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谊舞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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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谊舞协会章程

交谊舞协会章程

交谊舞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为交谊舞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基本法规,旨在规范协会的组织架构、会员权益、活动管理等方面的事项。

1.2 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团组织,致力于推广和发展交谊舞艺术,提供舞蹈培训、交流活动等服务。

二、组织架构2.1 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位组成。

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2 协会设立舞蹈教师团队,由专业舞蹈教师组成,负责协会内的舞蹈培训和指导工作。

2.3 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负责协会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三、会员权益3.1 会员权益包括参与舞蹈培训、参加交流活动、享受协会提供的优惠等。

3.2 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决策和监督,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

3.3 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四、会费管理4.1 协会实行会费制度,会员需按照协会规定的标准缴纳会费。

4.2 会费用于协会的日常运营和活动开支,包括舞蹈教师的薪酬、场地租金、器材维护等。

4.3 协会应当及时公布会费的缴纳方式和使用情况,确保会费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五、活动管理5.1 协会定期组织舞蹈培训班,提供不同级别的舞蹈课程,满足会员的学习需求。

5.2 协会组织交流活动,如舞蹈表演、比赛、庆典等,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5.3 协会应当确保活动的安全和质量,提供必要的保险和安全措施,保护会员的权益和安全。

六、财务管理6.1 协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

6.2 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财务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6.3 协会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公布财务报告和使用情况,接受会员的监督和检查。

七、章程修改7.1 对本章程的修改应当由会员大会提出并经过多数会员的同意。

7.2 修改后的章程应当及时公布,并在协会内部进行宣传和解释。

八、附则8.1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的任何规定和章程。

8.2 对于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政策。

交谊舞协会章程

交谊舞协会章程

交谊舞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交谊舞艺术的发展,提高泛博市民的文化素质,增进社会交流与合作,特设立本交谊舞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名称为“某某市交谊舞协会”,英文名称为“XXX Dance Association”。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会员,传承交谊舞艺术,推广交谊舞文化,促进交流合作,宏扬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组织交谊舞培训、比赛、演出等活动;开展交谊舞文化推广;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组织会员参加相关培训和考级;举办交谊舞艺术展览等。

第五条协会的管理机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第七条申请成为协会会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 热爱交谊舞艺术,具备一定的交谊舞基础知识和技能;2. 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3. 愿意积极参预协会的活动和工作。

第八条加入协会的会员,需按照协会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比赛、演出等活动;2. 参预协会的决策和管理,对协会的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3. 参预协会的各类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

第十条协会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利益;2. 积极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3. 缴纳会费,并按时参加会员大会。

第三章理事会第十一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会长和副会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2. 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包括培训、比赛、演出等;3. 监督协会的日常运行,处理协会内部事务;4. 代表协会与外界机构进行交流、合作和商议。

第十四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过协会会员大会的审议和批准。

第四章秘书处第十五条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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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谊舞协会章程

交谊舞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交谊舞的普及和发展,增进舞者之间的交流与友谊,特设立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交谊舞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广交谊舞文化,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促进会员之间的友谊。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组织交谊舞培训班、舞蹈表演、学术交流、社会公益活动等。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协会为自愿加入的个人组成,以会员为基础,实行民主管理。

第六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名理事组成。

第七条会长是协会的最高决策者,负责协会的整体工作。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并在会长无法履职时代理会长职务。

第八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并决定协会的重要事务。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或者副会长主持。

第三章会员权益第九条任何对交谊舞有兴趣并愿意遵守本章程的人都可以申请加入协会。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表演和交流活动;2. 参预协会的决策和管理,有权参加理事会会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3. 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类服务和资源;4. 享受协会内部的友谊和互助。

第十一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本章程和协会的各项规定;2. 积极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并为协会的发展做出贡献;3. 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4. 守密协会内部的相关信息。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二条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协会文件的管理。

第十三条协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由理事会组织并向全体味员公告。

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和决定协会的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协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监督。

第十五条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和捐赠等。

第十六条协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对于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可由理事会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规定。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由理事会提出并经会员大会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交谊舞协会章程

交谊舞协会章程

交谊舞协会章程一、总则1.1 为促进社会交流、增进身心健康,特成立本交谊舞协会。

1.2 本协会为非营利性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自愿组成,自愿加入,自愿退出。

1.3 本协会的名称为“交谊舞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二、宗旨和任务2.1 宗旨:本协会旨在推广交谊舞,提供良好的交流平台,促进社会交往和身心健康。

2.2 任务:2.2.1 组织舞蹈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会员的舞蹈技能和舞蹈水平。

2.2.2 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会员之间的友谊和互助。

2.2.3 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回馈社会,传递爱心。

三、会员管理3.1 会员资格:3.1.1 任何对交谊舞感兴趣的人士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3.1.2 申请人需填写会员申请表,并缴纳相应的会费。

3.2 会员权益:3.2.1 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舞蹈培训和交流活动的权益。

