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主城公共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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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

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

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1 总则为在城市建立完备、安全、便捷、高效、舒适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全面提升南京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和生活环境质量,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制定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省、市和部门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吸取有关公共设施配套规划、建设的成熟经验,参照同类城市技术标准与准则,并结合南京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本《标准》主要用于指导南京城市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并为公共设施实施和运营管理提供参考。

新建地区编制规划时应依据本《标准》提出的标准和布局形式安排各类公共设施用地。

新建地区进行具体的建设管理时,应按编制的规划和本《标准》控制预留用地,保证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

在进行已建成区的更新改造时,应结合人口情况和实际需求,在既有设施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鼓励功能混合、提高使用效率,保证设施配套的服务水平,对设施的布局形式不做硬性要求。

保障房片区的公共设施配套,要根据人口规模和结构进行针对性核算,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性。

基于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遵循公益性设施优先、集约节约用地、复合利用空间、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公共设施配套规划。

在具体的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中应用本《标准》时,应衔接各类相关专项规划,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行政辖区及其管理要求、各类设施服务范围和人口规模、现状及周边用地和设施情况等,设施项目、规模及布局可结合实际作适当调整。

本《标准》提出的公共设施配套标准中涉及用地的为刚性规定,新建地区规划建设时必须予以保证,已建成区尽量通过用地盘整达到标准。

用地上配套公共设施的开发建设强度,可根据服务范围内住宅的开发强度和人口规模做适当调整。

进行规划编制和管理时,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公共设施的分级和分类公共设施的分级公共设施按市级、地区级、居住社区级、基层社区级四级配置。

南京市主城公共中心体系及湖南路商业中心分析研究

南京市主城公共中心体系及湖南路商业中心分析研究

南京市主城公共中心体系及湖南路商业中心分析研究作者:冯正一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23期摘要:本文在对南京总体规划和中心区空间演变研究的基础上,对南京主城区目前的公共中心等级体系进行分析并南京城市中心体系的新格局。

同时,在此前提下对湖南路商业中心从商业业态、空间形态、开发强度和交通系统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为湖南路在新形势下的发展定位提供参考。

关键词:公共中心体系湖南路商业中心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背景研究1.1规划解读图1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规划图南京为江苏省会,是长三角重要的中心城市,区位条件十分优越。

同时南京为六朝古都,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在当代,南京也是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道路上的重要战略城市。

然而机遇与挑战并存,快速发展对特大城市来说是一把双刃剑。

南京总体规划(2007—2030)明确了南京区域中心城市的城市性质,提出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国家重要创新基地、区域现代服务中心、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滨江生态宜居城市”的发展定位。

同时规划提出,在市域内构建“两带一轴”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然后在此基础上,形成“中心城—新城—新市镇”的市域城镇体系,最后形成一主城三副城(东山、仙林、江北)八新城的城镇布局。

1.2南京城市中心的发展公元229年孙权建都建业,为历史上第一次在南京地区建都,可以说是南京地区都城规划之源。

明朝,南京城为四重环套配置形制,包括宫城、皇城、都城及外郭城四道城垣,初步奠定了今天南京城市的格局。

从历史发展进程看,南京从建都开始,历经六朝、隋唐,一直到清朝早期,一直是依托秦淮河发展的。

老城南为当时的城市中心,这是由当时以内河水运为主的交通条件所决定。

1858年南京被辟为通商口岸之后,对外通商渠道的出现以及小铁路的修建,南京城市中心开始往北位移,长期以秦淮河为中心的城市格局被打破,城市中心由南向北转移,下关地区成为当时最繁华的市中心。

南京总体城市规划(doc)

南京总体城市规划(doc)

南京总体城市规划指导思想:1、立足宏观战略的思考;2、体现区域发展的思路;3、坚持空间布局规划与经济发展协同的理念;4、表达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宗旨;5、妥善处理好弹性和刚性的关系;6、妥善处理好长远与近期、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规划范围和期限:现行总体规划规划期为2010年(近期2000年),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

现行总体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南京都市圈—主城,本次规划调整对此没有修改。

市域以及主城范围也没有改变,仅对南京都市圈作局部调整:鉴于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把以南京为核心的宁镇扬地区称为“南京都市圈”,本次规划调整把现行总体规划中的“南京都市圈”改称“都市发展区”。

都市发展区范围根据乡镇行政区划撤并,以乡镇为完整单位作了局部调整。

南京城市概况一、自然地理概况南京市位于北纬33゜31′,东经118゜47′,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夏热冬冷,春秋短暂,雨量集中,历年平均气温16゜C,主导风向夏半年为西南风,冬半年为东北风。

