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治理制度流程模板

公司治理制度流程模板一、引言公司治理制度是规范公司运作、保护股东权益、提高公司价值的重要手段。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合规经营,本文提供一份公司治理制度流程模板,供各类企业参考和借鉴。
二、公司治理制度流程1. 股东大会(1)召集: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必要时召开。
(2)议程:股东大会主要议程包括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监事等。
(3)表决: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 董事会(1)组成: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人数为5至19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2)任期:董事任期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
(3)会议: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由董事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职权:董事会行使公司经营决策、制定公司战略、监督公司管理等职权。
3. 监事会(1)组成: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人数为3至7人。
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可以设副监事长。
(2)任期:监事任期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
(3)会议:监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决议事项由监事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职权:监事会行使对公司财务、经营活动的监督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4. 独立董事(1)独立董事的任命: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3人。
(2)任期: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3)职权:独立董事行使对公司经营决策、财务报告等方面的特别职权,如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
5. 高级管理层(1)组成:高级管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组成。
(2)任期:高级管理层成员任期由董事会决定,可以连选连任。
(3)职权:高级管理层行使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职权,负责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公司运营。
公司治理与运作机制制度

公司整治与运作机制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了确保公司健康、稳定、有序地运营,推动公司可连续发展,保护股东利益,合理配置公司资源,订立本制度以规范公司整治与运作机制。
二、整治结构2.1 公司管理层公司管理层由首席执行官(CEO)及其管理团队构成,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与运营。
CEO为公司最高决策者,负责订立公司的战略目标、业务计划和决策。
2.2 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长、独立董事以及非执行董事构成。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管理层,并对公司的紧要决策供应引导和决策。
董事会应确保公司整治的公平、透亮和合规。
2.3 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监事长及监事构成。
监事会是独立于董事会的机构,负责对公司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合法、合规,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监事会应独立行使监督权力,保护股东利益。
2.4 风险管理与内部掌控机制公司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掌控机制,有效识别、评估并掌控各类风险,确保公司运营的安全稳定。
内部掌控应涵盖财务、运营、合规、信息安全等方面,包含但不限于流程、制度、内部审计等手段。
2.5 公司整治委员会公司设立公司整治委员会,由董事会及监事会构成,负责监督公司整治的执行与落实情况,并对相关决策供应看法和建议。
公司整治委员会应确保公司整治机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三、决策与沟通机制3.1 决策程序公司应设立决策程序,明确决策的程序和流程。
重点事项应逐级报批,经过必需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公正性和透亮性。
3.2 决策公告公司在决策过程中,应及时向内外部相关方公告决策结果,并在必需时向相关方供应详尽的解释和说明。
3.3 信息沟通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内外部相关方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点事项,并及时回应内外部相关方的关切。
四、合规管理机制4.1 法律合规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范,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机制,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4.2 诚信经营公司要求全部员工遵守诚信原则,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治理体系规章制度

公司整治体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公司的整治,维护公司的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效率、透亮度和稳定性,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旨在建立健全公司整治体系,明确内部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规范公司决策程序和合规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组织架构内的各级部门。
第三条基本原则公司整治体系应遵从公平、公正、公开、透亮的原则,以实现公司可连续发展为根本目标,充分照料利益相关方的权益,提高公司的快速决策本领和执行本领。
第二章公司整治结构第四条股东大会1.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并决议公司重点事项。
2.股东大会设立董事长,由董事长主持,并按法律规定决议议程和参会程序。
3.股东大会行使的重要职权包含:选举和罢黜董事会成员、审议和决议重点战略、财务计划与预算、审议和决议重点合同、审议和决议公司章程等。
第五条董事会1.董事会是公司的核心决策机构,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2.董事会由董事构成,董事长是董事会的核心。
3.董事会行使的重要职权包含:订立公司发展战略、审议和决议年度业务计划和预算、选聘和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督公司内部掌控和风险管理、订立公司整治规范等。
