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事故调查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调查报告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调查报告汇报人:2023-12-15•调查目的和任务•调查过程和方法•事故原因分析目录•安全建议和改进措施•结论和建议01调查目的和任务定义和目的定义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是指对涉及民用航空器的飞行事故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以确定事故原因、责任和提出预防措施。
目的通过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为事故责任认定、赔偿和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供依据。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的任务包括收集事故现场证据、调查事故经过、分析事故原因、评估事故损失、提出预防措施和建议等。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的目标是查明事故原因,明确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保障公众安全,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健康发展。
任务和目标目标任务02调查过程和方法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查,记录事故现场的地理位置、气象条件、航空器残骸分布等信息。
现场勘查目击者调查视频资料分析对目击者进行调查,了解事故发生时的目击情况、航空器状态等信息。
对事故现场的监控视频、航空器黑匣子等视频资料进行分析,还原事故发生时的情景。
030201现场调查对航空器残骸进行检测,了解残骸的材质、结构等信息,为事故原因分析提供依据。
残骸检测对航空器油料进行检测,了解油料的成分、质量等信息,判断油料是否对事故有影响。
油料检测对航空器的电子设备进行检测,了解设备的性能、工作状态等信息,判断设备是否对事故有影响。
电子设备检测实验室检测模拟试验飞行模拟试验通过模拟飞行条件,对航空器进行飞行试验,了解航空器的性能、飞行状态等信息,为事故原因分析提供依据。
发动机模拟试验通过模拟发动机工作条件,对发动机进行试验,了解发动机的性能、工作状态等信息,判断发动机是否对事故有影响。
电子设备模拟试验通过模拟电子设备工作条件,对电子设备进行试验,了解设备的性能、工作状态等信息,判断设备是否对事故有影响。
1 2 3对航空器飞行数据进行解析,了解航空器的飞行轨迹、速度、高度等信息,为事故原因分析提供依据。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程序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程序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程序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程序是指对出现在民航运营中的飞行事故,进行系统细致的调查,以确定事故的原因、责任、影响及避免重复发生类似事故的措施等有关方面,从而达到改进、完善民航运营,确保飞行安全的目的。
本文就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程序进行概述。
一、调查机构民航部门将在飞行事故发生时,成立调查组来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组的规模和成员等由调查组组织部门自行决定。
二、调查流程1. 事故通知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和机构需要立即向当地民航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调查组的要求提供事故相关的资料与信息。
2. 调查组成立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调查组通常由民航管理部门、机场、航空公司及飞行安全专家组成。
调查组的主要职责是确定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对相关方面的影响和带来的损失等。
3. 事故现场勘查和证据收集调查组成员将前往飞行事故现场开展勘查工作。
在现场勘查作业中,调查组成员们要对飞机残骸、航路器具、仪器设备、记录表、日志、相片、电子邮件、通话记录等和飞行相关的资料进行认真的收集、保存与检查。
4. 事故分析调查组的成员将通过对事故现场的勘查和分析,以及与现场有关的航空专家、机组人员、机场工作人员等的交流和询问来确定飞行事故的根本原因和责任。
5. 事故报告调查组在对飞行事故进行分析后,将会撰写一份飞行事故调查报告,其中涵盖了事故的影响、损失、责任等信息,并针对根本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和改善措施,以保障未来的民航运营安全。
三、调查结果与处理在调查报告中的措施被采纳后,相关单位和机构需要根据措施利用数据、组织培训和实际应用,以确保事故的重发率降至最低。
四、总结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程序涉及的机构和人员需要具备专业性和责任心,只有这样才能够达到调查的目的。
在民航运营中,保障飞行安全是至关重要的,调查程序也是保障民航运营安全的重要环节。
航空事故调查和安全管理

航空事故调查和安全管理航空事故调查和安全管理在全球范围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民航业的迅速发展,确保航空安全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关注。
本文将探讨航空事故调查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并介绍该领域的一些关键概念和方法。
第一节:航空事故调查的意义航空事故调查是指对航空事故的原因进行系统、细致的研究和分析,旨在从中汲取教训,提供改进措施,以预防未来类似事故的发生。
航空事故调查有助于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人为因素、机械故障、气象条件等,进而制定相应的措施来提高航空安全。
航空事故调查通常由独立的调查机构负责,比如国家民航局或国际民航组织。
这些机构会派遣专业的调查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证据和数据,并与相关当事人进行交流。
通过系统的分析和研究,航空事故调查报告将得出事故的原因和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第二节:航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航空安全管理是一种综合性的管理系统,旨在通过识别、评估和控制各种风险,确保航空运输的安全性。
航空安全管理包括多个层次,从国家民航管理部门到航空公司,再到航空器制造商和航空服务供应商等。
全面的航空安全管理涉及到组织结构、政策制定、培训和监控等方面。
航空安全管理的目标是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最大程度地提高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安全。
