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 楼继伟:加拿大养老金改革的启示
养老金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养老金的国际比较与借鉴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金问题成为各国普遍面临的挑战。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各国纷纷建立了养老金制度。
本文将对国际上几个典型的养老金制度进行比较,并探讨其对我国养老金制度的借鉴意义。
一、瑞典的养老金制度瑞典的养老金制度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成功的养老金制度之一。
瑞典的养老金制度采用了“三支柱”模式,即国家养老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储蓄。
国家养老金由政府提供,职业年金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个人储蓄则是个人自愿缴纳的。
这种模式既保证了养老金的可持续性,又充分发挥了个人的主体作用。
瑞典的养老金制度还有一个特点是灵活退休年龄。
根据个人的意愿和经济状况,瑞典人可以选择在55岁至67岁之间的任意时间退休。
这种灵活的退休年龄政策有助于提高劳动力的灵活性和就业率。
二、德国的养老金制度德国的养老金制度也是一个典型的“三支柱”模式。
国家养老金是基础养老金,由政府提供,职业年金是中间层次的养老金,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个人储蓄是个人自愿缴纳的。
德国的养老金制度注重公平和可持续性,通过多层次的养老金体系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德国的养老金制度还有一个特点是灵活退休年龄和逐步提高退休年龄。
根据德国的法律规定,退休年龄将逐步提高到67岁。
此外,德国还鼓励延迟退休,通过提供额外的养老金福利来鼓励人们延迟退休。
三、新加坡的养老金制度新加坡的养老金制度与瑞典和德国有所不同,采用了“强制储蓄”模式。
新加坡的养老金制度由中央公积金委员会管理,雇主和雇员都需要强制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养老金。
这种模式保证了养老金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新加坡的养老金制度还有一个特点是个人账户。
每个人都有一个个人账户,养老金会根据个人的缴纳情况和投资收益进行累积。
这种个人账户的模式鼓励个人自主储蓄,并提高了养老金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四、对我国养老金制度的借鉴意义以上几个国家的养老金制度都有一些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
首先,我们可以借鉴瑞典的灵活退休年龄政策,通过提供不同的退休选择,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含五篇)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含五篇)第一篇: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根据联合国老龄化社会标准,一个国家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便称为“老年型”国家或地区。
截至2009年底,我国老龄人口已达1.67亿,占总人口的12.5%,表明我国开始进入“老年型”国家,并且社会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
养老人群的扩大,给我国养老保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概要目前,有代表性的养老保险模式有四种,即美、德、法等国的传统型养老模式,英国、日本、瑞典、加拿大等国的普惠制福利型模式,俄罗斯、东欧诸国的国家型保险模式,智利、新加坡和瑞典等国的储蓄积累模式。
1.传统型养老保险。
传统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国为代表,选择性覆盖部分社会成员参加保险,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税相关联。
德国作为现代社保制度发源地,一直备受国际社会关注,其养老保障体制发展时间较长,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
德国养老保险目标在于保障退休者及其配偶生计,维持其购买力。
目前,其法定养老保险覆盖率已达从业人员的85%左右,包括年老养老金、职业康复待遇、职业能力或就业能力丧失养老金及遗嘱养老金。
法定养老保险机构共27个,具有独特法律地位并享有资金管理权,与国家公共预算相脱离。
2.福利型养老保险。
福利型养老保险以英国、瑞典、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为代表,贯彻“普惠制”原则,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国民,所需资金完全源于政府税收。
但是,其保险水平偏低,退休者必须同时加入其他养老保险计划,才能维持基本生活支出。
日本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老龄化形势极为严峻,低迷的经济形势、过高的保障水平以及家庭结构变化等因素,使得日本必须对现收现付为主、基金为辅的“跨代抚养”制度进行改革。
3.国家型养老保险。
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曾在多数计划经济国家实行,前苏联、波兰、匈牙利、捷克等东欧国家实施“国家统包”原则,由用人单位缴费,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
关于养老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分析及启示

关于养老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分析及启示一、引言养老保障制度是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
随着人类寿命的延长和老龄化人口的增加,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成为全球性的挑战。
本篇论文将探讨国际上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和差异,并从中汲取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二、国际比较分析1、基本养老金制度不同国家的基本养老金制度有所不同。
国外的“三柱”养老金制度分类较为明确:第一柱是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金和福利,比如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第二柱是企业补充养老金,如日本企业年金制度;第三柱是个人储蓄养老,如美国IRA(个人退休账户)。
