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行政法案例题必背的 19 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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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考行政法总结

2020法考行政法总结

考点一:依法行政6基本原则:合法;合理(三个,公平公正、考虑合法的相关因素、比例原则);程序正当(公开、参与、回避);诚实信用;高效便民;权责一制。

1、合法行政是首要原则,其他原则都是独立的,是合法行政的延伸。

2、诚实信用:全面、准确、真实。

行政机关不得随便撤回变更已作出的行政许可3、羁束行政行为是不能变化的,裁量行政行为(实质行政)是有自由裁量权的。

4、全责一致:执法有保障、有权就有责、执法受监督、违法必处罚、侵权需赔偿5、合理行政等5大原则是合法行政的重要补充,第一公平公正第二平等第三比例原则(要必要、适当)6、国务院批:农田征收公顷、其他70公顷。

7、治安处罚法200元以下,现场缴纳。

应当停听证: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书、大额。

8、全责一致:违法-撤销-赔偿。

合法-撤回-补偿。

考点二:国务院性质机构编制及编制管理。

1、只有国务院直属部门有行政专项职能2、国务院组成部门由人大决定,部门拥有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

3、6个儿子(部委行署,基本的)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决定,4、部委设定司:中编办审核,国务院批准。

5、司设处---自己提出方案决定-报国院编制管理机关备案6、大儿子(部委行署)----基本的;7、次子(直属机构)----专门的,独立的8、孙子(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特定的9、可以指定规章-前三个儿子(部委行署、直属机构、被授权的直属事业单位)10、国务院设立除大儿子外-国务院自己决定11、议事协调机构:无机构、无编制、无人员、无措施。

12、行政机构设置管理:类型、名称、职能13、行政机构编制管理:机构普通人员的数量、领导职数。

14、地方各级行政机构新设:设立、撤销、合并或变更规格、名称。

本级政府提出方案、上一级编办审核、上一级政府批准。

15、地级市编制总额,省政府提,国务院批。

总额内调整,本级政府内部部门调整,本级政府有权;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同层级调整,省编办报中编办。

16、省以下垂直管理只有自然资源局。

行政法主观题考前必背28句

行政法主观题考前必背28句

行政法主观题考前必背28句当涉及行政法主观题考前复习时,以下是28个必背的句子:1. 行政法是研究行政组织、行政活动、行政行为和行政责任等一切与行政有关的法律规范的学科。

2. 行政法的基本任务是研究行政法律制度的建立、运行和完善,以确保行政机关合法、公正、高效地履行职能。

3. 行政法的核心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高效原则和责任追究原则。

4. 行政法律制度由宪法、行政法、行政法规、行政程序法和行政案例法等构成。

5. 行政法的主体包括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主体和公务员等。

6. 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设立、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机构。

7. 行政行为主体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行为的主体。

8. 公务员是按照国家的规定由行政机关雇佣并从事行政工作的人员。

9. 行政法的对象包括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客体和受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10. 行政程序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政活动的程序性法律规定。

11. 行政契约是指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订立的平等主体地位的合同关系。

12.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超越权限等行为。

13. 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错误行政行为提出申诉、调解、复议、诉讼等救济要求的权利。

14.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取的强制措施。

15.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违反行政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强制措施的行为。

16.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因错误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失而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

17. 行政监察是指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活动。

18. 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决定的行为。

19.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某项活动进行的许可批准行为。

202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02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①不能相互直接领导;②不能直属同一领导;
任职 近亲 ③不能一方当领导,另一方干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
回避
·不得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回避
地域
设区市、县乡三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不能在原籍任职;民族自治地方除外
立项 部门工作机构报请立项
政府工作部门或其下级政府报请立项
决定 部务会议或委员会会议决定
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决定
公布 标准文本为本部门或国务院公报
标准文本为地方政府公报
备案 公布后 30 日内由法制机构报请备案
★★★★各种规范的效力与监督
文本与效力
批准与备案
改变与撤销
★★冲突与适用
效力位阶:
批准问题:
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公布
②具体应用→国务院各部门与省级政府的法制机构报请解释→司法部解释答复→涉及重大问题的报国务院
同意后答复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4
2020,法考必过!
暂调/暂停 国务院可以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暂时停止适用行政法规
适用
的部分规定。
清、改、废 司法部等部门应及时开展行政法规清理,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相关行政法规。
核心考点:无。
★公务员的范围
政府、其他国家机关、政党政协团体、事业单位参公
★★公务员的进入(怎么当上公务员)
适用范围
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
录用—委任 录用程序
发布公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政审体检-公示 5 日以上
试用期限

