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笔记(法律部分)目录+第1章
2014专利代理人-专利法律知识解读

•2014 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_专利法律知识••第1题: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发明专利权授予先完成发明的人•B、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告授权•C、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限是12个月•D、发明专利仅保护针对产品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本题答案C•解析:•我国专利法实行的是先申请制,A排除。
发明专利需要经过实质性审查,B排除。
发明优先权的期限是12个月,C选择。
发明专利除了产品之外还保护方法,D排除。
《专利法》第2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法》第9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专利法》第29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专利法》第34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2题:下列哪个是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号?•A、201120276239.3•B、201210233747.2•C、201330498971.X•D、201290000806.5•本题答案B•解析:•发明专利申请号的第5位是“1”,B选择。
专利代理工作学习笔记版word资料30页

专利代理工作(学习笔记)第十一章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第一节撰写发明或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准备工作一、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实质内容并弄清其主要构思1.判断该申请是否属于《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范畴;(香烟盒、汽车防盗装置、具有不同焊药配方的焊条)2.由发明实质内容确定其属于方法发明还是产品发明,或者以哪一种为主(与烟气现场分析装置有关、暖气片组)3.弄清该发明或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哪些技术特征是解决这些技术问题的关键;(便携式牙刷)4.初步判断一件申请案中的几项发明或实用新型是否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来说,不能包括在一项权利要求内的两项以上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产品或者方法的同类独立权利要求可以合案申请;两项以上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不同类独立权利要求(产品独立权利要求和方法独立权利要求)也可合案申请。
而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来说,只有那些不能包括在一项权利要求内的两项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产品权利要求才可以合案申请)二、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相关现有技术进行检索和调研1.为专利申请确定一个合适的保护范围2.进一步判断合案申请的几项发明或实用新型相对于检索到的现有技术是否仍符合单一性规定3.初步判断可否将一些技术要点作为技术秘密保护起来第二节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的撰写一、撰写权利要求书的主要步骤:1.深入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并列出主要技术特征2.根据检索和调研结果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3.分析和确定本申请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4.撰写独立权利要求5.撰写从属权利要求二、如何拟定出较宽保护范围的独立权利要求?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不要局限于申请人所给出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应当尽可能采用概括性描述来表述其技术特征。
三、并列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1.同类产品或方法的并列独立权利要求?在撰写同类方法发明、同类产品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并列独立权利要求时,必须体现出其技术方案与第一独立权利要求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也就是说它们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2014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在2013版上的修改稿)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 (2013)第一部分专利法律知识第一章专利制度概论0 基本要求了解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史;熟悉各种专利体系及特点;熟悉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及其特点;掌握专利代理的概念和相关的规定;掌握与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相关的概念和规定。
第一节专利基础知识一、专利制度概要1. 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2. 专利体系及特点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权的性质、先申请制、先发明制、登记制、初步审查制、实质审查制3. 专利制度的作用二、中国专利制度1. 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中国专利法的制定、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一次修改、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二次修改、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三次修改及其过渡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2. 中国专利制度的主要特点先申请原则、三种专利类型、三种专利的审査制度、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双轨制3. 中国专利制度行政与司法机构中国专利制度行政部门的设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主要职能、国防专利机构及其主要职能、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及其主要职能、审理专利案件的人民法院及其管辖权第二节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一、相关概念1.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概念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定义、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判断规则、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2. 申请人的概念中国内地申请人、中国港澳台申请人、外国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申请专利的权利、不同种类申请人的法律适用及其区别3. 专利权人的概念4. 共有权利的行使二、权利的归属1. 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获得奖酬的权利及相关规定2. 非职务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3. 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合怍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4.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第三节专利代理制度一、专利代理专利代理的概念、专利代理的作用二、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的概念、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条件、申请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条件和程序、专利代理人的执业和业务范围、专利代理人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三、专利代理机构1. 专利代理机构的概念和组织形式2. 