3.2.2 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社区公益活动的权益。

3.2.3 享有参与协会内部活动和聚会的权益。

3.3 会员义务:3.3.1 遵守本章程和协会的各项规定。

3.3.2 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3.3 守信用,维护协会的声誉。

3.4 会员退出:3.4.1 会员有权自愿退出协会。

3.4.2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和协会规定的行为,经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可以取消其会员资格。

四、组织架构4.1 理事会:4.1.1 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4.1.2 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两年。

4.1.3 理事会成员由协会会员中自愿报名,并经过选举产生。

4.1.4 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规划和重要决策。

4.2 会长:4.2.1 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4.2.2 会长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4.2.3 会长代表协会与外部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

4.3 秘书:4.3.1 秘书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4.3.2 秘书负责记录会议纪要、管理协会文件和资料。

4.3.3 秘书协助会长进行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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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谊舞协会章程

交谊舞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交谊舞艺术的发展,增进交流与合作,提高广大舞者的艺术水平,特设立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交谊舞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推广交谊舞艺术,提高舞者的技术水平,促进舞蹈文化的交流与传播。

第四条本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组织舞蹈培训、举办交谊舞比赛、开展文化交流活动等。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五条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第六条普通会员是指对交谊舞有兴趣并愿意参与协会活动的个人。

普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学习舞蹈技巧的权利。

第七条荣誉会员是指对交谊舞有杰出贡献并获得协会认可的个人或机构。

荣誉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并提供指导、支持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的加入和退出,须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会员有义务遵守本章程和协会的相关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十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十一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位组成。

会长负责协会的整体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负责协会文件管理,财务长负责协会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理事会成员的选举方式为无记名投票,选举周期为两年。

第十三条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组成。

常务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监督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由舞蹈专家、教师和舞者组成。

专业委员会负责协助理事会开展舞蹈培训、比赛和评审等工作。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和捐赠等。

第十六条协会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财务收支的准确和合规。

第十七条协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向会员公示。

第五章活动管理第十八条协会每年举办交谊舞比赛,旨在展示会员的舞蹈技巧和艺术风采。

第十九条比赛的组织和评审由专业委员会负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十条协会每月组织舞蹈培训班,提供舞蹈技巧的学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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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谊舞协会章程

交谊舞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交谊舞协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舞蹈水平,推广交谊舞艺术而制定的。

1.2 交谊舞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依法注册并合法登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促进舞蹈艺术的发展为宗旨。

二、组织结构2.1 会员大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味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审议重要事项,并选举理事会成员。

2.2 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监督协会的日常运作。

2.3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管理、会员管理、文件归档等工作。

2.4 财务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2.5 培训部:负责组织舞蹈培训课程,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2.6 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包括组织演出、参加比赛、开展公益活动等。

三、会员权益与义务3.1 会员权益:3.1.1 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和培训课程;3.1.2 参预协会组织的演出和比赛;3.1.3 参预协会的决策和选举;3.1.4 提出意见和建议,参预协会事务的讨论和决策;3.1.5 免费或者优惠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3.2 会员义务:3.2.1 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3.2.2 积极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3.2.3 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利益;3.2.4 缴纳会费,并按时参预协会的财务审计;3.2.5 遵守舞蹈比赛的规则和纪律。

四、会费管理4.1 会员需按照协会规定缴纳会费,会费数额由理事会根据协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决定。

4.2 会费的缴纳方式包括现金、银行转账等,会员需按时缴纳会费,逾期未缴纳的会员将被暂停享受会员权益。

4.3 协会财务部门负责会费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定期向会员发布财务情况,并接受会员的监督和检查。

五、章程的修改5.1 对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由会员大会进行讨论和决定,修改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5.2 对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交谊舞协会章程

交谊舞协会章程

交谊舞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谊舞协会的组织和管理,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交谊舞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交谊舞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旨在推广和发展交谊舞艺术,提供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

第三条交谊舞协会的名称为“XX交谊舞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倡导健康、快乐、和谐的交谊舞文化,推动交谊舞艺术的发展,促进会员之间的友谊交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协会设立以下机构:1. 会员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

每年召开一次,主要负责选举理事会成员、审议章程修订和重要事项的决策。

2. 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任期为两年。

3. 秘书处:协会的行政机构,负责会务、文件管理、会员管理等工作。

4. 财务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六条本协会实行会员制度,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第七条普通会员的条件和权益:1. 年满18周岁,热爱交谊舞艺术,遵守协会章程和规定;2. 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交流活动的权利;3. 享有参与协会举办的培训和比赛的机会;4. 享有协会提供的相关资源和服务。

第八条荣誉会员的条件和权益:1. 对交谊舞艺术有杰出贡献的个人或机构;2. 经理事会推荐并由会员大会表决通过;3. 荣誉会员享有免缴会费、优先参与协会活动等权益。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1. 会员有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对协会的事务有表决权;2. 会员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交流活动的义务;3. 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和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4. 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条本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1. 会员的会费;2. 捐赠和赞助;3. 组织的培训和比赛活动收取的费用;4. 其他合法的收入。

第十一条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原则:1. 财务收支应合法、规范、透明;2. 财务收支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和报告;3. 财务报表应经过审计并向会员公示。