自考行政法学背诵要点

自考行政法学背诵要点

自考行政法学背诵要点行政法学重点(自考)题型:单选题30*1+多选题5*2+名词解释5*3+简答题3*5+论述题1*10+案例分析题2*101. 行政: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2. 行政权:赋予或认可、执行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利,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3特点:强制性弱化;单方性缩小范围;优益性限制。

3. 行政法: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4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4特殊渊源:法律解释;国际条约、惯例;判例与指导性案例;软法规范。

特点:2形式上+3内容上:内容;效力位阶变动;交织。

行政法的2作用:规范行政权、促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有效实施;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用4. 行政法关系:经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管理关系。

5. 行政法律关系的5特征:行政主体;平等但非对称性;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争议司法解决6.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在过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与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

3特征:多重的、复杂的法律关系;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非对称性。

7.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3联系与3区别(地位、主体、客体)基础产生的,没有行政法律关系也就没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相互影响。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化可能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非对等性和行政实体法律关系的非对等性是倒置的。

8. 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次于宪法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地位。

3体现:调整对象;与宪法的关系;与其他基本法律部门的关系。

9.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2具体内容:法律保留原则:作出必须取得法律的授权,必须有法律的明文依据,。

2020年法考___行政法主观题考前必背40句复习资料

2020年法考___行政法主观题考前必背40句复习资料

2020年法考___行政法主观题考前必背40句复习资料1.比例原则是行政法中的重要原则,它包括三个方面的要求。

首先,合目的性,即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

其次,适当性,即所选择的措施和手段必须为法律所必需,且与结果之间存在正当性。

最后,损害最小,即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

比如,在处罚时应当遵循比例原则,处罚结果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2.程序正当原则是行政法中的另一个重要原则,它包括三个方面的要求。

首先,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其次,行政机关作出重要的规定或者决定时,应当听取公众意见,尤其是直接相对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或者申辩。

如果提出的陈述申辩成立,行政机关应当予以考虑、采纳。

最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时,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3.行政权力的行使需要受到法律规则的约束和制约,这是现代法治的主张。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遵循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增加他们的义务。

4.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是行政法中的另一个重要原则。

它适用于行政机关作出赖以产生信任的授益行政行为,且相对人因为信赖而实施了相应的行为,因此产生了可评估的利益或承受了相应的负担,并且信赖的发生出于相对人的善意且无过错。

如果能够不撤销或废止,则不应该撤销或废止,但如果因法定事由需要撤销、废止或变更,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18.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

内部行为、行政指导行为和过程性行政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但如果内部行为直接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并通过送达等途径外化,就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19.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性审查的条件包括:只能附带性地提出审查要求;附带性审查的抽象行政行为必须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具有关联性;只能一并审查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务院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除外);一并审查请求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提出,但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

行政法土豪金必背

行政法土豪金必背

2、国务院机构设置(设立撤销合并等)程序中央行政机关提出方案审核报请决定(批准)备案布)4、派出机关的设置派出机关设立机关批准机关地方行政公署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区公所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辖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2、公务员回避5、公务员处分的种类种类处分期间是否影响现有待遇受处分期间待遇警告6个月不影响其现有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记过12个月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记大过18个月降级24个月级别降低撤职撤去现职,同时降低级别开除永远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同签署。

6.公布:在国务院公报、全国发行的报刊以及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

7.备案:三十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8.解释:一一对应,政府对应政府,法制机构对应法制机构。

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问题或需要补充规定的,由部门或省级政府请求国务院解释,法制办拟定解释草案,经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务院公布或经国务院授权由部门公布。

(条文性抽象性解释:国务院部门和省政府要求国务院作出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由部门或者省级政府法制办要求国务院法制办作出解释。

(个案性具体性解释:国务院部门和省政府法制机构要求国务院法制机构作出解释)二、行政规章要点1.制定主体:①部门规章: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直属机构、被授权的直属事业单位。

②地方政府规章:省级政府、设区市政府、自治州政府。

2.权限:①无上位法依据,不得减损公民权利,增加公民义务。

不得增加自己权力,减少自己的法定职责。

②市政府规章只能设定城乡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方面事项,此前已经设定的其他事项,继续有效。

③为了行政管理的迫切需要,市政府规章可以设定本级人大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2年后,或废或转。

3.备案:①国务院部门规章由部门法制机构报国务院备案。

②省级政府规章由政府法制机构报国务院和省级人大常备案。

③设区市政府规章报国务院、省级人大常委会、省级政府、市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1)省级地方政府规章不可设定经常性许可。

法律案例分析必背知识点(3篇)

法律案例分析必背知识点(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概述1. 案例分析的定义:案例分析是对具体法律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的过程,通过对案例事实的剖析,探讨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法律适用原则。

2. 案例分析的目的:提高法律思维和实务操作能力,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培养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

