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行政执法培训讲义1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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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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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的收费问题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 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提供行政许可 申请书格式文本,都不得收费。即使是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收取的费用,行政许可法也设计了严格的 约束规则,要按照公布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所收 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法定原则 公正、公开原则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救济原则 独立原则 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其他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法定 授权 委托 国务院或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决定的行使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行政许可的特征


依申请的行为 管理性行为 外部行为 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许可的分类

普通许可 特许 认可 核准 登记
行政许可的原则

合法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便民原则 救济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 不得转让原则 监督原则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机关的影响

行政许可的注销





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 能力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 销的 因为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无法实施的 其他情形
行 政 处 罚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申请与受理程序

对行政机关的规定: 向申请人提供格式文本 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 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对申请进行处理

行政执法培训教程目录1

行政执法培训教程目录1

行政执法培训教程目录第一章行政执法概述第一节行政执法的概念一、行政执法的定义二、行政执法的特征:执行性、主动性、广泛性、裁量性、具体性、效率性、服务性三、行政执法的表现形式:1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执法行为;2单方执法和合意性执法;3依职权执法和依申请执法;4部分分散执法和相对集中执法;5授益性执法和义务性执法;6要式行政执法执法与非要式行政执法;7常态行政执法与应急行政执法四、行政执法的功能第二节行政执法的基本理念一、人本理念二、行政执法理念三、服务理念第三节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二、合理性原则三、程序正当原则四、效率原则五、诚实信用原则六、责任原则第四节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一、严格执法二、规范执法三、公正执法四、文明执法第二章行政执法主体第一节行政执法主体概述一、行政执法主体的概念二、行政执法主体的特征第二节行政执法主体的种类一、行政机关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延伸:委托执法第三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确认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的背景和重要性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的具体标准第四节行政执法人员一、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第三章行政执法依据第一节行政执法依据的种类及其效力等级一、行政执法依据的种类二、行政执法依据的效力和等级第二节行政执法依据的适用规则一、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同位法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适用二、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三、新法优于旧法四、关于行政执法依据的溯及力第三节行政执法依据的冲突其处理一、行政执法依据冲突的类型二、行政执法依据的冲突处理的权限和程序第四章行政执法程序第一节行政执法程序概述一、行政执法程序的概念二、行政执法程序的类型三、行政执法程序的制度意义四、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原则第二节行政执法的一般程序一、申请受理与立案启动二、管辖三、调查取证四、告知、陈诉和申辩五、回避六、听证七、行政执法决定八、送达第三节简易程序一、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二、简易程序不能简化的必要环节三、简易程序可以简化的程序环节第五章行政裁量权第一节行政裁量权概述一、行政裁量权概念二、特征三、分类四、规范行政裁量权的意义第二节行政裁量权的规范和控制一、规范行政裁量权的基本原则二、规范行政裁量权制度和机制第六章行政执法证据第一节行政执法证据的基本理论一、证据的概念和基本属性二、证据的种类三、证据的分类第二节证明一、证明的概念和特征二、证明的对象三、证明责任四、证明的标准第三节证据规则一、证据形式规则二、证据审查规则三、证据排除规则四、证据效力认定规则五、证据补强规则。

行政执法基本知识讲义

行政执法基本知识讲义

行政执法基本知识(提纲)一、什么叫行政执法(一)行政执法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2.特征(1)行政执法的主体是行政机关。

(2)行政执法的对象是特定、具体的相对人或行政事务。

(3)行政执法的内容是执法主体依法将法律的规定适用于相对人,采取措施,决定相对人的实体权利义务。

(4)行政执法的目的是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得以落实,实现行政管理的目标。

(二)行政执法的分类1.广义的行政执法(1)外部行政行为(2)内部行政行为(3)抽象行政行为特征﹙重点﹚(4)具体行政行为特征2.狭义的行政执法——具体行政行为二、狭义的行政执法行为主要有哪些(一)行政审批行为1.内部行政审批和外部行政审批行为2.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行为3.行政审批的设定依据﹙重点﹚4.行政审批的撤销、收回和转让(二)行政处罚行为1.处罚种类﹙主要是多项选择题﹚申诫罚,例如警告。

财产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

能力罚,又称行为罚。

如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

人身罚,又称自由罚,如行政拘留等。

2.行政处罚的原则﹙重点﹚处罚法定原则过罚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结合原则处罚公开原则3.行政处罚的设定﹙重点﹚。