它的实施需要全体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合作,包括飞行员、维修人员、空管员等。
通过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培训计划,可以降低事故的风险。
第三节:航空事故调查和安全管理的挑战航空事故调查和安全管理面临着诸多挑战。
首先,调查人员需要面对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政策和程序差异,这可能影响到调查的深入进行和结果的有效应用。
其次,航空业务的复杂性和快速发展导致调查人员需要具备广泛的知识和技能,以便应对各种可能的因素。
此外,航空安全管理还需要依赖可靠的数据和信息,而这些数据和信息的质量和及时性也是一个挑战。
为了更好地进行事故调查和安全管理,各国和组织需要共享数据和信息,并建立国际间的信息交流机制。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程序详述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程序详述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程序详述民用航空器是一种飞行工具,为了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航空业必须严格监管。
在民航发展过程中,发生各种类型的飞行事故。
为了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提高安全性,对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进行调查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我们将详细阐述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程序。
一、调查机构的职责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中,调查机构是至关重要的。
国际民航组织(ICAO)对所有成员国都有规定,即成立国家航空调查委员会(AAIB)。
这个组织负责调查民用航空器事故,并撰写事故调查报告。
国家航空调查委员会的职责是指导、管理、协调和执行民航事故调查工作。
在中国,民航局是负责民用航空安全监管的机构,同时还成立了中国民用航空事故调查组,来负责调查机构的任务。
二、调查程序调查程序包括以下流程:1. 事故发生阶段事故调查程序从第一时间开始。
调查组在了解到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并封锁区域,收集现场证据,包括残骸、遗留物、痕迹和环境特征等。
根据事故的轻重程度,调查组需要进行详细记录。
2. 事故初步调查阶段事故初步调查阶段是开始归因和分类的时间。
收集物证、痕迹、目击证人证言和通讯记录等,制定初步调查报告,形成对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如果事故原因很明显,初步调查阶段结束,进入最终调查阶段。
3. 事故最终调查阶段最终调查是为了获得参考和证实初步调查结果的信息。
或者在初步调查结果中无法找到明确的原因时,进一步检疫和分析,完成最终调查报告。
该报告包括初步调查报告和最终调查报告,后者是针对详细情况、证据和检验的组成部分。
三、调查的原则和技术要求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调查过程中,要遵守相关的原则和技术要求,以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1.安全第一的原则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的目的是确保航空行业的安全和可靠性。
因此,在调查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采取合理的措施。
2.客观、公正原则调查机构不得受到财务利益和其他压力,保持独立、客观、公正,避免争取和影响调查的结果。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93号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规定正文:----------------------------------------------------------------------------------------------------------------------------------------------------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93号)现发布《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规定》,(CCAR-395),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刘剑锋二000年七月十九日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三条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三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和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地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的对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调查及相关工作。
参加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查明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保障安全的建议,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责任的追究按照国家的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事故调查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一)独立调查原则。
事故调查应当独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调查工作。
(二)客观调查原则。
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科学地进行,不得带有主观倾向性。
(三)深入调查原则。
事故调查应当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其他原因,并深入分析产生这些原因的因素,包括航空器设计、制造、运行、维修和人员训练,以及政府行政规章和企业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方面的缺陷等。
(四)全面调查原则。
事故调查不但应当查明和研究与本次事故发生有关的各种原因和产生因素,还应当查明和研究与本次事故的发生无关,但在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或者在调查中发现的,在其他情况下可能对飞行安全构成威胁的所有其他问题。
民航事故调查报告doc

如何幸免造成伤亡的大火?即如何使燃油在发动机里燃烧,泄漏时却不起火?