3. 案例分析的步骤:事实分析、法律分析、论证和结论。

二、案例分析必备知识点1. 法律事实(1)法律事实的定义: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

(2)法律事实的分类:法律事实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

(3)法律事实的认定:分析案例时,要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2. 法律关系(1)法律关系的定义: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3)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分析案例时,要明确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原因。

3. 法律规范(1)法律规范的定义: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用以调整社会关系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准则。

(2)法律规范的种类: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3)法律规范的效力:法律规范的效力分为一般效力和特别效力。

4. 法律责任(1)法律责任的定义: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2)法律责任的形式: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3)责任能力的认定:分析案例时,要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责任能力。

5. 法律解释(1)法律解释的定义:法律解释是对法律规范含义的说明和阐释。

(2)法律解释的种类:文义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

(3)法律解释的方法:目的解释、体系解释、比较解释。

6. 法律程序(1)法律程序的定义:法律程序是法律规范在实施过程中所遵循的步骤和方式。

(2)法律程序的种类:立法程序、司法程序、行政程序。

(3)法律程序的效力:法律程序具有独立效力,不得随意变更。

7. 国际法(1)国际法的定义:国际法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

行政法背诵

行政法背诵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含义:是指贯穿于行政法始终,为行政法的各个方面应遵守的基本准则。

内容:1.合法性原则:指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使职权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当来自于法律的授权。

主要包括:权力来源合法;权力行使程序合法;权力行使依据和内容合法;违法行政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2.合理性原则: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应当客观、适度、符合理性。

理性是指最低限度的理性,即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

主要包括:符合法律目的;应有正当的动机;考虑相关因素;同样的情况同样对待;符合客观规律。

3.程序正当原则:在行政法律规范中,程序性规范占据极大的比例,因此程序正当也是法律上对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

包括: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公务回避。

4.高效便民原则:是针对行政活动的效率提出的要求,包括:行政效率;便利当事人。

5、诚实守信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主要是指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6.权责统一原则:权责统一的内涵可以概括为: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具体包括:行政效能;行政职责。

二、行政主体(一)行政主体的概述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职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二)行政主体的分类(1)职权主体与授权主体(2)行政机关、行政机构、公务组织和社会组织(三)行政主体之间关系1、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1).隶属关系 2).公务协助关系2、行政机关与其他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3、其他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四)行政机关的含义及特点含义:行政机关是指依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

特点:1).是履行行政职能的专门国家机关。

2).是依据宪法和组织法而设立。

3).其成立时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4).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公务员编制。

(五)国家行政机关的种类以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行政机关进行分类:1.以职能活动的地域范围为标准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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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行政法案例题必背的19 句话
(案例题也是填空题)
李佳
1. 行政诉讼被告是对外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行政职权,并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

(被
告题目套用)
2. 原告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原告必须与被诉
行政行为之问有利害关系。

(原告题目套用)
3.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
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第三人有独立诉讼地位。

(第三人题目套用)
4.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
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经过复议案件的被告)
5. 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
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

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受案范围题目套用)
6.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院管辖。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
7.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
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
8.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
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是行政许可。

9. 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
行政法上的制裁。

10.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可
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

复议机关对复议程序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11. 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判,必须适用,不能拒绝适用。

法院应当参照规章进行审判,法院可以对于规章选择适用。

其他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不属于法院应当依据或者参照适用的规范,但可以作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事实依据之一。

(法律适用)
12. 法院判决撤销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可以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
作出行政行为。

法院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的,应当同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

原行政行为合法、复议决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判决确认复议决定违法,同时判决驳回原告针对原行政行为的诉讼请求。

(判决)
13. 判断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基本标准是:(1)行使行政职权的主体合法、合乎法
定职权范围;(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确凿;(3)适用法律法规正确;(4)符合法定程序;
(5)不滥用职权;(6)没有明显不当。

具体行政行为符合以上6 个要件就是合法的,将得到法院或者行政复议机关的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将被驳回。

否则就构成违法,将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

(判决)
14. 行政协议(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
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就行政
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受理。

对行政协议提起诉讼的案件,适用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行政协议)
15. 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提起诉讼的,诉讼费用准用民事案件
交纳标准、参照民事法律规范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协议等行为提起诉讼的,诉讼费用适用行政案件交纳标准、适用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

(行政协议起诉期和缴费标准)
16. 原告主张被告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或者单方变更、解除协议违法,理
由成立的,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协议有效、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协议,并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被告无法继续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已无实际意义的,判决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赔偿。

(协议判决)
17. 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
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民事争议应当单独立案,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合并审理)
18. 行政诉讼一审审理对象是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二审法院应当对一审判决、裁定
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审理对象)
19. 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

没有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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