第六条监事会1.监事会是公司的独立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管理层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亮度。
2.监事会由监事构成,监事长是监事会的核心。
3.监事会行使的重要职权包含:监督公司管理层履行职责情况、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掌控报告、审计公司财务情形、提出紧要事项的建议和看法等。
第七条高级管理层1.公司设立高级管理层,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2.高级管理层包含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负责分工协作,实施董事会决策和具体管理工作。
3.高级管理层应遵从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忠实履行职责,报告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形。
第八条内部掌控和风险管理1.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掌控制度,包含风险评估、内部审计、内部审批和决策程序。
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治理制度是指规范并管理公司内部运作和决策过程的一系列规定和机制。
它是为了确保公司能够高效、透明、负责任地运营,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一个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有效规避风险,并增强公司的社会声誉。
一、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公司治理对一个公司的良性发展至关重要。
一个具有优秀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司能够更好地管理和运作,并为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必要的透明度和信任度。
以下是公司治理的几个重要方面:(1) 权力和责任的分配:公司治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内部各个组织机构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管理层和董事会有效履行其职责,保证公司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公司治理制度要求公司及时向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披露重要信息,包括财务报告、决策依据、经营情况等,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的决策和运营过程。
(3) 董事会的角色:公司治理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的职能和责任,包括监督经营管理、决策审批、披露信息和风险管理等,确保公司高层决策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4) 股东权益保护:公司治理制度关注股东权益保护,确立了股东的投票权利、股东大会决策机制和股东的受益分配等规定,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治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一个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1) 公司章程和组织结构:明确公司的目标和宗旨,规定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和职责权限分配,确保公司管理层的决策合法性和合理性。
(2) 董事会制度:明确董事会的组成、权力、职责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促进有效的公司决策和监督。
(3) 决策程序和风险管理:规范公司决策的程序和流程,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类风险。
(4) 信息披露和透明度:规定信息披露的范围和方式,及时向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投资策略等重要信息,保持公平公正和透明度。
公司治理管理制度大全

公司治理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引言公司治理是保障公司健康运营和发展的重要手段,旨在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公司各级管理层透明、负责和合规。
本文旨在全面介绍公司治理管理制度,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董事会管理制度1. 董事会组成与职责董事会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和决策,并对公司利益相关方负责。
2. 董事选举与任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股东大会或特别股东大会上选举董事,并制定明确的任期规定。
3. 董事会的运作与决策董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任命主席和秘书,并确保会议决议的有效执行。
第三章:监事会管理制度1. 监事会角色与职责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决策与执行,保障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2. 监事会的组成与选举监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成员应具备独立性,能够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客观、中立的意见。
3. 监事会的运作与权利监事会应定期开会,制定监督计划,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内控制度以及公司治理合规性进行审查。
第四章: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1. 高级管理人员的角色与职责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的重要决策层,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公司业务,并推动组织的变革和创新。
2.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与考核公司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选拔和考核制度,确保选拨出具备专业素质和领导能力的人才,并对其进行绩效评估。
3. 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公司应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责,并对其绩效进行合理的激励和约束。
第五章:股东权益保护制度1. 股东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保护股东权益是公司治理的核心目标之一,包括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和收益权等。
2. 股东权益保护的方式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股东获得真实准确的信息;并建立有效的投票机制,保障股东的表决权利;此外,公司还应确保股东能够按时获得合理的回报。