2、养老金可持续性问题各国养老金制度在可持续性问题上存在巨大差距。
瑞典、荷兰、丹麦等国家的养老金制度相对较为健康,而希腊、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的养老金制度却严重不足。
3、社会捆绑力不同国家的养老保障制度对社会的捆绑力不同。
比如,瑞典的“三柱”养老金制度,将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者联系在一起,社会责任感很强;日本企业年金制度则强调“终身雇佣”,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和保障使员工对企业有强烈的归属感。
4、养老社区建设日本的养老社区建设是一个值得学习的案例。
日本的养老社区构建从建筑风格、规划设计、服务设施、健康管理等多个方面入手,为老年人提供了一个安全、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5、跨国养老保障体系全球化带来了人才流动,也给各国养老保障体系带来挑战。
一些国家已经在探索跨国养老保障体系,比如欧盟的统一养老金制度,中美两国签署的社会保险协定等。
三、启示及借鉴1、借鉴“三柱”制度,政府、企业和个人应当各自承担责任,建立可持续的养老保障体系。
2、思考如何提升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比如加大税收规模、增加国内生产总值等。
3、在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中,加强社会责任感,提升社会捆绑力。
4、探索怎样建设老年人友好型的养老社区,既保障老年人的安全和舒适,也方便他们的生活和活动。
5、推动跨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为跨国流动人才提供保障。
四、案例分析1、日本企业年金制度日本企业年金制度是一种由企业建立和管理的养老金制度。
养老保险的国际经验和教训有哪些

养老保险的国际经验和教训有哪些在当今社会,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险成为了各国关注的重要议题。
不同国家在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发展方面有着各自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借鉴。
先来看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
比如德国,其养老保险制度历史悠久且相对完善。
德国实行的是“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包括法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
法定养老保险覆盖了大部分劳动者,为他们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则是在法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员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
私人养老保险则为个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满足了不同人群的需求。
这种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有效地分散了风险,保障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再看瑞典,其养老保险制度注重公平和可持续性。
瑞典采用了“名义账户制”,将个人的缴费与未来的养老金待遇挂钩,同时根据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这种制度在保障公平的同时,也提高了制度的可持续性,使得养老保险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在日本,养老保险制度强调家庭的支持作用。
日本鼓励家庭成员之间相互照顾,减轻了社会养老的压力。
同时,日本政府也通过不断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养老金的发放标准,以适应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然而,也有一些国家在养老保险制度方面遭遇了挫折,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教训。
希腊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希腊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过度慷慨的问题,导致养老金支出过高,给国家财政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而且,其养老保险制度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改革机制,使得问题长期积累,最终引发了严重的财政危机。
另一个例子是阿根廷。
阿根廷的养老保险制度在改革过程中过于激进,频繁变动政策,导致民众对制度失去信任,影响了制度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从国际经验来看,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首先,要确保制度的公平性,让所有劳动者都能享受到合理的养老保障。
其次,制度要具有可持续性,能够适应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
再者,要注重多层次的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个人的作用。
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国际经验与启示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各个国家都面临着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压力和挑战。
在全球范围内,许多国家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与教训。
本文将以此为切入点,总结国际上的养老金制度改革经验,并探讨对我国的启示。
一、发达国家的养老金制度改革经验1. 瑞典模式:强调个人账户和资本市场配置瑞典的养老金制度改革是一个成功的案例,他们在1990年代实施了一系列改革,使得养老金制度更加可持续和灵活。
该制度中引入了个人账户,每个工作人员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账户。
养老金的缴纳和提取都与个人账户挂钩,这样可以增加个体的养老金收入并调动个人的积极性。