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变更、停业和撤销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满足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承接、专利代理机构的变更、专利代理机构的停业、专利代理机构的撤销3. 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的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应当满足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批程序、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的停业或撤销四、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年检的内容、年检的程序、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法律后果五、专利代理惩戒1. 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的组成、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委员的回避、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的职能2. 对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代理机构的惩戒惩戒的种类、惩戒的适用、惩戒的程序、救济程序六、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1 基本要求掌握三种专利的保护对象和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的各项实质条件。
专利法精选笔记

第一章?专利制度发明人是个人,不是单位或集体,不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发明人有署名权,专利权人有标识权如果不公布发明人姓名,在专利公报,专利申请单行本,专利单行本以及专利证书中都不公布。
以后也不得请求重新公布姓名。
公布准备后提出请求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共有专利权人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单独实施或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
合作发明专利权归属: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个人。
一方转让,其他方享有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委托发明专利权归属: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被委托方。
执业证颁发时不要超过70岁。
合伙人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
申请专利代理机构,应该提交:成立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书(写明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场所、负责人姓名);专利代理机构章程;专利代理人姓名、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和档案存放证明;专利代理机构的资金和设施情况的证明。
申请办事处的专利代理机构应满足:设立时间满2年以上,具有10名以上专利代理人,通过上一年的年检。
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专利代理机构承担责任,可以向专利代理人追偿。
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发明:产品和方法。
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
只保护产品外观设计: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结合,色彩、形状与图案的结合,保护的不是产品本身。
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的形状特征。
在特定情况下所具有的空间形状属于保护的客体。
将现有技术中的已知材料应用于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上不属于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
单独的色彩不能构成外观设计,除非色彩变化的本身已形成图案。
违反法律不包括实施为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
首次从自然界分离或提取出来的物质,其物质本身和取得该物质的方法均可以授予专利权。
属于疾病诊断方法同时满足2个条件: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为对象,以获得疾病的诊断结果或健康为直接目的。
动物屠宰方法不属于治疗方法。
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重点汇总——相关法

4.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及其适用 第 134 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又见侵权之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6.
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
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 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 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不能独立进行的民事 活动,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或者征得代理人同意后独立进行。
未定义书签。
2.
定居国外的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第 143 条(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涉外不动产的法律适用—第 144 条(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涉外合同争议的法律适用—第 145 条(选择适用法律,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 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 4.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 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精神状态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 面认定。
2014代理人考试(20147)

复合层是产品的构造 如:渗碳层、氧化层
例如: 一种耐磨汽缸套
48
第二节 保护客体的审查
2.2 构造 物质分子结构、组分、金相结构等不属于构造
例1:一种保温地热砖,方形砖体上均布定位凸,其原料 组成是:氧化镁40%,氯化镁18%,锯末5%、 稻壳15%、石膏粉15%、氢氧化钙5%。
例2: 一种易切削铸铁,金相组织为 95%的铁素体和点状石墨,中心部位 的金相组织为90%以上的珠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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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护客体的审查
2.2 构造
(1)形状、构造特征+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技术方案
例1: 一种玻璃钢管,其特征在于管壁由有机内层、过渡
层和无机结构层;所述无机结构层用改性氯氧镁水泥、 玻璃纤维、磷酸三钠、木质素簧酸钙和尿醛脂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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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护客体的审查
2.2 构造
例2: 一种纳米自洁铝塑复合板,面涂层(1)的氟碳涂料 中加入纳米级二氧化硅。
➢审查原则 保密、书面、听证、程序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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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题
❖ 以下哪些内容属于实用新型初步审查的内容? A.申请文件和其他文件是否符合规定格式 B.申请主题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保护客体 C.申请是否明显具备新颖性和实用性 D.申请是否明显具备创造性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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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题
❖ 下列各哪些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范 围?