4.行政处罚的适用不得重复罚款:处罚法24条规定。

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处罚法25 、26 、27条规定,追责期限:处罚法29条。

5.行政处罚的实施实施机机关、实施程序6.行政处罚的执行当场收缴罚款问题加处罚款问题(没日按罚款数额加处百分之三)(三)行政强制行为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强制的对象是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行政相对人,或对社会秩序及其他人人身健康和安全可能构成危害或其本身正处在或将处在某种危险状态下的行政相对人。

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保证法定义务的彻底实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免受侵害。

行政执法培训讲义

行政执法培训讲义

第四节 行政组织

二、行政机关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行政机关划分为不同种 类:(1)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2) 一般行政机关和专门行政机关。一般行政机关是 指与人民代表大会相对应的一级人民政府;专门 行政机关则是一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3)正 式行政机关和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正式行政机 关是由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并独立行使职权的行政 机关;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是正式行政机关的派 出机关和机构,行使设立机关和相关立法赋予的 职权。
第五节 行政主体



四、地方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 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在法律上都不是具有独立地位的行政机关,因为 它们的同级没有人大,都不是由同级人大产生的,而是由上级行政机 关设置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有三类:1.行政公署。2.区公 所。3.街道办事处。 由政府的职能部门设立的、代表自己进行管理的称为“派出机构”。 主要有:(1)公安派出所,由公安局派出。(2)税务所,由税务局 派出。(3)工商所,由工商局派出,等等。 “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名称不同,并不说明它们在法律地位 上存在差异,而是便于区分派出它们的主体。实际上,他们的法律地 位基本是相同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的法律地位包括三种:(1) 由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在授权范围之内有行政主体资格。(2) 被行政机关委托。此时不是行政主体,没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 力。(3)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越权的情 形分为幅度上越权和种类上越权,并分别确定责任主体。如果是在幅 度上越权,应由越权者自己承担责任。如果是在种类上越权,由决定 成立派出机关或者派出机构的机关承担责任。
第五节 行政主体

二、内设机构或者内部机构与行政主体 一般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一般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既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也不能以自 己的名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得到法律、 法规、规章的特别授权。公安机关内设的消防局、 消防处、消防科可以成为行政主体,是因为有消 防法的特别授权。没有得到法律、法规、规章特 别授权的内设机构,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了行政权 力,因此发生了纠纷,那么谁是被告?根据最高 法院1999年关于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的规定, 这些内部机构的行为视为其所在的一般行政机关 的行为。第五源自 行政主体

《行政执法培训资料》课件

《行政执法培训资料》课件

行政强制
总结词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法律目的而采 取的强制措施。
详细描述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法律目的,对 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或行为采取强制措 施的行为。常见的行政强制包括强制措施和 强制执行。行政强制应当遵循合法、适当、 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调查取证
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 相关证据,确保证据真实、合法、充 分。
审查决定
行政机关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依法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确保决定合法、 合理。
送达与执行
行政机关将行政执法决定送达当事人 ,并依法执行,确保行政执法决定的 权威性和执行力。
行政执法程序的监督和救济
内部监督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行政执法程序进行监督,确 保程序合法、规范。
强化监督问责
提升公众参与度
未来将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和问 责,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违法和不当 的执法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
未来将更加注重公众参与行政执法,加强 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提高公众对执法的 认同和支持。
THANKS
感谢观看
,不得拒绝或阻碍征收的实施。
行政给付
总结词
行政给付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物质利益或给予其某种权益的行为 。
详细描述
行政给付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物质利益或给予其某种权益的行为 ,如社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等。行政给付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给 付对象符合条件且给付标准统一。给付对象有权要求给付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并可对不
外部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执法程序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 建议,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最新行政执法培训资料

