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关于筹建江苏风电联盟的通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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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江苏盐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风力发电场建设工程有关意见的复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江苏盐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风力发电场建设工程有关意见的复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江苏盐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风力发电场建设工程有关意见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1.27•【文号】环函[2006]46号•【施行日期】2006.01.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江苏盐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风力发电场建设工程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函〔2006〕46号)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你厅《关于新建江苏大丰风力发电场工程涉选址有关问题的请示》(苏环管〔2005〕316号)收悉。

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等部门印发的《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风电场工程建设要尽量避开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依法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江苏大丰风力发电场工程拟在江苏盐城珍禽、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选址建设,鉴于风力发电设施特别是发电机运行对主要保护对象鸟类的影响较大,工程建设应持十分慎重的态度。

二、如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选址建设,根据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请你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江苏大丰风力发电场工程及多项工程(包括发电场周边地区已有的各类生产设施及在建项目)叠加效应对自然保护区影响的专题报告,科学预测工程建设对自然保护区结构与功能及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重点分析工程建设对鸟类生境占用和发电机运行对鸟类起飞、落地及迁徙过境的影响。

三、你厅在征求我局意见时,应首先提出你厅的具体意见,同时需报送有关专题报告、专家论证意见和该保护区管理机构及其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明确意见。

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苏省风电装备产业促进会负责人任职前公示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苏省风电装备产业促进会负责人任职前公示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苏省风电装备产业促进会负责人任职前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11.25•【字号】•【施行日期】2022.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江苏省风电装备产业促进会负责人任职前公示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江苏省风电装备产业促进会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1. 张雷,男,1976年8月30日生,汉族,江苏无锡人,群众,硕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远景科技集团CEO,拟任江苏省风电装备产业促进会理事长、法定代表人。

2. XXX,男,1965年2月25日生,汉族,江苏南京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现任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拟任江苏省风电装备产业促进会副理事长。

3. 李自为,男,1973年10月30日生,汉族,江苏苏州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亨通电力产业集团总裁,拟任江苏省风电装备产业促进会副理事长。

4. 潘晋,男,1985年2月15日生,汉族,黑龙江哈尔滨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现任江苏金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拟任江苏省风电装备产业促进会副理事长。

5. 蒋裕康,男,1984年1月27日生,汉族,江苏东台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现任上海电气如东风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拟任江苏省风电装备产业促进会副理事长。

6. 陈澜,男,1972年12月23日生,汉族,重庆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现任江苏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拟任江苏省风电装备产业促进会副理事长。

7. 吴俊乐,男,1971年12月1日生,汉族,江苏南京人,群众,本科学历。

现任江苏盈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江苏省风电装备产业促进会副理事长。

8. 唐学文,男,1962年2月8日生,汉族,江苏盐城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

江苏省能源局原二级巡视员,拟任江苏省风电装备产业促进会副理事长,兼任秘书长。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530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530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的通知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530号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大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中广核、神华、三峡,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中国风能协会:为落实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做好海上风电发展工作,根据《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沿海地区风能资源、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和海上风电价格政策,编制了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海上风电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领域,是推动风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力量,是促进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

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加快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对于促进沿海地区治理大气雾霾、调整能源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海上风电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不断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海上风电持续健康发展。

二、列入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项目共44个,总容量1053万千瓦,具体项目见附表。

列入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视同列入核准计划,应在有效期(2年)内核准。

在有效期内尚未完成核准的项目须说明原因,重新申报纳入开发建设方案。

对于今后具备条件需纳入开发建设方案的新项目,待开发建设方案滚动调整时一并纳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风力发电装备发展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风力发电装备发展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风力发电装备发展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10•【字号】锡政办发[2008]288号•【施行日期】2008.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风力发电装备发展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锡政办发〔2008〕288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风力发电装备发展规划(2008-201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十月十日无锡市风力发电装备发展规划(2008-2012年)(2008年10月)为加快发展风力发电装备,促进我市能源结构调整,推动节能减排,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以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通知》,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政策保障国家近几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发改能源〔2006〕13号)、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发布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2005年第37号令)、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发布的《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05〕1511号)和财政部颁发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清洁能源的发展进行了保护和鼓励,这给风力发电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有利于风电装备加工、制造行业的迅猛发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07.04•【文号】发改能源[2005]1204号•【施行日期】2005.07.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2005]12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了促进风电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快风电设备制造国产化步伐,不断提高我国风电规划、设计、管理和设备制造能力,逐步建立我国风电技术体系,更好地适应我国风电大规模发展的需要,现将风电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风能资源是重要的能源资源。

各省(区、市)要按照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风能资源的原则,结合能源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本省(区、市)的风电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风电场址和有关要求,以指导风电的建设和管理,促进风电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有关规定,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风电项目由我委核准,其余项目由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核准。