3. 股东权益保护的监督与维护公司治理结构应确保股东的权益得到监督与维护,如股东大会、股东代表诉讼等。
公司治理的制度分析

公司治理的制度分析
一、公司治理的制度(Corporate Governance System)
公司治理制度是指公司内部利益相关者,如股东、董事会、高管等之
间的权利、责任、职责、政策、原则、制度等关系的集合体,以及如何协
调管理公司资源和决策的一整套法律、法规和规定。
它是指企业的资源由
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如政府、债权人等)共同运用,以实现企业的行政、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方式,以及企业在股东之间调整企业内部权利和利
润的分配的制度。
二、基本原则
1、股东大会主导权原则: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利机构的最高机构,是
最高行使控制权、决策权的机构。
2、公平原则:公司治理应确保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得到公平、合理的保护。
3、公众利益原则:在进行公司治理活动时,应将公众利益放在首位,努力达到社会公正的效果。
4、透明原则:公司治理应使在企业决策及其效果的全部信息外部公
开透明,使公司的内部运作和传播能够被外部看清。
三、治理结构
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它是由股东及其他利
益相关者(如政府、债权人等)参加的,拥有最高权力,负责企业决策及
其实施,实施监督等,是企业权力机构的最高机构。
2、董事会: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
中国公司治理规章制度

中国公司治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公司治理是指公司各类股东之间、股东与董事会之间、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之间、高级管理层与职工之间及公司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组织结构和制度。
第三条公司治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规则化、独立和有效的原则,实现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平衡。
第四条公司治理应当强调公司价值观、道德风险防范、企业文化建设、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的要求。
第五条公司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加强内部管理,并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章公司治理结构第六条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股东大会。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公司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
董事会成员应当具有独立性、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能力,并能有效履行职责。
第八条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监事会进行监督应当保持独立和客观,不受行政机关、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干扰。
第九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命,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规章制度,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履行决策权、监督权和权益保护权。
股东大会可以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问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公司治理机制第十一条公司治理机制包括财务稽核、风险管理、信息披露、激励约束、内外部监督等方面。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经营实际和业务特点,建立健全的财务稽核制度,监督公司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等方面的运作,保障公司的财务状况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实施细则,加强风险监控和风险防范,保障公司的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治理相关的规章制度

公司治理相关的规章制度
《公司治理相关规章制度》
一、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治理的基础性文件,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决策程序、权责分工、业务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内容,是公司治理的基本依据。
二、独立董事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治理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公司应当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当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经营管理具有独立的意见和监督作用。
三、监事会制度
监事会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机构,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保护股东权益,维护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监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提出监督意见。
四、董事会制度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经营战略、决策重大事项,保证公司合法经营。
董事会应当发挥领导作用,确保公司的战略决策和经营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五、股东大会制度
股东大会是公司治理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公司的最高决策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对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监督。
股东大会应当依法召开,充分发挥股东的民主权利。
六、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重要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提高公司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利益。
七、薪酬监督制度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董事、高管薪酬监督制度,保证董事、高管的薪酬合理,并且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
