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劳动统计报表制度

劳动统计报表制度(2008年统计年报和2009年定期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江西省统计局改制2008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目录、总说明 (2)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一)综合年报表式1. 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1301表) (4)2. 单位从业人员变动情况(1302表) (5)3. 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情况(I303表) (6)(二)综合定期报表表式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1401表) (7)(三)基层年报表式劳动情况(I102-1 表) (8)(四)基层定期报表表式劳动情况(1202-1 表) (9)四、附录(一)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表甲栏分组目录 (10)(二)主要指标解释 (11)总说明(一)为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企业(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及劳动报酬等方面的资料,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进行宏观决策和调控提供数据,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可靠依据,特制定《劳动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及从业人员变动、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情况。
(三)本报表制度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报送劳动统计报表的要求制定。
除《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情况》表外,综合范围为中央和地方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资料(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四)本报表制度中的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的资料来源为各基层单位劳动情况表,基层单位劳动情况表的布置方式由各设区市统计局自行确定。
(五)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江西省机场管理公司、南昌铁路局劳动统计资料直接报送江西省统计局,并由省统计局汇总。
劳动统计解释

劳动统计指标解释1、从业人数:指在单位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从业人员。
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
2、在岗职工:指在单位工作,建立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3、其他从业人员:指聘用的离退休人员,聘用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其他人员。
4、在岗职工按劳动岗位分组:指报告期末最后一天的实有在岗职工人数,按其实际从事的劳动岗位(生产、工作)分组。
其中:政工人员指专职从事党、工、团工作的全部人员。
以及负责训练民兵的武装干部。
包括:党校、干部学校、报社、文化宣传工作人员等。
(1)、工人及生产人员:指从事建筑安装、附属辅助生产、综合生产、运输工作和服务施工过程的工人。
包括电报、电话、通信机械室等生产人员,缓建工程的留守人员等。
(2)、工程技术人员:指担负工程技术工作,并具有工程技术工作能力的人员,包括:(a)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已被聘或任命工程技术职务,并担任技术职务的人员;(b)无工程技术职务,但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并担任工程技术的人员;(c)未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无学历,但实际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d)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在企业中担任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包括:总工程师、车间主任、以及在计划、生产、生产准备、检查、安全技术、设计、工艺、劳动定额、工具设备、动力、基建、环境保护等科室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中不包括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但未担任任何工程技术或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3)、管理人员:指从事行政、生产、经济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和政治工作人员,公安系统干事职务以上的公安人员,还包括长期(连续6个月以上)脱离生产岗位从事管理工作的工人。
(4)、服务及其他人员:指服务于职工生活或间接服务于生产的人员。
包括勤杂、警卫消防,公安系统干事职以下的公安人员,住宅管理维修与生活福利的全部人员;教育、卫生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多种经营人员,其它参加社会活动6个月以上的人员等。
人力资源和劳动报酬统计表式和指标解释参见测绘地理信息统计

人力资源和劳动报酬一、统计表式和指标解释参见《测绘地理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第41—46页。
二、统计单位范围和报送单位(一)统计单位范围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及其所属单位、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测绘地理信息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测绘地理信息单位。
(二)报送单位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所属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司。
三、填报要求和注意事项(一)总体要求1. 填报基本原则:谁支付劳动报酬(工资)谁统计,人员分类按照工作岗位进行统计。
2. 以“万元”为计量单位的指标保留两位小数。
(二)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1. 人员情况(E01表)该表中的指标反映本单位本年内从业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年末、年平均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情况和年末离退休人员情况。