有关核准程序和条件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执行。

三、风电场建设的核准要以风电发展规划为基础,核准的内容主要是风电场规模、场址条件和风电设备国产化率。

风电场建设规模要与电力系统、风能资源状况等有关条件相协调;风电场址距电网相对较近,易于送出;风电设备国产化率要达到70%以上,不满足设备国产化率要求的风电场不允许建设,进口设备海关要照章纳税。

四、风电场上网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按照成本加收益的原则分地区测算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风电特许权建设项目的电价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但是,不得高于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上网电价水平。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风力发电装备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风力发电装备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风力发电
装备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8.05.07
•【字号】苏发改工业发〔2008〕481号
•【施行日期】2008.05.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风力发电装备发展规划
纲要》的通知
苏发改工业发〔2008〕481号各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风力发电装备属于新型能源装备,是重点发展和振兴的十六大类装备之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发展我省风力发电装备产业,在征求省、市有关部门和风电设备生产企业、科研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我委编
制了《江苏省风力发电装备发展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建议,请及时与我委(工业处)联系。

附件:
1.江苏省风力发电装备发展规划纲要
2.江苏省风力发电成套机组及关键配套件重点项目
二○○八年五月七日。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有关部门和单位2007年度支持苏北地区发展的任务》的通知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有关部门和单位2007年度支持苏北地区发展的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10•【字号】苏办发[2007]15号•【施行日期】2007.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有关部门和单位2007年度支持苏北地区发展的任务》的通知(苏办发[2007]15号2007年4月10日)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连云港、淮安、盐城、镇江、宿迁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所辖各县 (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有关部门和单位2007年度支持苏北地区发展的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省有关部门和单位2007年度支持苏北地区发展的任务省委组织部:1.从省级机关、苏南5市、省属高校、企事业单位选派50名中青年干部到苏北有关市挂职。

2.为苏北地区20个财政转移支付县(市)共63089个远程教育终端接受站点提供建设经费补助。

建设20个农村党员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基地,免费为2万名农村党员经纪人开展职业资格培训。

帮助苏北地区城市街道和乡镇建设20家党员服务中心。

3.重点帮助553个无村部村建设好村部,研究其它无村部村村部建设办法。

4.实行“菜单式”帮扶,由苏北各市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人才和科技需求,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具体的支持措施。

实施支持宿迁市的百名专家兴百企和百名教授育百才“双百”工程,帮助该市从省内高层次人才中选聘30名骨干企业技术和发展顾问、30名中青年人才指导老师。

省委宣传部:1.组织新闻媒体对涉及苏北发展的战略部署和主要活动,南北挂钩共建苏北开发区的成功经验,苏北发展的重大成就等进行报道。

组织开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大型主题新闻报道,重点推出“社会主义新农村苏北行”系列报道。

江苏省成立风电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产业 的核心竞争力。
风 电是 我 国政 府 大力 鼓励 发 展的 新能 源产 业 。 几年 来, 近
核物 理 学 家 、 中国科 学 院 资深院 士 李正 武 说 , 实现 高 约束
江苏省风电产业发 展迅 猛 , 已经形成了较 强的集 群优 势, 备了 模 式运 行为 开展 国际聚 变界热 点问题 的研 究创造了一个 全新 的 具
刚召开的2 0 特 高压输 电技术 国际会 议上 获得 的信 息。 09 国家 电网 公司 5 21日首 次 向社 会 公布 了 “ 能 电网 ”的 月 智 发展 计 划 : 智能 电 网在 中国的 发展 将 分三 个 阶段 逐 步推 进 , 到
2020年, 可全面 建成 统一 的 “ 强智能 电网” 坚 。

定规 模和 水平的 风 电机 组 制造 能力 , 一定 的 关键 零部 件 制造 平台 , 为更高 水平的研 究创造了条件 , 必将 加快 我国聚 变能源 研 能力和 风 电机 组配 套 能力 , 及一定 的 研发 能 力。 不 完全 统 究 的步伐 。 以 据
计, 江苏省风 电产业 关联 企业 已达 1 0 5 余家 , 些 企业 主要 集 中 这 在 南京、 常州、 锡、 无 南通 、 盐城 等地 区。 随 着风 电产业 规 模的 不 断扩 张,以及 国际风 电产业 巨头 涉
直是 核聚 变科学 领域 的前 沿研 究 难题 。 在规 划建 设 中的国 大群众 放心 。 正 曾光 : 我们 认 为在 中国, 们过去 做 得 相 当到位 的 , 我 中国没
际 大科学工程一 ~ 国际热 核聚 变实验 堆 ( E ) 采用高 约束 I R 将 T
模 式运 行。 目前 , 际上 只有美 国 、 本 、 洲 的一 些 装置 能 实 有六 级 分类 法 。 卫说 六 级中 国也说 六 级 , 国 日 欧 世 这个 是 不可 能 发生