篇二:民航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
一、题目
运营商:大西洋东南公司
航空器型号:EMB-120双螺旋桨引擎客机
国籍:美国
注册号:N256AS
事故品级:重大飞行事故
二、概述:
事故通知:坠机点周围的居民
事故调查组织:美国国家运输平安委员会(NTSB)
(2对航材质量提高标准审定和监管,对不合格航材禁止利用,禁止侵蚀性材料的利用。
(3)强化飞机的告警系统。在这次事故中,飞行员并非明白发动机已经完全损坏,只是以为发动机失效,延误了事故的处置时刻。因此,要对此增强飞机的告警系统,在飞机部位受损的情形下,做出相应的告警,使机组正确明白飞机的受损情形。
4.软件设备的角度
三.事故结论
依照调查,本次事故的是由于螺旋桨被侵蚀产生裂痕而在维修进程中没有发觉就被放行而造成的。造成该起事故的大致有以下几个缘故:
1.哈密尔顿公司规格为14RF-9的螺旋桨曾经由于金属疲劳断在飞行途中, 但螺旋桨制造商却故意掩盖其产品问题。
2.螺旋桨在返修进程中,维修人员没有发觉问题,而是依照他受过的培训,用专用工具砂打内表面,可是如此做却妨碍了超声波检出金属疲劳裂纹,使得螺旋桨在存在裂纹的情形下飞上了天。
事故后果:
事故品级:重大飞行事故
三、正文
(一)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1)飞行通过:529号航班于12点10分离开亚特兰大机场的空桥区,并于12点23分起飞。原定从亚特兰大哈兹菲尔德-杰克逊国际机场飞到位于密西西比州格尔夫波特的格尔夫波特-拜洛希国际机场。在12点43分25秒位于18,100尺的高空时,左侧引擎的螺旋桨其中一部份叶片失去作用,令整个装置都变形了,也使得引擎舱与机翼侧面扭曲。机长和副机长试图回到亚特兰大机场紧急降落,但下降过于快速使得他们只能降落在西乔治亚机场。不幸地,最后飞机无法继续在空中飞行,因此机组员开始寻觅能够紧急迫降的地址。最后在12点52分45秒飞机在卡洛尔县周围坠毁。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规定(CCAR-395)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规定(CCAR-395)民航总局令第93号(2000年7月19日公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事故调查的组织第三章事故调查员第四章通知第五章事故调查第六章事故调查报告第七章附则第一条为规范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三条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三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和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地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的对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调查及相关工作。
参加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查明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保障安全的建议,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责任的追究按照国家的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事故调查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一)独立调查原则。
事故调查应当独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调查工作。
(二)客观调查原则。
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科学地进行,不得带有主观倾向性。
(三)深入调查原则。
事故调查应当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其他原因,并深入分析产生这些原因的因素,包括航空器设计、制造、运行、维修和人员训练,以及政府行政规章和企业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方面的缺陷等。
(四)全面调查原则。
事故调查不但应当查明和研究与本次事故发生有关的各种原因和产生因素,还应当查明和研究与本次事故的发生无关,但在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或者在调查中发现的,在其他情况下可能对飞行安全构成威胁的所有其他问题。
第五条事故等级按照《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等级》(GB14648-93)确定。
第六条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按照下列规定进行:(一)由民航总局负责组织调查的事故包括:1.国务院授权民航总局调查的特别重大飞行事故;2.外国民用航空器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事故,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其他部门组织调查的除外;3.运输飞行重大飞行事故;(二)由地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调查在所辖地区范围内发生的下列事故:1.通用航空重大飞行事故和一般飞行事故;2.运输飞行一般飞行事故;3.民航总局授权地区管理机构组织调查的其他事故。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调查报告(doc 24页)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调查报告(doc 24页)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规定(CCAR-395)民航总局令第93号(2000年7月19日公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事故调查的组织第三章事故调查员第四章通知第五章事故调查第六章事故调查报告第七章附则第一条为规范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三条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三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和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地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的对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调查及相关工作。
参加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查明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保障安全的建议,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责任的追究按照国家的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事故调查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一)独立调查原则。
事故调查应当独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调查工作。
(二)客观调查原则。