南京地处我国东西水运大动脉长江与南北陆运大动脉京沪铁路的交汇点,素有“东南门户,南北咽喉”之称。

南京境内绵亘着宁镇山脉西段,城东钟山若长龙蟠绕,城西石头山似猛虎雄据,故有“钟山龙蟠,石城虎踞”之说。

万里长江自西向南滚滚而来,折向东去;秦淮、金川两河蜿蜒城中;玄武、莫愁两湖依偎东西山水之间,气势雄浑而景色秀美。

二、城市性质南京是著名古都,江苏省省会,长江下游重要的中心城市。

南京为我国六大古都之一,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南京的规划和建设要继承古都历史精华,创造融古都风貌与现代文明于一体的城市特色。

南京是江苏省省会,也是该省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要保证省级管理职能的顺利行使,并形成省内最发达的金融、贸易、信息中心和科教文化对外交往中心。

南京作为长江流域四大中心城市和长江三角洲西部枢纽城市,要充分发挥沿江、近海的优势,增强跨省域的辐射功能和吸引力。

三、城市规模1、人口规模•全市总人口2010年为680万左右,远景按1000万人口预留,城镇人口2010年为520万左右,远景按870万左右预留。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16•【字号】宁政办发〔2021〕59号•【施行日期】2021.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十四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1月16日南京市“十四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根据《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地下空间是转型时期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十三五”期间,南京市高度重视地下空间有关工作,取得了多项突破。

其中,地下空间开发容量达国内领先水平,新街口地下城雏形初显,江北新区核心区启动建设,地下空间竖向开发已下探至地下68米,综合管理和规划编制等多个体系已初步建成,地下空间信息系统建设等多项工作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地下空间发展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三,地下空间已成为展示南京城市发展的名片。

(一)开发利用情况1.地下空间规模快速增长。

规模总量处全省第一、国内领先水平,截至“十三五”期末,南京全市地下空间开发规模为7190万平方米,人均地下空间开发面积达7.7平方米,规模总量居全国前列。

“十三五”期间,南京市新增地下空间规模总量约3400万平方米,年均新增地下空间开发规模达600万平方米,地下空间开发规模增长迅速。

2.地下空间格局初步显现。

“十三五”期间,大型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提升了新街口、河西中部、南京南站及江北新区核心区的地下空间开发强度,成为南京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重点区域。

南京规划方案

南京规划方案
四、实施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明健全规划实施的长效机制。
3.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
4.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规划审批,确保规划实施效果。
5.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市民对规划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本规划方案旨在为南京市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提供指导和参考,具体实施过程中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规划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建设美丽南京、幸福南京而努力奋斗。
2.政策支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为规划实施提供法制保障。
3.投融资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
4.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督机制,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5.宣传推广:加强规划宣传和解读,提高市民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五、结语
本规划方案立足于南京市的实际情况,结合城市发展的长远目标,旨在为南京市的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科学指导。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确保规划符合市民的根本利益,为建设美丽南京、幸福南京而努力奋斗。同时,本规划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发展需求。
(2)文化挖掘: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城市文化自信。
5.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
(1)产业发展: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等,优化产业结构。
(2)产业布局: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加强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四、实施策略
1.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2)规划范围:南京市行政辖区,总面积约6582平方公里。
(3)规划期限:2021-2035年。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设计任务书一、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二、规划背景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2009年底,《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成果(报批稿)正式形成。

规划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三个发展”的总体部署,提出了南京未来城市发展的目标、规模和布局,成为引领南京全市以及各个区县发展的基本依据。

为贯彻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引导江宁区健康有序发展,南京市规划局决定会同江宁区政府组织编制区总体规划,其目的就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总目标、总定位、总规模和总布局,结合区的资源条件和发展优势,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意见》,在《江宁区城乡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明确区的功能定位、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和近期建设重点,成为江宁区指导“十二五”以至更长时期城乡发展的基本依据,并可以作为指导所在江宁区规划城镇单元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三、主要内容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江宁区行政区域,包括9个街道,总面积1573平方公里。

规划研究要兼顾与周边区县的协调。

2、规划期限现状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近期至2015年(衔接“十二五”规划),远期至2030年(衔接城市总体规划),可进行远景展望。

3、编制重点(1)江宁区现状描述与分析;(2)江宁区重要发展要素分析;(3)江宁区城市性质和主要职能分析;(4)江宁区人口和用地规模的落实分解;(5)江宁区空间布局规划;(6)江宁区功能结构划分及主要功能的空间分布;(7)江宁区“十二五”发展和建设重点的引导和落实。

4、工作深度江宁区是城市空间以外延快速拓展为主的地区,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与农业、生态空间保护的矛盾冲突激烈。

规划更注重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边界的划定、生态保护与利用、镇村撤并、重点工业园区的集中布局引导、旅游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等内容。

区总体规划可在“类县域规划”的深度上,关注区总体规划的编制重点。

《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

《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的通知宁政发〔2015〕2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5年1月26日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1 总则1.1 为在城市建立完备、安全、便捷、高效、舒适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全面提升南京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和生活环境质量,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制定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1.2 本《标准》以国家、省、市和部门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吸取有关公共设施配套规划、建设的成熟经验,参照同类城市技术标准与准则,并结合南京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 本《标准》主要用于指导南京城市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并为公共设施实施和运营管理提供参考。