结合所提出的适于适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产品、方法的 新的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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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护客体的审查
三、法2条3款的审查
1、产品 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
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
方法、自然存在的物品、无 确定形状的产品,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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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护客体的审查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三篇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三篇篇一: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第一部分专利法律知识第一章专利制度概论基本要求了解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史;熟悉各种专利体系及特点;熟悉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及其特点;掌握专利代理的概念和相关的规定;掌握与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相关的概念和规定。
第一节专利基础知识一、专利制度概要1.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2.专利体系及特点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权的性质先申请制先发明制登记制初步审查制实质审查制3.专利制度的作用二、中国专利制度1.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中国专利法的制定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一次修改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二次修改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三次修改及其过渡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2.中国专利制度的主要特点先申请原则三种专利类型三种专利的审查制度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双轨制3.中国专利制度行政与司法机构中国专利制度行政部门的设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主要职能国防专利机构及其主要职能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及其主要职能审理专利案件的人民法院及其管辖权第二节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一、相关概念1.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概念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定义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判断规则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2.申请人的概念中国内地申请人中国港澳台申请人外国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申请专利的权利不同种类申请人的法律适用及其区别3.专利权人的概念4.共有权利的行使二、权利的归属1.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获得奖酬的权利及相关规定2.非职务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3.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4.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第三节专利代理制度一、专利代理专利代理的概念专利代理的作用二、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的概念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条件申请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条件和程序专利代理人的执业和业务范围专利代理人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三、专利代理机构1.专利代理机构的概念和组织形式2.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变更、停业和撤销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满足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承接专利代理机构的变更专利代理机构的停业专利代理机构的撤销3.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的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应当满足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批程序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的停业或撤销四、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年检的内容年检的程序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法律后果五、专利代理惩戒1.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的组成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的回避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的职能2.对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代理机构的惩戒惩戒的种类惩戒的适用惩戒的程序救济程序六、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基本要求掌握三种专利的保护对象和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的各项实质条件。
专利代理人——专利法律知识考点总结