交谊舞协会章程范文

交谊舞协会章程范文

交谊舞协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广大同学之间的交流与友谊,培养同学们的艺术修养,提升身体素质,增强团队合作意识,特设交谊舞协会,以舞蹈为媒介,提供一个展示才艺的平台,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同时也加强学生文化艺术氛围。

第二条本协会的中文全称为“交谊舞协会”,英文全称为"Dancing Association"。

第三条本协会的logo为一对手牵手跳舞的人形图案,寓意团结、友爱和活力。

第二章组织构架第四条本协会由主席团及各部门组成。

第五条主席团包括主席、副主席和秘书。

第六条各部门包括活动部、宣传部和财务部。

各部门成员由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共同挑选。

第三章协会成员第七条本协会成员应是本校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八条本协会成员应具备良好的健康素质,具备一定的舞蹈基础。

第九条本协会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各项活动,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第四章组织运作第十条本协会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培训课程,包括基本舞蹈技巧、形体训练和舞蹈表演等项目。

第十一条本协会定期举办舞蹈展示赛事,提供给成员们展示才艺的机会,并邀请专业舞蹈老师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本协会在校内外举办各类交谊舞活动,如交流会、招待会和演出等,以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

第十三条本协会鼓励同学们定期参加校内外舞蹈比赛,并组织集体训练和编排节目。

第五章主席团职责第十四条主席团负责全面协调协会工作,统筹规划协会活动,定期召开会议。

第十五条主席具体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管理,代表协会向学校相关部门汇报协会情况。

第十六条副主席负责协助主席进行工作安排和协调,代理主席职责。

第十七条秘书负责协会文件的整理与归档,协助主席进行会议记录,以及与学校相关部门的联络。

第六章部门职责第十八条活动部负责策划和组织各项活动、赛事,包括培训课程、舞蹈展示、交流会和比赛等。

第十九条宣传部负责宣传协会的软文撰写、海报设计,以及与其他组织的合作宣传。

第二十条财务部负责协会经费的申请、使用,以及相关的会费收缴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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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天艺交谊舞协会章程
一、协会全名:河南师范大学天艺交谊舞协会。

二、协会性质:河南师范大学天艺交谊舞协会是由学生与老师组成的学术性社团组织,由学生发起,在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下,为广大交谊舞的爱好者服务的非盈利性学生组织。

三、协会宗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配合学校的各种文体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开展和普及校园交谊舞,提供学习的舞台,锻炼同学们的社交能力,展现自我风采。

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发展同学们的兴趣爱好与特长,陶冶情操,锻炼身心,培养气质,提高艺术修养。

四、协会构成
组织形式:本舞蹈协会在统一管理下,下设组织部、宣传部、网络部、外联部、技术指导部和理事会。

人员构成:本舞蹈协会由指导教师(2—3人)、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和不限人数自愿参与的会员构成。

五、协会各部门职责
宣传部:成员具有美术、书法、及相关知识才能的会员组成,负责协会所有活动的宣传工作和宣传板海报的实际制作。

组织部:主要负责交谊舞基础培训和舞会等各项组织工作。

外联部:联系各协会学院及高校开展联谊活动。

在协会有重大活动时,负责做好社会赞助工作。

网络部:有电脑基础知识的会员组成,主要负责操作网上页
面宣传工作,和建立交谊舞协会网上高校联盟。

技术指导部:有一定交际舞基础,可以对协会会员进行基础指导。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及各个部门部长组成。

重大事情决议、处理特殊事情等职责。

六、会员准则
会员资格:凡我校在校的专科、本科、研究生,自愿参加本协会者均可参加。

申请途径:口头或书面提出申请,缴纳会费并经协会登记备案,然后由协会颁发会员证后,即可成为协会正式会员。

会员义务:
1.会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2.会员有维护本协会声誉、形象及利益的义务;
3.会员在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期间,有遵守学校及社会法律法规的义务,违反者后果自负;
4. 会员在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期间,有遵守公德的义务,协会有权对违反者提出警告,对多次违反且劝阻无效者,经协会讨论后有权解除其会员资格;
5. 会员在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期间,有爱护公共设施及设备的义务,违反者后果自负;
会员权利:
1.会员对协会的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2. 会员有权参加所在分会组织的自发性练习、普及性学习及交流活动;
3. 会员对协会的活动安排及会费去向有知情权,并参与监督,对协会一学期组织的培训、自发性练习及大型活动的次数少于三次的情况,会员有权申请退会并向协会索要该学期所交的会费。

七、活动方式
1.每周举办一次小型舞会,每年举行精品活动“圣诞舞会”和“迎新舞会”。

2. 协会根据需要由院系团组织领导,不定期举办培训班,座谈会、表演及比赛等活动。

3.承接校内外的表演及比赛任务。

八、附则
1.本章程从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2.本章程解释权属河南师范大学交谊舞协会。

3.本章程的修改需经指导教师、会长、副会长、执教组、宣传组、秘书组集体讨论后表决,必须达到2/3以上(包括2/3)通过方为有效。

河南师范大学天艺交谊舞协会
二00九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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