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科学地进行,不得带有主观倾向性。
(三)深入调查原则。
事故调查应当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其他原因,并深入分析产生这些原因的因素,包括航空器设计、制造、运行、维修和人员训练,以及政府行政规章和企业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方面的缺陷等。
摄影摄像设备、录音设备、特种设备、勘察设备、绘图制图设备、便携电脑、防护装备以及其他必要的装备。
第九条涉外事故调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一)在中国登记、经营或者由中国设计、制造的民用航空器在境外某一国家、某一地区发生飞行事故,由民航总局派出一名国家授权的代表(以下简称代表)参加事故发生所在国家、地区的事故调查。
为协助代表工作,民航总局可以指派若干名顾问。
(二)在中国登记、经营的民用航空器在境外发生飞行事故,但事故地点不在某一国家、某一地区境内的,由民航总局组织事故调查,也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委托别国进行调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除登记国、经营人所在国、设计过和制造国外,那些根据要求向进行调查 的国家提供资料、设备和专家的国家只限于参加其有权参加的部分。
21
航空事故调查组织程序
授权代表及其顾问的义务
应当向进行调查的国家提供所掌握的所有相关资料; 未经进行调查的国家的明确同意,不得泄露有关调查进展和结 果的资料。
22
航空事故调查组织程序
进行调查的国家应当尽快将事故调查报告草案送交所有参加调查 的国家,以便其就报告草案提出重大的实质性意见。 接收报告草案的国家应当在60天之内提交意见。 进行调查的国家应当毫不拖延地将最终调查报告送交: 着手调查的国家; 航空器登记国和经营人所在国; 航空器设计国和制造国; 蒙受公民死亡/重伤的国家; 提供有关资料、重要设备或专家的国家; 国际民航组织(5700kg以上)
16
航空事故调查组织程序
事故调查通常由国家的事故调查部门组织进行:
美 法 中 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 国:航空事故调查与安全局(BEA) 国: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
CAAC的一项职责是进行民用航空器的事故调查 国家民用航空的行业主管部门 相关国际民航义务的承担部门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调查,其中的 实质性技术调查也通常有民航局承担。
8
航空器调查的法规体系
国际民航组织(ICAO)
法规文件: 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3 《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
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的标准和建议措施
技术手册:
《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手册》(DOC9756) 《民用航空医学手册》(DOC8984) 《航空器事故调查员培训大纲》(CIR298)
9
航空器调查的法规体系
上述记录仅在与事故/事故征候分析有关时才可被纳入调查报告或 其附录中。记录中与分析无关的部分不得公布。 未经进行调查的国家同意,任何国家不得散发、发表或让人查阅 调查报告草案或其任一部分,以及在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任何文 件,除非此类报告或文件已由进行调查的国家发表或公布。
26
航空事故调查组织程序
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定义 -中国民航CCAR-395-R1:
指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和民用航空器地面事故。 飞行事故: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造成人员死亡或航空器损坏。 地面事故: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航空器、车辆、设备、设施损 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以上或者导致人员重伤、 死亡的事件。
6
航空器事故调查概述
调查的目的 -附件13: 调查事故和事故征候的惟一目的是预防同类事故或事故 征候的再次发生。这一活动的目的不是为了分摊过失和 责任。 调查的原则 -CCAR-395-R1 独立原则 客观原则 深入原则—事故原因和深层次的各种影响因素 全面原则—非事故原因,但暴露出的其他安全问题
国航“4.15” 釜山事故 B767-200ER
40
事故调查中的“涉外”因素
东航“11.21” 包头事故 CRJ-200
41
事故调查中的“涉外”因素
东航“6.19” 空中失火事件 AIRBUS 319
42
事故调查中的“涉外”因素
飞龙“6.15” 通航事故 运-12
43
事故调查中的“涉外”因素
20
航空事故调查组织程序
参加调查国家的人员应在进行调查国家的调查组组长(IIC)管理下参加 调查,登记国、经营人国、设计国和制造国可以参加调查的所有方面:
查看事故现场和检查残骸; 获取目击者资料和建议提问范围; 尽快完全掌握全部有关证据; 接收一切有关文件的副本; 参加飞行记录器的判读; 参加现场以外的调查活动(部件检查、技术情况简介、测试等); 参加调查进展会议(分析报告、调查结论和原因、建议的审议); 对调查的各种因素提出意见。
25
航空事故调查组织程序
进行调查的国家不得为了调查以外的目的公布如下记录:
调查过程中从有关人员那里获取的所有陈述; 与航空器运行有关的人员之间的所有通信; 事故或事故征候所涉及人员的医疗及私人资料; 驾驶舱语音记录及此种记录的文本; 空中交通管制语音记录及其记录文本; 在分析资料包括飞行记录器资料中所表示的意见。
18
航空事故调查组织程序
参加调查国家的调查组:应任命一名授权代表,并指派若干 技术顾问协助其工作 授权代表
根据其资格由国家指派参加由另一国进行的调查的负责人员。 授权代表通常是一国家事故调查部门的人员。
19
航空事故调查组织程序
顾问
航空器登记国、经营人所在国应当任命一名或多名由经营人建 议的顾问以协助其授权代表。 航空器设计国、制造国应当任命一名或多名由负责航空器设计 和最后组装的机构建议的顾问以协助其授权代表。 当登记国、经营人所在国均未任命授权代表时,调查国可以邀 请经营人参加调查。 当设计国、制造国均未任命授权代表时,调查国可以邀请负责 航空器设计和最后组装的机构参加。 顾问应当在授权代表的管理下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24
航空事故调查组织程序
飞行记录器: 在调查中应当有效的利用飞行记录器; 进行调查的国家应当毫不延迟地安排判读飞行记录器; 如进行调查的国家没有能力判读,应根据如下因素利用其他国 家提供的设备进行判读:判读设备的能力;判读的及时性;判 读设备的地点。 进行调查的国家应当与司法部门进行必要的协调。特别是对飞 行记录器的判读。 如发生事故/事故征候的航空器在出事所在国以外的国家降落时, 登记国、经营人所在国应按照进行调查国家的要求,将记录器的 记录,必要时连同记录器一并提交给进行调查的国家。
为了预防事故,进行调查的国家应当尽快发布最终调查报告; 应当在事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发布调查报告; 如不能,进行调查的国家应在每年的事发周年日发布一份中期报 告,详述调查进展及出现的任何安全事项。 在调查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的国家的调查部门应当向有关部 门,包括其他国家的有关部门,建议其认为需要及时采取的任何 预防行动。 收到安全建议的国家应当向提出建议的国家告知已采取或已考虑 采取的预防行动。或者,将不采取任何行动的理由。
4
事故: 一个永远沉重的话题!