(1)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天津市规划局、重庆市规划局、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宁夏国土资源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大连市规划局、宁波市规划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上述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机关“从业人员”只统计领导班子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人数,机关“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离退休人员”均不作统计;所属单位只统计与测绘地理信息有关的单位。
(2)“从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
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从事第二职业人员;不含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和本单位的离退休人员。
不论是编制内还是编制外人员,不论是正式人员还是试用人员,不论是在本单位工作还是临时借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只要是由本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工资),就统计为本单位的从业人员。
劳动情况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人力资源统计指标解释一、劳动情况统计报表指标解释1、单位从业人员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
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2、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在岗职工统计中不包括下列人员:⑴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⑵从单位领取原材料,在自己家中进行生产的家庭工。
⑶发包给其他单位半成品加工、装配、包装等工作所使用的人员;发包给其他单位的拆洗缝补、房屋修缮、装卸、搬运、短途运输等工作所使用的人员;承包本单位工程或运输业务,其劳动力不由本单位直接组织安排的农村搬运队、建筑队的人员等。
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有计划从农村就近招用,参加铁路、公路、输油输气管线、水利等大型土石方工程工作,工程结束后立即辞退,不得调往新施工地区的民工。
⑸参加单位生产劳动的军工和勤工俭学的在校学生,以及大中专、技工学校的实习生。
⑹离休、退休、退职人员⑺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等其他从业人员。
长期职工指用工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在岗职工。
临时职工指用工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岗职工。
使用的农村劳动力指单位的在岗职工中,现仍保留农村户籍关系的人员。
3、其他从业人员指未作在岗职工统计,但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
包括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
4、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指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 内部退养职工指接近正常退休年龄但因各种原因退出工作岗位,并办理了内退手续,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前由单位按月发给一定生活费的职工。
5、职工指在单位工作,以工资为生活费主要来源的从业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及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6、本年增加人数指在报告期内,本单位招收、录用和调入的全部从业人员。
人口与劳动工资统计指标解释

人口与劳动工资统计指标解释常住人口: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域一定时间的人口。
主要包括:①户籍在本市且现居住本市的人;②户籍在外省市现在本市居住且离开户籍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③调查时居住在本市,但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登记常住户口,如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退伍证、劳改劳教释放证等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人,即所谓的“口袋户口”的人口;④户籍在本市现在国外工作、学习和居住的人员。
户籍人口:指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已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
这类人口不管其是否外出,也不管外出时间长短,只要在某地注册有常住户口,则为该地区的户籍人口。
人口密度: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的人口数与该地区的土地面积之比,通常以每平方公里的居民人数来表示。
人口出生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出生人数与同期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
计算公式:人口出生率=(年出生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人口死亡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
计算公式:人口死亡率=(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人口自然增长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
计算公式:人口自然增长率=〔(本年出生人数-本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计划生育率:指在一定时期内每百名出生人口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人口数与出生人口总数的比率。
总和生育率:指一定时期(如一年)各年龄妇女生育率的合计数。
婚姻状况:指在调查标准时间15岁及15岁以上的人口的实际婚姻状况。
劳动力资源:指全部人口中可能或已经参加社会劳动的人口,即一定劳动年龄以上有劳动能力的人。
社会从业人员: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参加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
劳动统计指标解释

劳动统计指标解释