最新行政执法培训资料

10
主要内容
立法目旳—恢复信心
11
数据分析
备案登记制后旳行政诉讼
数据显示,河南法院5月份行政案件增幅118.8%.
12
主要内容
行政机关怎样应对变化?
转变老式观念,增强依法行政整体意识。
形成实体正当与程序正当并重旳执法常 态。
提升行政工作人员应诉能力。
13
目录
出庭应诉 受案范围 证据准备 执行问题
20
目录
出庭应诉 受案范围 证据准备 执行问题
受案范围
扩大到
详细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
正当性审查
合理性审查
例:市司法局经过旳有关法律工作者旳管理要求是
否可诉? 合理性审查旳详细含义。
21
受案范围
抽象行政行为旳附带审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为行政行为所根据旳国务院部门 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旳规范性文件不正当,在对行政 行为提起诉讼时,能够一并祈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 款要求旳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行政处分
行政许可
行政强制
执法条例 等
行政救济法 行政法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补偿
行政补偿 等
1
主要内容
行政法
以点带面
行政诉讼法
法律旳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社会法学派旳代
表人物霍姆斯大法官
曾说
2
经典案例
律师年满70岁可否执业?
律师谢文彬老先生出生于1930年12月,曾获法国巴黎大学法学博士 学位。1985年,他经过有关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定居深圳,后 任深圳市弘法律师事务所特邀律师。谢文彬旳律师执业证至2023年5月 使用期满,5月16日申请换证。深圳市司法局先是口头回复不予办理, 后又于2023年11月20日将广东省司法厅“年满70岁超龄拒予年审”旳 复函转谢文彬。谢觉得此举不符正当律要求,遂起诉至法院。

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培训材料范文

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培训材料范文

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培训材料范文一、开场白。

各位行政执法的小伙伴们!今天咱们聚在一起,就像是一群超级英雄在秘密基地集合,要给咱们的执法技能来个大升级。

行政执法这事儿啊,就像一场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但咱们的武器不是枪炮,而是各种各样的法律知识。

掌握好了这些知识,咱们在执法战场上就能勇往直前,无往不胜!二、行政执法概述。

# (一)什么是行政执法。

简单来说,行政执法就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咱老百姓的社会生活进行管理的活动。

比如说,交警在路上指挥交通、查处酒驾,城管治理街头乱摆乱卖,这些都是行政执法。

就像是一群秩序维护员,要确保咱们这个社会的大船在法律的航道上稳稳地航行。

# (二)行政执法的重要性。

这可太重要啦!要是没有行政执法,那社会可就乱了套了。

就好比一场足球比赛没有裁判,球员们想怎么踢就怎么踢,那还得了?行政执法就是社会的裁判,保证公平、公正、有序。

它能保护咱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让那些违法乱纪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还能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行政执法中的法律依据。

# (一)宪法是根本大法。

宪法就像一棵大树的树根,是咱们国家所有法律的根基。

虽然在行政执法中咱们可能不会直接引用宪法条文,但它给其他法律提供了基本的原则和框架。

比如说,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就像给咱们行政执法划了一个大圈,在这个圈里,咱们的执法活动必须尊重和保护公民的权利。

# (二)各类行政法律法规。

四、行政执法的程序。

# (一)立案。

这就好比是咱们发现了一个小怪兽(违法行为),要开始对它进行讨伐的第一步。

立案要有一定的依据,不能瞎立案。

比如说,接到群众举报、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了可疑情况等,然后咱们要填写立案审批表,就像给这场战斗写个计划书,报给领导审批。

这时候,咱们要把案件的基本情况、初步证据等都写清楚,就像给领导画一张作战地图。

# (二)调查取证。

这可是关键的一步,就像侦探破案一样。

咱们得收集各种证据,证明这个小怪兽(违法者)确实干了坏事。

城管行政执法培训讲义

城管行政执法培训讲义

城管行政执法培训讲义下面,就本人学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特别是关于城管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方面的心得体会向大家作一汇报,共同交流、探讨。

今天主要讲以下几个方面内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和实务操作,如果时间允许再讲一下城管行政处罚案件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城管行政执法主体无为城管行政执法局成立;要求提高即:1、集中行政处罚权(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设施、城市规划、工商无证商贩、公安交通;环保(环境污染小,直观判断,一次处罚,适用简易程序。

));2、执法主体性质改变,一级执法,省出台进一步加强城管工作的通知,提出三条红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禁止摊派罚没款)。

执法人员性质改变,建设监察证-建设城市管理执法证-综合执法证,通过省政府法制办组织考试,符合三项条件,居巢区和市开发区报名,省政府法制办不给参考。

二、城管行政执法依据1、法的层次(立法权):宪法、基本法(民法通则)、一般法(水土保持法、固废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政府规章的概述。

2、法的层阶等次和效力。

3、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我省仅有市容条例和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户外广告和绿化等方面没有。