此外,瑞典养老金制度还加大了对资本市场的投资,以增加养老基金的回报。
2. 德国模式:注重社会保障和共济机制德国的养老金制度改革注重社会保障和共济机制。
他们通过将退休年龄延长、逐步提高缴费率和加大纳税人的负担来增加养老金的收入。
此外,德国还注重发展多元化的养老金金融市场,为养老金基金提供更多选择和投资机会。
通过社会保障和共济机制的双管齐下,德国实现了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中国家的养老金制度改革启示1. 巴西模式:政府养老金和企业年金相结合巴西将政府养老金和企业年金相结合,采取了混合制度的改革方案。
政府养老金覆盖了所有工人,而企业年金则作为补充性的养老金制度。
这种模式既保证了国家对养老金的责任,也增加了工人个体的养老金积累。
这种养老金制度改革模式启示我们,可以探索政府与市场的合作,形成多重养老金供给体系。
2. 印度模式:鼓励个人储蓄和普惠金融服务印度通过普惠金融服务的发展,鼓励个人储蓄和参与养老金投资。
他们通过建立普惠金融网络和发展互联网金融,提供方便快捷的储蓄和投资渠道,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金需求。
这种模式给予我们启示,应注重发展金融科技,提升金融服务的普及性和用户体验。
三、对我国养老金改革的启示1. 个人账户与政府养老金的结合借鉴瑞典和巴西的模式,我们可以在我国的养老金制度中引入个人账户的概念。
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XX年12月14日,世界银行经济学家Louise Fox 女士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做了题为“养老金制度创新:世界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摘要如下:1994年,世界银行出版了《避免老龄危机:保护老年人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
书中指出,有四个因素造成了当时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的窘境。
一是世界各国人口老龄化加速,这主要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高出生率造成的。
二是随着世界经济的整体发展,人类老年所需的养老金也逐渐增加。
三是越来越多的人较早离开了工作岗位。
四是某些国家为了避免高通货膨胀,采取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
这些因素都使得实施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产生了巨大的养老保险债务缺口。
世界银行建议这些国家从现收现付制度逐渐转变为多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
这个多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三个支柱构成:一是传统的现收现付体系,养老金的支付根据劳动者某几个年份的工资而定。
二是基金制的个人账户,这是需要政府强制执行的,也就是劳动者每个月需要把他工资的一部分存入个人的账户,养老金的支付取决于退休时个人账户的资金的总量和预期的生存时间。
三是个人的储蓄。
当时,许多国家确实都在采取这一混合的多支柱的体系。
而且出于刺激劳动者积极性的考虑,都在向朝贡献确定(defined contribution)的养老制度方向改革,也就是退休后养老金的支付依赖于工作生涯中投资于养老保险的资金总量和预期的生存时间。
为什么这些国家不从一个福利确定的(defined benefit)的现收现付制度直接转变为贡献确定的养老制度?主要是转型成本太高,如果完全变为一个纯粹的贡献确定的养老制度,当前这一代不得不要把工资的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由于政府养老保险债务总量已经很大,退休工人的养老金只有由当代人支付,这就会极大地打击劳动者的积极性。
所以大都是有两种并行的体系,新的劳动者被要求加入新的养老体系,而当前的劳动者可以在旧体系和新体系之间做出一个选择。
加拿大养老保障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养 老 金 当月开 始 , 拿 大 养 老 金计 划 会 每月 调整 05 加 . %。
2 遗 属 抚 恤 金 .
或 者个 人 与 其 配偶 或 同居 者 的年 收 入 之和 为 基 础 的 ,超 过 既 定 标 准 就 会 被 取 消 领 取 资 格 。 20 0 7年 收入 标 准 为 19 4加 40 元 。低 保 补 助 实行 生 活 费按 季 指 数 化 , 三 个 月调 整 一 次 , 每 但 是 生 活 费降 低 时 . 保 补 助 不 会减 少 。2 0 低 0 7年 1月一 3月单 身
性 养 老 金 可 以在 6 — 0岁 之 间 的任 何 年龄 开 始 领 取 。从 领 取 07
16 97年 , 保 补 助 作 为 一 项 进 一 步减 少 老 年 贫 困 的暂 时 低
解 决方 案 而 建 立 。它是 对 居 住 在 加 拿 大 的低 收 入 老 年保 障金 领 取者 每月 提 供 的一 项 免 税 福 利 。 低保 补 助 是 以 个人 年 收 入
老 年 保 障 金 从 15 9 2年 开 始 执 行 .是 老 年 收入 计 划 的 主 体 . 盖 全 体 国 民。享 受 这 项 福 利 的 条 件有 两 个 : 是 年 龄 达 覆 一
到6 5岁 ; 二是 1 岁 以后 在 加 拿 大 居 住满 1 8 0年 。 中 , 加 拿 其 在 大居住满 4 0年 者 , 领 取 全 额 老 年保 障金 (0 7年 1 3月 可 20 月一 的平 均 福 利 为 每 月 4 6 8加 元 ) 6、 9 。老 年保 障 金 实 行 按 季 指 数 化 。 生 活 费 的 变 化 而 调 整 , 受 通 货 膨 胀 影 响 , 入 达 到 一 随 不 收 定 数 额 要 缴税 . 缴 税额 从 老 年 金 中 扣 除 。 0 6年 , 人 净 收 所 20 个 入 ( 老年 保 障 金 ) 到 6 14加 元 及 以上 的 领 取者 须 缴 税 。 含 达 24
加拿大的养老金制度对中国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启示

加拿大的养老金制度对中国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启示
丁卫国
【期刊名称】《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01(002)003
【摘要】养老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最基本的内容之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养老保障方面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加拿大的养老金制度比较完善,基本保证了老年人这一弱势群体的经济来源,他们的做法对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有一定的借鉴和启发.
