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改经营场所登记表》《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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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改为经营场所证明

住宅改为经营场所证明

住宅改为经营场所证明第一篇:住宅改为经营场所证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公司(或非公司企业)申请将位于长沙县镇(街道)社区/路/村组(小区)号的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该申请已经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特此证明。

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盖章:第二篇:证明 - 住宅改为经营场所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场所的证明广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宁县(镇)房屋为本居委会辖区内房屋,房屋的用途为居民住宅。

该房屋权属人由于商业需要申请变更其用途,根据业主的申请,我居委会就此事向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征求意见,他们一致同意业主将该房屋变更为经营性用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提供给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作经营场所使用。

特此证明。

(章)年月日第三篇:承诺书(住宅改为办公或经营场所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号:,是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南路69号一城峯景(畔山豪园)栋号房业主,为秉承创建和谐社区的宗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本人承诺在取得经利害关系业主同意下的住宅改为办公或经营用房,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及相关规定,同时,每月准时向物业管理处缴纳物业费用。

如果本人将住宅改为办公或经营性用房,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经有关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关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消除他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由本人履行相关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时间:第四篇: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关于同意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济南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位于济南市(房屋坐落的详细地址)的房屋用途为住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已经由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此房屋改为经营性用房,并已经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确认。

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盖章)年月日证明济南市工商局:现座落于济南市的房屋归所有,建筑面积平方米,现将房屋租赁给有限公司,此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不属于拆迁范围,如政府占用无条件服从,并已经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确认。

小区业委会临时受理并出具《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的公告

小区业委会临时受理并出具《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的公告

小区业委会临时受理并出具《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的公告小区业委会临时受理并出具《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的公告提要:而自业委会成立的一个月来,共接到园区业主提请业委会为其出具此《证明》的投诉共计6个。

由于业委会目前尚处于成立初期小区业委会临时受理并出具《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的公告尊敬的jy花园小区业主:鉴于jy花园小区的房屋使用用途除“写字楼”外,还包括“公寓”、“住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236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说明》和《关于解决无证照经营场所以及其他经营住所问题的意见》(京工商发〔2007〕195号)等文件的规定,如园区业主将其住宅性质产权用于商用并变更包含经营地址在内的营业执照注册信息或是进行企业设立申请时,需向政府工商管理部门提交由业委会盖章确认的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以下简称为“《证明》”)。

同时,因《北京市朝阳区jy花园小区管理规约》(yj-003,以下简称“《管理规约》”)第条已明确规定“本建筑区划内是否允许经商的事项,按照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同意在住宅内新增的商业机构产生”,故业委会应仅受理园区内已将经营地址注册至jy花园的业主的出具《证明》的申请。

而自业委会成立的一个月来,共接到园区业主提请业委会为其出具此《证明》的投诉共计6个。

由于业委会目前尚处于成立初期,要面对和处理的各种园区事务众多。

同时有关“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中的“有利害关系业主”范围也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政府文件中明确,如直至业主大会明确“利害关系人”范围后方予以受理业主申请,将势必影响园区内已将企业经营地址注册为jy花园的业主办理本年度年检手续。

鉴于jy花园小区目前的现状,业委会决定暂不改变现状,仅受理园区内已将经营地址注册至jy花园的业主的书面申请,即对企业经营注册地址为jy花园小区的业主,如果提出在工商局备案、年审等事项的盖章申请,业委会将给予协助。

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尊敬的有关部门:
我是XXX(申请人姓名),拥有位于XXX(住宅地址)的一处住宅物业。

我通过此信向贵部门申请将该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提供以下理由以支持我的申请。

首先,我计划将这处住宅转变为民宿或酒店的经营性用房。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我相信该地区的旅游需求将逐渐增加。