4、“半个立法权”(我省的合肥市、淮南市可制定地方性法规,须报经省人大批准方生效),其他市、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5、程序法及实体法。

6、行政管理的三大救济法。

三、城管行政处罚执法程序行政处罚法,体现了职能分离的指导思想。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程序可以分为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和执行程序,在决定程序中又可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一般程序中又有听证程序的特殊规定。

城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一)主体合法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具备法定资格。

机构(省批文;三定方案)。

行政处罚法基本原则:法定原则;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和制约。

法定原则(依据法定,主体法定,程序法定)。

2、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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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责令离港、停航、停止作业及驶向指定地点 等海事行政强制措施; • 3.海事行政许可决定; • 4.其他具体海事行政行为。
第一节 行政复议
四、行政复议程序 •(一)行政复议受理。 •(二)行政复议审查。 •(三)行政复议决定。
第一节 行政复议
五、值得注意的几个期限 • (一)行政复议申请期限——60日。 • (二)申请材料通知补正期限——5日。 • (三)行政复议申请的转送期限——7日。 • (四)行政复议的受理审查期限——5日。 • (五)通知被申请人的期限——7日。 • (六)被申请人书面答复期限——10日。 • (七)行政复议决定期限——60日。 • (八)复议之后的行政诉讼期限——15日。
第一节 行政复议
(二)行政复议机关。
• 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法 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能成为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 权,并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 机关。
• 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 机构,在《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简称为行 政复议机构。在长江海事局是法规规范处,在 分支海事局是督察处。
2009年行政执法培训讲义1
第一节 行政复议
• 一、基本概念 • 二、基本原则 • 三、行政复议范围 • 四、行政复议程序 • 五、值得注意的几个期限 • 六、海事行政复议主要依据
第一节 行政复议
• 问题:某船长向某海事局提起书面行政复 议申请,复议理由为该海事局执法人员在 执法过程中只有一人执法且没有出示相关 执法证件,同时该海事局对其个人作出了 过高的罚款处罚决定。请问该复议申请是 否符合《行政复议法》所规定的行政复议 申请范围?你收到该复议申请将如何处理?
第一节 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及其特征。 •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
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 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 审查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并做出复议决 定的活动。其特征是: • 1.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 2.由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行使。 • 3.审查对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 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交体法发〔2008〕423号)。 • (六)《交通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交体法发〔2008〕423号)。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案例)
第二节 行政诉讼应诉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 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其合法权益,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 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 行政诉讼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节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主要包括: • (1)作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 • (2)作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的本
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 (3)作出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所
属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 • (4)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
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 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对海事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分支 海事局申请复议;对分支海事局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的,向长江海事局申请复议。
第一节 行政复议
二、基本原则 • (一)合法原则。 • (二)公正原则。 • (三)公开原则。 • (四)及时原则。 • (五)便民原则。
第一节 行政复议
三、行政复议范围。海事行政复议范围主要包括: • 1.警告、罚款、扣留或吊销船员职务证书等海
事行政处罚决定; • 2.强制打捞、强制拆(清)除、强制Leabharlann 离(航)第二节 行政诉讼应诉
四、行政诉讼应诉程序 (一)一审阶段。 (二)二审阶段。 (三)申诉阶段。
第二节 行政诉讼应诉
五、行政诉讼证据 (一)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期限。 (二)提供证据的要求。 (三)调取和保全证据。 (四)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 (五)证据的审核认定。
第三节 行政赔偿
一、行政赔偿的概念 •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第一节 行政复议
(三)行政复议参加人。 • 1.行政复议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2.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为被申请人。 • 3.行政复议第三人。行政复议申请人以外的与 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 4.行政复议代理人。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 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第一节 行政复议
六、海事行政复议主要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
例》。 • (三)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示范文本》(国法函〔2008〕196号)。 • (四)《交通行政复议规定》(交通部2000年
第5号令)。 • (五)《交通行政复议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案件。 4.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 (二)人民法院不受理的行政案件。
第二节 行政诉讼应诉
三、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主要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
年主席令第16号)。 •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0]8号)。 •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 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1号)。
• (一)原告是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 其他组织。
• (二)被告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或法律 法规授权的组织。
• (三)行政诉讼的主管机关是人民法院。 • (四)行政诉讼的内容是解决行政争议。
第二节 行政诉讼应诉
二、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一)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1.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2.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案件。 3.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或执照,行
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 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 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国家赔偿 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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