劳动统计是指对国家或地区内的劳动力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的过程。
劳动
统计指标则是在劳动统计过程中使用的一些衡量劳动力情况的标准和指标。
下面将对几个常见的劳动统计指标进行解释。
1. 就业率:就业率是指就业人口占劳动年龄人口的比例。
它可以反映一个国家
或地区的就业状况和劳动力利用率。
就业率的提高通常意味着更多的人能够找到工作或保持就业状态,这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非常重要。
2. 失业率:失业率是指失业人口占劳动力人口的比例。
失业率反映了一个国家
或地区就业市场的紧张程度。
高失业率通常意味着就业机会相对较少,可能导致社会问题和经济不稳定。
政府通常会采取各种措施,如培训计划和创造就业机会,以减少失业率。
3. 劳动参与率:劳动参与率是指劳动年龄人口中参与劳动力市场的人口比例。
劳动参与率可以衡量劳动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较高的劳动参与率通常意味着更多的人参与生产和创造价值,有助于推动经济增长。
然而,劳动参与率也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教育水平、性别平等以及经济形势等。
4. 劳动生产率:劳动生产率是指每个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创造的价值或产出。
劳动生产率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指标,它反映了劳动力利用效率和国家或地区的竞争力。
高劳动生产率意味着单位劳动力创造的价值更高,能提高整体经济机构的效益。
这些劳动统计指标能够帮助决策者和研究人员了解劳动力市场的状况和变化趋势,从而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来促进就业、减少失业、提高劳动力生产力,进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024年劳资年鉴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2024年劳资年鉴是一本综合性的年度统计数据报告,旨在提供有关劳工和劳资关系的重要信息。
该年鉴包含多个方面的主要统计指标,本文将对其中一些指标进行解释。
1. 劳动力参与率(Labor Force Participation Rate)劳动力参与率指的是在劳动年龄人口中,实际参与劳动的人口所占比例。
该指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劳动力资源利用率的重要指标。
较高的劳动力参与率通常意味着较高的就业水平和经济活力。
2. 失业率(Unemployment Rate)失业率指的是处于劳动年龄但没有工作且有求职意愿的人口所占比例。
失业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就业市场状况的重要指标。
高失业率通常与经济不景气、就业机会不足等问题相关。
3. 就业率(Employment Rate)就业率是指处于劳动年龄的人中有工作的人口所占比例。
就业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就业状况的重要指标。
较高的就业率通常意味着较低的失业率和相对健康的经济发展。
4. 平均工资(Average Wage)平均工资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劳动者在特定时期内获得的平均工资水平。
平均工资是衡量劳动者和劳动力市场状况的重要指标。
较高的平均工资通常意味着相对较好的工资待遇和经济发展。
5. 劳动生产率(Labor Productivity)劳动生产率是指单位劳动投入所创造的产出价值。
劳动生产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效率和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较高的劳动生产率通常意味着劳动者的技能水平较高、劳动力市场合理配置以及生产力较高的经济体。
6. 工会组织率(Unionization Rate)工会组织率指的是工会会员人数占就业人数的比例。
工会组织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集体劳资关系状况的重要指标。
较高的工会组织率通常意味着工人对劳资关系的集体代表能力较强。
7. 薪酬差距(Wage Gap)薪酬差距是指不同劳动者之间薪资水平的差异。
薪酬差距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劳资关系公平性的重要指标。
劳动收入统计的主要内容

劳动收入统计的主要内容
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劳动收入已成为人们生命周期中不可
或缺的一部分。
劳动收入统计是一个用以描述劳动力市场情况的重要
指标,它的主要内容包括了工作时长、劳动报酬和收入分配等多个方面。
首先,工作时长是劳动收入统计的重要指标之一。
通过统计每位
劳动力的工作时长,可以分析出不同产业的工作时长以及进一步反映
出劳动市场的稳定性和生产效率的高低。
此外,长时间劳动会带来身
体和心理上的疲劳,需合理规划工作时间,并保障劳动力的合法权益。
其次,劳动报酬也是劳动收入统计的重要内容之一。
统计数据分
析工资水平不仅是对劳动力的社会安置作用,同时也能反映出现有市
场规模、劳动力需求及社会利益。
劳动报酬与社会平等和公正密切相关,政府和企业应该致力于建立公开、透明、有质量的报酬体系;而
劳动力应该注重专业技能提升,提升自身竞争力。
最后,收入分配也是劳动收入统计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
收入分
配是一个重要的社会政策问题,影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巨大而不
公的收入差距,可能会引发社会上的贫富悬殊,冲突和不安定的因素。
因此,促进合理的收入分配,不仅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也能提
高整个经济系统的效率。
总之,劳动收入统计是社会经济的重要指标之一,反映了市场经济、劳动力市场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状况,可以帮助决策者制定相应
政策,引导市场化改革和经济发展,也为劳动力提供帮助和保障。
同时,我们也希望劳动力能够注重专业技能的提升,提高工资水平和社会地位,共同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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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农村劳动力:指在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其他经济单位的从业人员中,现仍保留农村劳动户籍关系的人员。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职工,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注:在岗职工统计时应包括由本单位临时性用工并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在岗职工统计中不包括下列人员
8、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职工”人数,原则上应按“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办法进行统计。因此,不论是编制内的还是编制外的人员;不论是出勤的还是因故未出勤的人员;不论是在国内工作的还是在国外工作的人员;不论是正式的人员还是试用期间的人员;不论是在本单位工作的还是临时借调到外单位
