和公司
业绩的表现。
因此,在当前越来越注重公司治理的背景下,董事薪酬的
规制成为了各国法律制度和会计准则的一个研究焦点。
二、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探讨上市公司董事薪酬的规制问题,通过分析国内外相
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结合实证研究,探索如何合理规制上市公司董
事薪酬,提升公司治理效果和企业绩效。
三、研究内容
1. 国内外董事薪酬规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2. 上市公司董事薪酬规制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研究,包括董事薪
酬的构成、变动和公示要求等方面。
3. 上市公司董事薪酬与公司治理效果和企业绩效的关系的实证研究。
4. 根据研究结果提出合理的上市公司董事薪酬规制建议,提高公司
治理效果和企业绩效。
四、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文献研究法和实证研究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文
献研究法主要是对相关学术文献、政策法规和会计准则、公司年报等资
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实证研究法主要是通过收集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建立回归模型对上市公司董事薪酬的构成和变化及公示要求等因素
对公司治理效果和企业绩效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
五、预期成果
本研究预期能够深入探讨上市公司董事薪酬的规制问题,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规制框架,为国内上市公司董事薪酬规制的完善提供参考和建议。
同时,本研究的实证研究部分还可以提供新的证据来支持上市公司董事薪酬规制对公司治理效果和企业绩效的影响。
独立董事薪酬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独立董事薪酬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摘要]独立董事薪酬问题,既涉及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发挥,又涉及对独立董事的有效激励,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
本文利用实证分析的方法,采用2005年度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来分析影响独立董事薪酬的因素。
本文分别以上市公司个数和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人数为参数,建立了两个模型,通过分析,既对前人的研究进行了印证,又提出了一些新的影响因素。
[关键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影响因素独立董事薪酬的高低,一直是众多学者和社会人士研究和关注的焦点之一。
确定独立董事薪酬是一个两难选择,太高了,容易被人认为是收买独立董事;太低了,又难以调动独立董事的积极性。
无功不受禄、多劳多得是获得报酬的基本原则,在我国特定的制度背景和市场环境下,应首先确定独立董事的报酬的决定因素。
谭劲松认为,目前国内上市公司的业绩与独立董事的报酬之间呈现正相关关系,但属于事前因素,即公司的支付能力越强,独立董事的报酬越高。
因此,独立董事的高报酬传递了公司业绩好的信息。
按监管部门规定,上市公司给独立董事支付报酬多少由企业与独立董事双方商定,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家公司给独立董事的报酬也悬殊,从1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
罗党论采用2002 年的数据进行研究,但没有发现独立董事报酬与前期业绩相关,而是与董事会会议次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公司规模、行业、独立董事在董事会的比例等因素正相关,诉讼事项和重大关联事项的发生对独立董事的报酬制定影响不明显。
杜胜利采用2003年的数据,结论与谭劲松相同,但考虑了与罗党论大致相同的因素,结论也大致相同。
前人的分析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影响我国独立董事报酬的一些因素,但前人的研究距今已有一段时间,而且那时候我国的经济情况及相关制度与现在大不相同,独立董事的个性化的特征也有所突出,所以本文基于2005年数据对影响独立董事薪酬的因素做进一步的探讨。
一、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影响因素及模型分析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
独立董事薪酬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以浙江省上市公司为例【开题报告】

2.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的独立董事制度及其薪酬:
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海洋法系的欧美国家,90年代以来在世界各国得到广泛的推广。在独立董事制度的实践中,不同国家在独立董事的薪酬问题上做法都不一致。美国的做法是独立董事每年从董事会领取固定数量的津贴,除此之外,独立董事每参加一次董事会或者专业委员会会议还能得到一些额外津贴。英国采用法律的形式规定独立董事的年度薪酬为公司董事的5%~10%。
负相关:Cordeiro,Veliyath and Eramus(2000)的研究发现,每股收益增长率与独立董事货币薪酬显著负相关。
相关性不强或负相关:HemPelnadFay(1994)的研究发现,独立董事的薪酬与公司的盈利能力、销售总额有一定的相关性,但显著性不明显。相对而言,与董事会议次数相关性更强。
谭劲松(2003)年研究表明从2万~4万元的区间开始,独立董事的薪酬与公司业绩有一个比较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公司业绩随着独立董事的薪酬增加而上升,在8万~10万元的区间达到最大,到了10万元以上的区间,公司的业绩再度趋于下降。谭的研究表明其研究的薪酬与公司绩效相关性在不同的薪酬段落中是不同的。
孙泽蕤(2005)认为优良的公司业绩却可以促使公司聘请到优秀的独立董事—这也是符合独立董事市场的经济规律的。因此,高薪酬既是对独立董事的激励,也是其应得的报偿。显然孙泽蕤更多的是以理论证实其实证研究而非以实证证实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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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薪酬研究
[摘要]由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规定在我国立法上处于模糊状态,在实践中,上市公司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相反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而且也存在薪酬激励未能与风险、职责有效匹配等诸多问题。
因此。
根据现阶段实际情况确定独立董事薪酬的标准,将对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独立董事;薪酬;研究
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定义及其作用
独立董事,也有专家称之为外部董事,非执行董事等。