以上是公司治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保障公司治理的公正、公开、透明,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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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使中国XXX集团贵州省XXX公司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参照《中国XXX集团公司工作规则》,结合省公司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省公司机关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牢固树立市场意识、服务意识、全网意识、法制意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恪尽职守,不断进取;廉洁奉公,谦虚谨慎,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地为基层企业服务,为人民服务。
第三条省公司机关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省公司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
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切实精简会议,压缩文件,减少不必要的应酬性、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要团结协作,主动沟通情况,不推诿、不扯皮,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省公司的各项工作部署。
第四条省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领导和负责中国XXX集团贵州省XXX公司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五条副总经理按照分工或受总经理的委托,协助总经理分管或联系某方面的工作,执行专项任务,并可代表省公司参加内事、外事活动。
对分管、联系或受委托的工作承担责任,拥有相应职权;涉及其他副总经理分管工作的事项,应主动沟通和听取意见。
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六条总经理因公出差(出访)期间,副总经理按照行政职务排序主持日常全面工作。
第七条省公司党组在企业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讨论、决定重要人事任免和奖惩;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党组遵循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重大问题由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有关省公司党组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另行制定。
会议制度第八条省公司机关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和公司领导专题办公会议制度。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纪检组组长(工会主席)、综合办公室主任组成;会议由总经理或由总经理委托副总经理召集并主持。
根据需研究的事项,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参加或列席。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研究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措施;确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限额(具体限额由集团公司确定)内的投融资项目。
研究上报涉及全网的重大投资,由集团公司规定的限额以上的融资及资本运营项目。
二、制定分公司管理制度、子公司章程;公司的业务规章和财务核算、技术开发以及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重大决策。
三、研究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内部的净收入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决定公司人员编制、工资制度和工资奖金的分配。
五、按法定程序和出资比例,委派或更换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成员,派出监事会成员。
六、按照集团公司确定的限额,审定子公司的投资、借贷、对外担保等事项。
对控股、参股子公司依法通过其董事会实施。
七、研究公司增、减注册资金的方案,公司合并、分立、变更组织形式的方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
子公司注册资金的增、减方案。
八、研究公司与其他运营商之间市场竞争、互联互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九、其它重大决策事项。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应出席人员达到三分之二及其以上时,可以开会。
第十条公司领导专题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纪检组长召集和主持。
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参加或列席。
会议主要研究、协调和处理省公司的专项工作、问题,或预先讨论需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生产运营分析会议是例行的专题办公会议,省公司领导、各部门(处、室)及相关直属单位的领导、省XXX工会及各部门领导参加。
会议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原则上每月10号左右召开,必要时随时召开。
会议主要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进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适时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出宏观指导和调控意见。
对会议议定的事项,承办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完毕,并在下一次会议上汇报。
第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题由部门提出、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定或由总经理确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写会议纪要。
公司领导专题办公会议的议题由主持人确定,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并编写会议纪要,综合办公室可视情或根据主持人要求参加。
综合办公室负责对上述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要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
凡提交上述会议讨论的议题,除特殊情况外,相关单位均应事先准备好文字简炼、内容翔实、意见明确的汇报材料,经省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再提交相关会议讨论。