【总页数】5页(P276-280)
【作者】丁卫国
【作者单位】江南大学,商学院,江苏,无锡,21406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4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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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国养老金制度改革及其启示——兼论中国养老保险的改革与发展 [J], 陈雷;汪连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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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蒙古养老金制度改革经验分析及对中国启示 [J], 王美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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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楼继伟:加拿大养老金改革的启示中国当前整个养老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已受到巨大挑战,改革的再一次顶层设计已经摆在我们面前,加拿大的改革经历可以为我们提供启发。
全文共计4775字,原载《比较》第89辑。
我刚刚卸任财政部长,转到全国社保基金会工作,就收到郑秉文教授送来的译著书稿草稿:布鲁斯·利特尔(Bruce Little)所著《拯救未来:加拿大养老金“1997年改革”纪实》。
仔细读过之后,强烈地感到应当推荐给中国读者。
首先,因为此书可读性高。
叙述体的方式,给出加拿大养老系统的概况,然后聚焦其中的“加拿大养老金计划”(CPP)。
从1965年CPP 产生的原因、过程,发展20年后面临不可持续的难题,随后联邦和各省政府、议会,特别是央地财政投入改革的努力,娓娓道来。
加拿大联邦制的背景,更使央地博弈、妥协以及社会广泛参与波澜壮阔,引人入胜。
加拿大养老保障体系是金字塔形的,最底层是低水平普惠式的养老保障计划和收入补充保障计划(OAS-GIS)。
前者待遇相当于平均工薪所得的14%,后者基于家计调查,对没有多少其他收入的老年人进一步补助。
OAS-GIS基于联邦税收,是福利性的,再分配性质的,体现了公共财政的再分配职能一般由中央负责的基本原理。
第二层级及以上都是保险式的,并非福利性质的,这就是CPP,它是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形成的养老金,多缴多得,并不是再分配性质。
CPP在整个就业期间需强制缴费,由政府机构管理,累积结余也由政府管理投资,因此属于社会养老保险。
第三层级是注册养老金计划(RPPs),它是税优型的,由雇主和雇员协商缴费,交由市场机构管理,相当于我国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第四层级是税优型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也可称之为商业养老保险,在我国还没有展开。
CPP是央地在1965年共同建立的,这时“二战”及以前工作的人们逐步进入退休年龄。
20世纪50年代建立的OAS-GIS只能保障最低水平的退休生活,经济在迅速繁荣,在职薪酬较快增长,人们没有忘记老的一代。
他(她)们在战前的经济衰退和战时经济中度过宝贵年华,但收入却比较低。
建立CPP对老一代人适当补偿,并作为社会稳定的长期机制,成为联邦和各省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共识。
当时的CPP缴费率为3.6%(雇主和雇员各半),退休金与缴费收入挂钩,一般为退休前5年平均缴费基数的25%(即替代率为25%)。
CPP建立后出于对早退休群体的同情、70年代快速的通货膨胀,以及政治家慷慨的承诺,退休金提标几乎是无纪律的,也无人重视专业精算师的警告。
直到八九十年代之交,全社会和政治家终于重视了。