单位其他从业人员与在岗职工之和为该单位全部从业人员。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指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单位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内部退养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借给外单位使用人员、下岗
人员等。
内部退养职工:指接近正常退休年龄但因各种原因退出工作岗位,并办理
1、离休、退休、退职人员;
2、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
3、聘用的外单位下岗职工;
4、兼职人员和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
5、实行个人承包离店经营不再由原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6、参加单位生产劳动的军工和勤工俭学的在校学生,以及大中专、技工学校的实习生;
7、经单位批准停薪留职,保留单位职工身份的人员。如下岗职工、自费上电大、出国探亲以及离厂(店自谋出路等人员;
长期职工指用工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职工,包括长期临时职工。临时职工用工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职工,包括签订一年以内的劳动合同或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
各单位的长期职工与临时职工之和为该单位在岗职工。
其他从业人员:是指劳动统计制度规定不作职工统计,但实际参加各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以及聘用的外单位下岗职工、兼职人员和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但不包括在单位中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的在校学生。
工作的人员,只要由本单位支付工资均应统计为职工。在经济搞活的情况下,有的职工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单位有工作并领取工资,但一般情况下,只能在一个单位领取基本工资,则由负责发放基本工资的单位统计为职工,其他聘用单位统计为本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如果按上述办法不能解决上述职工由哪个单位统计时,可先确定该职工的档案在哪个单位,该职工的档案所在单位统计为职工,其他聘用单位统计为本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
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在企业、事业单
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
企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技术工人岗位上工作的技术工人。
经营管理人员: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岗位
上工作的人员。统计对象为企业、事业单位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不包括专
2、对于新招收的人员,从其报到参加工作之日起,不论是否发放当月工资,即应统计为本单位职工;对于自然减员、参军(包括参军后原单位仍发给部分生活费或补贴、不带工资上学的人员,从其离开之日起即不再算本单位的职工;对于调往其他单位的人员,如当月已由原单位发放工资,则期末人数和平均人数均由原单位进行统计,调入单位从发放工资之月起统计。
了内退手续,在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由单位按月发给一定生活费的职工。
长期病、休假职工:指劳动关系在本单位,但因病、事假离开工作岗位半
年及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包括由单位派出或自费长期学习的人员。
平均人数:指报告期内每天平均拥有的人数。是以报告期内每天实有的全
部人数相加之和,被报告期的日历日数除求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
报告期平均人数= -------------------------------------报告期的日历日数
人才资源:具体包括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政机
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有关群众团体机关以及依照
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公务员;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
劳动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一、劳动统计的任务和要求
劳动统计(又称劳动工资统计是国民统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劳动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需要的劳动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分析、预测,提供反映有关劳动经济现象的统计资料,为党和国家进行宏观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适用信息和辅助决策手段,为各级管理部门和基层企、事业等单位进行中观、微观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服务,从而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整体功能。各级填报单位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口径、范围和计算方法,及时、准确地报送劳动统计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统计资料。
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统计。
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
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受聘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劳动统计的范围
单位从业人员、职工人数、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和工资总额统计的范围为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中央和地方所属的各级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及其他经济单位。
三、从业人员和职工人数统计
单位从业人员:各单位从业人员是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