第十二条除总经理办公会议、公司领导专题办公会议外,总经理或由总经理委托公司领导可以视情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传达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以及集团公司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通报重要情况,部署省公司的重要工作。
必要时,可召开机关全体员工会议。
第十三条省公司要严格控制和精简各类会议。
对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实行分类管理。
以省公司名义召开全省性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等二类以上会议,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以省公司部门名义召开专业会议、专题会议,必须经省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等形式,严格控制会期、人数;内容相近或属于一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会议要尽可能合并召开,无明确目的和实质内容的会议一律不开。
文件审批制度第十四条省公司办理所属企业、单位报送省公司审批的公文,应符合《中国XXX集团贵州省XXX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文件审批程序,按照省公司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分送和处理。
省公司公文处理要在保证安全和保密的前提下,积极采用办公自动化手段。
第十五条省公司收到的文电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处理,按公文内容和重要程度,呈省公司分管领导阅示或直接分送相关部门处理。
遇有重大问题,省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省公司的公文签发权限规定为:省公司文件按省公司领导职责分工,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纪检组长签发,其中内容重要的,在省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发;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公文,涉及其他领导分管工作范围的,由其视情提请核批;省公司函,由综合办公室主任签发,其中内容重要的报省公司领导审批;省公司部门文件,由部门领导签发。
任免通知、业务通知、调度单和调度令、会议纪要等其他专用文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审核、签发。
第十七条省公司各部门的签报,除特殊事项(如干部任免问题)外,一般应经综合办公室负责人阅核后,依据省公司领导职责分工呈批。
省公司内部应尽量减少签报,能当面请示议定的内容,就不采用书面签报。
第十八条呈送省公司领导审批的公文,要观点明确,文理通畅,表达简练,逻辑严谨,文稿原则上应打印。
凡内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主办部门应请相关部门会签后再上报。
会签部门应写明具体意见,如只署名则表示同意。
在会签公文过程中,相关部门有分歧意见时,主办部门应主动与其协商,相关部门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列出各方主要论点和理由,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报省公司分管领导协调或裁定。
第十九条呈送省公司领导审批的公文,经综合办公室同意可以按急件、特急件送批。
确属紧急事项,应注明紧急程度。
呈送内容不宜公开的公文,应注明相应密级。
除省公司领导直接交办的外,公文不要直接报送领导个人。
主送应写“中国XXX集团贵州省XXX公司”或“省公司领导”;直接向领导个人报送的公文,应在文件中说明直接交办的事由,并附上原批示复印件。
第二十条公司领导审批公文应有明确的批示意见,表示“拟同意”、“同意”或其他具体意见;签发文件时只署名则表示同意;对于一般报告性公文,圈阅表示“阅知”;对于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圈阅则表示“同意”。
第二十一条经省公司领导审批、签发的公文,不得擅自更改。
公文主办及相关单位应认真落实领导批示,并将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综合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负责省公司领导批示的督办事宜和公文的催办工作。
第二十二条公文的会签、签发在每个部门的停留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
特急件随到随办,急件按文件规定时限办理,若无规定时限,在3个工作日内办毕。
内事外事活动制度第二十三条省公司领导到下属企业、单位调查研究或检查指导工作,要遵守有关廉政勤政的规定,轻车简从,简化接待礼仪。
第二十四条省公司领导的重要内事活动,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除省公司统一组织安排外,省公司领导一般不参加下属企业、单位的事务性活动。
第二十五条省公司部门及下属企业、单位召开重要会议或举办重大活动,如确需请省公司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出席,应提前报告会议或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由综合办公室提出意见报批。
会议或活动组织单位应提供有关材料,并按要求代拟讲话稿呈领导参考。
如确需省公司领导签发贺信、贺电的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承办单位应事先请示,由综合办公室提出意见报批。
不得以省公司部门名义对外发贺信、贺电或参加同贺。
第二十六条省公司的外事工作,由外事办按规定程序统一协调安排。
省公司领导出国、出境访问,由外事办负责组织安排,并按有关规定报批。
省公司领导出访,一般一年内不超过两次。
省公司部门领导、直属单位、下属企业领导因公出访,须经省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由境外机构或个人(含驻华机构和人员)直接同省公司部门联系的业务性涉外活动,如涉及重要业务政策和敏感问题,应事前协商相关部门,并报省公司领导审定。
在涉外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掌握好外事接待规格,热情友好、不卑不亢、礼仪适度。
离筑外出请示报告制度第二十七条省公司总经理离筑出差(出访)或休养,副总经理按照行政职务排序主持工作。
副总经理、纪检组长离筑出差(出访)或休养,须征得总经理同意。
省公司部门主要负责人离筑出差(出访)或休养,须经省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意。
省公司领导及部门主要负责人离筑出差(出访)或休养,应将外出时间、地点提前告知办公室。
第二十八条在筑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离筑出差(出访)或休养,需经总经理同意,向省公司分管领导报告。
接待制度第二十九条省委、省政府各部门领导、地方党政领导、大型企事业单位领导来省公司商谈工作,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
综合办公室要热情、认真、负责地接待,事先了解来访者的姓名、职务、来访时间和商谈内容,视情安排相关领导和人员接待。
对因故不能接待的,由综合办公室向对方说明情况,另约商谈时间。
第三十条省公司下属企业、单位的领导来省公司请示、汇报、商谈工作,原则上由对口部门负责人接待;如需直接向省公司领导请示、报告,应提前与综合办公室联系,报请有关省公司领导同意后予以安排。
其他人员来省公司联系工作的,均由有关部门接待。
其他第三十一条严格控制内部资料、信息、刊物的种类和发行范围,确需出版的刊物需经综合办公室批准。
第三十二条新闻宣传工作由综合办公室归口管理。
对外宣传和发布新闻信息,应事先商综合办公室同意,重要内容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