新建地区编制规划时应依据本《标准》提出的标准和布局形式安排各类公共设施用地。

新建地区进行具体的建设管理时,应按编制的规划和本《标准》控制预留用地,保证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

在进行已建成区的更新改造时,应结合人口情况和实际需求,在既有设施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鼓励功能混合、提高使用效率,保证设施配套的服务水平,对设施的布局形式不做硬性要求。

保障房片区的公共设施配套,要根据人口规模和结构进行针对性核算,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性。

1.4 基于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遵循公益性设施优先、集约节约用地、复合利用空间、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公共设施配套规划。

1.5 在具体的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中应用本《标准》时,应衔接各类相关专项规划,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行政辖区及其管理要求、各类设施服务范围和人口规模、现状及周边用地和设施情况等,设施项目、规模及布局可结合实际作适当调整。

1.6 本《标准》提出的公共设施配套标准中涉及用地的为刚性规定,新建地区规划建设时必须予以保证,已建成区尽量通过用地盘整达到标准。

南京 公交场站建设及配套标准

南京 公交场站建设及配套标准

南京公交场站建设及配套标准南京公交场站建设及配套标准一、背景南京作为我国四大古都之一,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南京的交通问题也日益凸显。

公交作为城市重要的交通工具,其场站建设及配套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篇文章将以南京公交场站为主题,探讨公交场站建设及配套标准的深度和广度。

二、前期调研1. 公交站点的定位南京公交站点的定位应充分考虑市民的出行需求及乘车密度,选择在繁华地段、住宅区、商业圈、教育区、医疗机构周边进行站点规划,以方便市民出行。

2. 站点规划站点规划应坚持“便民、快捷、绿色”的原则,站点的设置应合理布局,站点面积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时要保证有足够的候车庇护设施,以应对天气变化。

3. 环境配套南京公交站点的环境配套应该符合城市绿色出行的要求,加强站点周边的景观绿化,提高市民出行的舒适度。

站点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等也是不可或缺的。

三、建设标准1. 候车庇护设施公交站点的候车庇护设施应该有保温、遮风挡雨的功能,建议施工材料选择坚固耐用、易于清洁的建材,保证市民在候车期间的舒适度。

2. 环境景观建议在公交站点的周边增加绿化植被,打造宜人的环境,提高市民的出行体验。

3. 信息提示设施在公交站点增加实时公交到站信息提示设施,提高市民对公交出行的便捷性。

四、展望南京公交场站建设及配套标准的不断提高,将进一步提升市民的出行体验。

未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我们可以期待更加智能化、便捷化的公交场站建设及配套标准的实现。

南京公交场站建设及配套标准的完善势在必行,而这也正是南京城市建设的必然要求。

希望未来南京的公交场站能够更加贴近市民的出行需求,为城市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个人观点:作为南京的一名市民,我对南京公交场站建设及配套标准的不断提高感到鼓舞和期待。

我相信随着城市规划的不断完善和技术的不断创新,南京的公交场站一定会为市民的出行带来更多便利和舒适。

希望南京的公交场站能够成为城市交通发展的亮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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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O 一九年五月
前言
城市公共空间是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社会交往,激发城市活力,展现城市自然人文特色风貌,提升城市公共服务的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按照“合理规划建设广场、公园、步行道等公共空间,方便居民文体活动,
促进居民交流”的要求,积极推动城市公共空间的合理利用,充分彰显南京城市特色,特编制《南京主城公共空间规划》。

本规划旨在优化主城公共空间结构,健全和完善主城公共空间体系,明确主城公共空间品质建设要求,引导下层次主城公共空间的设计、建设和管理。

本次规划范围为南京市主城区,指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范围,总面积约281平方千米;规划对象界定为对全体公众开放的、支持公共活动的地上开敞城市空间,包括城市街道、广场、公园、公共绿地、体育活动场地,及建筑附属室外场地公共空间等。

说明
1、本材料是为方便公众了解城市规划而制作的参考性文件。

2、本规划是城市发展的控制与引导性文件,不代表具体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旦有建设行为,应依据批准的具体项目建设方案实施。

3、城市规划是不断优化更新的过程,规划内容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存档备查的最新版本为准,同一地区同内容深度规划若有更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即时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公布,本材料
自动作废。

4、本材料版权及解释权归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有,未取得版权人的书面授权,谢绝改变、分发、发布或使用本材料图文资料。

85896072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 •邮 编:210029
•网 址:
•咨询电话:85896072
主城公共空间现状图
公共空间布局清晰,但与景观、文化的关联性不够,
普遍缺乏文化展示性及鲜明个性,日常性公共空间缺少舒
老城片区河西片区
南部片区城北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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