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教育公平的认识和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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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教育公平的认识和思考

作者:赵孟静

来源:《教育与职业·理论版》2009年第11期

[摘要]教育公平是当今教育所追求的最高理想。教育公平的第一要义是教育权利平等,第二要义是个体所受教育还应与其自身的素质条件相称。我国的教育公平现状不容乐观,在教育起点、教育过程及教育结果中均存在不公平现象。推进教育公平,在指导思想上,要体现整体公平、差别对待的原则;在宏观管理上,要把教育公平作为制定教育政策的重要依据;在微观上,要将公平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

[关键词]教育公平教育机会

[作者简介]赵孟静(1972- ),女,河南浚县人,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河南鹤壁 458030)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9)17-0154-02

当下,教育已成为劳动者提高其经济收入、改善生活状态最重要的手段,也是实现个人自我价值、改善社会地位的重要保障。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被视为减少社会性不公平,实现社会平等的“最伟大的工具”。因此,追求公平也成为教育的价值取向和最高理想。

一、教育公平的内涵

深入理解和把握教育公平应当从公平、正义的界定和原则入手。公平在现代汉语中一般是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因此,人们通常认为公平是公正、正义、平等的近义词。美国著名哲学大师罗尔斯在《正义论》中论述了正义的两大原则:一是自由平等原则,即每个人都处在与他人共同拥有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体系之中,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二是公平机会与差别原则,即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这样安排,使它们依系于在机会公正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

作为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领域之一,教育领域也追求公平,即“教育公平”。根据罗尔斯的公平原则,教育公平主要是指公民能够自由平等地分享当时当地的公共教育资源;在承认个体差异的同时,允许在非基本教育权利、非公共教育资源方面有区别地对待;同时,应努力减少和控制教育公平的自然因素,清除主观造成的障碍。教育公平应是个体所受教育与其社会权利相称,教育权利平等是教育公平的第一要义。教育作为公共资源,理应为社会的每一个拥有平等权利的合法公民平等享用。现代教育发展过程中提出的“入学机会均等”“教育条件均等”等口号,正是为了实现这种权利上的“相称”。教育权利的平等,虽然可以由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赋予并加以保证,但是受个体自身素质的制约,每个公民实际参与教育的程度和方式却可能因其

素质的不同而不同。因此,教育公平还应包含第二要义,即个体所受教育还应与其自身的素质条件相称。也就是说,教育应正视并尊重学生身上客观存在的差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使他们获得尽可能充分的自由的发展。

具体来说,教育公平的内涵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确保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二是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三是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的相对均等,即每个学生接受同等水平的教育后能达到一个最基本的标准,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上的实质性公平及教育质量公平、目标层面上的平等。通常,这三个层次被概括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教育公平是一个时代概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中,教育公平问题的特征和重心是不同的。在发展初期,最重要的是普及教育,保障广大儿童平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在教育初步普及之后,追求的是教育过程中的公正待遇和更高的教育质量,即对教育品质的追求。

二、我国目前存在的教育不公平现象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权利意识的提高以及法律和制度的完善,我国的教育公平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由于各种现实因素的制约,在当前的教育中仍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教育不公平现象。

1.在教育起点上,享受到的入学机会不均等。(1)从城市和农村看,我国的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自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到2000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的15年间,我国有1.5亿左右的农民子女没能完成初中教育。直至2004年,仍然有至少10%的农村地区尚未普及义务教育,有的县甚至没有普及小学教育。(2)从不同地区看,我国地区差异显著,突出表现为东、西部地区差距明显。东部地区9省(市)全部通过“两基”验收;中部地区13省(市)中9

2.4%的县市实现“两基”;而西部地区9省(市)中实现“两基”的县市仅有71.7%。东部某些地区和大城市的教育水平已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而西部贫困地区仍未完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3)由于身份和户籍限制,流动人口的子女特别是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问题也凸显出来。

2.在教育过程中,享受到的教育资源不均等。即使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了义务教育,也不意味着教育真正公平了,在教育过程中还是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实质的不公平。(1)资源配置差异大。由于市场、经济等原因造成了教育资源不合理的流动、积聚和配置,使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差异明显拉大。研究报告指出,我国省与省之间的生均教育经费的差别是7.8倍,而县与县之间的差别是10倍甚至到几十倍以上,乡与乡之间的差别则会更高。教育内部资源配置的失衡,会导致受教育的质量有天壤之别,这是不公平的。(2)师生关系的亲疏差异大。教育教学的目标,实质上是通过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人际交往来实现的。真正的新型师生关系应该是民主的、平等的、以爱为基础的。在实际的教育过程中,教师并不是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教师的眼中只有少数尖子生,大多数学生是被老师冷落的。这导致了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差距呈“马太效应”式的积累,阻隔了弱势群体对公平机会的把握以至生存教育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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