通过将住宅改变为民宿或酒店,我能提供更多的住宿选择给来访的游客,为他们提供便利和舒适的旅行体验。

其次,该住宅的地理位置非常优越。

它位于市中心附近,交通便利,周边设施完善。

附近有许多商业区、旅游景点和重要的交通枢纽,这将吸引更多游客选择入住。

此外,住宅周围环境舒适宜人,是一个安静而安全的居住区域,非常适合作为民宿或酒店。

第三,我已经对该住宅进行了必要的改造和装修,以满足民宿或酒店的经营要求。

我添加了适当的设施和装备,例如床铺、洗手间、厨房设备等,以便能够提供给客人一个温馨舒适的环境。

最后,我愿意承担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所需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我将确保按时缴纳相关税费和费用,并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客人的合法权益。

基于以上理由,我真诚地请求贵部门批准我的申请,将该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我相信这将有助于推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并为游客提供更好的住宿选择。

感谢贵部门对此申请的关注和耐心考虑。

我期待着您的积极回复。

此致
XXX(申请人姓名)。

住所经营场所住宅改经营性用房证明

住所经营场所住宅改经营性用房证明
(负责人签பைடு நூலகம்、盖公章)
年 月 日
住所(经营场所)住宅改经营性用房证明
(商品房住宅改作经营性用房的,除产权证明外,还需提交本证明)
企业名称
个体经营者姓名
地 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本人、企业(公司)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出如下承诺:
一、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二、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
三、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申请人(非自然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村(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证明
兹证明申请人已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该住所(经营场所)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住所(经营场所)住宅改经营性用房证明

住所(经营场所)住宅改经营性用房证明

住所(经营场所)住宅改经营性用房证明(商品房住宅改作经营性用房的,除产权证明外,还需提交本证明)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说明
根据《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下列情形不适用住所信息申报:
(一)拟申请从事桑拿按摩、沐足、歌舞、游艺、美容美体、旅业、餐饮服务、网吧、电镀、漂染、印花、洗水、制革、造纸、电力生产、垃圾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和处理、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经营的;
(二)以法定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和政府保障性住房、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

二、申请人申请工商登记注册不适用住所信息申报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如下住所使用证明:
(一)使用自有房产的,使用证明为不动产权属证明;使用非自有房产的,使用证明为业主不动产权属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

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明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为自有房屋出具的证明;
(二)使用宾馆、饭店的,使用证明为房屋租赁协议;
(三)使用军队房产的,使用证明为《军队房地产使用许可证》。

依法将住宅改作商业用途的,须同时提交已征求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由村(居)委会或小区业主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以及申请人的承诺书。

市场主体将其住所对外转租、分租的,须征求房屋产权人同意。

采取住所信息申报的方式办理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变更住所、经营范围后存在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的,应当按本条的规定提交住所使用证明。

76、《住所改经营场所登记表》《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76、《住所改经营场所登记表》《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该证明由房屋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无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的由村民委员会出具。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定,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定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本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出如下承诺:
一、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二、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
三、已经由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申请人:
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பைடு நூலகம்唐山市古冶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证明(企业
(公司)、个体工商名称)申请将位于唐山市古冶区的住宅用途房屋改变为生产经营性用房使用,已经由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AA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鼎湖分局:
兹证明(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将位于
的住宅用途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使用,经营(填写经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已经全体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该证明由住宅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单位出具,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管理(服务)该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出具,既无业主委员会,也无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的,由住宅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

住宅登记承诺书
注:1、“房屋所有权人”是指该房屋的权利人(即业主);“房屋使用人”是指具体使用该房屋作为企(公司)住所的个人或单位;“签章”是指个人签字,单位盖公章。

2、设立登记时,房屋使用人签章处由全体股东签章;变更登记时,由本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申请人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已向登记机关承诺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和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而实际上并未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和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属于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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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本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出如下承诺:
一、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二、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
三、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申请人:
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温州市工商)、个体工商名称)申请将位于温州市龙湾区的住宅用途房屋改变为生产经营性用房使用,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该证明由房屋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无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的由村民委员会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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