精算表明,CPP将在2004年耗尽,或者逐年提高缴费率,2030年达到14.2%,才能维持。
这使代际公平问题凸显,CPP可被视为部分积累制(虽然公共积累额不多),是由工作的一代人部分负担退休一代的养老金待遇给付。
不能让孙辈供养祖辈,社会有这个基本共识。
特别是政府和社会主流都明白,CPP的给付是政府的承诺,如果CPP不能精算平衡,则政府只能用增税或者财政赤字去兑现给付承诺,仍旧是由纳税人承担,而赤字不过是由后代纳税人承担。
从而财政系统深深地卷入改革,并成为主角。
财政部与各省财政厅全面协调合作,由于不同的历史背景、财政实力、理念,各省的立场各异,但合作是总基调,终于在1997年达成了CPP改革方案。
其间的故事跌宕起伏,充分反映了各方面意见的冲突和妥协,社会的理解,公务员队伍的专业精神和担当,关键政治家为国家长远计的胸怀。
其中最值得财政部门关注的是CPP的修订需经联邦和2/3的省同意,而且这些省的人口要占全国总人口的2/3以上。
这一条甚至比联邦宪法一般修订的条件还要严苛,后者仅需占总人口的一半以上。
严苛的条件决定了改革协调的艰难。
那么为什么联邦政府接受这么严苛的条件,这要从1965年CPP建立之前的协商讲起。
加拿大是联邦制,宪法规定加拿大联邦政府和省政府共同承担促进机会均等、提供质量合理的主要公共服务事业的义务,加拿大联邦政府更负有均衡各省公共服务水平的义务。
从而类似CPP这样重要领域公共服务要由加拿大联邦政府主导,各省共同决定。
在1965年CPP建立协商时,各省的理念是不一致的,其中人口最多、经济最发达的安大略省要求联邦政府管理该省独立的养老金计划,如果连锁反应发生,则会出现联邦政府管理一系列省级养老金计划,这样会丧失国家养老金计划因提供便携式养老金所具有的劳动力流动优势。
从而国家不得不让渡今后制度修订的否决权,换来体制的完整性。
从公共财政学上讲,维护市场的统一性,包括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是中央政府事权。
从这一角度看,加拿大政府的妥协是值得的。
CPP对任何省份的就业者缴费率和退休者的替代率是统一的,劳动力流动是顺畅开放的,退休老人选择养老地是无障碍的。
劳动力作为最活跃的生产要素,具有充分的流动性,对人们福祉的提升、生产效率的提高作用巨大。
1965年CPP 的建立尽管不完美,但的确是一次顶层设计。
第二,从此书叙述的各个事例中,可以体会出社会养老保障的基本原理。
这对于理论和实务工作者有深刻的启迪。
社会养老保障具有贫困老年人救助和强制性养老保险双重属性。
在加拿大,两者是分开的。
前者主要由OAS-GIS组成,用一般税收为全体退休者和其中的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低水平的保障,属于再分配性质。
后者是CPP,是国家立法强制所有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互助共济、风险(寿命长短)分担的制度安排。
属于社会养老保险性质,没有再分配属性。
社会养老保险体制可以有多种模式选择。
一般来说,从筹资模式上可分为现收现付制和积累制,在给付模式上可分为按个人积累或缴费确定型(DC),以及待遇确定型(DB)。
实际上不存在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因为这就需要在每年精算的基础上不断调整缴费率或替代率,以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现实存在的被称为现收现付制的,实际上都是部分积累,在一定时期年度收支结余放在公共积累账户中统一运营,同时在定期精算的基础上,周期性地调整保险参数,以保持长期精算平衡。
加拿大的CPP就是这种体制。
部分积累制在给付模式上可以与DC或DB相结合。
与DB相结合的组合,较易融入再分配机制,但激励约束不足,可持续性堪忧。
与DC相结合也被称为记账式个人账户制度,体现多缴多得、长缴长得,可持续性强,但不宜融入再分配机制。
近十余年来,由于不可持续,甚至把国家拖入危机,一些实行DB制的国家把再分配属性剥离出来,用其他政策工具实现,将DB改为DC制,出现了责任清晰、制度可持续的局面。
加拿大的CPP吸收了DC制的优势,如给付标准为在职最后5年缴费平均数的25%,激励约束还依靠垂直管理一致性的缴费征管体系维护。
完全积累制在逻辑上只能同DC相结合,因为完全积累将建立实存个人账户,给不出理由按DB给付,同他人分享。