中国证监会2001年8月21日在其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中对独立董事的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在上市公司中设置独立董事,其作用一是监督公司内部的经理层,防止他们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二是制衡公司的大股东,从而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获取薪酬的必要性与意义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对独立董事的激励和约束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荣誉激励,二是物质激励,三是人才市场的激励。
其实,这三者之间是相关联的,不过荣誉激励和人才市场的激励无法用法律进行规范,它是一种隐性激励。
因此,从法律的层面建立和完善独立董事薪酬制度则是激励的要害所在。
无论从独立董事所承担的责任,还是从独立董事所从事的工作,独立董事获取一定的薪酬是合理的。
而且,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
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
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这个指导意见在法律上肯定了独立董事薪酬的请求权。
三、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薪酬情况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目前法律制度设计下,独立董事的产生程序及其薪酬标准大多取决于大股东,存在“一股独大”现象,有可能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与公正性。
在2004年5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上,发表了童颖的《首份中国独立董事调查报告之中国独立董事生存现状》(以下简称《中国独立董事调查报告》)一文,文章对来自于上海、北京、天津、江苏、四川、广东、广西、湖南、安徽等九省市的26名独立董事进行了调查,26名独立董事所任职上市公司覆盖了商业、运输、纺织、电力、医药、冶金、传媒、科技等十余个行业,其中国企业比例占四分之三。
这是中国内地媒体首次进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抽样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63%的独立董事为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名产生,超过36%的独立董事为第一大股东提名。
由上市公司监事会及其他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提名的独立董事人选所占比例非常小。
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就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然而事实上,没有经过大股东提名的独立董事,是不大可能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获得通过的。
这样本来是要代表中小股东利益的独立董事,却大多数由大股东决定产生。
并且《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
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
”这也同时意味着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由大股东控制的董事会制订预案,并由大股东占主导地位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此,独立董事的从产生程序及其薪酬标准大多数由大股东决定,有可能会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与公正性,现阶段法律制度的设计在客观上助长了独立董事的产生及其薪酬标准受制于大股东的现象。
(二)上市公司之间的独立董事薪酬差距相当大,对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制定基本处于无序状态。
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2001年各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情况的统计表明,从位列前20名的独立董事的薪酬排名来看,最高为每年26.5万元,最低为每年6万元,差距相当大;其中每年6万至8万元的上市公司为15家。
从排名后20位的独立董事薪酬来看,全部在每年1万元以下。
进一步分析,在已经披露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年薪中,平均年薪为 3.14万元,最高年薪为26.5万元,最低年薪为0.3万元;最高年薪是最低年薪的88倍,是平均年薪的8.5倍,平均年薪是最低年薪的10倍,差距相当大。
因此,目前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都是以声誉激励为主,其薪酬通常不与公司业绩挂钩,只是领取固定金额的薪酬,同时又没有相应的制度规定明
确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以及对独立董事没有认真履行其应尽的义务该承担何种责任。
这对独立董事的工作和承担同样的责任来说,在经济上显然是不对应的,对独立董事的薪酬激励制度还不够完善。
(三)对独立董事的薪酬激励未能与风险有效匹配。
根据《中国独立董事调查报告》的调查数据显示,接受调查的独立董事中有80%的人对目前独立董事的整体的生存及行权状况表示满意,有20%表示不满意。
不满意首先集中在“独立董事待遇过低,权责利不对称”以及“公司出现问题时,独立董事承担的风险过大”这两方面,可见许多独立董事对于自己所在的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造假、违规等风险因素并没有把握,而对于一旦这些风险暴发后对自己可能产生的影响存在担心。
其次一些不满意的因素集中在“独立董事工作过于牵扯精力”、“与上市公司信息不对称,无法有效做出准确判断”等方面。
(四)有些独立董事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有的多次缺席董事会,并且大多数独立董事对于需要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这暴露出对独立董事的薪酬激励未能与其应履行的职责有效匹配。
2009年5月13日在《新文化报》发表的题为《经济学家出场费三年涨10倍》的报道指出,一名经济学家同时担任三家甚至五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更不少见。
例如,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某教授,同时担任中兴通讯、歌尔声学、天音控股、新海股份和华胜天成五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2001年8月16日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显然,朱武祥所担任独立董事的数量已达到了该规定的上限。
虽然独立董事们可从上市公司领取不菲的津贴,但并不代表他们一定要参加上市公司的董事会。
而且即便一年中多次缺席,也绝不会影响他们领取津贴。
例如,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某教授,虽因担任中兴通讯的独立董事而领取10万元的津贴,但在中兴通讯2008年召开的11次董事会中,只到场参加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