中国民航事故统计 1950 – 2009.8 事故总数: 运输航空事故: 通用航空事故: 死亡(机组+旅客): 航空器损毁: 293 81 212 1377 155
5
航空器事故调查概述
事故定义 -国际民航组织附件13:
在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直至所有这类人员下了航空器 为止的时间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航空器损坏和航空器 失踪或无法接近的地方的事件。
29
航空事故调查组织程序
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
生物、化学、疾病 易燃、易爆、火、液体、烟、粉尘、高压容器、放射性物质等 复合性材料 尖锐的残骸、残骸坍塌等 事故现场的其他危险(动物等)
30
航空事故调查组织程序
31
航空事故调查组织程序
32
航空事故调查组织程序
33
航空事故调查组织程序
34
航空事故调查组织程序
国务院行政法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条例》(起草中)
11
航空器调查的法规体系
民航规章
《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 CCAR-395-R1 2007年4月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CCAR-396-R1 2007年4月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程序》 MD-AS-2001-001 《航空事故调查员培训大纲》
事故和事故征候的通知通常由一个国家的事故调查部门通知另 一个国家的事故调查部门。(联系方式:DOC9756)
23
航空事故调查组织程序
航空器登记国、经营人所在国、设计和制造国在接到通知后: 尽快将掌握的有关航空器、机组的资料提供给出事所在国; 通知出事所在国是否任命授权代表; 如任命,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详细信息; 如该授权代表前往事发国,提供预达信息。 经营人所在国在接到通知后: 应当毫不拖延地向出事所在国提供航空器上危险品地详细情况。
17
菲律宾:民用航空局(CAAP)
航空事故调查组织程序
事故调查通常由国家的事故调查部门组织进行(续)
通常国家的事故调查部门负责组织调查航空器事故 航空器严重事故征候,事故征候(选择性调查) 其他不安全事件通常由民航当局调查 事故调查部门和民航当局共享安全信息(信息库) 事故调查部门跟踪安全建议的落实情况
技术标准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等级标准》GB-14648-93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MH/T 2001-2008
12
航空器事故调查组织程序
事故调查程序:
接收/发送事故通知 组成事故调查组-赶赴事故调查现场 现场勘查、证据收集、完成事实报告 事故原因分析 提出事故结论 制定安全建议 编写事故调查报告(草案) 征求对调查报告草案的意见 完成最终调查报告 公布事故调查报告
13
航空事故调查组织程序
事故调查涉及以下国家(或地区):
事故发生地所在国家 事故航空器登记国 事故航空器经营人所在国 事故航空器设计国 事故航空器制造国
蒙受公民死亡、重伤国
14
航空事故调查组织程序
进行事故调查的国家(缔约国)
事故发生地所在国家应着手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并对调查负 责。也可以将全部或部分调查工作委托另一国家进行。 如事故发生在任何国家领土外,航空器登记国应当对事故进行 调查。 —如登记国为非缔约国,航空器经营人所在国,或如不能这 样做时,设计国、制造国应当力求着手进行调查。 离国际水域上的事故现场最近的国家应当提供力所能及的帮 助,同时还应当对登记国的要求做出反应。
7
航空器事故调查概述
事故调查部门必须独立进行调查,并在符合附件13规定 的情况下,对其行动有无限的权力,包括:
收集、记录和分析有关事故或事故征候的所有可获得的资料; 如有可能,应当查看事故现场,检查残骸,记录目击者陈述 如果适当,提出安全建议; 如有可能,查明事故原因; 完成事故调查最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