同样的逻辑,做实个人账户的资金应由个人承担风险收益,不应由政府统一运营。
在1997年CPP改革的准备时期,一些机构和省份主张转向完全积累制。
1994年世界银行提出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力主第一支柱即社会养老保险采取完全积累做实个人账户的模式,并以智利模式为推荐样板。
尽管10年后世界银行的态度有所调整,转而主张记账式个人账户制,那是后话,但在CPP改革的准备时期,当时的推荐模式还是具有很大影响力的。
在这种情况下,加拿大专门考察了智利模式,财政部坚决反对此种模式,并得到大多数省份财政厅的支持,坚定地在CPP基础上寻求改进,重点是提高可持续性和代际公平性。
这是正确的选择。
在完全积累制下,个人决定实有资金账户的委托管理人,是与社会保险的原理相冲突的。
每个人的财富创造能力是高度不确定的,生命长短更是高度不确定的。
政府为了防止一部分人步入老年生活无着,一些人更为长寿但累积财富已耗尽,除了用一般税收对老人给以低水平补助外,强制性地要求每个人在就业期间缴存一部分收入,投入到公共管理的保险中去,以确保退休后终身保有基本生活,这就是社会养老保险的简单道理。
完全积累制逻辑上的矛盾有三。
一是个人账户资金由个人决定(有时是雇员和雇主共同决定),委托给哪一类风险特征的哪一家基金管理人,个人创造财富的高度不确定性再一次影响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这违背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属性。
二是社会养老保险是强制性的,就隐含着政府的给付承诺。
虽然从整体上看,私人管理机构可以控制好风险,获取相应的收益,但一些管理机构会运作失败,这就迫使政府不得不干预不确定性的过程和后果。
例如,根据年龄段限制个人可选择资产的风险类型(典型的是50岁以后,只能购买国债),让绩优基金去兼并失败的基金,甚至是政府保底收益。
这些举措都造成道德风险,也是不公平的。
重要的是,个人决定资产配置常常存在问题,那就是,当年轻时没有经验,不会资产配置,往往配置了高风险组合基金。
当积累了经验教训,会配置时就因快退休了,政府又限制只能买国债。
这是这个制度的另一个矛盾问题。
三是分散的私人机构管理基金成本很高,不符合社会养老保险成本最小化的要求,例如智利的管理成本达到2.3%。
以上这些问题在智利模式运行若干年后都发生了,以至于有的社保专家认为是失败的例子。
在这里我就不做评论了。
社会养老保险的另一共性难题,是代际补偿的处理问题,特别是系统初建,早期未能缴费造成整个就业期缴费不足的人群,其部分养老金支付需要后代人补偿。
以此类推,代际补偿应逐步递减。
完全积累模式下,当代人只负担本代人的积累,初建期制度性缴费补偿需一次性解决。
智利的做法是政府向参保人发行“认购券”,在其个人账户中记入一笔债权。
这些政府债务实际上是由后代纳税人偿还,也是代际补偿的一种方式。
在部分积累制下,是由当代和后代人提高缴费率,建立公共积累账户,平滑地解决代际补偿。
这种做法容易造成政府和社会不切实际的幻觉,公共积累账户中资金很多,往往给付提标比较慷慨,特别是DB色彩比较浓的组合,更有这种倾向,因此精算就更为重要,以指导周期性的调整诸如缴费率、替代率、退休年龄等社保参数,以保持长期精算平衡。
20世纪90年代初的CPP就面临类似的情况。
独立精算显示,除非将当时3.6%的缴费率逐步提高到2030年的14.2%,并维持下去,CPP才能保持当前的支付政策,不致破产。
14.2%的固定缴费率将极大损害加拿大的竞争力,尽管这一情景会逐步显现,已足以促使负责任的政治家行动起来,终于在1997年达成了改革方案。
一是在给付方面加强纪律约束,延续了准DC的待遇确定机制,退休金年度调整标准为上一年的CPI。
对伤残抚恤金和遗属抚恤金加强规范。
二是在缴费方面,快速提高费率,到2003年达到9.9%,并长期固定,从而快速增加公共账户积累资金。
三是成立加拿大养老基金投资管理公司(CPPIB),由专业化团队市场化运作公共账户积累资金。
联邦和省组成的理事会给予管理层充分的授权,可以在全球配置各类资产,而且不必配合加拿大政府和各省政府的发展计划,唯一的目的就是获得风险调整后的超额回报,业绩基准是CPI + 3个百分点,从而弥补为4.3%(14.2%-9.9%)的精算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