文件关于风电场建设的公告

文件关于风电场建设的公告公告为了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我国决定积极推进风电场建设。

为此,特向全体职工发布以下公告:一、背景随着我国能源需求的持续增长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风能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被广泛关注。

风电场建设是我国能源革命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清洁能源的利用、改善能源结构、降低 greenhouse gas 排放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政策支持1. 目标:全力推进风电场建设,力争到2030年,我国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比例超过10%。

2. 政策支持:政府将制定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鼓励风电场项目的开发与建设,提供土地和基础设施的支持。

- 加大对风电场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的支持力度。

- 建立完善的风电场规划和审批机制,促进项目快速推进。

- 减免风电场项目在用电、税收等方面的相关费用。

- 鼓励与风电场配套的储能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三、风电场建设的要求和建议为确保风电场建设的有效推进和运营,我们提出以下要求和建议:1. 网络连接和输电:- 风电场项目应保证与国家电网的连接,确保输电通道畅通无阻。

- 高效、稳定的输电设备和系统是风电场项目运行的重要保障。

2. 环境评估和保护:- 风电场建设前必须进行全面的环境评估,确保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 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规和标准,采取措施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生态平衡。

3. 风电机组和设备选择:- 选择技术先进、性能稳定、运维便捷、适应性强的风电机组和设备。

- 优先选择国内制造的风电设备,提振国内产业发展。

4. 运维管理和安全防护:- 建立完善的风电场运维管理体系,确保风电场的正常运行和效益最大化。

- 加强风电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完整性。

四、合作机会和联系方式为推动风电场建设,我们欢迎更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合作。

如有合作意向或其他相关事项,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江苏华锐风电产业园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意见-盐政发[2009]168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江苏华锐风电产业园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意见正文:----------------------------------------------------------------------------------------------------------------------------------------------------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江苏华锐风电产业园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意见(盐政发〔2009〕1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为抢抓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机遇,加快发展风电产业,促进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现就江苏华锐风电产业园(以下简称风电产业园)建设,制定如下政策意见:一、实行财税政策扶持。

2009年-2012年4年内,风电产业园形成的市、区两级税收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园区,用于园区建设。

市设立新能源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优先对风电产业园的规划编制、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成果产业化等项目给予补助,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市各相关部门在申报各类专项资金计划时,要优先考虑风电产业园内的企业和项目。

二、优先保障土地供给。

市国土部门要积极利用点供、独立选址、城乡挂钩等途径,从2009年-2012年,每年为风电产业园提供600-1000亩左右用地指标,确保园区重点项目的用地指标需求。

三、支持园区企业发展。

市统筹的沿海风电场资源,优先履行对华锐风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公司)的承诺。

四、优化园区发展环境。

市风电产业园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做好园区建设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风电产业园内所有收费项目由园区管委会统一扎口管理,除土地出让金外,市、区两级开征的行政规费从2009年-2012年4年期内全部免收。

市各有关部门要为风电产业园建立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随到随办。

五、支持龙头企业发展。

华锐公司作为风电产业园的龙头企业,市、区两级政府在其研发中心建设、人才引进、市场拓展、土地征用、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信贷融资等方面,实行特殊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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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江苏省风电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申请表
联系人:
江苏省风电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筹备组潘稚纯
电话:/2
E-mail:
附件2:
江苏省风电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筹备工作计划
一、组建背景
我国风能资源非常丰富,约占全球风能储备的9.2%,近几年来,我国新能源战略开始把大力发展风力发电作为重点,使我国风电业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目前,我国风电产业世界排名第三,到2020年,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有望实现8000万~1亿千瓦。

江苏省是我国较早利用风能的地区之一,风能资源较丰富,江苏的风能资源蕴藏量约有238万千瓦。

进入21世纪以来。

江苏省逐步加大了风能资源的开发力度,对全省风能资源的储量、分布、开发前景进行了深入调研,科学规划了一批风力发电项目,发布了《江苏省风力发电装备发展规划纲要》,根据规划,江苏省风力发电装机容量2020年达到1000万千瓦,远期目标2100万千瓦。

江苏省如东、响水、滨海、射阳等地陆续启动或获准建设风电项目,风电场走廊成为江苏沿海近千公里海岸线上的一个新兴产业。

随着国家对风电产业政策的支持,风电产业呈现高速发展态势,成为国家新能源发展产业的推进器。

经过几年的发展,江苏省已经形成了一批起点高、技术先进、配套能力强的风电产业企业,具备了研发与生产兆瓦级大风电机组的基础条件,具有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随着风电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张,国际风电产业巨头纷纷涉足国内风电产业,可以预见,风电产业的竞争将越加激烈,产业的发展需要结团抱块,组建创新联盟,形成合力,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快企业自主创新步伐,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形成核心能力,同时,倡导行业自律,产业链配套,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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