专利代理人——专利法律知识考点总结目录第一章专利申请程序 (3)第一节专利的申请和受理 (3)第二节申请日和有限权日 (6)第三节初步审查 (7)第四节发明专利的公布 (8)第五节实质审查程序 (8)第六节专利权的授予 (12)第七节专利权的终止 (13)第八节专利申请的撤回 (14)第九节保密审查 (14)第十节单一性与分案申请 (16)第十一节优先权 (18)第十二节著录项目变更程序 (21)第十三节关于港澳台专利申请的特别规定 (24)第十四节期限的计算、中止、恢复和延长 (25)第十五节费用 (31)第二章专利申请文件 (35)第一节请求书 (35)第二节委托书 (36)第三节权利要求书 (38)第四节说明书 (41)第五节申请文件的修改 (45)第六节外观设计的申请文件 (48)第三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51)第一节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51)第二节新颖性 (53)第三节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 (56)第四节禁止重复授权 (57)第五节创造性 (58)第六节实用性 (60)第七节外观设计的授权条件 (61)第四章专利的复审和无效 (64)第一节复审和无效程序中的基本制度 (64)第二节复审程序 (68)第三节无效程序 (70)第五章专利的复议与诉讼 (77)第一节专利的行政复议 (77)第二节专利行政执法办法 (79)第三节诉前禁令和保全 (81)第四节专利侵权诉讼 (82)第五节实用新型检索报告和侵权诉讼的中止 (85)第六节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 (87)第六章PCT国际申请 (88)第一节国际申请阶段 (88)第二节进入中国国家阶段 (92)第七章专利文献 (98)第一节专利族和同族专利 (98)第二节国别代码 (98)第三节著录项目代码 (99)第四节专利分类 (99)第五节专利文献 (100)第八章其他 (104)第一节专利权的许可 (104)第二节专利权的转让 (105)第三节专利权和申请权的归属 (105)第四节专利代理 (106)第五节专利标记 (109)第六节法律的修改 (109)第一章专利申请程序第一节专利的申请和受理一、专利申请的形式1、申请和审批“形式一致”原则(1)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被受理——在审批程序中应当采用纸件形式(2)以电子形式申请并被受理——在审批程序中应当采用电子文件形式(3)违背“形式一致”的后果——视为未提交2、视为未提交的申请形式(1)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2)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手段二、专利申请的文字和书写1、审查的依据(1)中文专利申请文本(2)外文申请文本,不具有法律效力2、中文(1)汉字,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于1964年公布的简化字为准(2)异体字、繁体字、非规范简化字——专利局予以改正或者通知申请人补正3、外文翻译(1)外文申请文件应当翻译成中文(2)提交的外文证明文件、证据资料应当附具中文题录译文(3)期满未提交译文的,视为未提交4、书写方式(1)单面、纵向使用纸张(2)自左至右横向书写,不得分栏书写(3)一份文件不得涉及两件以上专利申请(4)一页纸不不得包含两种以上文件5、书写规则(1)只能打字或印刷——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以及说明书附图和摘要附图中文字部分(2)手工书写①数学式和化学式(安装制图方式)、其他文件②字体应当工整,不得涂改6、字体(1)宋体、仿宋体或者楷体,不得使用草体或者其他字体(2)子高(3.5毫米至4.5毫米)、行距(2.5毫米至3.5毫米)(3)字体颜色应当为黑色7、页码(1)各种文件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页码(2)页码应当置于每页下部页边的上沿,并左右居中三、证明文件1、证明文件的种类——非职务发明证明、国籍证明、经常居所证明、总部所在地或经常营业所所在地证明、申请人资格证明、优先权证明(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优先权转让证明、生完材料样品保藏证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名称变更或者权利转移证明、文件寄发日期证明2、证明文件的制作——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或者由当事人签订3、证明文件的提供(1)提供正本(2)证明文件时复印件的,应当经公证或者由主管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四、专利申请文件份数1、专利申请文件应当一式两份(1)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3)原本或副本各一份,内容不同的以原本为准2、其他文件一份——专利代理委托书、实质审查请求书、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转让合同五、专利申请的受理点1、专利局受理处——专利申请及其他有关文件2、专利代办处(1)仅受理专利申请(2)不受理涉外申请、分案申请、要求国内优先权的申请和申请日之后提交的其他文件六、专利申请的受理1、受理条件(1)请求书——专利的类别明确、写明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说明书和权力要求书(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和权力要求书(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图片或者照片(5)申请文件时实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清晰可辨(6)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符合强制代理(7)申请人是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符合强制代理2、不受理的情形(1)请求书缺陷——专利的类别、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不明确(2)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不齐全(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不齐全(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不齐全(5)申请文件没有实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或者无法辨认内容(6)外国申请人因国籍或者居所原因,不具有提出申请的资格(7)应当代理而没有代理(8)直接从外国项专利局邮寄(9)直接从港澳台向专利局邮寄(10)分案申请改变申请类别(11)未使用中文七、专利申请文档1、文档的组成——在申请和有效期内形成的各种文件,包括案卷和电子文档2、文档的作用(1)作为原始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2)专利局进行审批和作出各种结论的依据3、文档的法律效力——对专利审批、复审、无效宣告等法律程序和涉及由权利归属纠纷的结果引起的相关程序的真实记录4、文档的查阅和复制5、查阅和复制程序(1)请求人提出书面请求并缴纳规定费用(2)工作人员与请求人约定查阅时间并发出查阅通知书(3)查阅人凭查阅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查阅文件,对文件进行复制(4)工作人员重新整理,并将请求阅档的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存入案卷7、专利公报(《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八章)——不予公布的内容(1)初审中被驳回、被视为撤回、申请主动撤回和确定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2)中止请求(3)发明的复审决定八、专利公报的内容主要包括(1)专利申请中记载的著录事项(2)发明或者使用信息说明书的摘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及其简要说明(3)发明专利申请的是在审查请求和国务院专利新增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自行进行是在审查的决定(4)保密专利的解密(5)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撤回和视为撤回(6)专利权的授予、无效宣告、终止(7)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8)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9)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10)专利实施的潜质许可的给予(11)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恢复(12)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13)对地址不明的当事人的通知(14)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更正发明或者使用信息的说明书及其附图、权利要求书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另行全文出版第二节申请日和有限权日一、先申请原则1、申请先后的判断标准是以日期为准而不是以时刻为准。